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写真服务协议书(通用3篇)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
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机身号码
数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___市内2个工作小时内上门维修,___市郊区8个工作小时到位维修,长途客户双方协定上门时间;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___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
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
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_____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___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___‰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___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以_________影像俱乐部网站为交流平台,免费为乙方提供个性写真服务。
2.乙方自愿参加甲方所组织的各类拍摄活动;
3.乙方自愿提供给甲方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照片、个人信息等均为自愿提供,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可靠。如因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原因而引发的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有权在网上发布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作为宣传,并且,在所组织的各类拍摄活动中,为乙方提供参与的机会。
5.甲方如实制作、发布乙方资料(包括:照片、个人资料等),并由乙方监督认可。同时,甲方有义务和乙方一起维护乙方的个人的隐私权和个人肖像权。
6.在甲方不定期举办的各类拍摄活动中,将优先考虑为乙方提供参与机会。
7.乙方对于在甲方组织的拍摄活动中,由甲方会员拍摄的以乙方为模特的摄影作品享有个人肖像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会员不得将摄影作品用于商业用途。
8.乙方授权甲方及其会员在非商业领域使用上述第7条提及的摄影作品,包含不限于在甲方管理的_________影像俱乐部网站上发布、讨论以及评比。
9.上述第7条提及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拍摄者所有,肖像权归被拍摄者所有。
10.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个人肖像权不受损害,如果需要在其它媒体发表或参赛上述摄影作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11.按照自愿原则,乙方有权在协议期内单方面取消协议,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甲方认可为准。在甲方认可之后一月内,甲方必须把所有乙方的照片资料从甲方网站收回,双方的义务也同时终止。
12.本协议书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以双方签章时间为准,乙方对于合同期满后的续约有优先考虑权,期满无异议视作自动续约。
1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文链接:
甲方:
乙方: 车牌号: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完善对汽车运输市场的规范管理,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参与、平等互利、共谋利益”的服务宗旨,依据《合同法》第三条、第五条和南充市交通局、南充市交生计(1995)字第12号文件之规定,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车辆服务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自购汽车过户(上户)到甲方公司,由甲方统一提供服务,但车辆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经营性质为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合同规定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合同期限从签订本合同时起至乙方车辆报废时止。
第三条: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按 元/年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第一年的费用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以后每一年度的费用应在每年车辆年审时支付。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办理运输发票路单,除税费外,甲方只向乙方收取工本费而不得附加其他费用。
2、办理过户到甲方的一切手续和证照,代办车辆的规(税)费的缴纳。
3、应乙方要求,派人协助乙方处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债权债务、违法违规产生的各种纠纷。
4、接受乙方委托办理车辆保险等相关事宜。
5、组织对交通法规、安全常识、运输业务以及其他涉及运输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
6、应乙方要求可为其收集提供货源信息和其他运输信息。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拿到车辆过户手续证照后5日内付清甲方代办理该手续和证照的一切费用,在每月25号前将次月应交的各种规(税)费用一次性全部预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交付缴费等手续。
第六条:乙方车辆的经营方式“自主独立经营”,其在经营中发生的运输等合同纠纷或相应的侵权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乙方车辆在运行中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责任应自行承担,如人民法院依法在裁判文书中确定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实行追偿。
第七条:乙方车辆不幸发生第六条所载纠纷时,应积极主动处理,如乙方消极处理,甲方有权代为协调与处理,有权聘请诉讼代理人,同时还有权处分乙方的车辆或应获保险赔偿款以支付纠纷产生的赔偿和处理纠纷产生的所有开支。
第八条:无论是甲方应乙方要求,还是甲方在乙方消极不出面处理第六条所载纠纷情况下参与纠纷协调和处理,乙方均应承担甲方为此所开支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出差补助费、生活费、档案查询等费用)。
第九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合法出售、馈赠、转让等转移车辆的实际所有权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如以其车辆设定抵压等担保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的同意。客运车辆的线路牌属甲方公司资产,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挪用、出租、盗用等,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车辆须委托甲方办理保险事宜,除法定强制保险外,乙方需投保其他险别的(如承运货物责任保险),应以书面形式特别告知甲方。保险费用在乙方车辆上户(过户)到甲方之前由乙方至少交付4000元,如乙方不预交,甲方有权停止代办理保险业务和车辆的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及其聘请的驾驶员是该车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的安全第三责任人,乙方应负责该车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车辆的安全隐患、上报安全预防计划、监督驾驶员安全行车;乙方及其驾驶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
第十二条:乙方聘用驾驶员及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伤亡均与甲方无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为了转移乙方的雇主责任,乙方应得为其聘用的驾驶员投保一定限额的人身意外保险,该保险由乙方为其办理。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如一方违约,如需继续履行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义务,如给对方导致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为其代缴的规费、管理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如因本合同引发诉讼纠纷.双方约定一律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但甲方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甲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实际车主)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附: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