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购销合同(精选10篇)
购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产品明细:
1、乙方为甲方定做下列产品: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 陶瓷砖标准执行。具体材料以甲方封样为准。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乙方在 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甲方工程进度,甲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 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方,双方点清数量,由乙方负责卸货,甲方指定 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乙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 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供应产品不允许出现色差、色线、色斑、崩边掉角、裂纹等,平整度和几何尺寸误差不应超过±0.5mm,如乙方供应的产品出现以上问题,乙方负责装车换货,否则甲方不支付相应的货款。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乙方产品送到现场后支付60%的货款,待工程墙砖地砖粘贴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货款。
八、质保期:
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从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所有货款付清之日止;
2、质保期内发生的所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甲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甲方需变更合同,应提前通知乙方。
3、乙方供应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乙方应及时将合格产品补送至现场,并将不合格的产品清走,乙方如未及时将合格产品送至现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如甲方需要补货,甲方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进行排产。
5、乙方的不合格产品,在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两天内,乙方还未清走,甲方不再承担保管责任,出现产品丢失及损坏等,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方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年 月 日
立契约书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组。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元整,次级品每组元整,合计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日按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唯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市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元酌收运送费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之人世间于受领第一条的茶具后,应即时验收。茶具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七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七、甲方应凭乙方所开出的统一发票及送货签收单将货款一次付给乙方。
八、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甲方)(盖章):
公司地址:
代表人(签):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年 月 日卖方(乙方)(盖章):
公司地址:
代表人(签):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年 月 日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为了增加供、需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级别、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系列标准。
三、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装卸责任及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供应的陶瓷必须按质、按量、按甲要求的时间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施工现场,数量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破损的砖不计算数量。
2、运输方式: 上、下车费用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
3、产品使用项目名称和地址:
四、验收方法:供需双方应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风险自需方签收后由需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六、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七、双方约定事项:
1、需方保证该批产品只用于上述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如有挪用行为,需方除应将该批产品按市场零售价补齐外,另需承担该批产品零售价总金额30%的违约金。
2、需方已接收的供方产品,在包装和质量上与供方所发货物一致时,在不影响供方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如:整箱、整片不浸水不破损),可以多退少补。
3、本合同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4、该批产品价格仅对上述项目有效,需方有保密义务。对因需方泄密而造成的损失,供方有权要求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供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该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销货方:_茄徳妮冠陶瓷____ 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 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购货合同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
品牌
规格
型号
单价
数量
金额
备注
合同定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2、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600执行。
3、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总合同款的(20%)预付款___ _____(元)给甲方作为定金。
(二)现款现货,定金在乙方提最后一批货时充为货款。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三条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产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对产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产品从装上车、货柜或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产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属于多发、错运产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产品,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第八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两方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 货方):
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供货方):
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一、产品明细
合同标的
合计: (大写) 人民币:
二、质量标准:乙方所供产品与乙方之前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允许所供产品与样品存在合理范围色差。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到工地,由乙方卸货,双方点清数量,甲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 ,收货人在供货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四、验收标准:
1.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2.因陶瓷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3.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善保管,告知乙方,并在三天之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4.甲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5.若有异议,需经第三方鉴定该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6.如需补货,产生的色差等问题与乙方无关,退货不得超过总货数的3%。
五、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之内,甲方支付 作为预付款。
2.剩余货款甲方必须于 前结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并支付给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延期违约金。
2.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编号、数量进行供货。
