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供货协议【推荐七篇】

副食品供货协议(精选7篇)

副食品供货协议 篇1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供方向需方供应粮油、副食、无公害蔬菜、肉品、水产、蛋类、粉面、包点、水果等(以下简称“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及计量单位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

1) 粮油、副食类包括:大米、食油、面粉、面条、副食、调料等。

2) 无公害蔬菜包括:叶菜类、茄果类、瓜果类、根径类、薯芋类、葱蒜类、豆类(含豆制品)、水生类、多年生类、芽苗类、菌类。

3) 肉品包括:鲜畜肉、鲜禽肉、禽畜内脏及掌翼、冰冻禽畜肉、肉类半成品等;

4) 水产包括:淡水鲜活、冰海鲜、海水鲜活;

5) 蛋类包括:鲜鸡蛋、鲜鸭蛋、皮蛋、松花蛋等;

6) 粉面包点包括:新鲜河粉、米粉、桂林粉、面、肠粉;馒头、花卷、面包,

7) 水果包括:苹果、香蕉、梨、柑桔、桃等时令水果。

8) „

2、产品的计量单位:按斤、箱、袋、板、个计量,计量方式应在供方提供价格表时注明。

3、需方实际采购产品的种类、数量以需方发出的附件一订货单为准。

二、产品质量与标准

1、大米、食油、面粉、面条、副食、调料等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包装完好,足斤足称,产品应是供货日期前30天内生产,并且保质期不得少于 天。

2、无公害蔬菜必须达到感官质量指标和卫生质量指标:

叶菜类:包括白菜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薹(菜心除外);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青花菜属于同一品种,形状正常,肉质致密、新鲜,不带叶柄,茎基部削平,无腐烂、病虫害、机械伤;花椰菜花球洁白、无毛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

茄果类:包括番茄、茄子、圆椒、辣椒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色鲜,果实圆整、光洁,成熟度适中,整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瓜果类:包括青瓜、冬瓜、丝瓜、苦瓜、毛节瓜、南瓜、佛手瓜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不带泥土,无畸形瓜、病虫害瓜、烂瓜,无明显机械伤。

根菜类:包括萝卜、胡萝卜、大头菜等。属于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色泽良好,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畸形、裂痕、糠心、病虫害斑,不带泥沙,茎叶、须根。

薯芋类:包括马铃薯、香芋、姜、豆薯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茎叶、须根,无机械和病虫害斑,无腐烂、干瘪。马铃薯不发软、不长芽、不腐烂、皮不能变绿色。

葱蒜类:包括大葱、分葱、四季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和大蒜的青蒜保留干净须根,去老叶,韭菜去根去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质地细嫩,不带泥沙杂质,无病虫害斑。

豆类:包括荷兰豆、四季豆、豆角、扁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

适中,无病虫害斑。

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类:包括莲藕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泥土、杂质、机械伤,不干瘪,不腐烂霉变。多年生类包括竹笋,属同一品种规格,幼嫩,无病虫害斑,无明显机械伤。

芽苗类:包括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

3、肉类:必须出具相关部门的检疫证明。新鲜肉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用手指压在瘦肉上的凹陷能立即恢复,弹性好,且有鲜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冰冻肉品必须有完整包装,生产厂家、日期、品名等标识清楚。

4、 鲜活水产类:大小均匀,并与报价的标准一致,水产必须是鲜活的由需方自行负责宰杀;冰鲜必须有冰块降温,保证冰鲜温度在0度以下。

5、蛋类:外包装必须完整并标有出厂日期,蛋类无破损、无变质,无异味,大小均匀。

6、粉面包点类:必须是当天生产的,新鲜,无异味,由食物透明胶袋包装。

7、水果类:必须保证新鲜,不脱水不注水不发干,大小均等,果皮平滑有光泽。

三、供方资质

1、供方需持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有效证件,如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质量保证书等,应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卫生。供方工作人员需遵守健康卫生上岗制度,持有健康证明,供方不得聘用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员工。

2、如供方不具有如上资质或是被相关部门取消上述资质,或供方不依照需方要求,保证聘用无上述疾病员工,需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合同,如造成需方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产品的价格、货款的结算办法

1、产品价格按人民币计算,如本合同未作特别说明,均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检测等验收前的一切费用。

2、供方应市场变化,实行________(周、半月、月)定价,供方于每_______(周、半月、月)末前______天向需方提供下期的供应价格。由需方在掌握市场供应价格的基础上与供方协商确定,供方的供应价格以供需双方确认签名的价格表为准,价格表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格式请参见附件二。

3、在报价有效期内,供方不可擅自提价。如在特殊情况下,在价格表执行过程中,所提供产品的市场价格对比价格表在一周内升降幅度超过___%时,双方应对该产品价格

4、基于供需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供方的产品价格须低于市场零售价格的____%以上(或是价格以批发价为准,不得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

