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蔗种植扶持收购协议合集3篇

甘蔗种植扶持收购协议(精选3篇)

甘蔗种植扶持收购协议 篇1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玉米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玉米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玉米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玉米的种植面积为 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玉米 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玉米,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 元。玉米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 年 月 日;交货地点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玉米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玉米作物的病虫害,提高玉米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 元

1公斤;化肥 元1袋;农药 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甘蔗种植扶持收购协议 篇2

甲方名称:

乙方姓名: ,住址:

为了稳定和扩大甘蔗种植面积,增加蔗农收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就有关原料蔗生产扶持和交售等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乙方在 镇 经联社种植甘蔗 亩,蔗地隶属甲方蔗区。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视实际情况按照甲方所制定的有关扶持政策规定给予定金或实物扶持,待当年度榨季乙方向甲方交售甘蔗时,甲方再从乙方的甘蔗款中扣还相应的金额。

三、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做好甘蔗生长各时期的田间管理工作,榨季期间要服从并配合好甲方的甘蔗砍运调度安排。

四、乙方必须将甲方给予扶持的资金或实物用于本合同约定的蔗地种植,不得挪作它用,不得将实物转卖给他人,否则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所扶持资金或实物折价,按照农村信用社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向乙方计收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所欠扶持款。

五、乙方必须将所产原料蔗和蔗种全部交售给甲方,甲方按照当地物价局所出台的甘蔗收购价格收购乙方的原料蔗和蔗种,乙方保证甲方所发放的各项扶持款在当年度榨季全部归还给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四条向乙方计收违约金。

六、乙方所种植的土地要求连续种植甘蔗6年以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四条向乙方计收违约金。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辖区专管员一份。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辖区专管员(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甘蔗种植扶持收购协议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生产人: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收购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为更好地保障生产人、收购人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榨菜种植产销合同。

第一条 生产人负责榨菜品种为:_________的种植生产,不得种植其他品种的榨菜。收购人有偿为生产人提供优良榨菜品种种子为____、负责榨菜种植技术指导、培训和收购。

第二条 生产人实际种植榨菜面积为_____亩,应按农业部门种植技术规范要求,科学地进行育苗、移栽、施肥等专项技术组织生产,保证按期、足额地向收购人交售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鲜榨菜_____元/吨。在完成约定的销售量前,不得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 生产人交售鲜榨菜质量标准为:菜体鲜嫩,无黄、黑、空心,每个重量在两以上;应菜匙、削尽黑斑、烂点、修尽老皮,无箭杆。不符合质量标准,收购人可拒收。

第四条 生产人负责将符合质量等级标准的鲜榨菜送到收购人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收购人按照以下第 种价格形式收购:

_______年__ 月__ 日__年 __月__ 日。超过收购时间,即停止收购。

第六条 收购款结算时间:交售鲜菜后 _______天一次结算。

第七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签订合同时,生产人须向收购人缴纳 元(人民币大写金额 _____: )保证金,作为生产人在合同期足额交售鲜菜的保证。保证金从收购人支付生产人菜款中分批次扣除,合同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额退还。

第八条 生产人在交售鲜榨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但收购人有义务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协调有关过路费事宜。

第九条 因收购人技术指导失误或引起提供的种子有质量问题给生产人造成损失的,收购人应当负责赔偿。

第十条 生产人由于不按收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生产及由于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生产者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条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生产人:_____________

生产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收购人______________

收购人(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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