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合集3篇】

上海市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精选3篇)

上海市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1

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可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混凝土多孔砖,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和单价:

1、轻质多孔砖:规格390×190×190,容重900kg/m3,强度等级U为2.5,到工地价为2.5元/块;

2、标砖:规格190×90×50,强度等级U为75,到工地价为0.26元/块。

以上单价为不含税单价。

二、交货地点、方式:甲方负责运输到乙方施工现场(_______________商贸物流城02-15土建项目)由乙方指定的场地下车并堆砌整齐。

三、验收标准:同时满足国家现行质量强制标准和项目所在地地方标准,以相关检验单位检验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从甲方供货之日起,每月25日进行结算。结算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50%。余款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支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几何尺寸生产。

2、如经甲乙双方在现场抽样,甲方的供贷产品达成到规范要求的质量要求,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和相关部门的罚款均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费用,并视为甲方违约按违约处理。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每月所需要的产品数量。

4、该合同单价为一次性定价,不论市场价格的.波动,双方对些单价不作任何调整,直至甲方供完乙方该项目所需要的全部产品数量。如甲方未按时按量供货,3日内不送货到乙方场地按违约处理,乙方有权把每月的结算余款作为乙方的赔偿,合同自动中止。

5、甲方各种型号成品砖送到乙方现场,乙方现场抽样检查,数量少于送货单的数量时,乙方有权把此前送的批次产品均按抽样所少数量的双倍扣除。

6、送样检测报告为u3.5map,390×190×190砖现场随车抽样必须达到mu2.5以上。标准砖强度达到75以上。

六、本俩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七、合同有效期限:乙方该项目竣工为止。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海市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2

订货人(全称):_________

供货人(全称):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

监理单位: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订货

(一)订货要求

浇筑部位性能要求强度等级坍落度(mm)数量(m3)单价(元/m3)合计金额(元) 汽车输送泵 拖泵 小计砼: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二)订货人提供原材料要求

材料名称规格产地质量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金额(元) 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验收方式:_________

(三)相关事项

1.输送泵管道润滑价格: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按_________计费。

2.订货单: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定订货单,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

第三条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

(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_________;

2.外加剂:_________;

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_________;

4.砂、石骨料:_________;

5.其它:_________。

订货人:

供货人:

上海市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 篇3

定义

1.1 买 方:

1.2 卖 方:

1.3签订地点:项目部

1.4签订时间: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以便买卖双方共同遵守。

2. 合同标的

2.1工程合同生效后,卖方同意提供商品混凝土及服务。卖方应按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的规定,为买方生产并提供商品混凝土;做好商品混凝土的装卸、运输、汽车泵或者地泵的输送浇注;进行出厂检验和验收工作;进行质保期服务,并履行质量保证责任;向买方提交货物检验、试验及其他所需的所有技术文件。

2.2 买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条件下,卖方须承担依照“合同条款”第

2.1条规定而履行其合同义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 来源地

3.1 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来自于:或高强

4. 技术要求和标准

4.1货物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如果在以下“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及的,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版本的标准。

4.

1.1第二条、混凝土技术要求

1、混凝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执行标准

(1)《预拌混凝土》GB14902-20___;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G10-95;

6.2 货款支付

6.

2.1 首次付款方式:筏板砼浇筑完成后,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在____日内付筏板总砼货款的50%。

6.

2.2筏板浇筑完成以后其他部分浇筑混凝土的付款方式为:乙方应在3个月内支付剩余的50%混凝土货款。如买方不能按上述约定足额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买方应支付违约补偿金(按商业银行同期的利息两倍计算利息)。卖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账户,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卖方承担。

6.3 银行费用

在XX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7计划与供货

7.1 计划

7.

1.1 在要求到货前,买方一般应提前具体要求到货时间以提前小时的通知(可为电话通知)为准。如有计划有变化,也应于计划到货时间前5小时通知卖方。大量(超过1000立方米)使用货物,需提前两天预约。

7.