5、货款按月结算,由需方在每月的最后一天进行结算,供方要向需方提供合法销售发票,需方于收到发票后的________天内以转账方式支付供方指定的以下的账户 开户银行: ;

户 名: ;

账 号: 。

五、送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送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送货地点有变更,需方应在订货单上注明。

3、合同期限内,需方每次订货时向供方发出订货单,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订货单后______小时内予以回复确认。

4、供方应当按照订货单上的要求及时将产品送达。产品到货时,包装必须完整无缺且提供产品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产品质量证明。产品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遗失、损坏的由供方承担。

5、产品到达送货地点后,需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及订货单上的约定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供、需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名确认(送货单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的依据。送货单格式请参见附件三。

六、供方的违约责任

1、如供方交货数量与需方所订数量不符时,少于需方所订数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补齐并承担延期交货违约责任;如供方交货多于需方所订数量,如需方需要,可按实际数量收货,如需方不需要,需方有权拒收。

2、除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延误_____小时,供方须向需方支付应交产品货款总金额的_____%的违约金。若延误超过___小时的,需方有权取消该次产品的交易,供方须向需方支付应交产品货款总金额的_____%的违约金。因上述原因取消产品交易累积出现____次以上的,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3、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换需方所订产品,如确需更换,须事前征得需方同意;供方更换产品的次数每月不得超过____次,否则应向需方承担当月货款总额的_____%作为补偿。

4、若产品验收不合格时,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在需方另行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延期交货违约责任。如累积出现____次以上验收不合格的,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5、供方要诚实守信,注重产品质量。所交需方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如因质量问题引起就餐员工恶心、呕吐、中毒等事件,一经证实,供方将承担由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七、需方的违约责任

1、若供方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质量交货,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收的,按拒收产品总金额的_____%补偿给供方。

2、需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否则需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赔偿迟延支付的损失。

八、合同变更或解除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双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弥补损失,对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违约责任,如果在七天内,不可抗力情况未改变,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协议为准。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的履行期限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止。

十一、其他

1、本合同项下,需方无最低购货量之义务,实际以需方的需求为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副食品供货协议 篇2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使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商品质量:

1.甲方所供全部商品,应保证其合法销售权,符合相关法规条例,同时,应将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资料及证件等交至乙方。

2、甲方应对其提供的商品包装符合相关标示的说明、生产日期、保持同期等有关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甲方对提供的商品标明的保质期限及保质条件下的商品质量全面负责。甲方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临期商品给乙方。

3、若因甲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诉或索赔或罚款而导致乙方经济及荣誉受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在货款中直接扣除。

4、甲方须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质期届满为止。

二、产品名称及价格

协议到期如续期,双方均按续期后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商品订货与交付

1、乙方以传真或电话形式向甲方订货,甲方应按订单收到2日内给乙方供货。

2、乙方有权拒收与订单不符的商品或质量、包装不合格的商品。

四、货款结算方式

1、甲方须凭乙方指定部门或验货人员签字的有效凭证和销售单据为准向乙方结算货款,乙方在确认收货后2日内一次性结清。

2、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

五、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xx0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xx0元。

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双方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副食品供货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了把好幼儿园食品安全第一关,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幼儿园食品安全,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幼儿园食堂配送肉类、禽类、蔬菜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服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保证送到甲方食堂的肉品、屠宰品必须符合国家《肉与肉制品卫生管理办法》要求并且要有国家专门部门的检验证明;蔬菜必须是新鲜蔬菜,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

2、乙方所有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品充好等情况。如果发现,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换货,甲方同时追加同类产品不计价格处理。

3、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蔬菜数量报送给乙方。乙方最迟必须在送菜当天上午八点之前将采购的食品、蔬菜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处罚货款40%,若送货当天没送,处罚货款100%,不送两次可终止合同。

4、对于价格,乙方本着长期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菜价,涨跌合理定价,同样、同等肉类、蔬菜规格不能高于市场价,对于菜价的浮动情况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给甲方足够的时间调查市场,若发现任何一种物品高于当天市场价格,按乙方供货总价的100%进行处罚,若出现两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部分蔬菜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乙方无法承担,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先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

第二条:质量

1、乙方采购的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若因乙方提供的食品而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对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采购的绿叶菜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采购。

第三条:数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1、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派专人按照合同规定严格验收、甲方采购数量以市斤计量,不可多送或少送,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否则甲方则退给乙方,或要求补送。在验收过程中如果有争议,由双方在接到货物的当天积极去解决。

2、乙方送货时应随货送上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甲方每天派人验收、过称、核对、入库后签字确认,计算出每天金额,作为乙方送货凭证。

3、甲乙双方可共同校对计量称供菜,供菜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乙方在交货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情况、甲方有权拒收该食品,并要求乙方赔偿。

4、货款为30天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无故延长结算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乙双方出现分歧,不愿继续合作,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单方面毁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照甲方所需物品总价的100%进行处罚。

