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塔吊机械购销协议书通用3篇

工地塔吊机械购销协议书(通用3篇)

工地塔吊机械购销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就锰矿生产机械购销事宜,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共识,特定如下供货合同

1、乙方负责甲方所购洗矿机、四辊水选机、打沙机、笼筛、输送带、4寸水管-米及附属设备的技术指导安装调试工作,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所有设备保修期为三个月,电动机保修一年。

2、甲方先交付乙方所需机械设备定金人民币捌万元整,从交定金之日起,乙方-天内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所定全部设备。

3、甲方提货时先付人民币¥元的货款给乙方,安装调试后余款一个月之内付清。

4、甲方所购乙方生产机械设备如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均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银行帐号:

年 月 日

工地塔吊机械购销协议书 篇2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二手机械设备并由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 合同设备名称、价款及支付方式

1.1 设备名称、数量、价款:

1.2 随机技术文件

每一单台设备在交货时均应随机提供详细的安装手册、操作和维护手册、使用和保养说明书、易损配件目录等一切与该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有关的技术图纸及文字资料。

1.3 随机配件、专用工具:

乙方应配备必须的备品、配件和专用工具,以方便甲方进行设备的正常安装、调试及使用。

1.4 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10%,计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计5万元人民币;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 第1页 共2页同价款的20% ,计10万元人民币;剩余价款30万元,作为设备的质保金,在设备保质期届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向乙方全部付清。

1.5甲方的每次付款,均以乙方提供的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为依据,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交货时间

乙方应在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7月30日之间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全部机械设备。

3、 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将全部设备运至甲方书面告知的指定地点并交付甲方,该指定交货地点将由甲方在本合同签署后10个日历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乙方需承担货物在甲方接收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4、 质量保证及标准

质量保证期,自设备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乙方保证按照以下国家、行业相关安全和质量标准及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设备安装、保养,确保设备在其使用寿命期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能够正常运转。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保修。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及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影响正常安全运行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塔吊机械购销协议书 篇3

工地塔吊机械购销协议书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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