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鲜牛奶订购合同(通用32篇)
甲方(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地址:
房号:
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
第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电话、有线电视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排污管道、沟渠、池、井、绿化、路灯、自行车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部位(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四害消杀,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本物业内交通、车辆行使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对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公共部位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迎侨花园管理规约》和《迎侨花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或其它应当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例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管理公司应书面告知装修的有关限制条件及注意事项,并负责工程监督。
十一、乙方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上述管理服务事项,或因管理服务过程中的过错、过失行为,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由乙方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起至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的服务实施监督检查,年终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三、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四、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
五、依照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乙方有权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每月上报工作计划和上月的工作总结(包括投诉记录和解决办法);
二、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甲方议定后组织实施;
四、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
五、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业委会和业主的监督;
六、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七、如需在本物业管理范围内改造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必须报甲方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负责对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九、组织开展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本合同约定终止情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档案、财务等资料;
十一、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责任范围内的除外)。
十二、乙方配合甲方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遗留问题。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本小区物业的全部或部份管理服务责任、义务,转让、转包给第三方,不得挂靠经营或联合经营。
第六条费用收取、使用范围、缴纳标准及相关约定
一、物业服务费用使用范围(不含第三者责任险和公共责任保险):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七)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水、电费;
(八)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九)公共区域日常维护费用;
(十)办公费用;
(十一)法定税费;
(十二)其他不可预计费用。
二、本物业的管理费、停车费、专项维修资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住宅管理费:元/月/平方米;
(二)商业管理费:元/月/平方米;
(三)小区内红线范围搭建仓(车)库按元/月/间收取卫生费和秩序维护费。
(四)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元/月;非业主月卡车辆停车费元/月;临时停车收费满分钟元起,每满一小时加收元,小时收费元封顶,超小时停放的,按前述标准累加收取。
(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元/月/平方米;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续筹均由迎侨花园业主大会表决决定。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及公共区域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必须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五、物业管理合同采取包干制,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盈余或者亏损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六、停车场及其他公共收益分配:迎侨花园属于老旧小区,现有物业管理成本支出大于住宅和商业物业管理费收入之和。为弥补物业管理费不足,约定将迎侨花园停车场收益和其他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快递柜、场地租金收益等)用于冲抵部分物业管理费不足部分,剩余不足部分由甲方争取其他物业管理区域一并纳入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节省人力资源管理成本。
第七条费用缴纳责任
业主应于合同签订后实际入驻小区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第八条奖惩措施
乙方全部履行合同责任并经半数以上业主表决,认为其管理成绩优秀,则可在公开招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因小区拆迁重建,合同自然终止;
二、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其它事项
一、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甲方/¨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甲、乙双方就具体日常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事项的衔接,约定以甲、乙双方书面函件加盖公章或约定授权人签名为收文要件,如收文方拒绝签收则在迎侨花园小区内公告栏张贴公告送达,拍照留存为证;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书面授权签名人为业主委员会主任 ,乙方书面授权签名人为法定代表人;如甲、乙双方约定书面授权签名人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五、乙方不承担正式接管之前甲方在迎侨花园所有债权债务及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日期:
委托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的保洁、绿化、会议客服、工程维护等业务委托乙方实行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第二条:委托服务管理事项
保洁、绿化服务
1、物业区域内的地面、墙面、门窗、公用卫生间等区域的卫生保洁。
2、物业区域内的办公家具、办公电子设备、会议设备、健身设备、空调通风口、银行内设电梯等设备设施的卫生保洁。
3、物业区域内部摆放的指示标牌、宣传牌、宣传栏等区域的卫生保洁。
4、对物业区域内的绿化租摆和养护与管理。
会议客户服务
1、负责来访人员的身份登记、临时出入牌的发放;负责银行快递信件、报刊等的收发登记等工作。
2、负责客户的引导、领导客户接待、茶水服务等服务。
3、负责会议前的各种布置、摆放,提供会场茶水服务。协助甲方人员对会场灯光、电子设备的调试、安放等工作;会后收拾。
4、负责来访人员的身份登记、临时出入牌的发放;负责银行快递信件、报刊等的收发登记等工作。
5、负责客户的引导、领导客户接待、茶水服务等服务。
6、负责会议前的各种布置、摆放,提供会场茶水服务。协助甲方人员对会场灯光、电子设备的调试、安放等工作;会后收拾整理工作。
工程维护服务
1、负责银行内部的设施的维护、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管道、落水管、电线、供电线路、公共照明、消防设施、安防设施,会议音控设备的日常维护等。
第三条: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服务费,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每年度支付总计人民币元(其构成见附件—报价表),每季度支付人民币元,每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付清本季度服务费用(以本合同约定金额为准)。甲方如增加服务需求,双方参照本合同相关约定价格另行协定费用。
二、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经与甲方协商可适当调整。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使本合同“物业管理服务预算”中的费用(如社保基金、薪资、税费等)发生相应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核实后,当月开始按照变化后的数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含:客户服务会议辅材、卫生间用纸,垃圾外运、设备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空调维护等费用。
第四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委托服务期限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日常服务享有监督权及检查权,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要求质量标准;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如甲方对乙方派驻服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可责令乙方调换服务人员;乙方应无条件在5日内调换。
3)甲方有对乙方服务提供便利的义务,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发现租摆的花卉、植物有枯萎、凋谢现象,应及时与乙方联系,乙方必须及时调换。
4)甲方在租摆期间,可按自己需求增加或减少租摆花卉、植物,增加或减少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减清单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时由乙方提供结算明细单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租金以实际租摆植物的规格、数量和时间计算,如果甲方当月无增减或减少租摆植物,则以本协议约定的租金合计付给乙方;如甲方有增加或减少租摆植物,则增加或减少租摆植物的租金在下一季度支付的租金中增加或减少。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6)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面积不超过_________平方米,但不提供住宿场所;
7)甲方有权聘请其他服务商,对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外有偿项目提供服务,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托、阻扰。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派驻甲方现场的负责人、业务上受甲、乙两方领导。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提供优质、高效的各项服务,并严守安全作业规范。
3)乙方负责在所有派驻服务人员上岗前2日,将派驻甲方服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人员基本信息提交给甲方,经批准后方能上岗。
4)乙方为派驻的服务人员提供上班时穿着的统一工作制服并承担费用,服装样式须统一。驻场服务人员应按甲方要求衣貌整洁,佩戴名牌,进入工作现场的出入证须由甲方配发,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5)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乙方主管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乙方临时负责人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并按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检查;
6)乙方须派出一名主管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检查、加班调度及工作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于每月2日和25日之前将上月的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7)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且该劳动合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合法存续,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甲方除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外,没用承担任何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服务人员在为甲方服务期间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且乙方处理此等纠纷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8)乙方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和具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乙方保证所有上岗的服务人员均经过岗前技能培训,包括职业道德、工作规范、服务态度等,工作期间注意言行举止,维护甲方良好的公司形象。
9)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按照规程操作,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影响他人工作。
10)乙方为保证本合同约定的保洁质量,须根据不同材质,采用相适应的清洁原料和操作方法。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甲方及相关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相关人员的财产、人身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向甲方提供盆栽花卉植物种类、规格、单价及金额见附件(花卉植物租摆清单)。
12)甲方承租乙方花卉、植物,由乙方安排专人进行养护管理,包括:剪枝、清洗植物叶面和花盆,每周护理1—2次。
13)乙方应按季调换花卉、植物,并对每次调换的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并做好记录;并报甲方一份。
14)乙方负责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消耗品(但不包括:因维修、更换而需采购的零配件或易耗品),由乙方负责购买并承担费用;对于化学药剂等危险物品应尽到充分的保管义务和安全注意义务。
15)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享有收取协议约定服务费用的权利;
16)本合同服务范围之外的收费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参照本合同的约定确定费用,乙方应遵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及时提供服务。
