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控产品购销合同(精选34篇)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告知:依约、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避免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义务不仅包括付款等主要合同义务,还包括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当出现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当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对方同意变通履行的,及时与对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风险告知:密切关注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关注对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当对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可行使合同法赋予的合法抗辩权。
同时,及时与对方进行函件沟通,督促对方履行义务,并对沟通过程中的所有往来函件妥善保存。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风险告知:正确处理纠纷
纠纷发生时,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依法采取诉讼手段。
诉讼时注意诉讼主体的选择,当有多个主体时,尽量选择有责任承担能力和履约能力的作为被告。
及时地维护权利,防止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尽量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裁判文书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买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卖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民法典,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基本配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见表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号序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基本配置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1
2
3
4
5
6
计:人民币(大写)
备注:
2.技术资料
乙方应随货物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2.1各系统的运用手册
乙方应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提供给甲方。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或另见甲方书面通知。
4.售后服务:____________
4.保修期____________
5.验收
5.1本合同的验收期为货物正式运行后七天内。
5.2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结算验收证明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如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本合同5.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
6.付款(详见双方说明的其它事项)
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乙方所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结算验收证明书后,由区级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依据财政国库部门审批出具的拨款通知书及其附件在七个工作日内付款。
7.质量保证
7.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本合同4.1条表3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7.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或使用单位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单位通知后,在本合同4.1条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7.4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单位通知后,在本合同4.1条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负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8.误期赔偿
8.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
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
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
并且,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合同转让和分包
9.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适用法律
10.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1.合同生效
11.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雨城区国库科支付货款,另一份报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12.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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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方: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盖章)(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结算验收证明书
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兹证明雨城政采_____号采购履行完毕(合同编号:
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西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XA-202 - -
需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吨)
含税单价(元)
含税金额(元)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一、产品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硅国家标准【 GB/T 2881-20__ 】。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需方承担运输费用。
三、交货地点、收货人及联系方式:
四、包装标准:吨袋包装,1吨袋=1000Kg±2.5 Kg;包装袋重量:2.5Kg,不回收。包装袋由工厂提供。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1、合同签订后,当日内需方将全额货款汇入供方指定账户后,需方即可提货。2、待供需双方确认货物在数量、标准、价款方面无异议后,供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给需方。
六、验收方法及异议提出期限:1、供方提供工厂检验报告,需方有权对货物质量、重量进行抽检;2、需方提货后如有质量异议,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在自提货后7日内通知供方,并将双方确认的争议产品送交双方共同认定的国家权威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产品质量最终以该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为准;3、检测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先行垫付,在供需双方共同界定产品质量问题后,如合格或非供方原因所致产品不符合约定,相关费用由需方承担;4、需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向供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则视为供方所交需方产品完全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七、违约责任:1、需方逾期付款的,向供方按日支付本合同总货款 1‰的违约金;2、需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付清货款之日止发生退货的,应向供方支付退货部分 10%的违约金,并赔偿供方的实际损失(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险保全费、律师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下同);3、需方付清货款后非因质量原因退货或减少订货量,供方将不退还已支付的货款,且供方的一切损失由需方承担;4、需方应对货物进行妥善保管,因需方管理不善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由需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5、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需双方可协商变更价格、更换货物或退货;6、其他违约责任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事项: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2、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合同传真件、复印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4份,供需双方各执2份,效力均等。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所有条款,双方已完全知晓及理解,均无异议。
供方单位:西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时间:
需方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总金额(大写):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_____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保期和售后服务: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购 方:供 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民法典》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明细:
1、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4100-20陶瓷砖附录 A 执行。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在 5 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 2 天通知,以便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由负责送到 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 负责卸货,购方指定 __为收货人,联系电话: _。收货人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4100-20附录 标准进行验收;参照双方协定的样品。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并在三天内向提出书面异议。
