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雇主):
住址:
乙方(雇员):
住址: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框架内建立劳务服务合作关系,现就劳务服务相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由乙方向甲方推荐劳务人员,经甲方面试、考核合格和被推荐人明确表示愿意到甲方指定岗位工作,由乙方与被推荐人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服务合同》后,原被推荐人即作为乙方派遣劳动人员(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工)派遣到甲方工作。
2、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在“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退回给乙方,甲方应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责任。
3、工作岗位:
4、工作职责: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劳务派遣工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2、为劳务派遣工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4、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5、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6、劳务派遣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将其退回给乙方: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劳务派遣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为劳务派遣工办理缴纳相关_____。
2、全面负责劳务派遣工的招聘与辞退工作,并负责将劳动合同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甲方按本合同相关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工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或重新安排工作或办理终止、辞退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4、负责为发生工作事故的劳务派遣工申请办理工伤鉴定、_____理赔和妥善处理关联事宜等工作。
5、对劳务派遣工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依法、合理进行索赔。
6、依法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其他合法权益。
四、劳务服务费标准及收取
1、费用标准:
(1)劳务服务费:①?固定劳务服务费按每人每月________元计算;②?浮动劳务服务费(派遣工劳务工资)按奶站收奶平均单价计算;③?其他服务费(包括按政策规定辞退派遣工的补偿和劳务发票税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_____费用:劳务派遣人员养老金、失业金按本地缴纳标准减除个人应承担的金额;按每人每年________元标准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险。
2、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2)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的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根据具体人员名单的人数和购买标准金额一次性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给乙方。
五、劳务派遣工的管理
1、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第五条?社会_____和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_____,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_____机构缴纳社会_____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3)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_____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_____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_____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_____工作。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在1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_____关系转移手续。
3、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________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数额看造成损失的数额。
十、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对_____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_____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全部施工完毕,甲方结算后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公司
法定地址:
乙方:
国籍:
住址:
护照/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是下列中的第 类人员,甲方拟聘用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劳务服务,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专项劳务服务,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信守:
A、已办理退休手续;
B、已办理内退手续;
C、已办理协议离岗手续,并且协议尚未到期;
D、有学籍的在校学生;
E、与第三人已经签署合法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一条 定义和释义
以下名词除本合同条款另有解释和约定外具有以下定义和释义:
1.1 本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于上述时间和地点达成的本《劳务服务合同》;
1.2 专项劳务服务:是指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专项劳务服务;
1.3 第三人:本合同签约双方之外的任何自然人、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组织。
第二条 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及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专项劳务服务的内容为: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详细内容、质量标准以及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的资质
3.1 乙方应受过良好的教育或专业培训具有提供甲方所需劳务的资质。
第四条 劳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按照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
1、乙方的劳务报酬按每小时 元人民币计收,甲方于每月 号前以现金形式向乙方依法支付上一个月的累积报酬。或者;
2、乙方的劳务报酬按批次计收,甲方于乙方完成该次劳务后的 日内以现金形式依法支付。
4.2 乙方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3乙方提供专项劳务有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利直接在给乙方的报酬中抵扣。
第五条 合同期限
5.1 本合同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及附件如期向甲方提供劳务并交付成果。 因乙方提供劳务导致甲方面临第三人权利追索、被提起仲裁或诉讼及产生任何纠纷的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处理上述事宜
第七条 甲方义务
7.2 甲方不得强令乙方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劳务配备必要的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并保证该设备、设施、环境的安全。
7.3 甲方应依法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报酬。
7.4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8.1 乙方没有任何传染性疾病且身体健康适宜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劳务。
8.3 乙方没有违反刑事法律的记录 乙方已经知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
8.4 乙方提供的劳务没有侵犯他人法律权利且没有使用权属有争议的财产、技术、权利。
第九条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9.1 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具有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劳务协议的权限。
9.2 甲方所需劳务不具有任何非法目的。
第十条 非合伙、雇佣关系
10.1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签订而成为甲方的合伙人。
10.2 乙方不因本合同的签订而成为甲方员工。
10.3 乙方的人事档案由乙方或与乙方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第三人保管,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乙方或与乙方具有合法劳动关系的第三人缴纳。乙方不具有且不能宣称具有甲方员工的身份。
第十一条 保密
11.1 甲乙双方都有互相保守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11.2 泄露对方商业秘密的,受害方有权利要求泄密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2.1 合同到期日前经协商一致可提前变更、解除合同。
12.2 乙方提供的劳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不经预告而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2.3 如乙方面临刑事或治安的追诉、制裁及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的甲方可不经预告而随时单方解除合同。
12.4 乙方不能或预计不能提供劳务连续达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和乙方签订的劳务合同。