第六条: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1、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解聘乙方的意见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继续服务的,是为合同自动延续。
3、甲方在审核乙方管理期间未存在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发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继续聘用乙方,合同另行签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XX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XX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鷀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鷀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XX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区(市)县_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鷂_____。
第十三条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鷂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完)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业主大会,乙方为物业管理企业。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网球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
(一)甲方自___________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元的标准向___________业主收取,用作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其制定的《业主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乙方管理服务或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二十一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等设备;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一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为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_____(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XX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乙方(建设单位):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十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设单位与业主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按合同的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中的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划“×”,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当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XX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
【身份证】【护照】【 】:
出生日期:年月日 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乙方(建设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及《XX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
坐落位置: 区(县)路(街)。
规划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三条物业服务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服务企业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层单元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标准及有关约定第四条乙方指定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为:,联系电话:。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于7日内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负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管理;
5.负责清洁卫生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负责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务事项:
第六条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
1.《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的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五;
2.选择《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中不同等级的具体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标准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范围以外的具体服务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六。
第七条经乙方委托的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评估测算,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会所】:元/平方米月;物业: 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详见附件七。
第八条交付房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双方与&a
银行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甲方按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在完成物业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
1.筹备组成立满3个月未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
2.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未决定解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未确定物业管理方式的;
3.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查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开始查验的;
4.物业共用部分经查验符合相关标准,乙方向全体业主发出书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条发生第九条约定情形之一的,自该情形出现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的约定,通过银行从“业主一卡通”中划转相应的物业服务费。但除非发生第九条约定的情形,否则任何一方均不得从该账户中划转任何款项。
第十一条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特约服务协议,服务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甲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按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十三条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除约定收取【装修管理费】元、【装修保证金】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元、【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装修保证金全额退还甲方。
第十四条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当将本合同、临时管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缴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出租情况告知乙方。甲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3.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4.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5.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6.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7.对乙方根据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务给予必要配合;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可自行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并承担物业服务责任;
2.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将业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经营活动。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乙方实施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章合同终止第十七条业主大会成立并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后,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的,自完成查验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
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资料等,见附件八。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质量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就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评估;乙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缴纳,同时乙方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3款的约定,擅自将甲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应当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补足。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第十一条的约定,或在“业主一卡通”中预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物业服务费,经乙方书面催缴后甲方仍未续缴的,甲方应当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具体情况对违约责任进行补充,见附件九。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五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六章争议解决第二十七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章附 则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事项和标准
六、其他服务事项和标准
七、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八、移交资料清单
九、违约责任约定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 称(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位于舜华路20_号的舜泰广场8#楼(以下称本物业)提供物业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舜泰广场8 号楼
物业类型: 办公写字楼
坐落位置: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路20_号
甲方拥有本物业 层 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委托服务事宜
第三条本物业范围内所有的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清洁、维护、保养和管理。
第四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供配电系统、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系统、楼内消防设备、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等。
第五条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化粪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地上下停车场等。
第六条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第七条 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物业道路交通管理,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
第八条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每日办公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洁。
第九条 本物业绿化,其中包括为本物业的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
第十条 管理本物业及本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竣工验收数据。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代收代缴水电费等。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十三条对于甲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在甲方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十四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乙方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 服务期限
第十五条 本物业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乙方须按照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向本物业服务区域的三分之二以业主确定的代表或者其新聘选的物业管理公司交还有关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代管的专项维修基金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五章 物业服务等费用
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在本物业拥有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将其房产用于餐饮、超市、银行等商业用途,物业服物收费标准为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80 元。
2、车库或车位费用:执行《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济南市物业管理辖区内交通工具看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
