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双方)推荐12篇

家政服务合同(双方)(通用12篇)

家政服务合同(双方)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同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______元,不得拖欠剥削。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本钱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分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往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答应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题目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尽,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尽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分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_____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分)交纳先容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先容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题目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甲方(盖章):_____

乙方(签字):_____

代表人(签字):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双方)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起

第一条 服务费用

1、乙方家政服务员在岗期间服务费(大写)二十五元人民币/小时 每周一三五下午 正常工作时间4个小时/天

2、支付期限:按 □月/ □周向乙方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情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家政服务人员协商约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乙方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②乙方家政服务员患有恶性传染病的;③乙方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以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④乙方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⑤乙方家政服务员给甲方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⑥乙方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故意提供不合格服务的;⑦乙方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不得歧视、虐待乙方家政服务员。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按照事先谈好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2、乙方义务:

(1)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北京市或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诚信为本的宗旨完成各项约定家政服务。

第十一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家庭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 日年月日

家政服务合同(双方)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就乙方为甲方产品提供宣传推广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1条 业务权限

1.

1.乙方负责对甲方经营的 (以下称为“产品” )进行宣传推广。

1.

2.乙方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为甲方产品进行市场宣传推广,没有甲方的明确的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外签署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委托

第三方代其履行 本合同的义务。

1.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业务时应当以甲方产品的宣传推广业务代表的身份宣传甲方产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传与甲方存在其他关系。并且,乙方在未履行本合同业务期间,不得以甲方的业务代表的身份对外进行宣传。

1.

4.乙方可以以甲方业务代表的身份定制名片,但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应当立即销毁剩余的全部相关名片。

1.

5.乙方具体工作内容见合同附件1。第2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2.

1.甲方对产品的宣传资料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对产品功能等进行解释。

2.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对产品进行宣传以及市场推广。

2.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所需要的相关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享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

2.

4.甲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乙方进行培训。如甲方对乙方实施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准时参加。

2.

5.乙方在宣传推广产品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甲方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支持。

2.

6.甲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推广服务费。第3条 推广服务费收费方式

3.

1.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合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先付首个服务月的服务费(即 元人民币)。

3.

2. 其它服务月的服务费:甲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的服务费付请。

3.

3. 所有款项汇至乙方指定帐户:银行转账开户名:账 号:开户银行:

3.

4.滞纳金: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第4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

1.乙方应当诚实履行合同,积极与甲方联系,设计方案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4.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充分让甲方明白合同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乙方提交的方案须符合甲方的实际,方案必须具有联系性和实际可操作性。

4.

3.乙方负有向甲方汇报工作的义务,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初步方案后,不得再自行进行任意更改,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4.

4.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宣传,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4.

5.乙方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产品功能等。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产品宣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 应当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有关部门罚款、被

第三方索赔及进行相关诉讼的费用。

4.

6.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有权从事其他劳动,但不得为与甲方产品存在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产品进行宣传或市场推广。

4.

7.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与产品宣传推广无关的活动。

4.

8.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无需到甲方公司出勤亦无需遵守甲方的劳动规章制度,甲方亦无义务为乙方缴纳任何社会保险。第5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要求停止制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已收的前期费用不予退回,对本阶段已发生的工作量,甲方应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5.

2.甲方有权对乙的工作进度予以具体了解,并经常性检查乙的工作进度。

5.

3.甲方认为乙方供的方案不合理、不具操作性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乙方拒绝修改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第7条 合同的解除

7.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另一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不改正的,守约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依法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7.

2.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此时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违约金。第8条 违约责任

8.

1.甲方未能按时向乙方按时支付相关费用,本合同终止。

8.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向外界披露在本委托事项执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商业秘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9条 合同的不可转让

9.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

第三 方,不得委托

第三方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第10条 适用法律

10.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11条 争议解决1

1.

1. 甲乙双方当事人因本合同或就本合同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 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

1.

