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工程服务合同3篇

防雷工程服务合同(精选3篇)

防雷工程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真实、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 项目防雷工程安装施工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并签定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工程施工内容及承包范围

1、 乙方承担防雷工程中所需的防雷器件及有关辅助材料;电源防雷保护,避雷针及地线等;

2、 乙方提供合格的防雷检测报告和防雷验收合格证;包报建图纸审核,检测和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3、 在一年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保修; 包质量、包施工安全、包工程取得市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文件证书。

三、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四、 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合同图纸和材料样板

1、 工程质量标准: 须达到现行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标准高者为准),工程质量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 施工要求:

(1)材质:

应严格控制引下线、裸露线、焊条等材质。各种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施工:

应严格控制焊缝、焊点、焊接长度、镀锌及电阻测试等质量。

(3)验收:

a)必须严格控制各道工序的隐蔽验收。对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技术人员,质检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必要时可保存隐蔽工程部分的影像资料);

b)本工程需通过工程所在地防雷所检测验收并取得《防雷设施合格证》。

3、质量保修

a)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1年)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无偿维护。

五、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00)

六、 付款方式和结算

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

本合同签定后三天内,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70%支付工程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取得工程合格证书,甲方支付至总工程款的100%。

七、 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承接本工程,应为其雇员根据法规购买相关保险,其所有雇员的劳资纠纷及工伤、伤亡均与甲方无关;

2、 工程未交甲方使用前,乙方在工作时间有责任保护其完整性,若乙方疏忽导致在工作区、施工时间发生火警或损毁等工业事故,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施工用电、用水,甲方不提供食宿安排; 乙方承接本项工程应保证施工安装和材料的质量标准,负责承担验收合格责任;

4、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乙方人员出入提供必要的方便,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5、 甲方有义务协调本安装工程与土建工程配合事宜; 甲方必须履行本合同付款进度计划,如因甲方未按时付款,因而造成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承担违约责任;

八、 工程验收与保养

1、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防雷标准,建筑安装规范和市级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报价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依据;

2、 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工程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定《工程验收证书》后,乙方将有关图纸、技术档案资料、合格证书等交甲方,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3、 工程竣工后,由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保修期为二年,在保修期内凡因设备材料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和缺陷,由乙方无条件负责保修.

九、 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期限,应相当于上述事件的时间,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的情况用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事件由法律确定,不可抗力气事件出现,免除因此赞成的违约责任的追究。

十、 违约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工程要求的,乙方负责无偿更换,并负责因在甲方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或缺陷由甲方负此而引起的人工及材料费用;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中所约定的时间(7天)内仍然不履行付款责任,甲方或土建单位影响本工程进度导致乙方无法按期施工或停工,其责任属于非乙方承担由甲方负责,甲方按逾期天数按应付逾期支付金额的1‰付给乙方违约金。

十一、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制定,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遵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并保修期满后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雷工程服务合同 篇2

防雷工程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县气象局

乙方:

为了更好地保证建筑物防雷工程部分符合技术规范,杜绝因防雷设施不合格而返工的现象,根据《重庆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如下: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________项目进行防雷工程部分施工图设计审核和现场施工监审。

二、施工图设计审核需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施工图应有防雷设计平面图及相应说明),并填写申请表。甲方在乙方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核证书。

三、现场施工监审应分别在安装接地体和焊接引下线、安装接闪器时由乙方电话联系乙方到施工工地进行实地指导和分段测试,并填入相应报告表。此表是防雷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预计施工监审时间为:________?。

四、根据重庆市物价局文件(渝价[_________]402号)规定,乙方应缴纳:

1、图纸设计审核费________元。(工程预算的________‰)

2、施工监审费________元。(每次________元)

两项费用总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

五、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办理;乙方有义务提供准确的资料,及时联系甲方,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如有违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重庆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甲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

年?月日

防雷工程服务合同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____________ 乙方 (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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