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书写服务协议(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甲方雇佣乙方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合同期限
1、甲方自愿选定乙方聘用其从事家政服务工作,乙方自愿受雇于甲方承担家政服务,服务人数人,服务面积平米。具体服务项目是全天照顾甲方幼儿(年龄岁)生活起居,包括但不限于洗小孩衣服,做饭,做辅食,喂奶等;做全家人的饭和家务(不包括洗大人的衣物)。
2、服务地址:甲方住所。
3、合同期限:自 至 。
第二条 劳务费及支付
乙方每月休息4天。甲方按照每月元的标准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甲方应在乙方工作满一个月后的第二日,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乙方上月劳务费用。乙方领取劳务费,应在收条上签字。
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在休息日加班,应按照每日劳务费=月劳务费金额÷26的标准支付乙方加班费。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支付每日劳务费两倍的劳务费,或者安排乙方补休。
第三条 工作条件
1、甲方安排乙方与被照顾者同住一个房间。
2、乙方在雇佣期间因自身原因生病的,医药费由乙方自理。
3、征得乙方同意,甲方可将乙方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的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但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食宿免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如实提供本人身份的真实情况、健康状况、家庭情况,服务技能等。
2、乙方应尊重甲方家庭成员,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的指导,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3、乙方应遵纪守法,保守甲方家庭秘密,不得参与甲方的家庭矛盾或邻里纠纷;不擅自翻拿、动用与家政服务无关的甲方物品。
4、乙方应关爱甲方幼儿,在照料甲方幼儿的过程中,应注意尽力保护甲方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5、乙方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不能按时返回甲方家中,应事先通知甲方,不应擅自在外留宿。乙方休息时间离开甲方家中外出,发生的伤害事件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的家庭财产安全,不擅自使用甲方物品,服务操作过程中轻拿轻放。
7、乙方不应擅自带亲友来甲方家中做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雇佣乙方期间因乙方的责任给甲方及家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赔偿。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约,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擅自离开服务地址,出现后果乙方自负。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甲乙双方当一方未能履行应尽义务时,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双方按照实际雇佣时间结算劳务费用。乙方造成甲方及或家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劳务费中先行扣除赔偿金额。
第七条其他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保安服务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厂矿、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等内部治安管理,经
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根据厂矿、企事业单位、场所等特点,要求建立内部保安组织,经甲方备案,由乙方自备 名保安人员负责内部的安全工作以及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二、甲方协助乙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范围,负责进行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和体能训练,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处事能力。
三、甲方要教育保安队员必须自觉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乙方的考核制度,做到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出色完成乙方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乙方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保安员办理社会保险,合理安排保安员的工作时间,不得无故拖欠保安员的.工资。每月一次向甲方通报受聘保安员的实际情况,共同提高保安队伍的素质。
五、保安人员在工作中,为维护乙方正当利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因公负伤,其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保安员的法定休息日加班、节假日值班由乙方负责考虑发放。
七、乙方支付给甲方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 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 支付给甲方。其余在半年后付清。服务费支付要求在甲方发票送达的15日内按下列 条支付。(1)现金。(2)转帐。(3)通过银行委托收款。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如超过规定付款期限二个月未能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继续追讨所欠保安服务费,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协议未履行部分月份服务费。
3、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期满自行终止。乙方如需续聘,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好续聘手续。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温岭中行 开户银行:
账户: 帐号:
电话: 电话: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立人:___,男,___岁,___省___县人,住___县___小区___号。
我今年___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的后妻___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___省___县___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___平方米;
家具共有___件,其中 (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______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