2、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负责调换,鉴定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等相关费用由负责。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送完货并签收后付总货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到货款的90%,自验收之日起________年后余款付清。
九、质保期:
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________年,自工程验收之日起计算;
2、质保期内发生的非本合同产品的质量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因素、人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1、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0%的违约金。
2、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如达不到样品标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负责。十
一、退货补货:
1、如本项目完工余货由供货方自行拉回,如数量不够则由供货方自行补足,货款据实结算。十
二、争议解决: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十
三、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四、合同生效、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本合同壹式__二___份,购方与各执_ 一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购方名称(章): 开 户 行:委托代理人: 账 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 话:XX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账 号:年____月____日 电 话
需方(甲): 合同编号:
供方(乙):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如下,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及单价:
名 称规 格单位(件)单价(元/ kg)数量(kg)金额(元)
“霉必克“C型25kg/件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
二、质量要求:由桂林市___有限公司生产,产品质量达到Q/WK002—20__企业标准。
三、交货时间:合同经双方确认,即安排发货。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负责。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产品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通过银行电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国家有关《民法典》解决。
七、其它约定事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本传真合同为双方认可之购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供需双方均不得涂改本合同,涂改则视为无效合同。
甲方代表:
单位名称:
开户资料:
单位地址:
邮 编:
电 话:
签约日期:二○二 年 月 日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地址: 邮 编: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并承担给乙方和顾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2、在乙方订货后,甲方必须在1-3个月内到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如甲方擅自涨价,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并承担一切后果。
5、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乙方:
1、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
2、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任何品牌的酒水,随时可调换别的产品或原价办理退货。
二、 结算方式 :款到付货
三、标的价值
在此期间以行业最低价格,随行就市,每次订货额不得低于100万元。
四、 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20 年5月 1 日至20 年5 月 1 日止,协议期满壹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 违约责任
1、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赔偿损失不得低于乙方年销售额。
六、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 法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 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 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
在第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
(1)预付货款
(2)货到付款
(3)铺货后按结算周期付款,铺货期为__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账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账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
(2)转账支票
(3)电汇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 账号: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事项签订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作为对买卖双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的修改和补充:
一、对合同第条的修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二、对合同第条的补充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以合同及协议中约定的为准。协议内容如与合同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情形,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四、本协议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一份。
买方:___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
一、产品内容:
产品名称规 格数量(吨) 单 价金 额备 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要求标准 :
三、 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包装标准: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违约责任:双方均按民法典有关条款履行义务,若一方违约,按民法典的有
关条款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若出现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成,由起诉方当地
人民法院审理。
九、其它:传真件有效。
十、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意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经办人:
1.产品的规格、数量、价格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适用车型牌号商标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2.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_________年以前设计的产品按JB2261-77“汽车拖拉机用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执行;_________年后设计的产品按ZBT35001-87“汽车电器设备技术条件”执行。
3.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一年。
4.交货地点、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输方式、运杂费
_________路运输,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需方负担。
6.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包装
纸箱按GB6544-86瓦楞纸板,GB6543-86瓦楞纸箱BZ237-86标准,木箱按BZ238-86。泡沫包装按BZ239-86。包装费用由供方负担。包装物不回收。
8.需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需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9.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10.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
11.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选择一种方式)。
13.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号: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因制梁需要,买方需定制一批非定尺螺纹钢,为约束双方行为,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作为招标编号【______】招标文件钢材______包采购合同(合同编号______)的补充合同。
1、本合同执行价格为浮动价,浮动原则按【______】招标文件的计算方法执行,在原结算价的基础上加价120元/吨的材料非标定尺费。
2、订货数量及长度
3、本补充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买方______份、卖方______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补充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补充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买方全称:____________ 卖方全称: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接用文字表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担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需方:鉴(公)证意见: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
总金额: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下面是小编搜集的产品购销热门合同范本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一)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产品名称:__________
型号规格: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
合计(元):__________
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
第二条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第四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第五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二)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____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