12.5 乙方罹患疾病继续提供劳务将严重危及其自身健康或甲方员工身心健康的双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2.6 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设备、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乙方提出意见后拒
消除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续签
13.1 本合同到期日前 日内,双方可协商续签劳务合同。
13.2 合同到期后双方未能续签劳务合同的原劳务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四条 责任的承担及免除
14.1 甲方无故迟延支付乙方报酬的按迟延支付总额的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2 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约定的劳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3 因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设备及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4 乙方提供的劳务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甲方的要求给甲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5 因一方的过错导致对方向第三人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的责任承担方有权向过错方进行追偿。
14.6 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在劳务的提供过程中非因自己的过错产生的事故、损害的补偿、赔偿责任。
14.7 由乙方自行承担劳务提供过程中发生的无过错责任。
14.8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或证明导致签署本合同的,本合同无效,并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争端的解决
15.1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选择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5.2 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时的仲裁规则。
15.3 仲裁为终局仲裁,一经生效对双方均产生约束力。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自双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
16.2 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1:专项劳务服务的具体内容、质量标准及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附件2:乙方身份证明。
16.3 本合同使用中文和英文。如果中文文本和英文文本有任何出入,以中文文本为准。
16.4 除非另有明文规定,所有为因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应用英语或中文书写并妥为送达。若为书面通知,应由专人递送或寄预付邮资的挂号邮件或保证邮件递送或传真至本款所列出的地址及/或传真号码;或寄至一方可不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指定的其他地址、传真号码、通讯号码或其他联络人。以邮寄方式递送的任何通知或其他文件,应于投邮后的3个工作日后视为已被收件人收到。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或其他电子媒介递送的通知或其他文件被视为第二天送达。任何一方欲改变其地址或传真号码应提前给予另一方一份有效的书面通知。
甲方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络人:
乙方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联络人:
甲方: 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甲方:
乙方:
工程施工任务,甲方与乙方就以下劳务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务服务工程的内容、工程量及工期要求
工期: 月年月日
结束,工期为 天(乙方进场的人员名单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报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质量要求
三、劳务价款结算与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月结算劳务价款。甲方月计量款到位后 天内支付乙方,特殊情况下,乙方承诺不因甲方计量款不到位而停止工程施工及提出索赔要求。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机械、材料及大型工属具等,由乙方签收后保管使用,待工程完工后,经维修完好后移交给甲方。包括:
2.负责对乙方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资料的填报工作。
3.负责下达施工进度计划,并指导、监督乙方按计划实施。
4.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
1.乙方应提供足够的劳务人员并自备生产工具,按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应配备足额的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能人员,并保持相对固定,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负责乙方人员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按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使用和保管甲方提供的机械、材料等,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保守甲方机密,不泄密,在劳务服务期间及本合同履行结束后,不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
6、尊重乡规民俗,保护环境,处理好与施工所在地民众的关系,由此发生的各种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确定的劳务服务项目工期每拖延一天,甲方扣罚乙方人民币 元。甲方从支付乙方当月劳务价款中扣除。
2、非经甲方允许,乙方施工中途撤场,支付甲方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直接从劳务价款中扣除。
3、乙方进度缓慢影响甲方工期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剩余工程,另行组织施工,甲方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以下 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后面的括号内打“√”符号):
1.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务服务项目完工结清价款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劳务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接待浙江省省长一行领导莅临视察工作事宜提供相关劳务服务。
二、视察接待时间: 年 月 日时分。
三、视察接待地点:
四、服务项目及收费(请在选定的项目前打√,未选择项目请划去)
(一)设备租赁与物料购买服务:
□租赁备用麦克风3只_ 元/天预定天
□租赁备用音箱、调音台一套_ 元/天预定天
□租赁专业照相机一台_ 元/天预定天
□租赁专业摄影机一台_ 元/天预定天
□订制领导座次牌每个_ 元预定个
□大型鲜花若干盆_ 元
□印刷品(含横幅、文化墙印刷、会议资料打印)元
□租赁对讲机3个(领导随从、会议室、电梯)_ 元/天预定天
□无忧医保纪念卡大卡+小卡制作设计元
□红地毯20元/平方预定天
□高级文房四宝租用_ /天预定天
(二)制作设计费用:
□制作(标准:首页、内页、尾页、板式)_ 元
□电视动画演示 _ -_ 元/秒预定秒
□文化墙设计-3_ 元
□活动全程后期剪辑制作:_ 元/5分钟预定分钟
(三)服务费用:
□活动前期服务:_ 元
包含场地测量,人员交通餐补,预演人员到位
□活动期间服务:_ 元
包含模特聘请,摄影师聘请,摄像师聘请,现场调控人员劳务
□活动后清洁服务_ 元
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和预定天数、数量、时间进行初步核算,本次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接待劳务服务费用预计为元。实际天数、数量、制作时间高于预定的,按照实际天数、数量、制作时间进行结算。
五、费用支付方式、期限
1本合同生效后即日内,甲方应按总服务费用的%即元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款;
2接待策划方案完成并通过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即元;
3余款应当在本次接待结束后十天内付清。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为税后劳务报酬(扣除个人所得税等税费),乙方无需提供发票。
5增加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用应即时结清。
6其他约定
六、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同时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的劳务的费用:
1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服务费用的;
2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者部分服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支付的;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提供全部或者部分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同时退还已经收取甲方的费用。
七、不可抗力的发生
因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履行的部分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由相对方支付;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接行。
因一方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对方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八、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因本合同第六款第三项规定以外的原因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甲方在15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劳务的费用。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照服务要求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当支付乙方已经实际支出和提供劳务的费用。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因本合同第六款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原因而提出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有权要求乙方在15日内按总服务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选择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住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甲方后勤劳务服务工作,乙方为甲方提供后勤劳务保障的有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劳务服务承包合同:
第二章 承包合同内容
第二条 乙方有偿为甲方提供后勤劳务服务(包括甲方县支行及网点的后勤劳务服务)。
第三条 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范围及内容。
(一)负责提供甲方业务及公务所需用车驾驶劳务服务。
(二)负责提供甲方所需门卫、清洁卫生劳务服务。
(三)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炊事劳务服务。
(四)负责提供甲方所需业务凭证传递劳务服务。
(五)负责提供甲方所需电能线路维护及勤杂工劳务服务。
(六)负责提供甲方所需其他后勤保障的劳务服务。
第三章 服务费用和结算方式
第四条 劳务承包费用标准
根据甲方后勤服务所需劳务人员及工作量,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劳务服务承包费(以实际结算为准,详见甲方提供的费用清单),劳务服务承包费用含:劳务人员工资、单位承担的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保险金【按实际数计算】、乙方的服务管理费【管理费每人每月按100元计算】。工伤保险金每年初一次性甲方给乙方付清,新增人员甲方给乙方一次性支付劳务中介费每人100元。
第五条 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每月的10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按月收取服务承包费用的税务发票提供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和费用清单后,在10日之内将当月的服务承包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节假日顺延)。
(二)甲方给乙方支付的服务承包费以转账方式划入乙方帐户。
(三)本承包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从20xx年1月份起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给乙方支付服务承包费用。
第四章 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和保证:
(一)乙方的组织机构是依法设立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相关法律责任。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和有关部门及签证机关批准从事劳务的资质证明文件。
(三)乙方具备与承担劳务服务相关责任的资质和赔付能力。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随
(二)为进行后勤服务的劳务工提供安全生产和工作的场所(不含食宿在内),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用品(退出服务时完好归还工具),维护和保障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本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给乙方支付后勤服务承包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乙方对危及劳务人员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有权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甲方立即纠正。
(二) 乙方的劳务人员对甲方违反安全要求和规定的指挥及强令冒险作业,劳务工有权拒绝执行和向乙方反应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纠改意见,甲方不进行纠改的,乙方可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直至终结合同。
(三) 乙方的劳务人员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务工当事人要负责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协助处理。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退回劳务工和要求劳务工给予相应赔偿。
(四) 乙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与指派到甲方服务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雇佣关系,全面负责协调与劳务工的劳动争议,依法维护甲方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 劳务工在甲方提供的岗位工作期间发生伤、病、残、亡等事故的处理,由乙方与甲方参照《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
及社会医疗保险等有关规定协商妥善处理。
(六) 乙方要给在甲方提供服务工作的劳务人员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金(向甲方提供缴纳凭证复印件)。
(七) 乙方指派的劳务人员要爱护甲方提供的劳动工具和工作所需的设备,按规定对劳动工具和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对因不爱惜和违规操作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劳务工当事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 劳务工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有违法行为和问题的,甲方有权随时将该劳务工退回乙方,对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 劳务工失职和违规操作造成身体伤残的,一切责任由劳务工自负。
(三) 劳务工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雇佣关系的,发生劳动争议后是劳务人员与乙方之间的争议,应由乙方全权负责处理,因劳动争议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和劳务工承包。
(四) 劳务工在甲方上班工作期间因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被受伤致残的,由甲乙方双方共同负责协调处理好有关事宜,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劳务工在甲方上班工作期间无失职和违规操作行为而发生意外事故被受伤致残的,由乙方出面按《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全权负责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甲方积极配合。
(六) 劳务工在岗位工作期间以外发生的伤亡事故,均由劳务工自负,与甲乙双方无关。
(七)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乙方劳务服务承包费用,如逾期未支付劳务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当月支付劳务服
(八) 在甲乙双方服务承包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如遇机构撤销、企业改制裁员等不可抗力的情况,甲方需要将劳务工退回乙方的,从甲方退回之月起(当月照支付)按实际退回人数每人多支付给乙方一个月的服务承包费用(按总费用的人均费用标准计算)。
第十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书面协议)之前,不得将本劳务服务承包合同及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行使和履行。若任何一方违约转让,本劳务合同立即终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转让方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二条 本劳务服务承包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xx年一月一日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承包合同经甲方双方加盖公章,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劳务服务承包合同生效后,甲方双方要自觉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都要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书面意见,任何一方单方面的变更和解除合同都是无效的。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不论哪一方出现致使本承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时,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的书面《解除劳务服务承包合同书》,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劳务服务承包合同期满后即行终止,甲方若需
要乙方继续提供劳务服务时,双方在本承包合同期满时重新签订劳务服务承包合同。若终止劳务服务承包合同,终止方应提前30日内告知对方,提醒对方做好有关方面的准备工作,若未提前告知对方,此劳务服务承包合同顺延一个月。
第七章 甲乙双方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条 因本劳务服务承包合同内容的履行所引起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和解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服务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公证机关或鉴证部门留存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以____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雇主”)和以中国________公司,总部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中国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本合同。
鉴于雇主希望为其在________(国)________(地)(以下简称“工地”)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提供劳务,中国公司愿意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现双方同意如下条文:
第一条总则
一、雇主负责实施本工程,中国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总理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