2. 甲乙双方之间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 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12条 附则1

2.1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1

2.2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服务合同 篇10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的服务销售商,销售甲方的“_________ ”系列产品。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既成为甲方的服务销售商成员,享受甲方的服务销售商待遇,同时甲方授予乙方服务销售商授权牌

二、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年度销售量为________组,具体如下(自签约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季出货量为_______ 组月季达标:

第一季度:_________ %;_________ 组

第二季度:_________ %;_________ 组

第三季度:_________ %;_________ 组

第四季度:_________ %;_________ 组________年达标量为_________ 组,反利最高为_______ %,以每季达成率215;反利每季合算金额,予

第二季之

第一次出货时抵扣货款。每月出货或季出货皆可,每月追加可合并计算:例:合约为150 组月,

第一季度为150 215;70%105 组月,为达标100 %,若完成80组月(含),则80247;105 215;13%

9.9 %之反利;反利税金扣除为:反利247;

1.17215;0.1

7.

三、单价具体如下品种单价备注二合一 型 A14、 06亮铬 半皮半木

四、年度反利为________年度反利215;平均达标率;平均达成率每季达标率相加247;X年终达成率_________ %以上可享度反利_________ %,

第十

二、十三条合乎要求,则年度反利_________ %。

五、每一季度,乙方的销售任务没有完成的,甲方对乙方发出整改通知,若连续两季未完成销售任务的,甲方有权开放

第二家服务销售商或取消乙方销售权。

六、乙方保证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内容并绝不向任何

第三方透露本协议之内容。

七、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不得低于所规定的价格销售或者越区销售,同时乙方有义务约束其所销售区域内的网点不得越区销售。如经查属实,甲方将开放区域直至取消乙方服务销售商资格。

八、乙方不得制造和销售假冒、仿冒产品及与甲方相竞争之产品。一经查处,甲方有权取消其服务销售商资格,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提供其销售产品的专利证书、服务销售商授权书等资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同时对乙方服务销售的产品提供________年保修,终身维修的售后服务。如因乙方安装而导致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若实在无法处理,经甲方技术分析属实,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维修或更换(人为损坏或使用不当等因素除外)。产品不良导致客户不便而索赔时,立即与甲方联系,并依专案处理。

十、甲方将不定期在各媒介(如各大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广告宣传;并会派员协助作市场服务以及向乙方提供产品海报、展示座等广告协助,以配合乙方做好产品宣传工作;地区媒体广告与甲方公司联系作专案处理。十

一、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产品推广和销售工作。甲方会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对安装人员进行培训。若由于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下属网点的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产品损坏等问题时,甲方将不予更换,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或其下属网点承担。十

二、甲方将定期对客户进行跟踪,如乙方因服务质量方面的问题遭到客户投诉而影响甲方信誉或产品品牌形象的,经公司调查核实,累犯三次,甲方将有权取消其服务销售商的资格,同时该协议自动失效。十

三、乙方有义务对所安装的客户进行存档,以每月____日为准交予甲方,以便甲方日后的售后跟踪。保修卡之回收率扣除库存,其年回收率应达_________ %。十

四、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发货,默认的发货方式为公路货运,如乙方需要指定其他的方式发货,运费乙方自付。十

五、乙方有义务于每月____日前将下____月的订单传给甲方,非____日之前的订单一律视为紧急订单,运费由乙方自付。乙方有义务于每月月底将库存数量回传至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能够了解和掌控。十

六、新产品的推出,甲方优先给乙方试销,但是乙方必须提供完好的售后服务。跨区车辆之售服需无条件协助服务。十

七、付款方式为每批量出货款之_________ %付清后出货,

第二次出货前结清前帐,后付

第二次订货量之_________ %货款,依次类推。乙方未结款之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于服务销售权结束时,公司以最后一次结款单价作结款。十

八、车辆停产三个月内,乙方可以换货,但是乙方必须负担运费及甲方

家政服务合同(双方) 篇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_________。住所地:____市____区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605_________6607室,邮编:450002,电话:659_________5111_________226_________77662_________3888,传真:662_________3888

法定代表人:席_________,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

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_____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_____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

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_____、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_____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3)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

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_____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_____,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_____,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河南_________

代表:律师

家政服务合同(双方) 篇5

合同编号:

制定

年 月 日

甲方名称(用工单位盖章) 乙方名称(派遣单位盖章)

甲方(用工单位):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派遣单位):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与人数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限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如双方没有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在《劳务派遣合同续定确认书》签署后自动按整年度延续,依此类推。