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
开户:__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三)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贷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供货单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牌号、商标产地或厂家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备注执行
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
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开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密切工矿产品(包括工业品生产资料和工业品生活资料,下同)购销之间的联系与协作,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计划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村社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之间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个体经营户和农村社员、重点户、专业户同法人之间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应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购销(供需)当事人,必须贯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本着按需生产、质量第
一、适销对路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
第四条工矿产品购销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的法定代表或者凭法定代表授权证明的经办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
当事人委托其它单位代订合同时,必须出具委托证明,明确代理权限。产品分配单或调拨通知单只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不能代替合同。
第五条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包括计划分配、统购统销、计划收购等产品)的购销合同,按国家和国家授权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计划指标和需方提出的花色、品种、规格、质量签订;如不能按计划指标签订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下达计划任务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产品的购销合同,参照国家和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
属于自由购销产品的购销合同,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
第六条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产品的名称(注明牌号或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
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三、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四、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五、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六、接(提)货单位或接(提)货人;
七、交(提)货期限;
八、验收的方法;
九、产品的价格;
十、结算方式、开户、帐户名称、帐号、结算单位;
十
一、违约责任;
十
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产品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部)标准的,按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为了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产品包装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规定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的,可按承运、托运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写明的标准进行包装。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的协议未达成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但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等)。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指标的,应报经下达该计划的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属于自由购销合同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办理。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以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日期为准;需要报经批准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变更解除合同的日期为准。
四、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合并、分立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停单位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关、停文件清理合同;遗留的有关事宜,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五、签订合同有笔误需要修正的,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
第二章产品的数量
第九条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定。
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写明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对成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十条当事人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履行。
需方不得少要或不要,否则应承担中途退货的责任。
不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的,应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交付的产品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需方不同意接收的,在托收承付期内,可以拒付多交部分的货款和运杂费。购销双方在同一地点(同城)的,需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购销双方不在同一地点(异地)的,需方应把产品接收下来,并负责保管,将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XX处理。
二、交付的产品少于合同规定的数量,需方凭有关合法证明,在托收承付期内,可以拒付少交部分的货款,并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将详细情况和处理意见通知。接到通知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答复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的意见。少交的部分,应立即补交,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
第二十七条二款和
第三十五条五款的规定办理。
三、通知需方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规定的交货数量的,应负全部或部分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包装内的产品数量,由生产企业或封装单位负责;需要确定负责期限的,由当事人根据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商定。
由组织装车(船)、凭封印交接的货物,需方在卸货时,如车(船)封印完整,无其他异状,但件数短缺的,属于责任,需方凭运输部门编制的记录证明,可以拒付短缺部分的货款,并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如件数相符,但重量、尺寸等短缺,或者包装标准的重量与实际的重量相符而包装内数量短缺,需方可以凭本单位的验收书面证明,在托收承付期内,拒付短缺部分的货款,并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否则,即视为验收无误。
由组织装车(船)、凭现状(或件数)交接的货物,需方在卸贷时,无法从外部发现货物丢失、短少、损坏的,应由负责的部分,需方可以凭本单位的验收书面证明和运输部门的交接证明,在托收承付期内,可以拒付丢失、短少、损坏部分的货款,并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通知,否则,限视为验收无误。
在接到通知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答复处理,否则,即按少交处理。
第十二条发货数与实际验收数之间的差额,不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的磅差和自然减(增)量范围的,不按多交或少交论处,双方互不退补。超过规定范围的磅差,按照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多交或少交的数量;超过规定范围的自然减(增)量,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或当事人商定计算方法计算多交或少交的数量。
实际交货数量与合同规定的交货数量之间的尾差,不超过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没有主管部门规定的由当事人商定)的尾差范围的,双方互不退补;超过范围的,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计算多交或少交的数量。
第三章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第十三条合同要明确规定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对成套产品,在合同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者外,合同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
有些产品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为检验依据。
第十四条应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负责。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双方商定的必要的技术资料随同产品或运单交需方据以验收。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没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技术资料,在托收承付期内有权拒付这部分产品的货款,并应将产品妥为保管,立即向索要,应及时补送给需方。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补交的,即作为逾期交货处理。
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同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由生产企业或封装单位负责;需要确定负责期限的,由当事人根据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商定。
凡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在当事人商定的期限内,该产品的质量由生产企业或封装单位负责。