七、其它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完全结清时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市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产品,清单如下(不含税价、不含运费): 单位:(元)
一、质量保证:甲方向乙方所订的货物享有质量保证,在发货前供方仓库取样快递给需方,供方保证供货与所提供样品一致,质量的.鉴定由双方技术员参入确定,产品质量有问题供方提供退货或换货服务。
二、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交货日期办法:
(1)货运方式:
(2)交货日期:
三、需方必须在供方发货之日起十日内,并将验收产品质量。如需方不在本条规定时间内验收,视为需方对本次交付货物质量无异议。
四、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五、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提出诉讼。
六、本合同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另重签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甲方)需方(乙方)各执一份。 八、传真件和影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淄博市陶谷陶瓷釉料有限公司
签约人: 签约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购货方):
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供货方):
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一、产品明细
合同标的
合计:(大写)人民币:
二、质量标准:乙方所供产品与乙方之前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允许所供产品与样品存在合理范围色差。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到工地,由乙方卸货,双方点清数量,甲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供货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四、验收标准:
1.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2.因陶瓷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3.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善保管,告知乙方,并在三天之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4.甲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5.若有异议,需经第三方鉴定该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6.如需补货,产生的色差等问题与乙方无关,退货不得超过总货数的3%。
五、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之内,甲方支付作为预付款。
2.剩余货款甲方必须于前结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并支付给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延期违约金。
2.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编号、数量进行供货。
七、其它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完全结清时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章):乙方签字(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国家标准(抛光砖GB/T4100-20xx附录G及内墙砖GB/T4100-20xx附录L)。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仓库内交货,需方自提。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需方自提。如委托供方代办运输,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由需方承担; 因需方原因(如要求超载)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五、损耗责任:交货前由供方负责。
六、包装标准:按供方的包装标准出厂,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收货之日起 天内未对质量问题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供方所交产品合格,产品一经铺贴恕难负责。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以(现金、支票、汇票、汇款)方式结算。需方 年__月__日前向供方预付定金(合同总额30%),余下货款到供方指定帐户后,供方立即组织发货(款到发货)。需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如数支付定金,供方有权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定金最后一次提完该批货时冲减,转为货款。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在供方所在地协商或用其它方式解决。
十、(1)所需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边长超过标准偏差范围,而其它性能符合执行标准要求,产品边长分别符合包装物标定边长相应范围,则视同符合标准要求。
(2)陶瓷烧制过程复杂,色泽版本与原版近似相同,允许稍有色差,需方应根据包装物注明的尺码、色号分别使用。
(3)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生产事故供方未能如期交货,供方出具有关证明通知需方,可变更和解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 方:中国十九冶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项目经理部
供 方: 王道斌(王氏建材经营部)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 德阳市东河镇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
合同编号: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供数量结算。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执行。供方所供的产品必须与供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15 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
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5 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 东河施工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方 负责卸货,购方指定 范小林、谢斌 为收货人,联系电话、 。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标准及样品进行验收。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 0 ‰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1、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3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 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四___份,购方执三份、供方执___一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 户 行:
委托代理人:
20 年 7 月5 日
供方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20 年 7 月 5日 账 号: 电 话: 开 户 行: 账 号: 电 话:
购 方:
供 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购方应认真核实实需数量,并出具加盖公章的确认函通知供方,最迟五天内可重新调整数量,超出五天的,供方将按本合同数量为依据进行生产。
三、质量标准:按照国标GB/T4100-20xx陶瓷砖附录 执行。供方所供产品与购方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 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 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 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 负责卸货,购方指定 ____为收货人,联系电话: _____。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1、按国家陶瓷砖GB/T4100-20xx附录 标准进行验收;
2、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本工程材料产品不允许交货产品存在色差。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 天内购方支付总货款的 %(即 元)作预付款。
2、供方分批次发货,每批货到工地之日起 天内,购方必须支付该批货款的 %,以此类推;
3、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 年 月 日前付至总货款的 __%;
4、余总货款 _%作为质保金,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 ____个月内,即不迟于 ___年 月 日前一次性全部付清。
九、质保期:
1、本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二年,自第一批货到工地之日起开始计算;
2、质保期内发生的非本合同产品的质量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因素、人为因素、不可抗力等因素),供方不承担责任。
3、在质保期内不允许出现(3平米及其以上)面积色差、尺寸偏差大、釉面开裂、空鼓脱落、断裂模数和破坏强度低、放射性核素限量超标等问题。
十、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 ‰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退货补货:
1、本合同产品为供方为购方定做之产品,供方不接受购方的任何退货要求。
2、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 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___份,购方与供方各执___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