3、物业服务费、看管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在每半年首月5日前交纳,甲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交物业服务费、车辆看管费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车位租赁费每半年初月5日前交纳一次,逾期不缴纳的,乙方不再提供车位。
4、水费按照5.4元/立方,电费按照0.9元/度收取,如遇政策性调整水、电价,则执行调整后的价格。对于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等费用,甲方应当于次月5日前缴纳,逾期按照拖欠应缴纳费用的日千分之三标准支付滞纳金,该滞纳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需要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设施设备运行费用的,从其约定,甲方负连带交纳责任。
6、业主应于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注:不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相关物业,均需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承担全额物业服务费】
第十八条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 约服务的费用,乙方另行收取合理报酬。
第六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本物业的《管理规约》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等物业管理制度,监督乙方的物业服务行为;
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甲方将位于本物业的房产出租、出借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对基于其房产所应缴纳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采暖费等全部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4、甲方有权利和本物业的其他业主共同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财务预算及决算,但上述制度、方案、计划、预决算应根据《临时管理规约》的程序确定,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办理产权登记时,按购房价款的3%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由乙方代为保管。
6、甲方不得利用本物业外墙及本物业的其他任何公用区域为载体发布广告等任何图文信息。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交纳相关费用或者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可采取公示、停止服务等正当的、合法的催缴、催改措施,但不能影响正常交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5、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经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6、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 中修方案,按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程序通过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8、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乙方享有本物业的楼顶广告设置权,楼顶广告位的出租收益的归属乙方;乙方在物业服务期间,考虑提升本物业整体形象、营造商务氛围的需要,可以在本物业的通道、楼梯、电梯、大堂等公用区域设置广告,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但所设置广告不得影响业主对上述区域的合理使用,不得影响上述区域的美观。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区域物业公用部位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收益归属乙方,以弥补乙方可能发生的管理亏损。
第二十二条 如果政府部门需要对本小区建筑实施亮灯工程,如政府部门不承担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业主共同承担,按照业主的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与本物业建设单位基于委托建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遗留问题,除本 合同另有约定外,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协调解决,与乙方无关。
第二十四条甲方在装饰装修房屋前,同意与乙方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施工人员的管理、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国家装饰装修规定等事项进行约定,乙方应事先告知甲方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物业服务费时间,直至乙方完成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
第九章 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但本物业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时,本合同解除。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材料设备供应商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购物中心发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者)
乙方:_______(业主/物业使用人)
身份证号:________
为了维护_________广大经营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商誉,统一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根据《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____市物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_________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_________的正常运行。
2.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_________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经营行为保证金、公共能源及相关费用等权利。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滞纳金,逾期20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催缴和强制措施,直至诉诸法律。
4.尊重乙方自主经营的权利,不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
5.有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制止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经营管理协议之行为。
6.在不影响整体经营布局的情况下,可利用部分空地、墙面等处从事经营活动,收益用于市场推广。
7.依法行使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权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8.甲方可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公司从事部分物业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经营范围内的依法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的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自觉配合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维护_________的整体形象。
2.自觉遵守_________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
3.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交缴工商行政管理费。
4.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和培训,确保经营区域的`消防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消防责任。
5.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对店铺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_________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自觉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工作。
8.业主出租商铺时,应事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与甲方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在与甲方签订该协议前,一切责任仍属乙方责任。
9.承担由乙方行为引起的一切民事责任。
二、各项费用标准及交纳办法
(一)装修保证金
乙方如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租赁者需征得业主同意),必须按_________《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给乙方。
(二)物管费
按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电费按乙方自挂表抄数收取独立上缴;公共能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根据经营建筑面积比例据实分摊。实行月计交缴。
(四)市场推广费
根据实际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广、促销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广费全部用于_________整体的营销推广。计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收取)。
(五)空调使用费
除乙方独立安装使用的情况外,由甲方根据空调使用当月总费用结合乙方场地面积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费用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双方约定遵守的市场管理公约
(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
第一条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的各项管理规定。商品明码标价,亮证亮照经营。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
第二条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
第三条乙方因商品质量问题与顾客发生的纠纷,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打架等行为,遇到纠纷时应主动妥善解决,协商不成应与对方到相关部门或甲方协调处理。
第四条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____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严禁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维护_________的整体信誉。
第五条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设备或高声叫卖、张贴、追逐、打闹、玩弄电梯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玩弄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六条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觉、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经营场地以店铺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摆放商品展示模特儿(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
第八条严格遵守规定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循: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关门停业(超过3小时按歇业1天处理);
3.不得擅自歇业。
第九条乙方须遵守行业规定,严格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诋毁其他商户。
第十条乙方的电话、传呼、手机号及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因申报内容不实或变化后未及时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由此给他人造成一切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从业人员应按规定向甲方管理部门申报,营业期间内需佩带购物中心统一的《营业员证》,无证或佩带他人证件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事宜。
第十二条遵守国家和甲方有关变更物业的规定,乙方转让、抵押、出租、转租、调换、与他人合用摊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登记备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
第十三条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____市消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购物中心范围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购物中心安全的行为。
第十四条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鞭炮等)等违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
第十五条乙方捉获违法分子不得自行处置,应及时通知并移交甲方。
第十六条严禁偷窃、挪用_________的公共设施、财产和他人物品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乙方有协助国家执法人员履行职权的义务,不得有阻挠国家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作伪证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乙方必须做好店铺内的防火、防盗、防扒、防骗、防恶性案件和自然灾害的自防工作,闭市和歇业时要收管好货物并锁好门窗。闭市后不得私自进入购物中心取货,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入的,应当由乙方本人办理相关手续后与保安员一同进入本店铺,并迅速离开,不得逗留。
第十九条严禁私自拆卸或损坏购物中心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各种消防器材。
第二十条在非火警情况下,未经批准禁止移动和使用购物中心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消防卷闸门附近摆放任何物件,严禁圈占消防栓或防火间距、堵塞、防碍消防通道。
(三)对购物中心机电设施设备的管理约定
第二十二条严禁动用送配电及照明设施,不得私自开关各电源、动力装置以避免造成损坏。
第二十三条照明及其他设施严禁私自拆除、乱拉(接)、更改和增加用电负荷和线路。
第二十四条店铺内电器设施发生故障,应向甲方提出报修,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修理或由甲方进行修理、更换并按规定缴纳委托维修费。
第二十五条购物中心电梯(电扶梯)运行时,需严格遵守“乘坐须知”:
1.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使用客运电梯和电扶梯运载货物和其他杂物;
2.电扶梯运行期间禁止反向行走、嬉戏和跑跃,停运期间禁止行走;
3.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电梯须有监护人陪同;
4.乘坐电扶梯时,头手身体严禁超出扶梯外,以免发生事故;
5.禁止向电梯上丢抛包装箱(袋)等废弃物,禁止携带超长物(1.5M以上)棍棒、杆等物件乘坐电扶梯;
6.电扶梯运行期间,非紧急情况不得擅自使用停止电(扶)梯运行按钮;