2.派遣人员人数及名单以每月实际发生和结算单载明的为准,并由双方共同核定增减变动。

第三条 服务地址:

第四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派遣费占每月固定费用的 ﹪。

2.每月固定费用的计费方法:以实际派遣人数为依据,按照每月 元/人的标准计算,包括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劳保等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依据)。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规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数额,代发数额从固定费中扣除。

3.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述费用。

4.其他费用

(1)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2)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

(3)《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含职业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法定费用,在工伤认定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或者依法报销。

第五条 岗位和时间

1.岗位描述:

2.工作时间: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延长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应根据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并支付派遣人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在派遣人员入职前核查其身份证、学历证及各种资质资格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派遣人员如有提供虚假身份证、学历证、履历等相关证件,或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其索赔,乙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3.对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知情权。

4.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员约定与培训有关的违约责任,并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不反对的情况下实施。

5.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派遣人员并作合同背书: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要求;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委派期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6.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六条.5情形以外停止派遣或更换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停止委派或更换派遣人员。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1.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应如实告知乙方和派遣人员服务的场所、人员、数量、规模、食宿标准和服务对象中是否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等。

3.须依据合同约定,按照派遣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及福利待遇,按月将派遣人员的考勤审核与劳务报酬等情况告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

4.于每月 日将上月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由甲方依法缴纳。若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代发数额可从固定费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支付派遣人员参加社保的费用(缴纳比例参见本地社会保险参保标准,缴纳基数以本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参保基数为依据)。

6.对派遣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和管理责任。

7.派遣人员出现工伤,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理赔工作。

8.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相关费用,待乙方按社保规定程序报销后,按社保核定金额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中由用工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部分。

9.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申报备案事宜。如果由于甲方误报、漏报、申报时间延误及证明资料不真实等造成的不予以支付社保待遇或工伤认定部门做出不属于工伤认定,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0.为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工具、业务用品和必要的劳保用品。

11.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

1.可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约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金额,代发金额从每月固定费用中扣除。

2.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3.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义务

1.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应如实告知甲方有关派遣人员的真实身份、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和服务技能等级、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有不良记录。

3.应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并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4.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5.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由甲方承担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在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商业保险赔付部分的申报理赔等事务。

6.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有酗酒、吸毒、赌博、自残等行为的

5.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他工作的;

6. 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按本条第5、6、7项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与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派遣人员人格尊严的;

3. 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其单位经营状况、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员劳务报酬一个月以上的;

3.甲方拖延支付服务费、社保等各项费用的;

4.甲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甲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顾派遣人员生命安全的。

第十三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由乙方开具发票。

第十四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按年度管理费总额的 %承担违约赔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但变更内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员的利益。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应另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 乙方(委派单位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1.双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2.派遣人员名单(载明岗位与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合同续定确认书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就《劳务派遣合同》续延事宜,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续定。

备注:本续定生效日期: 合同终止日期: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 乙方(委派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政服务合同(双方)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经营者):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乙方(家政经营者)协商同意,签订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_________颁发的《家政服务须知》和《家政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事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承担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

(2)孕、产妇护理;

(3)婴、幼儿护理;

(4)老人护理;

(5)半自理病人护理;

(6)不能自理病人护理;

(7)医院护理病人;

(8)其他。

第二条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第三条服务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试用期限为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四条服务费用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务费(含家政服务员工资和家政公司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签约同时,甲方一次性交纳信誉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如甲方正常履约,合同期满持信誉保证金凭证全额退回。

服务费实行预交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书之日预交当月服务费。之后每月须提前1到10天预交下月服务费,甲方若不按时交费,乙方将调回家政服务员,合同自行解除,信誉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第五条需求说明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乙方应为甲方选派体检合格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应具有_________市或其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甲方有权要求家政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由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六条服务人员从业条件

乙方保证其委派的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服务技能;

(2)受过初中或同等学历教育;

(3)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4)身体健康,持有县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第七条培训管理

1.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管理,指导家政服务员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应指导并督促家政服务员改进。

