羊绒毛收购协议书(通用3篇)

羊绒毛收购协议书(通用3篇)

羊绒毛收购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_____镇(乡)____村___农户

为了进一步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快“订单农业”的发展,保护种粮大户的利益,经双方协商_______年粮食生产收购事项,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确保合同履行。

一、品种和数量

品种:圆粒型早籼谷。

种植面积: 亩

交售数量: 公斤

二、收购价格

甲方对乙方签订的粮食收购订单价:每______公斤最低价______元,当市场价高于订单价时按市场价收购,低于订单价时按订单价收购。

三、收购质量

乙方交售的粮食必须符合中等质量标准:水份 %以内,杂质 %以内,出糙率 %以内,黄变粒不高于 %,无霉变,无生芽谷。

四、交售结算方式

乙方将粮食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当场结清售粮款。

五、甲、乙双方职责、义务

1、甲方积极为乙方提供粮食市场信息。

2、甲方落实专人联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

3、乙方对甲方组织的粮食生产调查,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关数据。

4、乙方应按时完成交售任务。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如有一方违约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的 %的违约金。

2、如因自然负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止。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镇(乡) 村

户主: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羊绒毛收购协议书 篇2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经营步伐,以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真正做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与公司签订的《沼液灌溉利用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牧草、果蔬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所交售的牧草或果蔬必须是经过甲方提供的沼液灌溉生产的。

第二条 质量要求:

1.牧草质量

(1)无泥土或塑料等夹杂的杂质。

(2)无霉变或腐烂的杂草。

(3)无化学药品的污染。

2.果蔬质量

(1)无霉变或腐烂。

(2)无化学药品残留。

第三条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生产计划安排,将按时、足量、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牧草、果蔬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场所:一牛牧场内 ,验收合格后称量入库。

第四条 交货时间:牧草收割时或农产品成熟期;交货地点:一牛牧草;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牧草、农产品进行检测;检验时间:与交货时间相同;检验地点:与交货地点相同。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进乙方牧草或农产品后______ 日内支付货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交货或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要求和外观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约定收购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收购方(盖章): 种植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羊绒毛收购协议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羊绒毛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双方

收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二条 收购标的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由甲方向乙方收购乙方绒毛,数量:__公斤;价格:210元/公斤;交(提)货时间:于__年月日下午前交货;地点:甲方前往乙方所在处收购绒毛。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元整 , ¥:__ 元。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绒毛含绒量达到90%以上,货物要保持干燥,并且绒毛内不得掺杂杂物。

第四条 收购价格:以基准价为基础,按收购时的市场价格作适当调整。

第五条 收购办法

甲方在收购时限内应合理安排收购时间、数量,采用电话通知或公共通知形式,分时间段预约收购。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要求,及时按指定的质量和数量交货。交货时,乙方的产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甲方应当在当日予以收购,并开具收购单。因数量、质量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运回;乙方拒绝运回的,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货款结算方式

由乙方凭收购单到甲方领取现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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