2、甲方提供的菜单因自然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而产生的缺货现象,乙方应

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反应情况,以便甲方及时的改变菜单,严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菜单。如乙方无故单方面变更菜单或停止送货的,每变更一次或每停送一天需赔偿甲方400元人民币,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第五条: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依法请求当地有关部门仲裁。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意外原因,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人员、车辆、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亿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签署补充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副食品供货协议 篇4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肉类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其、供货批量、名称数量(单位)单价肉食猪头(大写)元合计元(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应标准。

三、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银行转帐

六、货物验收: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卫生许可证,屠宰资质等证件及每批货物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票据文件。

乙方应该在每批货物进行验收。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发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屠宰的屠宰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2、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货物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2日告示对方,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成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副食品供货协议 篇5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合约,其条款如下:

壹、采购案号:

贰、供应日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参、供货品名:□蔬菜类□猪牛肉类□鸡鸭肉品类□水果类

肆、交货地点:_____市_____小学午餐中心。

伍、履约保证金:乙方应缴纳___万元之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合约期满后扣除应付之罚款后,无息退还,若有不足扣款之金额,由乙方补足,否则依法追诉。

陆、供货事宜:

一、乙方供应之副食品其价格应每周报价一次,但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之百分之八十,且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也不得高于本市各午餐学校同货品当周价格。

二、甲方向乙方订购之副食品,须于前一周周四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于前一周周五以前报价,若价格高于一般市场价格百分之八十,则以百分之八十计价并扣缴履约保证金,第一次扣百分之十,第二次扣百分之二十,第三次扣百分之三十,第四次则无条件解约。若以货色、价格决定采购之类别,则以当场议价之价格为准。

三、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食品应质量优良、新鲜卫生、并符合国家标准及提出检验合格证书。

四、乙方每日上午七时至七时三十分前或甲方约定时间前,将货品运送至甲方厨房以凭验收,并按日送货;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货品及时间。

五、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按当月菜单调换,乙方不得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经发现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第一次扣百分之五十之履约保证金,第二次除扣百分之五十之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得径行条件解约。

五:如遇特殊情形,如停电、停瓦斯、停水或其它事故,当日甲方确实无法供应午餐时,经甲乙双方协调后,乙方必须提供足额且符合卫生标准之替代食品,供甲方师生食用。

六: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会同抽查食品来源、厂商制作场所及流程。

七:甲方教职员工生因食用学校午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甲方并得径行办理解约事宜。

八:副食品如注明为加工者,必须以高质量代为加工送达,并以净重报价。

九:交货后,装置副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学校。

十:未尽事项,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之相关规定办理。

柒、付款方式:甲方每个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每月五日前,检齐上月份供应之单据完成请款手续,甲方于乙方请款单据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付款。

捌、罚则:

十一、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办理罚款,乙方不得异议。

十二、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甲方同意解约时,得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甲方得立即发函通知_____将乙方列为不良厂商,并依约没收全数履约保证金,厂商不得异议。

玖、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办法。若合约发生任何争议,同意以_____法院为第一管辖法院。

拾、本合约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拾壹、本合约书附件包含所有招标文件及厂商投标文件。

拾贰、本合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立合约人:

甲方:_____市_____小学

法定代表人:

地址:_____

乙方:

负责人:

地址:

联络电话: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副食品供货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为甲方食堂采购副食品,为确保双方合作事宜,特拟定此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

1、甲方所需副食品由乙方提供,内容以甲方定单为准。报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以公斤为计量单位)等内容;副食品的单价每月 ______日、 ______日、______日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一次。价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不允许任何一方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必须经双方认可。但其单价不得高于甲方附近市场同品种蔬菜的单价。

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如果发现,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蔬菜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换货。

3、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食品的品名、数量清单交给乙方。

4、乙方必须在每天的18点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质量

1、乙方采购的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

2、乙方采购的肉类、蛋类、鱼类、禽类、豆制品及绿叶菜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

3、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采购。

第三条:数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1、甲方申购数量以公斤计量,差距不可多送或少送2%为限度,否则甲方则退给乙方,或要求补送。

2、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

3、货款为 天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无故延长结算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按清单配送,甲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书。

2、如果甲方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协议书。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先试运行一个月,一个月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壹年。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副食品供货协议 篇7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使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商品质量:

1.甲方所供全部商品,应保证其合法销售权,符合相关法规条例,同时,应将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和必要的资料及证件等交至乙方。

2、甲方应对其提供的商品包装符合相关标示的说明、生产日期、保持同期等有关规定,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甲方对提供的商品标明的保质期限及保质条件下的商品质量全面负责。甲方不得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临期商品给乙方。

3、若因甲方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诉或索赔或罚款而导致乙方经济及荣誉受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在货款中直接扣除。

4、甲方须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质期届满为止。

产品名称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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