第十五条需方在向提出书面异议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产品的外观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不符合同规定,属送货或代运的,需方应在货到后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书面异议;需方自提的,应在提货时或者双方商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
二、产品内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论送货、代运或需方自提,需方应在合同规定由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内检验或试验,提出书面异议;某些产品,国家规定有检验或试验期限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外商定提出异议的期限外,一般从运转之日起六个月以内提出异议。
四、在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五、如果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六、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六条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当事人双方对产品质量在检验或试验中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规定,由标准化部门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
第四章产品的包装
第十八条产品包装应符合
第七条
第二款的规定,有特殊要求或采用包装代用品的,应征得运输部门的同意,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运输包装上的标记由印刷(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产品包装时,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第十九条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条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需方另外收取。如果需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需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五章产品的运输与交接
第二十一条产品一般应由实行送货或代运。实行送货的产品,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供需双方协议执行。实行代运的产品,由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需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某些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必须由需方派人押运或者由有关主管部门签发装运证明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送货、代运确有困难,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产品,经供需双方商定,也可以由需方自提。实行自提的产品,由需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自提自运。
第二十二条需方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以便编报月度要车(船)计划。迟于上述规定期限,供需双方应当立即另行办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需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需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一、凭封印交接的货物:
1、由装车(船)、需方或到站(港)运输部门卸车(船)的货物,封印完整而货物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除能证明属运输部门责任者外,由负责;封印脱落、损坏、货物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除能证明属责任者外,由运输部门负责。
2、由发站(港)运输部门装车(船)、需方卸车(船)的货物,需方应会同到站(港)运输部门拆封,如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除能证明属或需方责任者外,由运输部门负责。
二、凭现状(或件数)交接的货物。由组织装车(船)、运输部门按现状(或件数)交接的货物,如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运输部门接收前由负责,接收后由运输部门负责;到站(港)后在需方接收前发生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由运输部门负责,接受后由需方负责。但对在交接时无法从外部发现的货物丢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除能证明责任者外,由负责。
上述属于运输部门责任的,由需方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货物运输合同条例的规定向运输部门提出书面异议,要求赔偿损失。属合作的,应按规定由需方向提出书面异议,负责处理。
第二十四条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发生错误,属于需方过错的,一切责任由需方承担;属于过错的,一切责任由承担;属于运输部门过错的,由托运单位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货物运输合同条例的规定向承运部门要求赔偿损失。但是不论哪一方的责任,接货单位对运到的货物,应当妥善保管,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查明处理,由此所支付的一切费用由上述责任方承担。
第六章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二十五条合同中的产品交(提)货期限,应写明月份。有条件的和有季节性的产品,要规定更具体的交货期限(如旬、日等);有特殊原因的,也可以按季度规定交货期限。属于年度分配指标的订货,必须在本年度内商定具体的交货期限,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跨年供货;生产周期超过________年的大型专用设备和试制产品,可以由供需双方商定交货期限。不得签订没有交货期限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的日期为准(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者除外);合同规定需方自提的产品,以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提货通知中,应给需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交(提)贷期限,即视为提前或逾期交(提)货。
第二十七条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提)货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提前交货的,需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货。
二、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需方协商,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需方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三、逾期提货的,需方除应当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外,并承担逾期提货的责任。
第七章产品的价格
第二十八条合同中产品的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应由国家定价的产品而尚无定价的,其价格应报请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如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的提高或降低价格的,由供需双方商定。
如果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的,可以由供需双方协商暂定价格,并在合同中注明:按供需双方最后商定的价格(或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结算,多退少补。
外销转内销的工矿产品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供需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第八章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三十条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应当按照合同中商定的结算方式和中国人民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合同当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付款)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收、付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从其规定。
大型设备订货的付款办法,按照财政部、人民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开户、帐户名称和帐号进行结算。需方变更开户、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需方未按期通知或者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付款责任;如果接到通知后,仍按变更前的情况办理结算,一切责任由承担。
第三十二条需方拒付货款,应当按照中国人民结算办法的拒付规定办理,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如果需方超过承付期限,不予受理。需方无理拒付货款经说服无效的,由实行强制扣款;由于无理拒付而增加审查时间的,应自承付期满的次日起算,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三十三条需方对于拒付货款的产品,必须负责接收,妥善保管,不准动用。如果发现动用,由代扣收货款,并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能够抵补损失时,不再另行支付赔偿金;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裣其差额部分。对方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专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具体比例可由供需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商定。
根据国家指令性计划签订的购销合同,由于将产品自销而不按合同规定交货的,除按违约及有关规定处理外,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自销多得的收入,上缴中央财政。
二、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者灭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四、自提产品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的,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五、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六、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承担。
七、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八、未经需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九、在专用线自装的产品,因装载技术不善造成产品灭失、质量下降、包装损坏或者其它质量事故的,应当由承担责任。
十、用罐车发运货物,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致使需方无法卸货的,由此造成的卸车等存费及运输罚款,应当由偿付。