7.使用电梯运载货物时,需听从电梯操作人员指挥,不得超载,进出货物时应避免损坏电梯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店铺内预留的电话线路及附属设施,乙方有关人员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窃。安装电话开通后,应自觉遵守电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的专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乙方电话出现故障,应请电信部门维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员提出委托维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条空调运行期间,购物中心外沿的窗户需关闭,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及用物体挡住进出风口,确因需要调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
(四)清洁卫生管理约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乱倒污水,乱扔包装物、食品盒残渣等有损清洁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条自觉维护购物中心的环境卫生,依照规定定时对店铺门、灯箱、柱等处进行清洁大扫除。
(五)对其它方面的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甲方对店铺的统一装修和设施设备的统一安装,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动。
第三十二条开业后乙方需要对店铺进行装修的,需书面提出装修申请并经批准,在完清手续后严格按照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守则》的规定在闭市后入场进行施工并做好防噪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经营和生活。
第三十三条因房屋、设施、设备等故障必须及时抢修,需乙方让出经营场地时,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因城市建设、市场改造需要拆迁或停止使用场地设施,乙方须无条件服从配合。
第三十四条不得擅自撕扯、涂污、毁损甲方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坏移动各种告示、警示牌、导向牌。
第三十五条严禁携带各种宠物、家禽等进出购物中心。
第三十六条乙方依照规定,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条乙方家属、来访客人、雇用的临时工(如营业员、搬运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铺的承租人或使用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凡有违反有关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违约金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3‰/日),超过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对乙方摊位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满完清有关手续退出商场当日为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附则
《装修守则》、《店铺经营规范》、《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装修承诺书》为本协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业主大会,乙方为物业管理企业。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
(二)。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
(一)甲方自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向业主收取,用作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
(四)。
第十八条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其制定的《业主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影响乙方管理服务或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五)
第二十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
第二十一条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六)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一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为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物业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
业主委员会主任: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年月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一条 当事人
委托方
名称: 业主大会
服务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 服务内容
3.1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3.3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3,5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3.6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3.7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3.8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3.10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3.11其他委托事项 。
第四条 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按以下执行:
第五条 服务费用
5.1 物业服务费由服务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5.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服务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服务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六条 服务支出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七条 停车费用
停车费用由服务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 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
车库车位(已出售):
第八条 其他费用
服务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服务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九条 委托方权利义务
9.1审定服务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9.2 检查监督服务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9.3 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托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第十条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服务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务方无偿使用;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
委托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服务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 服务方权利义务
1根据委托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委托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服务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 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委托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委托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委托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决定不委托服务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服务方;服务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委托方。
本合同期满,委托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服务方的意见通知服务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服务方应当应委托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委托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委托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因委托方违约导致服务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服务方有权要求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服务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服务方经济损失的,委托方应给予服务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委托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服务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委托方有权要求服务方清退;造成委托方经济损失的,服务方应给予委托方经济赔偿。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服务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 加收违约金。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服务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委托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服务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十七条 其他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托方签章 服务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加强_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二)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驶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作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际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账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账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得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____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 鲜牛奶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
理化指标合格的鲜牛奶计量单位交售时间与数量
合计一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Ⅰ级
(细菌指标)公斤
Ⅱ级
(细菌指标)公斤
备 注
二、牛奶质量标准: 。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
九、交售数量分月在合同规定数量超欠 %以内不作违约,否则按每欠售 公斤,罚款 元。
十、违约责任: 。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的原则,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 供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订约时间: 年 月 日
订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为推动__数据业务的全面发展,甲乙双方就本次优惠促销活动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服务协议:
一、本协议是双方进行数据专用卡和无线网卡优惠促销活动的依据。双方确认乙方以(填写数据卡号码)参加本次活动。
二、参加活动的方式
1.乙方可在下列促销方案中选择其中一种,并在相应□中以√标明选择的促销方案:乙方为捆绑交费客户乙方为非捆绑交费客户□交纳预存
1.乙方交纳X元g业务预存,甲方扣除乙方积分。
2.乙方可获得无线网卡(型号为_____)、随数据专用卡各一张。
3.乙方可使用X个月的g商务套餐(含参加促销当月)。
4.甲方在乙方预存费用中逐月(自参加促销当月开始计费)扣减X元冲抵乙方g商务套餐费用。
1.乙方交纳X元g业务预存话费和X元随XX月租费。
2.乙方可获得无线网卡(型号为__)、随数据专用卡各一张。
3.乙方可使用_____个月的g商务套餐。
4.甲方在乙方预存费用中逐月(自参加促销当月开始计费)扣减_____元的g商务套餐费用和_____元的随XX月租费。□
1.乙方交纳X元押金,甲方扣除乙方积分。
2.乙方可获得无线网卡(型号为_____)、随数据专用卡各一张。
3.乙方每月(自参加促销当月开始计费)交纳X元g商务套餐月租费。
4.押金于协议生效之日起_年后可退还。
1.乙方交纳_____元押金。
2.乙方可获得无线网卡(型号为__)、随数据专用卡各一张。
3.乙方按月(自参加促销当月开始计费)交纳各项费用(含_____元的g商务套餐费用和20元的随XX月租费。)
4.押金于协议生效之日起_年后可退还。注:促销活动产生的通信费不再享受积分优惠:乙方的交费方式(捆绑或非捆绑)以现有交费方式为准;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年后,乙方凭交纳押金的发票退还押金(乙方为个人客户应持本人有效证件,乙方为单位客户应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押金以乙方交纳押金的形式退还。
2.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销号,按第三条第
(二)款第5款执行。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次活动之专用无线网卡和__数据专用卡;
2.甲方向乙方提供g业务相关服务;
3.甲方负责在优惠期(自参加促销当月(含)开始的十二个日历月)结束后,将本次活动专用__数据专用卡的g套餐类型自动转为乙方参加本次促销活动前所选g套餐类型。
4.甲方有权根据协议内容对乙方帐户内的全球通客户积分进行扣减;
5.对因停电、交易系统故障、传输线路故障、通信故障及通信线路不良造成误码等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协议生效后乙方可获得相应型号的活动专用无线网卡和__数据专用卡壹套;
2.在优惠期内,乙方不得变更所选促销方案和g套餐类型,不得变更__数据专用卡付费方式;
3.乙方应妥善保管无线网卡和数据专用卡,如乙方将无线网卡和数据专用卡丢失,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4.乙方应爱惜使用无线网卡,对无线网卡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保修期内的维修由无线网卡厂商负责);
5.乙方如需提前终止本协议,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协议。如乙方选择的方案为交纳押金,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g商务套餐的金额退还押金,如乙方选择的方案为交纳预存,甲方不退还乙方的预存话费余额。无论乙方选择何种方案,乙方不退还甲方活动专用无线网卡和__数据专用卡。乙方已被扣减的客户积分不再恢复.