3.甲方应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办理证件的费用由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八条服务人员行为准则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务人员须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尊自强,爱岗敬业;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经营者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2)遵守职业道德,尊重甲方生活习俗,主动适应甲方,视甲方如亲人,不虐待所照看的老、幼、病、残人员;不泄露甲方隐私;不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的矛盾纠纷,不传闲话,以免激化矛盾;不向甲方借钱或索要财物;在离开甲方家庭时,要主动打开自己的包裹让其检查,以示尊重。

(3)遵守合同条款,不无故违约,不无故要求换户或不辞而别。如与甲方发生矛盾,出现甲方侵犯家政服务人员合法权益,或变更服务地址、服务工种等,无论何种原因家政服务人员均应先行告知经营者,不要擅自处理。

(4)努力学习服务技能,完成经营者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对不会使用的器具,未经经营者指导和甲方允许不要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使用其通讯工具和电脑等设备。

(5)保证自身和甲方的安全。不要与异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不带亲朋好友在甲方家中停留或食宿;不擅自外出或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要征得甲方同意;要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服务人员仪态仪表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务人员须遵守以下仪态仪表要求:

(1)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大方,不能过于随意,不穿紧身衣裤或过于暴露的服装。

(2)佩戴饰物要适当,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3)言谈举止大方得体,与甲方交流时要正视对方,不要左顾右盼,不能双臂交叉或双手插在兜里。

(4)进入甲方卧室前应先行敲门,以示礼貌和尊重。

(5)提倡讲普通话,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

第十条甲方权益保障

1.甲方有权合理选择、更换和辞退家政服务员。合同期内,如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及服务费。

2.甲方有权拒绝家政服务员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家政服务员约定。

3.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家政服务员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处理问题。乙方所派遣的家政服务员如对甲方有违法行为,乙方应为甲方和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方的承诺

1.甲方应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家政服务员,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2.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家政服务员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3.甲方应向家政服务员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家政服务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4.甲方在未经家政服务员及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家政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家政服务员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5.甲方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第十二条工作时间

甲方每月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得少于两天,并保证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证家政服务员休息,每天应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甲方遇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时,要合理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能保证休息的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甲方要保证家政服务员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第十三条保险购买

乙方有义务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乙方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1.符合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有确凿理由证明服务需求不再存在的;

(2)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3)提出调换家政服务员后间隔7个工作日乙方无法替换家政服务员到岗工作的;

(4)家政服务员在上岗15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且乙方予以调换3人均未能达到相应服务标准的。

2.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应责任:

(1)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2)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而隐瞒不报的;

(3)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

(4)住址或服务地址变更后未及时通报乙方或私自将家政服务员带离约定服务地;

(5)对家政服务员工作要求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北京市治安管理条例的;

(6)刁难、虐待、打骂家政服务员的;

(7)指使家政服务员从事危险工作或违规作业,以及由于甲方的不当安排,导致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十五条合同正常解除或续签手续

1.本合同期满,甲方须持本合同书和信誉保证金凭证并将家政服务员送交乙方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乙方退还信誉保证金。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若续签合同,甲方应提前7天与乙方协商,经乙方同意方可续签合同。

3.合同期内,非因违约而由双方依照约定或经协商正常解除合同的,乙方将退还甲方剩余的服务费和信誉保证金。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家政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__‰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家政服务合同(双方)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经营者):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乙方(家政经营者)协商同意,签订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_________颁发的《家政服务须知》和《家政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事项

乙方同意为甲方选派家政服务员,承担下列第_________项服务:

(1)一般家务;

(2)孕、产妇护理;

(3)婴、幼儿护理;

(4)老人护理;

(5)半自理病人护理;

(6)不能自理病人护理;

(7)医院护理病人;

(8)其他。

第二条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第三条服务期限

1.合同期限为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试用期限为_________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四条服务费用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服务费(含家政服务员工资和家政公司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签约同时,甲方一次性交纳信誉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如甲方正常履约,合同期满持信誉保证金凭证全额退回。

服务费实行预交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书之日预交当月服务费。之后每月须提前1到10天预交下月服务费,甲方若不按时交费,乙方将调回家政服务员,合同自行解除,信誉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第五条需求说明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乙方应为甲方选派体检合格和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应具有_________市或其原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甲方有权要求家政服务员重新进行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由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六条服务人员从业条件