一、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种、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受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二、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中国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开之前如需变更时,雇主应将变更内容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如雇主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中国公司,而中国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雇主应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日前,如需终止雇佣,雇主应在终止雇佣之前,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雇主应在期满之前,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三、中国公司受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和其它证件
一、中国公司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二、雇主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雇主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中国公司具体明确提出由中国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中国公司不负责任。
三、如雇主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则雇主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
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则雇主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____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如中国公司没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雇主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中国公司负担。
四、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项目所在国的受权代表。
雇主应在接到中国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中国公司。
同时雇主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对中国公司人员的要求
人员应:________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雇主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雇主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对雇主的要求
雇主应: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雇主:
日期:
甲 方:中国农业银行
乙 方:焦作市众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派遣人员提供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统一安排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甲方负责提出任务名称、数量、技术标准、提供原材料等事宜,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劳务费用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乙方管理费用、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2、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本条约定的劳务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根据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退回服务人员或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
2、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 告知服务人员工作要求;
4、 按照双方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 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用;
2、 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派出服务人员;
3、依法与服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送甲方备案;
4、 管理服务人员档案,并允许甲方随时查阅;
5、 将本协议有关内容告知服务人员;
6、 督促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的规章制度;
7、 按照乙方与服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服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和管理费用,履行相关义务;
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调换服务人员,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或终止与服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9、 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甲方根据业务需要提出使用劳务用工的条件及数量,劳务工具体人数,乙方派出服务人员,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为准。劳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甲方的管理下开展工作。所需进行的相关培训及劳动保护条件与用品由甲方负责。甲方出资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和服务人员应与甲方订立三方协议,约定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的服务期等相关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长于服务期限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相应变更服务期限,并相应变更与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条 服务人员的退回、更换
一、服务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服务人员退回
乙方:
1、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且不再继续使用;
2、服务人员不符合上岗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
3、服务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服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5、服务人员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6、服务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
7、服务人员提供虚假的健康状况、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或情况;
8、服务人员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退回、更换的其它事项
1、甲方退回乙方服务人员的,从退回之日起停止发放相应的服务费用。
2、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退回服务人员 10 个工作日内更换。
3、因退回、更换服务人员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服务人员有过错的,乙方可向服务人员追偿。
第八条 服务期限届满,甲方继续使用服务人员的,应在服务期限届满前 30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服务人员续订劳动合同,并送甲方备案。
第九条 检验验收
质量的检验验收按甲方提出的有关标准、要求实施。
第十条 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方法
1、合同服务费以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管理费每人每月350元,服务费用双方在附件中予以约定,费用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根据核定的工作量通知乙方开具劳务发票后,甲方于25日 前付清上月劳务费用,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收取的劳务费用中涉税部分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税率计算,按月和劳务费一并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 乙方派出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由乙方按焦作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基数、比例执行。
第十二条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等手续。不能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或不属于工伤保险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保密
乙方及其派遣人员获知的甲方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或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制作的软件、文档及其他智力成果,其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归属甲方。
第十五条 监督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本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需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
1、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在索赔后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及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或其他规定。
2.如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在索赔后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随意变更乙方服务人员工作岗位。