四、本协议所指g商务套餐仅包含g业务,如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短信等其他服务而发生费用,应照常交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提供任何服务。
五、对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暴
乱等)及政府行为而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因第三方责任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甲方现行的《入网协议》中的有关内容执行。
八、本协议在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甲方(签章):__乙方(签章):__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示范文本)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花卉订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花卉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1.卖方全年向买方交付各种花卉盆(枝、株),其中:
第一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
第二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
第三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
第四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
分月分旬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2.花卉收购价格:买方以不低于元的保护价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花卉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质量要求
1.花卉品种的规格:
2.等级等质量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按双方约定标准。
三、收购时间与方式
花卉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买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交售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10%。
四、包装要求与费用承担
买方提供包装标准及材料,负责包装费用,卖方按买方要求进行包装。
五、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验收卖方交售的花卉,收货后即支付花卉款,最迟不得超过天。
2.确定花卉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有权拒收卖方交售的不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花卉,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规定施用花肥花药,严禁对花卉使用违禁农药、化肥。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种植花卉。
3.花卉种植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七、买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合同约定收购,造成花卉腐烂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卖方的损失外,应向卖方支付该批花卉总价值%的违约金。
2.拖延支付花卉款,应参照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规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八、卖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90%,应向买方支付未完成部分花卉总价值 %的违约金。
2.交售使用违禁农药、化肥的花卉,应按该批货值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卖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花卉,不以卖方违约论,买方应据实减少买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货款总额: 元;
2.预付定金: 元;
3.付款方式:;
4.票据:。
十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共性物业服务合同
合同登记编号:_________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a、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b、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c、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d、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e、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f、办公费用;
g、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h、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i、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_________区、_________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0、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新建物业交付使用时,除政府规定、物业销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业主乱收费;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_________。
第七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区(市、县)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号附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月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元/月;
2、按费用收入%/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元/月;
2、按费用收入%/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六条本建筑区划内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经营的,其经营收费约定如下: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五):
(六):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费计费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修中的注意事项、禁止事项等事项;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依照《管理规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五)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配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服务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问题;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项目的物业服务资金收支帐目;
(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等;
(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的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服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当地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托乙方对违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项使用:
①无偿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0.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建立本物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2.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业主大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或续聘)乙方为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用途:
座落:
四至: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委托管理的物业范围及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
第三条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条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
第七条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第十条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三条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其他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按以下第项执行:
1.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950号)规定的标准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2.执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字950号)规定的标准二,即经济适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旧房改造回迁房管理服务标准;
3.执行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适用于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费用执行政府指导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如政府发布的指导价有调整,上述价格随之调整。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按照乙方与保险公司签定的保险单和所交纳的年保险费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乙方收费时,应将保险单和保险费发票公示。
第十七条(适用于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1.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业主(或交费义务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加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其中,电梯、水泵运行维护费用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物业服务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维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于包干制)物业服务费如需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
4.(适用于酬金制)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作为乙方的酬金。
5.(适用于酬金制)物业服务费如有节余,则转入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总额中;如物业服务费不足使用,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告知物业服务费不足的数额、原因和建议的补足方案,甲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交的方案进行审查和作出决定。
6.(适用于酬金制)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八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从专项维修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停车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租用);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库车位(已出售)。
第二十条乙方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对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收费价格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3.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
4.(适用于酬金制)审查乙方提出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5.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或组织移交以下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资料;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它资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物业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臵: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
7.当业主和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督促其交纳。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作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0.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1.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代表业主大会行使基于本合同拥有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必须由业主大会决议的除外)
2.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3.组织物业的交接验收;
4.督促全体业主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6.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7.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本物业区域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有权要求甲方、业主委员会、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3.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4.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
5.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7.(适用于酬金制)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
8.本合同终止时,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
9.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年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此合同自动延续。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甲方业主(或交费义务人)也应继续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经业主大会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后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缴费用万分之加收违约金。
第三十三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平均物业管理年度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其他条款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业主大会):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名称: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
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其他: 。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
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 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 字 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 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 字 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 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已纳入管理服务范围的,开发建设单位未出售或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业主的空置房(经乙方与业主双方认定,其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50%的比例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 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 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
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 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___元/m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
2、
3、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 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 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2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
委托方(甲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受托方(乙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邮编: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资质等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证书编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合同标的物
物业名称: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类型:公建
坐落位置: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建筑面积: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物业管理区域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期限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单击此处输入日期。起至单击此处输入日期。止。
第三章 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养护;
2、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及雨、 雪 、污水管道的疏通;
3、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协助维护;
4、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
5、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交通及停放秩序管理;
6、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具体服务内容与标准见附件二《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
1、收费标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及其它费用。
第五条 物业服务费于本物业交付使用之日起计收。甲方应于每季10日前向乙方交纳,非因乙方原因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0.3%作为滞纳金。
第五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六条 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统一委托乙方经营,所得收益部分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作为代理服务费由乙方计提,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为物业共用部位收益,甲方同意:
(1)补充物业服务费用不足;
(2)在单击此处输入文字。项目盈亏持平的基础上,共用部位经营收益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
(3)按照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七条 甲方同意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的
第八条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地面停车场,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根据地面停车场实际运营