乙方保证其委派的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6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服务技能;

(2)受过初中或同等学历教育;

(3)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4)身体健康,持有县级(含)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第七条培训管理

1.乙方负责家政服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管理,指导家政服务员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相关服务质量问题,应指导并督促家政服务员改进。

3.甲方应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相关证件提供必要的协助,办理证件的费用由家政服务员自行承担。

第八条服务人员行为准则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务人员须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尊自强,爱岗敬业;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经营者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2)遵守职业道德,尊重甲方生活习俗,主动适应甲方,视甲方如亲人,不虐待所照看的老、幼、病、残人员;不泄露甲方隐私;不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的矛盾纠纷,不传闲话,以免激化矛盾;不向甲方借钱或索要财物;在离开甲方家庭时,要主动打开自己的包裹让其检查,以示尊重。

(3)遵守合同条款,不无故违约,不无故要求换户或不辞而别。如与甲方发生矛盾,出现甲方侵犯家政服务人员合法权益,或变更服务地址、服务工种等,无论何种原因家政服务人员均应先行告知经营者,不要擅自处理。

(4)努力学习服务技能,完成经营者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对不会使用的器具,未经经营者指导和甲方允许不要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使用其通讯工具和电脑等设备。

(5)保证自身和甲方的安全。不要与异性成、青年人同居一室;不带亲朋好友在甲方家中停留或食宿;不擅自外出或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要征得甲方同意;要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服务人员仪态仪表

乙方指定的家政服务人员须遵守以下仪态仪表要求:

(1)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大方,不能过于随意,不穿紧身衣裤或过于暴露的服装。

(2)佩戴饰物要适当,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3)言谈举止大方得体,与甲方交流时要正视对方,不要左顾右盼,不能双臂交叉或双手插在兜里。

(4)进入甲方卧室前应先行敲门,以示礼貌和尊重。

(5)提倡讲普通话,要使用文明用语,杜绝不礼貌的语言和行为。

第十条甲方权益保障

1.甲方有权合理选择、更换和辞退家政服务员。合同期内,如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双方变更合同内容及服务费。

2.甲方有权拒绝家政服务员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家政服务员约定。

3.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家政服务员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处理问题。乙方所派遣的家政服务员如对甲方有违法行为,乙方应为甲方和相关部门对相关事项的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方的承诺

1.甲方应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家政服务员,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2.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家政服务员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3.甲方应向家政服务员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家政服务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4.甲方在未经家政服务员及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家政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家政服务员做违法和违反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5.甲方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第十二条工作时间

甲方每月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得少于两天,并保证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证家政服务员休息,每天应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甲方遇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时,要合理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能保证休息的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甲方要保证家政服务员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第十三条保险购买

乙方有义务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乙方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1.符合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有确凿理由证明服务需求不再存在的;

(2)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3)提出调换家政服务员后间隔7个工作日乙方无法替换家政服务员到岗工作的;

(4)家政服务员在上岗15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且乙方予以调换3人均未能达到相应服务标准的。

2.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应责任:

(1)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2)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而隐瞒不报的;

(3)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

(4)住址或服务地址变更后未及时通报乙方或私自将家政服务员带离约定服务地;

(5)对家政服务员工作要求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北京市治安管理条例的;

(6)刁难、虐待、打骂家政服务员的;

(7)指使家政服务员从事危险工作或违规作业,以及由于甲方的不当安排,导致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十五条合同正常解除或续签手续

1.本合同期满,甲方须持本合同书和信誉保证金凭证并将家政服务员送交乙方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乙方退还信誉保证金。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若续签合同,甲方应提前7天与乙方协商,经乙方同意方可续签合同。

3.合同期内,非因违约而由双方依照约定或经协商正常解除合同的,乙方将退还甲方剩余的服务费和信誉保证金。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家政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__‰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双方) 篇8

甲方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乙方。如遇家政服务员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第十二条工作时间

甲方每月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得少于两天,并保证其食宿,甲方若不能保证家政服务员休息,每天应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甲方遇国家规定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时,要合理安排家政服务员休息,不能保证休息的要给予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甲方要保证家政服务员每天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时间。