(2)、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劳务费用。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服务人员损害甲方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承担责任后可向服务人员追偿。
3、 乙方和服务人员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负责人、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签订《劳务服务合同》的任务、数量、技术标准、提供的材料等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户名账号及开户行 劳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户名账户及开户行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服务合作关系,现就劳务服务相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由乙方向甲方推荐劳务人员,经甲方面试、考核合格和被推荐人明确表示愿意到甲方指定岗位工作,由乙方与被推荐人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服务合同》后,原被推荐人即作为乙方派遣劳动人员(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工)派遣到甲方工作。
2、作为《劳务服务合同》附件的《劳务派遣工名单》上的人员若有变化,甲、乙双方应通过《更改劳务派遣工名单》方式进行变更,并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在“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退回给乙方,甲方应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责任。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劳务派遣工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
2、为劳务派遣工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4、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5、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6、劳务派遣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将其退回给乙方: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劳务派遣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为劳务派遣工办理缴纳相关保险。
2、全面负责劳务派遣工的招聘与辞退工作,并负责将劳动合同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甲方按本合同相关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工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或重新安排工作或办理终止、辞退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4、负责为发生工作事故的劳务派遣工申请办理工伤鉴定、保险理赔和妥善处理关联事宜等工作;
5、对劳务派遣工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依法、合理进行索赔。
6、依法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其他合法权益。
六、劳务服务费标准及收取
1、费用标准:
⑴劳务服务费①固定劳务服务费按每人每月45元计算,②浮动劳务服务费(派遣工劳务工资)按奶站收奶平均单价计算。③其他服务费(包括按政策规定辞退派遣工的补偿和劳务发票税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特别约定:辞退、解除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符合补偿条件的按每满年一次性补偿1000元计算)。
⑵保险费用:劳务派遣人员养老金、失业金按本地缴纳标准减除个人应承担的金额;按每人每年145元标准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险。
2、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⑴固定劳务服务费、浮动劳务费和养老金、失业金实行按月支付,即每月15日前将上述费用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⑵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的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根椐《劳务派遣工名单》的人数和购买标准金额一次性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给乙方。
七、劳务派遣工的管理
1、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
3、劳务派遣工发生一般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和及时了结处理,发生重大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及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由甲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承担相应费用(扣除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后的差额)。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1年,自20_年4月1日起至20_年3月31日止。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本合同期满即终止。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派遣员工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条 释义:
(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乙方)根据用人单位(甲方)的劳务派遣需求,通过招聘派遣员工、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劳务费用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保险和福利费的一种专业化的劳务管理服务活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的劳动用工形式。
(二)派遣员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派遣员工与乙方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派遣员工与甲方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第四条 对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部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时,本合同期限延展至双方确认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
(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员工公开,且经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派遣员工,甲方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派遣员工的派遣关系。
(五)因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使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新规定。
(六)若甲方认为乙方有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其针对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合同的行为采取的改进措施回复甲方。
第六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遵守政府的法律,特别是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和规章,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二)甲方应遵守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按照双方约定的劳务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规定的薪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和乙方管理费等费用。
(三)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的派遣员工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的派遣员工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如甲方要求乙方的派遣员工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乙方应协助甲方按规定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批准。
(四)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的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
第七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因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规章的规定变更致使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若新规定系禁止性条款,本合同相关条款因违反禁止性规定而将面临发生无效的可能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新规定。
(三)乙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求,协助刊登广告,负责简历的接收、整理、
初筛,组织面试。
(二)乙方应敦促和监督被派遣的乙方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乙方员工与甲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协议,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和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办理事项涉及的工本费用另行收取。
(四)乙方应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五)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如按劳动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在本合同有限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包给另外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同意对由于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疏忽、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甲方参照甲方雇佣员工处理办法,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有关责任人追讨有关责任。对于派遣员工工作外造成损害的,乙方协助相关部门包括甲方对派遣员工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甲方赔偿。
