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菜收购协议汇编3篇

紫菜收购协议(通用3篇)

紫菜收购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乡(镇) 村 养蚕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蚕茧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基本情况

品 种

技术标准

单位

数量

价格

(保护价)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总价款

二、交(提)货方式: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四、收购价格:在蚕茧收购期,交货时市场收购价低于保护价时,以保护价收购。市场收购价高于保护价时,双方可协商上调价格。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以市场为主导,执行“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的茧价政策,甲方必须全额收购乙方生产的蚕茧,不压级压价。

2、甲方对乙方生产的蚕茧按浙江省各季节鲜茧收购指导价,实行最低保护价。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桑蚕饲养技术规程,做到适时采茧拒采嫩茧。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蚕茧收购期未按合同收购的,应按未收货款总值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按合同时间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向乙方支付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蚕茧收购期,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的,应承担自行出售或不肯出售部分的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如交售嫩茧、过潮茧,甲方有权拒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八、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合理证明。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收购方: 养殖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址:

紫菜收购协议 篇2

供方: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

需方:______

为加快优良紫菜品种的推广,促进我县紫菜品种的更新换代,提高养殖紫菜的产能和品质,建立紫菜养殖加工一体化产业体系,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品种

供方应需方要求养殖“申福1号”紫菜品种,养殖面积______亩,供方所需紫菜苗种由供方按每亩______元向需方购买,搪苗前付清。

第二条 养殖及采割要求

供方应根据紫菜养殖的合适时间采用插杆式方式养殖紫菜,并自觉接受需方技术指导。在紫菜采割期内,供方应在紫菜生长至______公分时采割,并保证将所采割的紫菜全部供给需方,不得自行销售或加工。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如需方因生产能力不足,主动要求供方延期采割,导致产品超过规定标准的,则不受本条限制。

第三条 产品计量、定价,交货地点及方式

鲜紫菜采用机械脱水计量,脱水时间不少于某___分钟,脱水后价格为每公斤_____元。交货地点为需方生产地,并由需方在交货地点进行验收。紫菜养殖地至交货地的运输由供方承担。

第四条 货款结算办法

供方交售的紫菜经验收合格后,需方出具收购凭证,作为货款结算依据,需方应在______天内,通过银行转帐向供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 供方的违约责任

1、在紫菜采割期内,供方若将需方提供的品种所养殖的鲜紫菜自行销售、加工的,或其提供的鲜紫菜无正当原因明显少于某殖面积所能提供的紫菜数量的,其自行销售、加工部分所取得的收入归需方所有。

2、供方不得夹入其他紫菜品种或杂物,供方如故意掺杂,造成需方未能及时投料生产,导致加工设备闲置,供方应赔偿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供方采割的紫菜超过规定标准,需方如仍愿意收购的,可予以打折,折扣率由需方确定。如需方认为供方的紫菜已无法加工生产,需方有权拒收,并可向供方收取超标紫菜总价值的20%的赔偿金。

第六条 需方的违约责任

4、需方无故拒收供方提供的鲜紫菜,应向供方支付拒收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5、需方未按协议规定期限付款的,应每日按延期付款金额的0.05%,按日计算滞付金。

6、需方不及时提货或运输已采割的紫菜,或不及时验收计算,导致鲜紫菜变质的,应全额赔偿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气候原因,导致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提供的紫菜品质下降或可交货的数量减少,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经需方确认后,可免除违约责任。供方采割的紫菜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______需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代表______

电话 ______电话______

紫菜收购协议 篇3

甲方:蚕茧管理总站

乙方:乡(镇)村养蚕户

甲乙双方自愿建立蚕茧生产收购合作关系,现就合作有关事项协定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l、依照国家政策,对蚕茧实行统一收购经营管理。

2、以市场经济为导向,认真执行“优质优价,劣质低价”的茧价政策,“价高随行就市,价低补偿保护”,全额收购乙方生产的蚕茧。

3、为乙方提供优良桑蚕品种及种桑养蚕技术和信息服务。

4、扶持乙方发展蚕桑生产。

5、如遇市场行情低迷,对乙方生产的蚕茧实行最低保护价: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优先享受甲方提供的科技服务,即种桑养蚕一整套技术服务。

2、优先享受甲方提供的信息服务,即随时了解蚕桑发展政策和蚕茧市场信息。

3、享受发展蚕桑生产的各种扶持政策,即种苗、方格簇、化肥、蚕药等补贴。

4、享受蚕茧收购最低保护价政策:即方格簇茧(50克鲜上茧9.6克千壳量、上车茧率100%)、春、晚中秋茧每_____公斤低于_______元,夏、早中秋茧每____公斤低于______元时,由甲方补到相应标准(包括以工补农等各种补助)。

5、必须应用甲方推广的蚕品种、桑品种,科学种桑养蚕,多生产优质茧,并把蚕茧全额投售到甲方定点茧站。

6、合同户即为合作社社员,享受社员待遇。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纳______元的保证金,利息按银行五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分年度兑现;合同期满后保证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2、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如乙方违约,蚕茧不全额投售给甲方茧站,合同自动终止,乙方的保证金全额赔偿给甲方,并退还甲方所提供的各项补助款。

四、合同期限甲乙双方建立蚕茧生产收购合作期限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在合作期限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合同,如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或终止合同。

五、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约后即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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