第十三条保险购买

乙方有义务为家政服务员投保《家政服务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档次由乙方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1.符合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有确凿理由证明服务需求不再存在的;

(2)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3)提出调换家政服务员后间隔7个工作日乙方无法替换家政服务员到岗工作的;

(4)家政服务员在上岗15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后,仍不能相对独立完成工作,且乙方予以调换3人均未能达到相应服务标准的。

2.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相应责任:

(1)唆使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2)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而隐瞒不报的;

(3)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

(4)住址或服务地址变更后未及时通报乙方或私自将家政服务员带离约定服务地;

(5)对家政服务员工作要求或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北京市治安管理条例的;

(6)刁难、虐待、打骂家政服务员的;

(7)指使家政服务员从事危险工作或违规作业,以及由于甲方的不当安排,导致家政服务员发生意外伤害的。

第十五条合同正常解除或续签手续

1.本合同期满,甲方须持本合同书和信誉保证金凭证并将家政服务员送交乙方后,方可办理终止合同手续,乙方退还信誉保证金。

2.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若续签合同,甲方应提前7天与乙方协商,经乙方同意方可续签合同。

3.合同期内,非因违约而由双方依照约定或经协商正常解除合同的,乙方将退还甲方剩余的服务费和信誉保证金。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交付金额的_________‰支付滞纳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家政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__‰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双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余月份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家政服务合同(双方) 篇9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为了避免甲乙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39;基础上订立此协议。

一、乙方提供的地址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服务项目:_________。

二、服务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每日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每月月底由甲方派人上门收取或由家政服务员带回服务社同时甲方出具收款单据或正式发票,在收到票据之前,乙方不得将任何钱款交给甲方家政服务员,否则甲方将不予承认此收款行为。

四、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服务时间和项目,如需更改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违约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月服务费的20%。

五、家政服务员出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责任自负。如果出于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并做出相应赔偿。

六、家政服务员由于违规操作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在甲方提供家政服务期限内,乙方发生财物失窃,如确系家政服务员所为,甲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乙方应妥善保管现金、首饰、手表等贵重物品。

八、如乙方在签约后终止与甲方的协议并继续留用甲方的家政服务员,视为乙方违约,之后乙方与甲方家政服务员之间发生任何纠纷(包括经济、民事、刑事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一经发现此属实,立即以法律形式向乙方追缴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代理费。

九、用户(乙方)需家政服务员工作,并以月工资结算,应同意每周不少于休息一天,如遇法定假日(春节三天,元旦节一天,五一节一天,国庆节一天)休息,工资照付。

十、法定假日(春节三天,元旦节一天,五一节一天,国庆节一天)需钟点工加班服务,除支付钟点工资外,再另外加一份钟点工资。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无异议请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双方) 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概况:

1。服务内容:

2。服务地址:

3。保洁面积:

4。约定时间:每月次,每次约定时间:甲方通知或5。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不得要求乙方工作人员危险作业,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人格和劳动,在保洁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6。我公司要求先付款,后做清洁,已满月再进行下次收费。

7。本合同约定服务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约定服务期间内,乙方按约定价格收取服务费用,约定服务期满,甲乙双方再另行签约,服务费用按新的约定进行调整。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

2。付款方式:本合同采取服务费用按月结算方式,甲方须用现金支付。

三、其它责任:

甲方在家政人员清洁前,需要确认和整理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首饰、古董、字画、资料等)。

甲方有义务告知乙方家政人员:古董、字画、高档用品及特殊物品的清洁方式,摆放地点。

四、违约责任: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分歧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相互协商解决,若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双方所在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双方) 篇11

甲方: 乙方: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开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程序,为了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服务项目清单:(注:客户购买产品的________年内为基本保证支持服务期,其服务费用已包含在开发合同的合同金额中,不

二. 保证支持期内甲方享有如下的基本保证支持服务:

1. 软件系统操作(使用)培训;

2. 软件安装与调试;

3. 协助软件数据初始化;

4. 软件的数据修复;

5. 保证期内软件当前版本的升级;

6. 享受1至5项中规定外其他培训、升级、加站、加模块等收费服务的优惠(以我公司文件为准)