第三十六条需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退货,应向偿付违约金。产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5%,专用产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具体比例可由供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二、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予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三、自提产品未按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四、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五、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六、承担由于需方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实际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保管的产品因需方保养不善而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七条由于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的过错,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先由合同违约方按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赔偿金,再由应当负责的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机关负责处理。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按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中国人民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四十条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没有实行利改税的企业应分别在企业基金、利润留成或盈亏包干分成中支付;实行利改税的企业,应在缴纳所得税后国家核定的企业留利中支付。以上支付的各项金额均不得计入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不得挤占应当上交财政的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一律在单位的预算包干的节余经费和预算外资金中支付,不得挤入经费预算报销。依法对个人的罚款,一律不得用公款报销。
违约金和赔偿金收入,应用于弥补未能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一条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所指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者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寄送达的,以邮局挂号回执注明的收件日期为准。
第四十三条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条例有抵触者,均按本条例执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供货时间及数量(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需方库房。
四、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第二条标准验收。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产品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通过银行承办。
八、产品价格随行就市。
产品价格如发生变动时按(调价协议)执行;
九、供方应严格按需方要的产品、数量及时发货,供方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天需到货,如因供货不及时使需方停产,供方以每小时________元赔偿需方损失;
十、本合同如需变动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能生效;
十一、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需方所在地内江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十四、本合同需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履行本合同。
一、标的物
二、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乙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或者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付标的物。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
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由甲方在乙方指定地点自行提货。
提货地点:
(2)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指定地点:
四、运输责任及费用的负担:
1、运输方式:汽运
2、费用:运费由
五、产品的验收
1、乙方提供的月饼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的各项卫生质量标准的要求。月饼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并提供甲方与材料相符的QS标志内容(执行标准、配料或原料、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
3、月饼的质保期为天,质量保证期内月饼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予更换货物或退货。
六、付款时间、方式
1、甲方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指定以下账户。开户行:账号:。
3、甲方支付相应款项时,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完全地履行付款和收货的义务。
2、甲方按时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3、乙方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交货义务。
4、乙方应保证产品质量、规格需符合甲方要求。月饼原材料必须确保新鲜安全,制作过程卫生规范,若因乙方原材料或成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由此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保证对其生产、销售的月饼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置权或取得相关授权,无任何著作权、_____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限制或瑕疵。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未能及时履行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出货,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若未及时通知乙方而导致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将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数量提货的,甲方应提前72小时通知甲方,若未及时通知,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将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
八、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合同上添加、删除、涂改的条款无效。本合同原件和传真签约件、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甲方所购产品名称为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套数为_________。
设备详细配置见清单,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不在本合同供应之列,如甲方有需要另行计价;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价为¥_________,
2、 签约后支付总价30%的定金;
3、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 、保留款为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三、设备运输及风险承担采用------种方式。
1、乙方代办托运,运费由甲方支付,在设备卸车前由甲方直接支付给运输单位。
乙方负责装车并承担装车之前的风险由,装车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乙方送货上门并负担运费,甲方负责卸货;
卸车之前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卸车及之后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设备交付。
1.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个月内分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
2.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日之前,通过传真等方式将合同设备的相关内容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准备。
五、设备的验收。
1、设备在交付的同时进行验收,甲方确认设备及所附属设备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收;
2、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六、资料交付。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七、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2、乙方提供从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的设备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在保修期间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损坏,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3、易损件、人为因素和物料腐蚀等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免费服务之列。
八、不不可抗力。
由于火灾、旱灾、地震、战争和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交货,逾期一天,乙方按未提供产品总价值的%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
2、甲方逾期付款,应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承担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的利息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十、争议的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郑州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应注意事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卖方:
签订地点:
买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电缆采购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授权以及执行:买卖双方保证有充分权利或授权签署本合同,并保证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严格有效履行。
二、本协议为乌江新华文化综合体电缆采购项目框架协议;为确保双方顺利履行协议,
