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供货合同(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供货、安装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施工范围
1.工程地点: 相城区陆慕
2.合同范围:(雨水收集系统1套400立方,储水模块用础润品牌,出水用于绿化浇洒、消防)乙方包工、包料、按图施工。乙方供货并负责安装的材料清单见图纸及材料单。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1. 合同总价RMB 680,000 ,大写:人民币 陆拾捌万元整 。
第三条 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乙方进场施工前应保障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基坑满足设备安装施工要求,土方的开挖和回填,混凝土基础的制作要满足乙方系统施工工艺的要求,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等相关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地施工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保证工程施工时,为乙方提供施工现场总的施工水、电,满足施工需要;并在施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为乙方人员提供便利条件;
3.为乙方提供现场存货场地和仓库;
4.因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甲方有义务给乙方调用甲方现场现有设备,乙方按优惠价支付一定费用。
(二) 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监理及总包的现场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总包和监理提交完整的有关资料(包括自身施工范围工程资料的编制);
2.负责施工图中指定的雨水收集及利用系统材料的供货、安装工作;
3.负责本工程雨水收集及利用的系统设计,并保证其设计的合理性,符合本建筑的总体设计,满足使用功能,其设计获得甲方批准否则乙方应及时予以修改,直至被批准为止,并负责配合甲方完成系统验收,如甲方经验收认为不合格,则有权要求乙方对系统进行调整,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乙方应对甲方予以赔偿。
4.负责本单位施工人员安全及劳动保险责任,负责自身施工所需的劳保用品及工具用具,做到文明施工,防火、防盗,服从甲方及总包的统一管理。
(三)其他
20xx年12月11日前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全部作废。
第四条 工程期限
1. 甲方12月15日前供货至现场。如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供货及人员的进场延误,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2.甲乙双方商定暂定工程期为 30 天,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可以根据总包方施工和安装计划,在双方约定的施工期限内,适当调整自己的安装进度及时间。
3.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范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否则每迟延一天,应向甲方
4.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⑴ 依合同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系统预制安装场地、材料存放场地、水电、障碍物未能清楚,影响现场施工。
⑵ 不属乙方责任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等原因而影响进度。
⑶ 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⑷ 非乙方原因而因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⑸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和货物运达施工现场,甲方、监理、总包未及时验收及支付货款。 ⑹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而影响施工。
⑺ 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工期。
第五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供货时间送货,货(至少等价货物)到现场,1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RMB 150,000元整,(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给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将不予以安装,乙方将货物拉回,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雨水项目竣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RMB 258,000元整,(大写:贰拾伍万捌仟元整 )给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支付付款金额1%的滞纳金,直至支付为止。
(3)项目审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RMB 238,000元整,(大写:贰拾叁万捌仟元整 )给乙方。剩余5%工程款项于20xx年12月31日前付清,RMB 34,000元整,(大写:叁万肆仟圆整)。
(4)甲方完成各阶段付款的前提条件是确认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工程类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履行付款义务。甲方在收到上述每期合格发票的情况下,若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材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3.机电质保期为2年(按甲方同业主的竣工验收日期起算),PP模块质保期为2年,上述质保期不受本合同第十条合同有效期的限制。质保期间系统有任何问题请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进行维修,乙方在24小时工作日内进入现场。
第六条 质量条款
质量标准执行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双方技术交底及图纸要求;工程完工后,乙方具有维修服务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本工程按照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验收,按行业及图纸承诺达到的标准验收。
2.工程竣工乙方自检通过后,提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 争议和解决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进行解释,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的有管辖权的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部分条款仍需履行。
第九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纳入合同附件,或另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补充约定,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全部的材料设备安装及货款均已交付完毕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需方:(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名称:商品混凝土GPS车辆调度系统 (见附件2)
二、 项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北郊
三、 乙方供货产品名称:GPS定位;数量:40套;价格:1960元/套(见附件1)
四、 交货及付款方式:
1. 工程施工进度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完工,工程总造价:78400元(柒万捌仟肆佰元整)
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预付总造价的30%既23520元(贰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
3. 工程验收合格后再付总价的60%既47040元(肆万柒仟零肆拾元整)
4. 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5. 系统维护费:每台车360元/年,既14400元(壹万肆仟肆佰元整),甲方每年按时交纳。
五、 乙方只承担供货、施工、及售后服务,其它事宜乙方概不负责。
六、 违法责任:
1. 乙方按时完工或逾期交付工程、每逾期一天,则赔偿甲方合同总价的1%。
2.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赔偿乙方合同总价的1%。
七、 合同争议的解决:
1. 甲方双方在改造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2. 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 合同效力:
1. 本合同一式两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海南省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验收规范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房。
2、装饰施工地点:海南省某栋某室
3、住房结构: 4 房型 2 厅 1 套,施工面积 137.73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图》和合同附件二《工程预算书》。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工程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伍万捌仟元整 ,¥ 58000元。详见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书》。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 20xx 年 6 月 3 日开工,至 20xx 年 8 月 3 日竣工,工期天:60天。(农历四月廿三到农历六月廿四放假不计入施工工期内)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因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
2、乙方提供的材料:《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签订地点: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