三. 在非保证支持期内,甲方可根据相应的收费标准,享受包括基本服务在内的各类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原则上只收取成本费)

1. 软件的重新安装与调试:收取技术人员的差旅及工资费用。

2. 软件的数据修复:根据数据量的大小收费。

3. 软件的升级:根据具体情况收取。

4. 增加模块:根据软件报价或面议。

四. 付费方式款项应在服务期前(按服务“年”)或服务生效时(按次收费)一次付清。

五. 本协议依相应的销售合同而有效,本协议中有关服务项目所对应的产品均为本协议相应销售合同所指定产品。

六.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七. 解决纠纷方式: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分歧时,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相互协调解决。若协商不成功,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供货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甲方:(章) 乙方:(章)代表: 代表:邮箱: 邮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合同(双方) 篇12

家政服务合同(员工制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范本

年月日

聘请家政服务员须知

客户聘用家政服务人员,应到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以家政服务为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机构,不要在非法劳务市场中招雇。请您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家政服务项目,并按此规定办理:

1、个人用户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或护照;单位用户持有合法证件及公函介绍信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并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

3、要正确看待家政服务行业,允许家政服务员有一周的适应过程,尊重家政服务员的人格,禁止打骂、歧视或侮辱家政服务员。

4、愿意遵守国家和地方家政服务业的行业规则,配合家政服务机构的工作。

5、能如实填写客户信息登记表。

6、签订合同时知晓并认可双方的协商价格,选定服务项目、签订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后,公司将为您提供相应期限的选项服务。

7、家政服务员在您家工作时,若出现身体不适或其他疾病,发生意外事件,请您务必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及时灵活做出处理,并通报家政服务机构。

以上规定及相关要求敬请客户仔细阅读,以求双方合作愉快。

甲方(客户):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术语释义

甲方(客户):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劳务服务的购买者。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家政服务机构。

劳务费: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后,甲方需要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报酬。

劳务费的构成:包括乙方的服务费和家政服务员工资。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乙方应选派家政服务员人,为甲方提供下列第项服务:

1.普通家务劳动;2.婴、幼儿照护;3.婴幼儿教育;4.产妇与新生儿护理;5.老人照护;6.病人陪护;7.计时服务; 8.家庭餐制作;9.其他:。

第三条 服务地址

第四条 服务对象

1.服务对象人数和内容:;

2.护理依赖程度(无此项服务内容的不填):%;

3.特殊需求:。

第五条 服务方式

□全日住家型□日间照料型 □计时服务型 □其它:

。(请在□内打√)

第六条 乙方家政服务员条件

姓名:籍贯:性别:年龄:学历:

技能级别:是否接受过培训: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服务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日间照料型服务时间:每天时至时。

第八条 劳务费和保证金

1. 试用期收费:乙方家政服务员在试用期间的劳务费元/天,试用期天。试用期满后劳务费为元/月。在试用期内,符合双方约定调换条件的,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调换后试用期重新计算;甲方在合同期内调换超过名家政服务员时,乙方每调换一次加收服务费元/次;

2. 劳务费收取:甲方应于每月日将上月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如家政服务员实际服务时间不足一个月而双方终止合同时,乙方按实际服务天数收取服务费,多退少补;

3.保证金收取:甲方应支付元给乙方作为甲方的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后,甲方没有欠费等违约行为,保证金如数退还。

第九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合理选定家政服务员,在乙方服务员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要求调换乙方家政服务员;

(2)甲方对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状况有异议的,有权要求重新体检,费用由甲方先行承担;体检合格的,体检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支付;如甲方要求增加非常规体检项目,且家政服务员同意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家政服务员在服务场所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

(4)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的;

②家政服务员患有传染病的;

③家政服务员未经甲方同意,让第三人代为提供服务的;

④家政服务员存在刁难、虐待甲方家庭成员行为的;

⑤家政服务员因过错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⑥家政服务员工作消极懈怠或服务质量不合格的;

⑦家政服务员主动要求离职的(家政服务员自身原因非甲方原因造成);

