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供货简单版合同范本(精选7篇)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两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两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
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两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两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两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两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两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地面砖采购、供应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采购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二、合同标的物:向乙方采购地面砖、墙面砖、卫生间瓷砖。
见下表
注:1、乙方保证合同签订后x日内第一批货发到工地现场。
2、单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不含下车费。
3、在供货过程中不因任何原因高速单价。
三、产品质量标准:
1、完全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2、产品等级:优等品。
3、产品产地:广东
四、货物到位时间:
1、下车费甲方负责,破损砖不算甲方数量。
2、按照相关规范产品规格、颜色允许偏差率在3%范围内。
3、以甲乙双方拟定的样品为准。
五、货物数量的确定及退货:
1、乙方根据甲方设计图测货物需要的数量,按数量送货。
2、使用过程中若需要补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必须送货。
3、工程结束后,若货物有剩余由甲方负责全部退回,退货相关运费由甲方自行承担但要包装完好,无破损。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先预付定金万元,第一车货到后再支付乙方到货总量的90%。
2、乙方货全部供完后,甲方3天内结清所差乙方货款。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按时供货,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x%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拖回货物,并且甲方赔偿乙方合同总价款的x%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合同解除:
1、合同执行期一切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乙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并修改合同的乙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九、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真实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具体约定于下:
一、乙方因批发或零售需要,向甲方购买产品系列,甲方以当天报价为准,价格如有变动,甲方提前__天内通知,乙方打电话或上门到甲方公司问价为准,甲方所报的价格均为不含税的价格,如果乙方需开发票请事先声明,并在付款时加收__%税金。
二、乙方每次订单及供货时,应提前__天以传真或电话方式事先通知甲方,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接到通知后 天内送达本合同指定的区域内或乙方指定的地点。如因特殊产品需要备(调)货时间比较久的,乙方需要与甲方业务员沟通清楚,属乙方急用的货物乙方必须与甲方业务员明确指定送货时间。乙方订货时应必须写明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组织供货,并在订单上注明送货地点,乙方每次送货不得低于 元,否则甲方有权不送货。
三、送货范围__市__区内,货物运输到本合同约定地点内,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应派人员帮手卸货。
四、乙方需要指定专门采购员及验收员,以便与甲方业务员订货或收货时验货,乙方采购人员或验收人员验收时应及时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项目进行验收,并当场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甲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进行材料重新核对服务。乙方应提供指定采购员及验货员的身份证、联系电话、姓名填写以下表格。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甲方,如无乙方书面更改通知,甲方以原约定人员签字确认为准。
姓名
职称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五、质量标准:甲方需按乙方要求供货,所供货物应为正规厂家生产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或生产企业标准;甲方供货如有质量问题(认为除外),甲方实行三包(包换、包保修、包退),但乙方应保管好货物及相关单证。
六、结算依据:甲乙双方按照乙方指定验收人员签字的送货单标明价格、数量、金额汇总统计并结算。
七、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每月25日作为结算日,乙方每月所欠甲方的货款结算后,应在下月的__日之前结清,如乙方没有按本合同上约定执行,则乙方延付货款每超期一天,按日息__%计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授给乙方的信用度为人民币__万元 天,甲方因是系统管理,当乙方的信用额度满额或付款期限到期而未按约付款中任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的系统就自动停止供货,直到乙方充值或还款后再恢复供货。
八、合约解除: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协商合同解除,双方免责
九、甲方按乙方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的,甲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供货,并要求乙方支付本批材料价款10%的违约金,(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有的产品,除质量问题外,其他非质量问题退货时按采购价__折结算)。
甲方未按时(延期两天以上)、按数量送货的(与订单数相差30%以上),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采购,并要求甲方支付本批材料价款10%的违约金给乙方。
十、在乙方未完全付清货款之前,甲方保留对已发送至乙方指定地点的未付款材料的所有权,该部分材料损坏的,其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经过甲方二次通告乙方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未用完部分材料。
十一、双方因该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决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分。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名及盖章:
采购人员及电话:
订货电话:
验收人员及电话: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
品牌:
系列编号:
备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
1、商品目录及相应的电子图片、产品图册(产品品牌、品名、企业产品编号)及报价单,报价单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同时还应提供乙方的企业介绍、各种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介绍、折页等宣传资料。
3、产品材质小样或样品等。
三、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确保发出的商品为质量合格产品,产品均应符合或超过中国国家家具行业标准对产品的检验测试。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按约定期限交付。
2、产品包装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产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3、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
4、对国家有环保或其它技术要求的'产品,须向甲方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
四、商品的订购、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保证
1、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相应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的货物查询、接受订单、数据管理、对帐结算等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种产品已不生产或无法提供,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随时提供新增产品样品、图片、价格等相关资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价格进行供货,乙方提高或降低产品价格,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对超过订单价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及收到货款之日起标准产品七天内发货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因未按时发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乙方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金。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并随货提供相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有关资料。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初验,如当时发现与甲方订单产品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货,由此产生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经验收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有短缺时,甲方指定人员或甲方客户在验收现场向乙方配送人员提出异议,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员将根据客户需求,给出解决方案,最终让客户满意。
8、甲方或者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及图片资料将具体情况反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质量报告后一周内对问题进行核实及做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积极开展产品的市场销售。
2、乙方不得有伤害甲方商誉的言论和行为。
3、乙方协助并支持甲方做好产品销售及企业形象的宣传,提供适于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学习的产品知识、安装知识、售后服务的资料,提供合理数量的销售印刷品、技术和安装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