第九条 甲方自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及提供其他特约服务,服务报酬由乙方与甲方另行约定。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第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属业主共用的公用设施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除日常维修保养以外的大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开支,其筹集、管理与使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问题上,甲方同意服从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作出的决定。
第十一条 乙方按相关规定,编制年度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报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业主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当维修资金利息不敷使用时,业主委员会将委托乙方使用维修资金本金或向业主筹集。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业主承担。业主大会批准后,乙方未及时按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3、遵守《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规定,不乱堆杂物,乱弃垃圾,高空抛物,随意践踏绿化用地,乱涂乱画,不随意悬挂宣传牌、广告牌;
4、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甲方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5、甲方应对物业维修相关工作提供通行和维修的便利,如因此造成损害的,由责任人承担;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经营活动;
7、不侵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因搬迁、装饰装修需要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2、编制房屋、设施设备大中修方案报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
3、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日常管理,履行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
4、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对于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可以通过将欠费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缴。未缴纳物业服务费超过6个月的,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7、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及日常维修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8、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9、明示物业管理服务及特约服务的项目和收费标准;
10、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11、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12、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3、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的行为,有权采取劝止、在管理区域内公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业主委员会请求协助管理、报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请求依法处理、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1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订立书面装修管理协议,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
15、本合同终止,乙方退出本物业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因为下列事由所导致之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之事及非乙方能够控制的其它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或政策法规变动等所致之损害;
2、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之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不在此限;
3、因本物业内设备或相关设施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4、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或过失所致,或甲方违反本合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管理规约》和其它物业管理规定所致的一切相关损害;
5、非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甲方专有及约定专用部分之火灾、盗窃等治安、刑事案件所致之损害;
6、乙方书面建议改善自用、共用及约定共用部分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之损害;
7、自业主迟延给付服务费用至清偿日期内(含票据未兑现部分)产生之任何损害;
8、因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但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而导致以上事故者除外;
9、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任何损害;
10、由于供暖公司进水温度不达标造成的室内温度低于大连市规定标准;
11、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者。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达到规定物业服务标准,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乙方重大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标准,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经业主大会依法定程序审议通过,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部分,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调解或向乙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______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
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决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物业管理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乙方应维护本物业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支付费用。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损害,达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并由乙方按多收费用的3倍标准给予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标准赔偿损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的(除排危抢险情形以外,乙方应事先通知业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三十二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_______方式解决:
1.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人民法院诉讼。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协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商铺;
座落位置:临沂经济开发区327国道与205国道交汇处
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维护全体业主公共利益,制止违反《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
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营企业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停车车位维护费等相关费用;
7、编制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
8、每一年向乙方公布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帐目;
9、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10、不得私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2、在不影响业主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利用物业公共区域进行经营,所得收入优先补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不足,节余部分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加业主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本物业的《临时管理规约》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管理规定;
4、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应交纳的费用;
5、装饰装修房屋时,和甲方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遵守有关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使用功能,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8、教育、指导所属物业的承租人、使用人、亲友访客遵守本物业管理制度,对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等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失、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权益;
10、进入小区的各种车辆均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属全体业主或单幢物业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电视天线、电梯、照明灯具、避雷装置、消防器具、防盗门、等设施设备。
三、环境卫生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清扫、道路保洁;
2、公共环境的消杀;
3、生活垃圾清运;
四、绿化养护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日常浇水、修剪、施肥、杀虫、补苗。
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提供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服务;
(2)保持小区安静;
(3)制止在非停车场地停放车辆。
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2、对违章装修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3、违章不听者,及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消防管理
(1)消防宣传;
(2)做好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灭火;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涂乱画现象;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部位无破损,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定期维护保养;
3、专人维护保养;
三、环境卫生
1、环境整洁、无污染;
2、生活垃圾定期清理;
四、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道路畅通有序;
2、车辆停放整齐;
五、安全防范
1、突发事故的紧急预案;
2、主口实行24小时值守,区内实行定时巡逻制度;
3、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
六、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修理
对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设施损毁的进行修理。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以上维修和更新的费用。
一、乙方交费时间:以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书规定交房之日起计收;
二、收费标准(按建筑面积)
商业物业: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收取,
三、不因乙方物业空置原因改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四、乙方出租物业时,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纳,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六、物业管理服务费已包含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能耗费,但不包括公共照明等费用。
七、甲方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维修期外龙头、检查线路、维修暖气漏水等。
八、乙方交纳费用周期为每年年初预交一次。
九、其他费用:
露天车位使用费: 每辆每月 元
装修保证金:
装修垃圾清运费(均建筑面积):
公摊水、电费:
第五条 物业维修基金使用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维修资金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第六条 广告牌设置及权益
一、本物业区域内的广告牌的设置3甲方统一管理;
二、广告牌收益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资金亏损,如有盈余用于补充公共维修资金;
三、禁止任何人在物业区域内设置广告牌获取私人利益;
四、店面广告牌按物业公司统一标准安装,不得擅自安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或滞纳金,有权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滞纳金(不得超过千分之五)。
第八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电、
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九条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 本协议内空格部位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友好、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合作范围
为保证甲乙双方互利互惠、降低经营风险和方便物业管理,为“置信?芙蓉古城”客户提供便捷、有效、高质的服务,甲方与乙方重点合作,乙方授权甲方代乙方销售推广。
二、 合作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开展销售业务的场所,并通过口头、广告等多种形式向业主推荐、推广(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 合作期限
1、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2、 协议期满,本协议自然终止。
3、 双方如续订协议,应在本协议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四、 合作项目费用标准
1、 由乙方按批发价向甲方供货,所有品种单价不得高于 的价格。
2、 对外销售价格由甲方自行制定。
五、 合作项目结算时间和方式
1、 乙方每次送货时结算前次货款。
六、 产品运输及费用乘担
1、 甲方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送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2、 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 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在宣传上应积极主动、重点推荐和配合乙方合作范围内各项宣传促销活动。
(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样品及陈列设施负责进行管理。
(3) 甲方在提供给乙方进行展示的场所设立兼职推广人员。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2) 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协议内容主动缴纳各类费用。
(3)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咨询服务,产品促销活动期间乙方专业促销人员须到促销现场。
(4)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发票。
(5)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做好顾客的售后服务工作。
八、 责任
凡未能本着诚信原则行事、欺-
诈、违反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授予权限之外行事而导致诉讼、索赔、罚款、赔偿,或为履行本协议有关事件导致诉讼、仲裁、索赔、罚款、赔偿,如果系甲方原因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支付,如果系乙方工作失误发生上述事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支付。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 不可抗力
由于非因甲方或乙方的过错或任何一方均不能控制的其它不可抗力情况下,使甲方或乙方不能执行协议任何义务,因此而导致在耽误期间不能执行该义务应予免责。
十、 附件
1、 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之附件均为协议有效组成部分。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 协议附件有关内容如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十一、 本协议共三页,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甲方(业主大会):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业主向乙方按约定的标准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额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采取____________方式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业主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
第一章 总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甲方负责开发建设的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镇路
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铺平方米,停车场。
第二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用“招标”、“协议”方式,选聘乙方对本物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条 本物业在未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服务质量。
1、建筑物主体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绿化、环境卫生管理。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公共场地保洁率95%.
4、车辆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
第五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以下服务质量
(一)日常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电梯”、“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智能化设备”“外墙排水管”。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按国家《物业管理条 例》(以下简称《条 例》)第四十五条 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或按合同的约定,来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
4、生活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5、绿化与建筑小品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园林小品”。
服务质量: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公共场地保洁率95%,垃圾日产日清。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行车线路标志明显。
8、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岗亭24小时值班。
(二)定期服务
1、每月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清疏化粪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统一次;
5、2年 清洗建筑物外立面一次;
6、6个月 检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检修电梯一次;
8、x 检修发电机一次;
9、x 检修中央空调一次;
10、每月 检修消防设施、设备;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垃圾日产日清。
(三)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
服务质量:收集整理,装订规范,妥善管理,合理使用。
(四)其它服务事项
第六条 乙方在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