⑧试用期内调换名同级别的家政服务员后仍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⑨其他:。

2.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告知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居住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强度、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和对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家政服务员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以上内容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若甲方家庭成员有上述病史,甲方应采取预防措施以保证家政服务员不会受传染或是伤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不得给家政服务员随意增加规定以外的服务内容及工作量,如需增加,应与乙方协商,适当增加报酬;

(3)甲方应尊重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人格和劳动,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服务环境和居住场所,甲方应保证家政服务员不与成年异性同居一室(生活完全由他人照护的失能者除外),保证家政服务员的人身安全;如乙方家政服务员突发疾病或受伤时,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应保证乙方家政服务员每周天的休息和每天基本的睡眠时间,并保证其用餐与甲方一般家庭成员相一致;国家法定假日确需乙方家政服务员照常工作的,要给予加班补助,加班工资按照元/天发放,或在征得乙方家政服务员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补休;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要求乙方家政服务员为第三方服务,也不得将家政服务员带往非约定场所工作或要求其从事非约定工作;

(6)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并妥善保管家中财物;

(7)服务期满甲方续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应提前7日与乙方续签合同;

(8)甲方不得扣押家政服务员财产、证件或采取搜身、恐吓、殴打等侵犯家政服务员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第十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了解投诉情况或家政服务员反映情况的真实性;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召回家政服务员或解除合同:

①甲方教唆家政服务员脱离乙方管理的;

②甲方家庭成员中有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未如实告知乙方,或未采取预防措施的;

③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

④约定的服务场所或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

⑤甲方对家政服务员的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刁难、虐待等损害家政服务员身心健康情形的;

⑥ 其他:。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委派身份真实、文化程度、培训状况和体检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家政服务员;乙方家政服务员应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在一年以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2)乙方应以诚信为本,如实介绍家政服务员的情况,指导家政服务员完成约定服务项目;

(3)乙方对安排的家政服务员应经过培训、进行过程管理、服务指导和监督,接受甲方投诉并妥善处理;

(4)乙方为家政服务员购买:□《家政职业责任险》□《家政服务员意外伤害加意外医疗险》□其他 (参见《商业保险保单》);

(5)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 合同到期,双方无续签意向,合同自动解除;

2. 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提前天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3. 出现第九条1.(5)⑧情况,如甲方无其他违约情况,乙方应返还信誉保证金,收取发生月的相应服务费,不足一个月的按天计算收取。

第十二条 违约及赔偿责任

1.任何一方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与对方协商解决;

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每超过1天按应付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

3.甲方因乙方家政服务员原因(突发疾病或发现不良行为的)而不继续使用乙方家政服务员的,乙方应在家政服务员离职之日起3天内重新提供家政服务员,否则,每逾期1天按月服务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派出的家政服务员有违法行为或其他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家政服务员的责任和经济赔偿,乙方协助处理,属于乙方管理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 甲方未尽审慎的注意义务,违反以下约定而导致的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1)甲方应妥善保管古董、文房、字画、珠宝、玉器、首饰等贵重、易碎物品,以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乙方对此类物品不负责清洁养护;

(2)对于各类家用电器,乙方不负责拆装和清洗,只负责外部清洁;

(3)对于高档衣物、皮具、饰品、鞋帽等,乙方不负责清洗、熨烫、保养;

(4)乙方不负责洗涤内裤,产妇、新生儿、婴幼儿、失去自理能力的服务对象或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5)二层以上(含二层)住所的玻璃外侧,乙方不负责擦洗。

2. 如甲方要求乙方对价格昂贵的花卉果木或宠物进行照料,甲方须自行追加投保相关险种。甲方未按上述要求投保的,乙方对上述花卉果木或宠物的丢失、伤害、死亡等免责;

3. 以上内容若由乙方故意造成损失的,不在免责范围内。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及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应另以书面形式补充;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内容有变更的,以“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为准,除变更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另需材料清单:

1. 家政服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家政服务员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家政服务合同变更书(格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1.变更后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内容变更为。

3.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场所变更为。

4.乙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方式变更为。

5.服务费变更为。

6.本合同第条、第条及第条取消。

7.调换家政服务员姓名:籍贯:性别:年龄:

学历:技能级别:是否接受过培训:。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家政服务合同续订书(格式)

本次续订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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