买方应保证将本次项目的所有所需电缆交付卖方生产并最终达成买卖协议,买方不受市场价格或者政策等非不可抗拒力影响再另选供货厂家或未经双方一致意见而单方面终止协议。
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及主要条件
1本合同基于现货铜价为 万元吨,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以实际用量计算 元)。
报价包含所需货物价格及包装费、保险费、货物运输费、税率费等各项费用(但不包含货物现场卸车费)。
卖方确保在批次订单有效期内应保持合同货物单价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在买卖双方具体签订批货订单时,基于以上铜价以及合同总价基础上,按照合同当天现货铜价每上涨或下浮 元,批次订单合同总价即上涨或下浮 %。
注:(批次协议合同和批次供货清单作为该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后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2采购设备名称、型号规格:
3其他条件:受施工进度影响,上述型号将会分批次采购,卖方接卖方书面通知或补充协议后,双方签字确认有效的情况下,卖方再按订单安排生产计划。
4协议签订后,买方应对所提供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负责,卖方将严格按照买方的要求生产供货;当买方需要更改型号、规格、数量时,应在卖方排产前,及时书面告知卖方。
四、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1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工程所在地,不含具体楼层等不易吊车起吊位臵)22交货时间: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 %起算,15个工作日内;
2运输方式和责任:卖方负责运输方案的编制并及时向最终用户通报设备运输情况,买方负责货物的卸载以及相关费用。
五、质量标准
卖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双方约定标准(但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卖方发货时应提供有效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六、卖方工作范围
卖方应负责本合同中规定货物的设计、制造、出厂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对货物的现场安装及其质量检查进行指导、协助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对合同货物提供自投运后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在合同货物的整个寿命周期提供必要的维修及服务。
1包装
2合同货物应有适合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的坚固包装,并采取措施防止货物受潮、生锈及震动等影响,以保证安全运抵安装现场。
3交货及服务
4交货:卖方须按照本合同要求的交货时间,将合同货物安全、完好运达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
5服务:在卖方接到最终用户的服务要求后,应在12小时内作出响应,24小时内按要求派人在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货物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应对货物的数量及外观质量第一条要求进行现场点验,双方代表签署点验记录。
若因后期施工安装造成的损失,由买方负责承担。
八、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15天以内书面形式向对方书面告知有关详情,根据事件影响的时间将合同履行期限相应延长,并由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2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执行,则合同双方均不需对未履行部份负违约责任。
3任何一方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解除该合同。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买卖双方根据实际到货数量(允许电缆长度3‰误差率)结算,具体以货到现场数量为准。
2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预付款,余款货到现场3日内付清。
十、意外事故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约双方各自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合约双方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十三、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六份,买卖双方各执叁份,本合同在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合同有关款项结清,或至本合同没有任何纠纷为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销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____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
2.乙方先送货,甲方再付款,且分期付款,最后留合同金额5%的质保金。
3.其他:乙方负责安装、维修,并提供质保一年,赠送168张卡,刷卡机一台,及后台操作软件在内的配套设施。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如未指定,则送至甲方所在地)
3.交货方式:乙方以合理方式送货并负责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卸货费由乙方承担。
4.安装条款(如此货物需要乙方提供安装服务的,请勾选 )
(a)安装工期:________。
(b)安装费用、安装所需设备及配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三、货物质量及检验:
1、乙方所供货物应为生产厂家正规渠道原装全新合格产品,保证其产品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甲方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2、凭样交货及初步验收: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将货物样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由双方将该样品封样,样品封样共2份,均由甲方持有,双方应在封样包装或封条上签字盖章并注明封样货品的基本情况、封样日期。货物送到约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对货物的数量、型号、外观、表面质量状况方面进行初步验收后,签发验收单方为完成交货手续。验收单的签发并不意味着乙方的交付行为完全符合合同约定,仅表示甲方对上述验收项目的部分或全部的初步认定。
3、进一步验收:在接收货物后1个月内,甲方对货物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状况等依据合同约定及封样进行进一步的验收,如有异议,乙方接到甲方异议后(甲方提出异议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口头、书面传真、电话等),应在二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进一步验收甲方无异议的,并不能免除乙方对其货物质量隐蔽瑕疵的担保责任。
4、按照货物本身自然属性及行业惯例,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存在合理损耗,合理损耗的范围为送货量的 %(分批次送货的,则以该批次的送货量计算),超过此范围的,则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送货,应按本条第5款执行。
5、无论是在初步验收还是进一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封样要求的,乙方应立即补货或更换:如货物尚未交货的,则此补货期、更换期也计入交货时间,由此导致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承担本合同第五条中有关乙方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货物已经交付的,则补货期、更换期按照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日支付违约金。
6、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施工并对安装施工质量负责,如施工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的,乙方应立即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安装工期不顺延。
四、保修条款
1、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及施工质量提供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保修期,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或产品说明书没有规定保修期的,双方约定保修期为壹年,自甲方签发验收单后起算,若在签发验收单后,甲方提过异议的,则以异议解决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
2、质保金自上款约定的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4日内无息支付,若存在质量问题的而乙方拒绝补正的,甲方有权不支付质保金。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货物后进行验收。如遇交付前已拆封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或要求更换。需要安装的货物,乙方应负责安装、调试,且达到能正常工作的状态。货物运输、安装、调试、所有零配件的提供、技术及售后服务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货物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可要求乙方及时上门解决,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可要求乙方免费更换同等同类产品。如乙方拒绝更换的,或者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甲方可以按合同总价款的30%追究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应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及完成安装任务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7.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8.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9.如乙方有以下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付剩余货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
(1)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中途停止供应合同货物或/及拒绝安装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其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货物及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的,且拒不更换的;
(3)乙方向甲方相关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等贿赂行为;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甲方处所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价格信息等(保密期限为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甲方(需方):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
