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小区地下室车位合同(精选3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房屋租赁: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地址:楼号:具体位置:的房屋(场地),建筑面积平方米、类型,出租给乙方作(请详细的填写使用用途,不要只填写范围,比如商住使用等字样)使用。该房屋(场地)是属于人防工程,在人防工程备案时的用途为:比如车库等.
第二条租赁期限
本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共年。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该房屋(场地)的租金,租金为每年元,该款项甲方应在每年使用前予以支付,第一笔租金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给甲方;第二笔租金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给甲方;……
2、如乙方的租赁期限不足一年或因本协议提前终止或解除不足一年的,则乙方的租赁期限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进行计算,租金计算方式为:实际租赁天数乘以每日租金,每日租金为:元。
3、本合同中的人防管理费(请填写正确的费用名称)元,该款应由乙方及时向北京市人防办公室缴纳,如因乙方未交纳或乙方迟延交纳该款项,则甲方有权因此提前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后的问题处理适用本合同第五条第2之规定;
4、乙方向甲方缴纳违约保证金元,合同期满,乙方无遗留问题后返还,返还该款时,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利息。如涉及由甲方修缮或拆除等问题,该费用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采取单方面扣除相关的费用的处理方式。
5、本合同期间,因租赁房屋而发生的水费、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燃气费等由乙方按照本房屋所在小区的定价和实际发生额承担并交纳。乙方拖欠上述水电暖费、物业、燃气等费用的数额合计达到元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甲方有权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2、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受损、管线不畅、设备损毁等情况时,乙方必须及时修缮,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未能及时进行修缮,则甲方应向本合同所记载之乙方的地址发送EMS邮件予以督促修缮,该EMS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乙方仍未进行修缮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选择对进行修缮。
如甲方选择修缮的,则可自行拟定方案,对此进行修缮,修缮的费用,甲方有权选择从乙方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或从乙方的租金中予以扣除,不足的租金,乙方有义务于扣除之日予以补齐。乙方如不及时予以补齐的,则甲方可以自扣除修缮费之仍起,次日开始计算乙方的违约金,违约金为每日,违约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后的问题处理,适用本合同第五条第2之规定;
3、乙方因工作需要,安装电话、有线,或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对承租房屋进行改装、装修时,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用时等均应在装修或改动、添加前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安装、施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进行安装或装修的,乙方应予以拆除并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进行装修、拆改、安装等施工前,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定,取得有关批准手续,方可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擅自施工,而使甲方遭受有关部门处罚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第五条租赁合同的变更
1、租赁双方如须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但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之规定,甲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无需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所租赁的房屋,乙方应自甲方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将该租赁房屋中恢复原状,交付给甲方适用:
(1)擅自将房屋
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及逾期不缴纳供暖和水、电费用的;
(4)违反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2号)关于《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规定的;
(5)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的;
(6)因违法、违规或其他问题,被人防、消防、工商、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调查或处罚的;
(7)违反甲方单方制定的管理规定的、损害业主利益的。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应补交欠租外,并按应交纳本期租金的总数额的每日,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2之规定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在解除本合同的同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开始计算,违约金为每日.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力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房屋的,自有关部门发出通知之日起,甲、乙双方应予以配合,各自拆除各自的财务及设施,由此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或给单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该原因而导致双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应交纳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实行多退少补,相互应结清该费用。
第八条有关租赁房屋的各种手续的办理。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应当办理的一切手续和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及许可手续等,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如须甲方或产权人盖章的,由乙方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并将应当盖章的文件或申请书送交甲方。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前提下,甲方给予配合盖章。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拒绝。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室一间,排列号为 _______号,附图。现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转让价为______________元/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上述款项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立即付清。由于乙方延迟付款而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情形,甲方概不负责。上述款项付清后甲方将地下室交付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在使用地下室过程中,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及其它物件。
三、该地下室是二手房,甲方不对房屋质量负责。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停车位使用权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停车位概况
、位置:本次使用权的车位位于 路 小区 (幢座) (地下) 号停车位,(以下简称该停车位,具体位置如附件三车位位 置图所示,该附件图仅为该停车位位置的标示)。
2、该停车位长 米,宽 米,实际使用面积 平方米;
3、用途:该停车位仅作为停车使用,不得改为其它用途;
4、该停车位准停车辆型号范围:
二、 使用期限
期限届满日期与该车车位土地出让年限届满日期一致。
三、 费用及支付
、使用费用
( )该停车位的使用费用为 元(大写: );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2、物业管理费
(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各项关于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用。费用标准:人民币 50 元月。
(2)此费用作为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场地(不包括本 合同项下车位)的保洁、维修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除保管之外的监督管理费用。
(3)物业管理费按季交付,乙方在支付车位使用费同时向甲方交纳首期 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其余每期应于每季开始前 日前交纳。
四、 车位使用
乙方须为已经购买 单元的业主,并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附后。
五、停车位的交付
在乙方全额交付上述费用后 日内,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因本合同项下车位不能进行全封闭单独管理,故不能作为单独物业办理产权登记或租赁备案登记等政府手续。乙方已理解上款内容之含义,并明确其仅是车位使用权,期限届满日期与该停车位土地出让年限届满日期一致。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 负责按合同规定将该停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2. 制定、修改停车场管理制度(见附件2);
3. 负责该停车场日常通行的维护,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4. 做好该停车场(不包括该停车位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5.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企业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6.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企业对该停车场的维修,应当提前三日(紧急情况除外)通知乙方。否则,造成乙方无法使用该停车位的,甲方应按日减收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是本合同使用期限内该停车位的唯一合法使用者;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停车场使用守则,并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及该停车场规定,车辆垂直投影面积须小于停车位实际使用面积;
4、乙方所停放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以下物品:
( )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
(2)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走私物品等;
5、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员、动物留置;
6、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该停车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它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乙方在车场内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8、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原因导致车位污损,乙方有义务进行及时清洁、维修;
9、乙方在使用期限内不得改变该停车场的建筑结构;
0、 乙方不得在停车位进行车辆修理、维护、刷洗车,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 乙方仅享有对该停车位的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不得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下停车位。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