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专用型材供货合同【通用三篇】

工程专用型材供货合同(通用3篇)

工程专用型材供货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甲乙双方就陕西宏方·庭香文府项目住宅楼工程承包施工有关事宜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楼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地上6层,地下1层,全砖混结构。

4、工程面积:约㎡(坡屋面不在计算面积之列)

二、工程承包范围:除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外、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

甲方分包项目如下:

1、塑钢窗、防盗门、楼宇对讲。

弱电系统的暗埋(含套管),穿钢丝及箱体封口等工作均由乙方施工。

2、凡甲方分包项目,乙方应积极配合。

甲方认为需由乙方负责施工的,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凭甲方的书面通知进行施工。

三、工期、质量要求:

1、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为280天

2、质量:合格

四、合同条款:

本工程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并扫地出门,交付业主使用。

1、承包单价:元/㎡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加强安全防护等目标而采取的新工艺和新措施经监理单位和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但不得以此理由提出费用增加。

3、双方在签定协议一周内,乙方需交纳保证金30万元/栋,主体封顶后一周内解付15万元/栋,剩余部分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周内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费用损耗,均包含在乙方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5、如乙方认为需要超时工作,以便能按竣工期限完成工程,则此等费用及不论任何原因等需额外开支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甲供材料除外),办理本工程质监、安监、环保、保险、劳务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7、甲方另行发包的项目,乙方计取该分部工程造价的

1、5%作为配合费,乙方必须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验收所需资料等其他相关工作,配合好各分包单位做好施工管理工作。

若因乙方原因使其延误工期或造成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接受总价1%的罚款。

8、本工程劳保统筹费、文明工地费、贷款利息、四项保险费用均不计。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主体三层封顶15日内付已完项目的70%,主体封顶15日内付工程量的70%、工程内外粉刷即垫层完工后15日内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0%,剩余部分在工程决算结束除留5%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乙方所垫支的工程款不计利息)。

六、双方要履行的工作:

1、甲方的工作:

⑴、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平整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协助解决协调施工周围问题。

⑵、开工前甲方向乙方须交验规划部门确定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并向乙方及时准确的发出施工指令。

按时组织工程中间验收。

⑶、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蓝图。

2、乙方的工作:

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及国家现行验收标准、规范组织施工。

确定同志为项目经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

⑵、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指令。

施工现场要严抓员工的劳动纪律及个人素质,不得发生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的行为,否则责任自负,甲方并将给予重罚。

⑶、施工过程中,乙方须按照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因政府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而引起的相关处罚由乙方承担;并在交工前将所有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场,达成现场无垃圾、建筑物无污染。

⑷、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并产生费用由乙方全权承担。

⑸、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前,乙方无条件负责成品工程的保护费用,在此期间发生工程损坏,乙方自费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修复。

⑹、乙方应承担劳动、安全、环保等部门的政府性质的费用;及设备、材料相关部门的检测费用。

⑺乙方在小区施工期间还应支付甲方相应的场地看护费及政府性国家号召的公益事业费用。

七、材料采购与供应:

自购材料:本工程材料依招标文件按甲方指认品牌由乙方采购,但必须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所有材料进场必须取得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按360元/t;钢材:按3800元/t计入。

结算指标:钢材:21kg/㎡;水泥:180kg/㎡。

八、工程验收及结算:

1、工程结算价款;在本协议确定的合同价款基础上,按协议约定的变更及签证结算方式进行调整,作为工程结算价款。

(施工过程发生的设计变更,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做变更增减结算,费用结算为直接费乘8%的综合管理费。

(变更手续齐全)

2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程序,邀请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保修时间以工程备案表完成作为起始时间。

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30天内进行审核并确认。

报告经双方确认后,除预留5%的保修金外三个月内付清。

保修期满后支付所预留金额。

九、双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

乙方:

十、其他事项:

1、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积极组织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