签于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_空调外机养护罩、内机养护罩,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要求: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空调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机________套,内机________套。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_____________元套。(外机双风机和内机的柜机均按二个计算)乙方提货价:__________________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提供广告位。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分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购买乙方扣件事宜达成如协议:
一、扣件的单价、规格及数量
二、交货方式、费用及数量确认:
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送货时间内将货品送至送货地点,听从甲方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数量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确认为准,送货时乙方须提供该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质检报告。送货地点为项目部。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施工现场入库,并经甲方数量确认、检验合格后,甲方内全额支付乙方货款。
四、验收标准、方法:
乙方货到现场,由甲方材料部门组织现场验收,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验收以抽检为准。若发现与样品不一致或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材料未到现场,乙方应无条件将不合格货物运出施工现场。而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购货方:____________
兹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产品,经双方谈定买卖条件如下:
一、订货内容
序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到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 )送货上门 ( )代发货运
三、购销方式:( )现金销售 ( )赊销于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结清货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无特殊证明为壹个月,但已发的货,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货款结清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内不能付清货款,买方按货款总额的______‰一天支付违约金给卖方,同时不给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优惠政策。
六、买方收到货物的____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卖方随货出库单(“客户联”和“回执联”)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卖方,在此期限内买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视同买方收妥货物。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货方:(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栏由卖方发货时填写:
营业部
业务人员:
部 长:
财务部
审批:
签收:
公司负责人
审批:
合同编号:
销售方:
购买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销售方对产品“三包”半年。
三、交(提)货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负担:销售方负责上车,购买方负责缷车费,运输费由购买方负责。
五、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七、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购买方直接验收,柒天内为异议期限。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购买方先预付货款 元,提货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元。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销售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购买方定金到销售方银行帐号上,本合同同时生效。
销 售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手机: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手机: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1、产品名称
2、型号规格
3、单价(元)
4、合计(元)
5、总金额(大写)
6、包装:由乙方按国家标准进行包装。任何因包装不善所致之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交货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验收合格之日止_______天。
8、交货地点和方式
8.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交货方式: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乙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包括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在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____%
作为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同总价的全额销售发票,甲方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全部余款。
三、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承诺所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溯性,产品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天,自交付之日起计算。
2.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如属甲方人员使用不当不能正常使用,乙方也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但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差旅费和材料成本费用。
四、合同的修改
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变更后的内容与本合同(被修改部分除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甲方延期付款,除双方协商同意免责外,均按未交付/未支付本合同价款日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端的解决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应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约定事项: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汽车配件产品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和质量
1.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 。
[ ]附产品购销清单(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按国家标准执行、[ ]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生产企业标准执行。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如约定不明确,按能够实现合同目的和产品用途的标准执行。
3. 质量保质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产品的数量 。产品的计量单位 。
第三条 品牌
销方所供产品的商标为:[ ]整车厂配套商标、[ ]生产厂自主商标。其他约定 。
销方保证所供产品不构成对任何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侵犯;购方保证所购产品不用于任何侵犯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用途。违者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侵权责任。
第四条 产品包装标准及其处置
1. 销方所供产品的包装为[ ]木箱、[ ]纸箱、[ ]裸件、[ ]按国家规定。包装应安全可靠、标识明确。[ ]内附装箱单。
2. 销方因产品包装不妥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承担因包装不妥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所造成产品的违法、违约、毁损、灭失等责任。
3. 其他 。
第五条 产品的交付和风险
1. 交货方法:[ ]销方送货、[ ]销方代运、[ ]购方自提自运、[ ]购方指定的第三方代提。
2. 运输方式 。
3. 运费负担[ ]购方承担、[ ]销方承担、[ ]其他 。运费负担约定不明的由购方负担。
4. 到货地点 。
5. 产品的风险责任未经特别约定,自交付时转移。产品保险由风险承担方办理并承担费用。
6. 其他 。
第六条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期限
产品交(提)货时间:
[ ]双方约定 年 月 日为产品的交(提)货时间。
[ ]销方委托送货或者代运的产品以承运人签发运单的日期为实际交货日期。
[ ]其他 。
第七条 产品价格和费用支付方式
1. 产品的价格 。
2. 其他费用 。
3. 支付方式:[ ]款到发货、[ ]现款现货、[ ]分期付款、[ ] 付款;以[ ]现金、[ ]支票、[ ]贷记凭证、[ ]信用卡、[ ]其他 支付。
4. 支付日期:第一期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三期 年 月 日金额 元;
金额 元。
第八条 产品验收方法
1. 产品自购方签收之日起 日内为购方对该批产品的验收时间。
2. 在验收时间内购方如发现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外观等可以观测的质量状况不符合约定,应该妥善保管产品,并在验收期间内向销方书面提出异议。购方有权拒付不合约定的产品的货款。购方未在验收时间内向销方书面提出异议,视为产品验收符合约定。
3. 由于购方的保管原因造成有异议的产品损失、损失扩大、质量下降的,购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销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之日起 日内未进行处理的,视为默认购方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 鉴于产品的特点和交易习惯双方不采用以上产品验收方法。双方约定 。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购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或费用的:
[ ]每日应按拖欠金额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 ]向销方支付违约金 元。
[ ]其他 。
2. 因购方原因解除本合同或者退货,购方应按所涉及的产品价款的 %向销方支付违约金。
3. 因购方原因销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或者推迟交货的,购方应按合同价款每日支付销方万分之 违约金并承担销方的实际损失。销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或者推迟交货的,应按合同价款每日支付购方万分之 违约金。
4. 销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当换货或退货,并承担购方的实际损失。购方可以要求销方按“三包”的规定处理。如果双方对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以提请:[ ]上海市汽车配件流通行业协会组织专家鉴定、[ ]生产厂鉴定、[ ]其他 。