第七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应当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物业装饰装修协议。乙方可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20__元。物业装饰装修完毕,如未发现有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未违反“物业装饰装修协议”的,乙方应在30日内将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第八条 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服务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本物业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
1、物业服务成本;2、法定税金;3、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
第十条 本物业竣工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缴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和物业服务酬金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和提取酬金:
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包括共用水费、电费。共用水费、电费每月按“各户使用量”另行分摊。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服务总成本,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
第十二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 约定的内容要求提供服务,按以下标准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1、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商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取。
2、已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但仍未售出或交付使用的物业,由乙方按本条 本款第1点约定的标准向建设单位(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从办理收楼手续后的次月开始缴交物业服务费,以后每次收缴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每月15号之前。乙方在首次收取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三个月。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变换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止时,如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本金”退给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合同期内根据市物价部门批文调整。
2、甲方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1交滞纳金;
3、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1交滞纳金;
4、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采取适当措施催缴。有超过20%的业主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拒交物业服务费的,管理公司可在告知业主15天后,有权单方中止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
第十五条 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车位停放服务费和停车保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一)车位服务费及车位停放服务费(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服务费;未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停放服务费)
1、小车车位服务费30元/月
2、小车车位停放服务费200元/月、室外150元/月;摩托车停放服务费30元/月;
3、自行车停放服务费元/月;
(二)停车保管费
车主缴交停车保管费的,乙方与车主应另行约定保管责任,签订车辆保管合同。发生车辆损坏或丢失车辆事故的,由责任方按约定承担责任。
(三)临时停车的,“每小时√”、“每次”收取5元,24时至清晨8时7元。摩托车临时停放1元。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有关收费,按规定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由甲方承担;
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或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第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可多种方式同时使用)。
1、购房人按二房以下1000元/户、三房20__元/户、商铺20__元/卡的标准在收楼前直接向代办银行交纳,或发展商代收,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当业委会成立后,由发展商移交给业委会监督。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另行约定。物业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2,如专项维修资金已筹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经业主大会同意,按该工程的预算向全体业主进行一次性筹集,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决定临时一次性筹集专项维修资金,以该工程预算基数,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乙方发现危险情况但专项维修资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筹集,因甲方不筹集或筹集不及时导致物业损害的,应当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 业主自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损害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第二十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按以下第种方式筹集购买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业权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由乙方代办,保险费从物业服务费总收入中支出,计入成本。
具体投保的保险险种为。
附加险险种为。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起草《业主临时公约》,在销售物业时向买受人明示,并要求买受人作出遵守的书面承诺。
3、起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销售物业时与买受人签订。
4、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协助乙方对物业进行接管验收。甲方交付给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当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应书面确认并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
(1)由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费用;
(3)双方协商调解。
5、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或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内甲方按(中府[1999]24号文要求)总建筑面积1.5-2‰比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2-3‰比例(商业大厦按3-5‰比例)向乙方提供公共用房。公共用房经业委会同意可用作商业用房,由乙方出租,其租金收入主要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不足。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移交;
前款所述的资料包括:
(1)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
(2)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书和物业使用说明书;
(4)与买受人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导致乙方无法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编制物业年度维护计划和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业的有关规定,当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4、可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承担,但不得将物业管理整体服务内容一并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5、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的共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6、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各种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清理与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欠交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讨,但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和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第(一)项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 、第五条 和第二十一条 第(二)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间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 约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根据第二十四条 或乙方根据第二十三条 行使终止合同权利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通知书在送达另一方时生效,双方应当对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交接。
第二十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中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壹万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业主公约的,乙方也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法院裁决等措施。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强台风、暴雨、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甲方、公众、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或者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质量等原因,使物业或物业的一部分达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六章 服务期限
第三十二条 服务期限为五年年。管理期限以乙方正式进驻或甲方交楼之日起,预计为年月30日至年0月31日止,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本无异议,则自动延期三年。
按《物业管理条 例》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向续签合同,应当在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续签合同。乙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的意见,另一方没有提出明确的书面答复的,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有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工商行政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2页,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客部门存1份。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
项目名称:
委托方:
代理方:xx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X年X月X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单位: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四至:
(6)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
二、招标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名单
三、代理工作内容: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写招标文件;
3.按照规定进行招标前备案;
4.协助委托方联系、考察拟邀请的投标企业,经委托方同意后发出投标邀请书;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8.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9.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委托方和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2.按规定进行招标后备案。
四、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与委托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按时退还保证金而引起的诉讼,则由乙承担诉讼结果;
7.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五、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委托方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和整改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六、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招标工作中严格遵守与代理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5.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权利:
1.有权参加并监督委托代理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编写并审核招标文件;
5.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6.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XX元;上述费用是包含评标专家费、开标场地费在内代理方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所有费用。
2.此代理服务费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一次性付清。
九、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到代理方完成招标后备案,并将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备案表及必要的招标相关文件递交给委托方后止。
十、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盖章): 代理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北京市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物业服务合同范本。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他/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和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及清洁卫生。
5.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6.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7.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8.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第五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标准;年内达到管理标准,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六条 管理服务费用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5.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共计 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7.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
第七条 奖惩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甲方分别下列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4.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基本状况
(一)本物业名称:_________
(二)物业的基本情况:
1、类型:_____________办公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规划平面图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分别见附件一、二。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乙方授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缮,对物业绿化、环境卫生、保安、交通等物业项目实施综合维护、服务与管理,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乙方检查监督;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用户服务手册》并以书面或在客户服务中心张贴的形式告知乙方;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乙方信息用于物业管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途;
4、对乙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督促乙方纠正;
5、可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甲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6、与乙方订立《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并按照《房屋装修管理协议》和《房屋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乙方的装修活动进行服务和管理;
7、接受乙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乙方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
(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1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办公居住物业
坐落位置: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第二条物业管理内容
1、保洁
(1) 公共保洁
a、 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
b.人员编制: 1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楼宇保洁
a. 1、主楼1-6层 9-14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 7-8楼电梯口; 15-16层 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 ;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 ;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
2、综合楼两侧楼梯、2-4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
3、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
b、人员编制主楼4人、综合楼及群楼2人
c、保洁标准(见附件)
2.绿化
(1) 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
(2)人员编制:2人
(3)绿化标准:(见附件)
3.保卫
(1) 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 人员编制:3人
(3) 工作标(4) 准:(见附件)
4. 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 室外保洁:
(2)室外保洁:
(3)交通秩序:
(4)绿化:
(5) 保安:
(6)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4条 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
费用包括: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
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
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
第五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大写) (小写) 。
第七条 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5) 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须服从安排;