(八)本合同中规定的由甲方承担的乙方派遣人员的薪资福利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及支付手续。
(九)乙方派遣到甲方的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必须通过健康体检并合格,体检报告方存档。
第四章 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
第九条 除本合同中约定已包括派遣员工权益外,本章约定派遣员工其它的权益。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随时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派遣员工,但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对甲方造成财产损害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
(一)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二)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五章 派遣规程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业务或管理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以《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附表
一)书面通知乙方。《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必须详细注明招聘数量、到岗日期、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附加条件和薪酬福利待遇等。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增加派遣员工,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招聘并提供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侯选人员和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乙方对外公开招聘、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注明“外派员工”字样,但招聘内容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发布;招聘可由甲方协同乙方进行,以确保乙方提供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人选。
第十五条 招聘录用程序:
(一)甲方以《派遣员工招聘需求表》提出招聘需求;
(二)乙方受理招聘需求,发布招聘信息,联系招聘场地,收集应聘资料,筛选应聘人员;
(三)甲方面试应聘人员,确定获得录用资格的人员名单;
(四)乙方组织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体检和审验相关证件;
(五)甲方对体检合格的获得录用资格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甲方负责安排培训场地,乙方用半日的时间对新录用的派遣员工进行公共职业培训;对新录用派遣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对于培训考核合格者,甲方决定录用;对于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可以退回乙方。培训合格后,决定录用名单。
(六)乙方通知录用人员入职,并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
第十六条 乙方应为其派遣到甲方的人员依法办理下列派遣手续:
(一)乙方与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人员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乙方应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三)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同意接受的派遣的人员出具有关证明。
第十七条 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应以《派遣员工退回通知书》(附表二)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离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等相关手续。
第六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八条 劳务费包括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费、管理费等费用。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实际额度支付劳务费。
第十九条 每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调整,因此需调整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及管理费的计发标准,甲方应相应提高劳务费标准,并以双方协商签订后的补充合同或签订变更后的合同约定标准支付。
第二十条 劳务费标准:
1、派遣员工的工资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社会保险费根据相关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如下表:
2、加班费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执行。
3、以上劳务费中基本工资,住宿补贴与岗位津贴即为派遣员工的月税前收入,甲方将连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为员工购买社保,住房公积金及工资支付。
第二十一条 劳务费结算流程:
(一)每月第2个工作日前,乙方依据派遣员工的考勤考核等情况,制作《派遣员工劳务费结算表》。
(二)甲方收到乙方《派遣员工劳务费结算表》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确认。
(三)乙方收到甲方确认的《派遣员工劳务费结算表》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开具劳务费发票并送达甲方。
(四)甲方收到劳务费发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当月12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五)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劳务费后,应在每月15日前按时足额地发放派遣员工工资。
(六)乙方应及时将派遣员工的工资以《派遣员工工资单》反馈派遣员工本人。
第二十二条 甲方停工期间、派遣员工患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以及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待遇,甲方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三条 派遣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福利和休假待遇,假期和休假期间的工资由甲方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 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按《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发生的伤亡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事故处理费用,规定用人单位负担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伤亡事故的办理,对发生的事故处理费用和对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等需由单位负担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其中甲方负担的费用,先支付给乙方,再由乙方支付给派遣员工。
第七章 合同变更、终止和展期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书面的变更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如欲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期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
第八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或擅自变更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方无乙方认可的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费用而迟延付款的,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1‰的比例加付滞纳金;乙方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佣金及办理各种社会、商业保险等福利,逾期10日以上的,从逾期之日每日按应付款的2‰比例向派遣员工加付滞纳金。
第三十条 甲方连续拖欠款达三个月以上,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回欠款、损失赔偿和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除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
第三十四条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方应至少提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包括地方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或补充,则甲、乙双方应签订相关变更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书面形式并经双方道标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公司: 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户名账号及开户行 劳务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户名账户及开户行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服务合作关系,现就劳务服务相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由乙方向甲方推荐劳务人员,经甲方面试、考核合格和被推荐人明确表示愿意到甲方指定岗位工作,由乙方与被推荐人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服务合同》后,原被推荐人即作为乙方派遣劳动人员(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工)派遣到甲方工作。