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在约定的履行期内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纠纷解决方法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 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 。
乙方: 。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 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购销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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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保质期备 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汽配产品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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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保质期备 注
双方约定:
一、品牌保证:销方所供产品的商标为[ ]整车厂配套商标、[ ]生产厂自主商标。其他约定 。销方保证所供产品不构成对任何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侵犯;购方保证所购产品不用于任何侵犯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用途。违者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侵权责任。
二、支付方式:[ ]款到发货、[ ]现款现货、[ ]分期付款、[ ] 付款,以[ ]现金、[ ]支票、[ ]贷记凭证、[ ]信用卡、[ ]其他 支付。支付日期 。
三、质量保证:销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当换货或退货,并承担购方的实际损失。购方可以要求销方按“三包”的规定处理,如果双方对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以提请[ ]上海市汽车配件流通行业协会组织专家鉴定、[ ]生产厂鉴定、[ ]其他 。
四、违约责任:因购方原因销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或者推迟交货的,购方应按合同价款每日支付销方万分之 违约金并承担销方的实际损失。销方不能按约定交货或者推迟交货的,应按合同价款每日支付购方万分之 违约金。
五、纠纷解决方法: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 。
七、本清单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八、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履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乙方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__________
1、交货日期:__________甲方支付预付款后_______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__________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__________ 。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_______年。
2、乙方提供_______年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4、产品的风险自收货之日起转移至甲方。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由甲方负责人签收书面验收合格单并加盖甲方公章(验收合格单具体格式由乙方提供),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签收。
七、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____%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5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签订验收合格单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____%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的违约金。
4、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商业惯例,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买卖货物的基本内容
1、 货物名称、型号、单价、数量(以下统称为"货物")
以上合同价格为乙方专供甲方的代理批量价,为乙方商业机密,根据国有相关商业保密法律,甲方不得将此价格泄露给任何除甲乙双方以下的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货物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第二条:付款
1、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做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________元,乙方开始备货,余款在付清。
第三条:货物的交(提)货期限、交货方法、到货地点。
在满足本合同第二条前提下执行如下条款:__________
1、货物的交(提)货日期: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__________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甲方自提自运;
(3)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同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的 前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
第四条、双方约定事项
1、供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询购方提供上述产品,不耽误购方的采购计划。
2、购方收到货物的24小时内必须将货物检验完毕,并和供方随货出库单核对,如发现诸如水渍、外包装毁坏等可能导致产品受损的情况,应于收到货物后四十八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在此期限内购方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供方将视同购方收妥货物。
第五条、产品质量承诺
自购方收到产品起算,只要是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供方承诺,一个月内包换, 三年 保修,终身维修,终身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争议解决方式
1、产品购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执的,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
第七条、其它: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供货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生效时限,以双方中的一方最终签订日期为准,产品服务期起始同日计算。
4、在购方购买的产品服务期或保修期结束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盖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需方:
供方:
一、质量要求
二、技术标准:国标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质保期为年。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汽运,承担运费
六、标的物所有权自付清全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八、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出厂合格证验收
九、随机备品、配件及工具数量:按随机装箱单供应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十三、违约责任:按《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十五、本合同自起生效。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设备是全新的,并且采用乙方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合同所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在供货时附出厂说明书、合格证,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交货:
1、交货日期:甲方支付预付款后 个工作日。
2、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费、装卸货费用。
3、交货地点: 。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设备自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保质期2年。
2、乙方提供 年维修,如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技术性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
3、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4、产品的风险自收货之日起转移至甲方。
五、设备的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设备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2、包装上注明货物品种及数量。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与设备一起发送。
3、设备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发货,乙方通知甲方准备接货。
六、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1、甲方对乙方所交设备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由甲乙双方现场安装调试,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由甲方负责人签收书面验收合格单并加盖甲方公章(验收合格单具体格式由乙方提供),验收不合格的甲方不予签收。
七、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
2、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5个工作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并经甲方签订验收合格单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八、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每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调试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4、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违约方除应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的违约责任外,还自愿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法院诉讼费等。
九、禁止商业贿赂和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
1、双方负有谨慎保护对方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不得披露、自用及许可他人使用。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