4、乙方应对甲方订单货物涉及的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出现的问题需在2天内了解情况,并在5天内给予解决方案。
六、价格及返利、结算
1、价格:鉴于甲乙双方旨在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价格为最低出厂价,保证向其它销售商的产品价格不低于此价,若低于此价,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订该款商品累计超出部分200%的赔偿金。
2、返利:甲乙双方在商定的价格基础上,乙方同意按甲方订货额给予折让返利,折让金额从订货额中直接扣除。返利标准如下:
(1)返利金额:在合同期内按甲方给乙方实际结算货款的总额计算。达到 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 %;(备注: )达到 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 %;(备注: )达到 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 %;(备注: )
(2)返利时间:
(3)返利支付方式:
3、合作期间内的特价产品或促销产品的价格,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双方对于此类产品的结算另行核算。
4、结算方式:订货付30%以上订金,订货周期为帐办理发货。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后3个月为试销期。在试销期内,双方无异议,合同期限将顺延为一年。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两月通知对方。合同终止的叁周内双方完成结算,并结付余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与受买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就水泥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场调整价格,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结算数量以买受人实际提货的数量为准,每次汇款金额不低于壹佰吨的款项。
上述合同单价及据此计算出的合计金额为买受人在此合同下必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其中已包含了出卖人为完成生产、包装、税额等费用。
1.当受买人需求量有较大变化时,为便于出卖人合理安排供应,买卖人应在提货前三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通知内容包括本次提(供)货商标、规格型号、数量、时间、具体承运人等内容,出卖人按照通知内容供应货物即视为履行了货物交付义务。
2、质量标准:执行GB175—20标准。
3、履行提货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数量、外观验收: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实际出厂过磅数量为准。买受人对水泥数量、外观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某日内提出,逾期视为对数量、外观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责任。
质量验收: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取样、签封,以出卖人合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必须在接收货物后某日内提出,双方将签封试样送甘肃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进行仲裁检验。逾期视为对质量无异议,出卖方不再承担合同质量责任。
5、水泥的交付:买受人自提货物,水泥在出卖人的货物栈台交货,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离开出卖人货物栈台时转移至买受人。
6、结算方式
货款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汇款、现金支票或现金支付,合作之初适当采用少量银行承兑结算。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买卖双方确认的有关提(供)货凭证是双方结算时确认规格型号、数量、价款等的有效文件。
付款方式:先支付货款后提货,即买受人拉运货物采取先付款后提货的方式,货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后,由出卖人出具相应数量的提货凭据,买受人凭提货凭据提货。
7、违约责任
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任意一条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的违约金。
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出卖人有权暂停供货。
出卖人交付货物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完应付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买受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买受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3)买受人拒绝、拖延或连续次未按期与出卖人对账结算,并付清前期货款;
4)合同履行期间买受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8、合同的解除
经质量检验部门终检,标的质量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价格需调整,双方协商不成时,买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买受人的义务不得转让,否则出卖人有权要求在买受人支付应完成货款后,单方解除本合同。
9种方式解决。
1)向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买卖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出卖人执三份,买受人执两份,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每月月底对账并签订月度对账确认函,年底签订年度对账确认函。
1若遇价格调整,买卖双方尚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且经买受人同意调价予以发货的,出卖人按调价后价格执行,否则出卖人有权暂停发货。
2买卖双方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严格保密,若受买人泄露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条,则自泄露之日起出厂价格按出卖人当时挂牌价格执行。
出卖人(盖章):
买受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两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两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2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2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两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两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两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两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两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为实现合同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沈阳神洲天润置业有限公司事宜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见下表)
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供方按国家质量标准及供方提供的货物样品及检验报告指标参数生产制造供应给需方,货物免费承保 年。供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交货。
第三条、商品包装标准:有国家技术规定的,按国家技术规定执行;无国家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
第四条、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及费用: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货到工地后,需方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及双方认定型号规格及样品为准。供方须向需方提供货物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六条、对质量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对供方货物如有疑问及异议,在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负责对货物进行保管。在此期间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须在 天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否则,即视为接受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定后,需方支付供方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合同订金。供方发齐货到需方工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到合同货款总额的 %,余下合同货款总额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待需方使用满壹周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于7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无偿包退、包换、包修;并承担因退货、换货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费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供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导致货物刮花、破损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3、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货物错发到货地点的,供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未经需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一切费用。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没落实货物规格型号、数量等而使供方交货期延迟的,责任由需方承担。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从规定交货期限起每延迟壹天按合同总价的 %对延期交货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进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间接损失的权利。另外,对于因供方迟交货而导致需方增加缴纳有关税费或其它费用,则此等增加之费用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按国家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间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