2、作为《劳务服务合同》附件的《劳务派遣工名单》上的人员若有变化,甲、乙双方应通过《更改劳务派遣工名单》方式进行变更,并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在“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退回给乙方,甲方应按劳动法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责任。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对劳务派遣工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2、为劳务派遣工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4、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5、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6、劳务派遣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将其退回给乙方: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劳务派遣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为劳务派遣工办理缴纳相关保险。
2、全面负责劳务派遣工的招聘与辞退工作,并负责将劳动合同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甲方按本合同相关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工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或重新安排工作或办理终止、辞退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4、负责为发生工作事故的劳务派遣工申请办理工伤鉴定、保险理赔和妥善处理关联事宜等工作;
5、对劳务派遣工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依法、合理进行索赔。
6、依法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其他合法权益。
六、劳务服务费标准及收取
1、费用标准:
⑴劳务服务费①固定劳务服务费按每人每月45元计算,②浮动劳务服务费(派遣工劳务工资)按奶站收奶平均单价计算。③其他服务费(包括按政策规定辞退派遣工的补偿和劳务发票税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算(特别约定:辞退、解除劳务派遣工劳动合同,符合补偿条件的按每满年一次性补偿1000元计算)。
⑵保险费用:劳务派遣人员养老金、失业金按本地缴纳标准减除个人应承担的金额;按每人每年145元标准购买的商业意外伤害险。
2、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⑴固定劳务服务费、浮动劳务费和养老金、失业金实行按月支付,即每月15日前将上述费用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
⑵购买商业意外伤害险的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根椐《劳务派遣工名单》的人数和购买标准金额一次性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给乙方。
七、劳务派遣工的管理
1、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技能培训、休息及评优、评先等权利和待遇;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和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
3、劳务派遣工发生一般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和及时了结处理,发生重大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及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束后,由甲方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承担相应费用(扣除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后的差额)。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1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本合同期满即终止。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日:法定代表人:年月 日 乙方(盖章) 月
甲方:
乙方:
一、劳务服务工程的内容、工程量及工期要求
工期: 月年月日
结束,工期为 天(乙方进场的人员名单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报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质量要求
三、劳务价款结算与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月结算劳务价款。甲方月计量款到位后天内支付乙方,特殊情况下,乙方承诺不因甲方计量款不到位而停止工程施工及提出索赔要求。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机械、材料及大型工属具等,由乙方签收后保管使用,待工程完工后,经维修完好后移交给甲方。包括:
2.负责对乙方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资料的填报工作。
3.负责下达施工进度计划,并指导、监督乙方按计划实施。
4.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
1.乙方应提供足够的劳务人员并自备生产工具,按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应配备足额的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能人员,并保持相对固定,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负责乙方人员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按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使用和保管甲方提供的机械、材料等,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保守甲方机密,不泄密,在劳务服务期间及本合同履行结束后,不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
6、尊重乡规民俗,保护环境,处理好与施工所在地民众的关系,由此发生的各种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确定的劳务服务项目工期每拖延一天,甲方扣罚乙方人民币 元。甲方从支付乙方当月劳务价款中扣除。
2、非经甲方允许,乙方施工中途撤场,支付甲方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直接从劳务价款中扣除。
3、乙方进度缓慢影响甲方工期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剩余工程,另行组织施工,甲方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以下 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后面的括号内打“√”符号):
1.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务服务项目完工结清价款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工程施工任务,甲方与乙方就以下劳务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劳务服务工程的内容、工程量及工期要求
工期: 月年月日
结束,工期为 天(乙方进场的人员名单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报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二、质量要求
三、劳务价款结算与支付
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月结算劳务价款。甲方月计量款到位后 天内支付乙方,特殊情况下,乙方承诺不因甲方计量款不到位而停止工程施工及提出索赔要求。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机械、材料及大型工属具等,由乙方签收后保管使用,待工程完工后,经维修完好后移交给甲方。包括:
2.负责对乙方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资料的填报工作。
3.负责下达施工进度计划,并指导、监督乙方按计划实施。
4.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
1.乙方应提供足够的劳务人员并自备生产工具,按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应配备足额的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能人员,并保持相对固定,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负责乙方人员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应按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使用和保管甲方提供的机械、材料等,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保守甲方机密,不泄密,在劳务服务期间及本合同履行结束后,不做有损甲方利益的事。
6、尊重乡规民俗,保护环境,处理好与施工所在地民众的关系,由此发生的各种纠纷,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确定的劳务服务项目工期每拖延一天,甲方扣罚乙方人民币 元。甲方从支付乙方当月劳务价款中扣除。
2、非经甲方允许,乙方施工中途撤场,支付甲方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直接从劳务价款中扣除。
3、乙方进度缓慢影响甲方工期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剩余工程,另行组织施工,甲方为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解决方式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以下 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后面的括号内打“√”符号):
1.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
2.依法向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起诉。( )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劳务服务项目完工结清价款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中国农业银行
乙 方:焦作市众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派遣人员提供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统一安排和监督下开展工作。甲方负责提出任务名称、数量、技术标准、提供原材料等事宜,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劳务费用