2、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未达到文明工地标准按规定10元/㎡费用的扣除。

3用电及给水各施工单位自行安装用表,由甲方提供水源及箱变,乙方的施工用水、电费以当月水电表实际发生额加损耗由甲方代收代缴。

付工程款时一并扣除。

4、此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其他议标文件、往来文件、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均为有效附件。

与此协议不相符的附件,均以此协议为准。

5、甲乙双方所有的往来工作均以书面文字为准,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盖章有效,否则无效。

6、本工程如有分包单位,乙方应提供分包单位的所有资质文件和业绩证明,经甲方考察后共同确定,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沉降观测、招标代理、节能检测和验收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招标交易费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8、地材供应及土方工程应充分考虑当地市场因素,施工中不予调整。

9、本合同的所有涉及条款甲乙双方都应该共同遵约,乙方若不能按照规章制度中相应条款履行将由甲方进行处罚。

10、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问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提交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11、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约定内容完成后,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工程专用型材供货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加工材料要求:

1、原钢材由甲方提供,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同时提供有效的材料质量保证书和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2、材料进厂时,需经甲、乙双方对数量(吨)进行认可,并当面双方签字抽样封存,甲方并及时对原材料进行抽检、盘圆过磅工作,加工后的钢材按理论计算其重量。

四、质量要求:

1、甲方对原钢材质量负责,经乙方加工后如有质量问题,由双方经办人对进厂时的抽样进行送检。如是甲方原钢材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是乙方人为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料单、规格、尺寸、数量及相关规范进行加工,加工后的产品要符合现行施工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规定,否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3、甲方因更改而未及时通知乙方造成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五、加工费约定:免费加工

六、工期要求:甲方材料提前五天供货到厂后,乙方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制作并送达甲方现场,乙方保证工期。如果因为甲方材料不及时送到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七、供货要求:乙方加工3—5吨,加工工期为1—2天,甲方如因工期原因需求量增大,应提前通知乙方做好相应的调整,乙方不得有拖延现象,如果有类似情况发生,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费用。

八、计算依据和付款方式1、乙方送出成品以米数乘以相应理论量计算,不计算省耗。

即¢6.5×0.261㎏/(每吨返还4138米)¢8.0×0.395㎏/(每吨返还2685米)¢10×0.617㎏/(每吨返还1728米)¢12×0.888㎏/(每吨返还1140米)九、材料保证金: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五万元整(¥50000.00元),甲方出据收条。

(保证金在主体封顶之后十日内退还,如超出壹个月乙方有权收取每天1%的违约金)。

十、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将钢筋交由其它厂加工(国家行政机关、地方政府、建设方、监理和法律法规要求终止该项工作,以及乙方无能力加工除外),否则应承担乙方造成的损失,损失按保证金的20%计算。

2、由于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未按要求工期送货,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费。

3、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并扣违约金总额的20%十一、合同争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签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结算并支付完所有加工费自动失效。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专用型材供货合同 篇3

甲方(需方):地址:电话:传真:

乙方(供方):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货物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货物交付

1、供货时间: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或者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2、供货地点:项目工地,即:(工程地址)。

3、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4、包装、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凭证。

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

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

甲方也可以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

货物质量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退货。

6、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说明及保修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由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

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安装

1、货物如需安装的,由乙方负责在货物交付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收货负责人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乙方负责在日内进行修复并重新提交验收,如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

2、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1、乙方货物的质保期为年,自货物交付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7____24小时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电话为:。

乙方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货款支付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计元的预付款,每月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2)按供货量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计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后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质保期满后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3)其他方式:。

2、乙方在收取货款时应向甲方提供普通完税发票,发票抬头为:,发票号码应与税务登记号码相对应。

乙方不得出具假发票或用其他公司发票加盖乙方公章顶替,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时止,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乙方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货物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3、如甲方与工程发包方之间的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应同意甲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第三方,并给予配合。

如甲方未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移,且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4、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分支机构总经理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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