1.2 卖方应按买方向卖方发出供货通知的供货时间、数量、规格、技术要求等提供货物。

7.2运输

卖方应使用搅拌车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工程地点,运杂费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卖方负责办理装、卸及泵送的一切手续,承担运输及泵送的全部工作和责任并负担实施运输及泵送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8. 保险

1卖方根据货物的特点,考虑对货物在生产、购置、运输、存放和交付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以及对工作人员和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费用由卖方负责。

9. 索赔与赔偿

9.1 不足量索赔

9.

1.1 由卖方供应到工地现场的货物,经抽检,如被抽检的本车货物实际数量少于卖方出具的相应送货单,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2%,本批货物数量将按此抽检结果计算和核定。

9.

1.2卖方供应的货物,数量虽然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但经抽检,出现多次负偏差(超过%时)的现象,买方可能认为卖方有故意欺骗的行为,并有权对卖方提出警告、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9.

1.3 对于可清楚计量的部位,现场验工计量也作为实际到货数量的一个参考依据,应与双方签收的相应单据数量基本一致,如有较大差异的(超过 2%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查找原因,如经证实为卖方的原因,买方将追究卖方的责任,并向卖方提出索赔。

9.2 质量索赔

9.

2.1 如在“合同条款”第

7、9条所述之检验和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质量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的有关要求,买方应事先以传真或电话,向卖方提出索赔,并附上有关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

9.

2.2卖方须在收到买方的索赔文件(包括传真件)后,两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认可是否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如卖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天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要求已被卖方接受。

9.3 延迟到货及付款索赔

9.

3.1 除非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外,若商品混凝土未能按约定的时间运至交货地点则卖方应按本批未按时到货的货款 5%向买方支付罚金,本项罚金开累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2 %,如超过合同总价的 2%,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延迟到货(含因货物质量问题影响的到货),已对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或停工,买方将追究因此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同时,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买方有权按1

2.4(B)的规定另行采购货物。

9.4“合同条款”第1

2.2条对货物提出的索赔,若卖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

2.4(A)条的方式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出现多次质量问题对工程造成影响,则买方有权决定按“合同条款”第1

2.4(B)的方式处理。

(A)更换

卖方应及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费用自理。除买方特别许可外,货物的更换应当场完成。经替换的货物在通过规定的检验合格后,买方应予以接受。

(B)另行采购

如卖方未能及时更换货物或延误到货时间影响了工程的进展或出现质量事故对工程造成潜在危险,买方可以认定卖方不具备供应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买方在通知卖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从其它公司采购替换的货物。但卖方必须赔偿买方因另外购买货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额外支出。

10. 买方保留的权利

10.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

1.1 如卖方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买方有权执行1

2.4(B)条款的权利。

10.

1.2如本工程其它标段的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货物质量(含外观质量,如坍落度、和易性等)问题或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作为此标段的补充供货商或取替供应,卖方不应拒绝。

10.2 为更好保证货物的质量,买方(或代理单位)保留向卖方供应外加剂和水泥的权利,卖方不应拒绝,双方以合同的形式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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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争端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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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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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成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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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当合同双方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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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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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双方则将无例外的免去对方合同规定尚未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但已履行部分应当清算并继续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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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违约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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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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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1 如果买方发现卖方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有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获得的权益。欺诈行为还包括卖方擅自更改货物的配合比进行生产,改变重要原材料产地,使用非买方指定的水泥品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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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2如果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1

9.

1.1条的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买方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买方有权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来完成被终止了的工程,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买方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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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因买方违约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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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1如果买方严重违背了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而且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前提条件是卖方应在终止合同前二个月内书面通知买方,而买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弥补其违约。

1

4.

2.2在“合同条款”第1

9.

2.1条的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补偿其因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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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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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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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卖方有责任而且必须支付买方超过合同金额的合理的必须的费用。该费用是买方为了执行完成被终止了的该部分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包括搬运费及所需的额外资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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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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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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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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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买 方: 卖 方: 经 办 人(签章): 经 办 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混凝土供货合同范本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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