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乙方管理费用、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2、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本条约定的劳务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根据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退回服务人员或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
2、 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为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3、 告知服务人员工作要求;
4、 按照双方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 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用;
2、 按照双方约定向甲方派出服务人员;
3、依法与服务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送甲方备案;
4、 管理服务人员档案,并允许甲方随时查阅;
5、 将本协议有关内容告知服务人员;
6、 督促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的规章制度;
7、 按照乙方与服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服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和管理费用,履行相关义务;
8、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调换服务人员,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或终止与服务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9、 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甲方根据业务需要提出使用劳务用工的条件及数量,劳务工具体人数,乙方派出服务人员,以甲乙双方盖章确认为准。劳务人员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在甲方的管理下开展工作。所需进行的相关培训及劳动保护条件与用品由甲方负责。甲方出资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乙方和服务人员应与甲方订立三方协议,约定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的服务期等相关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长于服务期限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相应变更服务期限,并相应变更与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条 服务人员的退回、更换
一、服务期限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服务人员退回
乙方:
1、双方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且不再继续使用;
2、服务人员不符合上岗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
3、服务人员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服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5、服务人员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
6、服务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
7、服务人员提供虚假的健康状况、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或情况;
8、服务人员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退回、更换的其它事项
1、甲方退回乙方服务人员的,从退回之日起停止发放相应的服务费用。
2、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退回服务人员 10 个工作日内更换。
3、因退回、更换服务人员产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服务人员有过错的,乙方可向服务人员追偿。
第八条 服务期限届满,甲方继续使用服务人员的,应在服务期限届满前 30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10个工作日内与服务人员续订劳动合同,并送甲方备案。
第九条 检验验收
质量的检验验收按甲方提出的有关标准、要求实施。
第十条 服务费的计算与支付方法
1、合同服务费以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管理费每人每月350元,服务费用双方在附件中予以约定,费用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根据核定的工作量通知乙方开具劳务发票后,甲方于 25日 前付清上月劳务费用,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2、乙方收取的劳务费用中涉税部分费用由乙方按国家规定税率计算,按月和劳务费一并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 乙方派出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由乙方按焦作市社保机构规定的基数、比例执行。
第十二条 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等手续。不能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或不属于工伤保险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保密
乙方及其派遣人员获知的甲方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
服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或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制作的软件、文档及其他智力成果,其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归属甲方。
第十五条 监督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检验。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本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甲乙双方需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
1、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在索赔后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及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违反甲方相关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或其他规定。
2.如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乙方有权在索赔后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随意变更乙方服务人员工作岗位。
(2)、未经乙方同意而拖欠劳务费用。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服务人员损害甲方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承担责任后可向服务人员追偿。
3、 乙方和服务人员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负责人、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签订《劳务服务合同》的任务、数量、技术标准、提供的材料等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雇主):
单位名称:
注册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雇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年,其中试用期_____个月。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
第二条、劳务内容、要求
1、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岗位担任________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______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第四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的标准、方式、时间
1、劳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
2、劳务费用的支付方式:每月____号,甲方转账到乙方银行账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五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2、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附则
1、劳务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方、乙方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___元,每月递增_____元,增到_____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二、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三、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_____元,(甲方____元、乙方_____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_______元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_____元违约金。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
7、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争议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其他
1、劳务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______小时,每天工作______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_____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_____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_____年,发给相当于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______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