(6) 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
(7)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8)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
(4)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9)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11)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
6.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名):_____代表(签名):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建设单位(甲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邮箱: ;
邮编: ;
地址: 。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邮箱: ;
邮编: ;
地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物业项目名称: ;
物业项目类型: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物总面积(平方米): ;
物业项目坐落位置: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物业服务用房坐落位置: 。
(《物业项目规划平面图》见附件1;《物业项目构成》见附件2;《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见附件3)。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物业综合性管理服务;
(二)物业共用部位(不含建筑幕墙)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四害消杀防疫、排水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
(五)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和安防、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和车位经营的协助管理;
(八)装饰装修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九)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前期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政府要求)》详见附件4。
第三条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乙方具体提供以下服务:
1. ;
2. ;
3. ;
4. ;
5. 。
甲、乙双方也可另行签订建筑幕墙管理委托协议。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 ;
2. ;
3. ;
4. ;
5. 。
第五条对业主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相关事宜,由乙方与业主另行商定。
第六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应达到《前期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政府要求)》的具体要求,且不得低于乙方前期物业管理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服务的质量标准(企业承诺)》详见附件5。
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开并及时更新:
(一)企业营业执照、物业项目负责人和各项服务主管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收方式;
(三)房地产、价格、城市管理、规划、交通、工商、环保、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
第八条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一)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支付。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乙方包干使用,并享有盈余或者承担亏损。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物业: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相关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相关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相关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法定税费;
(11)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12)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3.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上述范围使用物业服务费用,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
(二)酬金制。
1.物业服务企业按专有部分面积向业主预收物业服务资金,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由业主享有结余或者承担不足。具体预收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别墅: 元/月·平方米;
办公物业: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物业: 元/月·平方米。
2.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3.乙方酬金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 %或元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4.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由交纳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相关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相关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相关费用;
(6)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7)办公费用;
(8)管理费分摊;
(9)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5.物业服务支出应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由全体业主按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所有,可用于抵扣业主所需支付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第九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乙方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乙方应当自收到书面质询之日起7日内答复。
乙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通报全体业主。
第十条属于同一个物业区域但分期开发的,如各期物业的服务收费标准不同,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另行约定。
第十一条委托乙方管理维护玻璃幕墙等建筑幕墙的,乙方另行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方式和标准如下:
1. ;
2. ;
3. ;
4. ;
5. 。
第十二条依法变更物业用途的,根据变更后的物业用途的收费标准支付物业服务费。
住宅小区内教育和医疗卫生配套设施的物业服务收费不高于本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教育配套设施,是指符合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医疗卫生配套设施,是指符合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医院、卫生院(站)等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十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车位由乙方实施物业管理。
车位属于甲方或自有产权业主所有的,由甲方或自有产权业主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车位物业服务费。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由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按 (每月/每季/其他)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共有收入中扣除车位物业服务费。
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不得高于规定的上限标准。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水电费分摊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如下约定: 。乙方应当按照水电收费周期及时公布共用水电单价、用量、金额、分摊等情况。业主、业主大会对相关情况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当及时答复或者协助供电、供水部门及时答复。
乙方办公及生活的自用水电,应单独设置计量表,其费用由乙方负担;绿化物养护、园林水池喷泉、值班室、保安亭以及喜庆活动、宣传、装饰等属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水电费用,由物业服务费列支;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水电费用,由该项经营收入列支。
第十五条业主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已具备交付条件,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的,应当自甲方书面通知其办理交付手续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支付物业服务费。房屋交付后空置的也应支付物业服务费。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服务设施、福利设施等,由使用单位负责支付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和车位物业服务费 (每月/每季/其他)交纳,业主、物业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单位应当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物业服务费。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具体采用 (现金/银行托收/微信/支付宝/其他)的交费方式。采用银行托收方式的,业主、物业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使用单位应当签订托收协议并根据托收金融机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物业发生产权或者租赁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第十七条甲方不得对业主的物业服务费作出减免承诺或者约定。已经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按照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同类型物业的收费标准足额交纳:
(一)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
(二)已出售但因甲方原因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
(三)属于甲方所有的房屋、车位、公共服务设施等物业。
第十八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垃圾处理等专营服务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周转金等额外费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政府明确规定的,乙方不得向业主收取与专营服务费相关的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等费用。
乙方不得以欠缴物业服务费或者其他与乙方相关的原因为由,擅自中断业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和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等。
第四章 物业经营与管理
第十九条车位属于甲方所有的,租金收益归甲方所有,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向甲方支付车位租金。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收取车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从车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车位的经营管理协议。
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共有。乙方代表全体业主经营管理的,按照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收取车位租金,并按住宅 (元/月·个)、商业 (元/月·个)的标准从车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
车位租金 (每月/每季/其他)交纳。业主、车位使用人应当在 (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前交纳车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费总额的 %支付违约金。具体采用 (现金/银行托收/微信/支付宝/其他)的交费方式。
乙方的车位经营管理费用 (每月/每季/其他)提取。
未按照住宅停车场议价规则的规定进行协商议价的,甲方或受委托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不得擅自制定、提高机动车车位租金。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车位、车库尚未出售的,甲方或受委托代为经营管理的乙方应当予以出租,并应当首先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停车需要后,将车位出租给其他人的,其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一条甲方或者受委托进行管理的乙方应当与车位使用人(临时停车除外)签订书面的车位租赁服务协议,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需要进行车辆保管服务的,车位使用人须与乙方另行签订保管协议,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明确双方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临时停车的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车位使用人在每次停车服务结束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二十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会所归 (甲方/全体业主/其他)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会所经营收入的%或元提取经营管理费用。乙方应按照公示的收费标准向使用人收取费用,并依法接受业主监督。
第二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空地、其他公共场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委托乙方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利用 长期停放车辆,利用 临时停放车辆;
2.利用 长期开展经营,利用 临时开展经营;
3.利用 刊登广告;
4.利用 ;
5.利用 。
乙方可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经营项目、经营方式,确定、公示收费标准,并依法接受业主监督。召开业主大会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可另行与乙方签订相关的经营管理协议。
第二十五条乙方利用全体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入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乙方应当单独开设物业项目公共收入帐户,独立核算,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开,接受业主监督,不得擅自挪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有资金应当用于物业管理的下列支出:
1.由乙方承担之外的其他服务于业主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和依法新建、更新、更换、改造费用以及专项财产保险;
2.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公共收入的%或元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
3.对业主共有资金的审计费用;
4.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
5.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管理成本和经营酬金应根据客观实际合理确定,提取的费用可随着经营状况相应变动,并通过补充协议或其他合法方式加以明确。
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处分业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约定共有收入归甲方、乙方全额所有,不得擅自挪用业主共有资金。
第五章 物业承接查验
第二十六条甲方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十五日前,与乙方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物业承接查验的费用,由甲方或者 承担。
第二十七条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前,甲方应当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物业的报建、批准文件,竣工总平面、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3.设施设备买卖合同复印件及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清单;
6.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
7.物业服务用房的清单;
8.物业使用、维护、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资料的,甲方应当列出未移交资料的详细清单并书面承诺补交的具体时限。
第二十八条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1. ;
2. ;
3. ;
4. ;
5. 。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的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由参加查验的人员签字确认。乙方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规定的情形,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解决并组织乙方复验。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当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
对于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以根据开发进度,对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物业分期承接查验。甲乙双方应当在承接最后一期物业时,办理物业项目整体交接手续。
对于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
第三十条甲方交付使用的物业应当符合国家、本省、本市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因甲方施工质量等引起的纠纷,甲方应当及时解决,并向相关业主解释,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解释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修服务的,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约定。
第三十一条甲方应当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的标准应当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的规定。
物业服务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六章 物业的管理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乙方应当配合甲方依法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但不得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乙方根据临时管理规约开展相关工作时,可要求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给予配合。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当支持建立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数据库,并按照《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暂行规则》(穗建规字〔20__〕1号)的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供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建筑物专有部分的门楼号牌、业主姓名、业主手机号码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施工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减少影响,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三十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或者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抢险或者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属于业主责任的,乙方应当督促、组织业主及时维修、养护或者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属于政府责任的,乙方应当及时上报政府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业主、物业使用人不配合安全隐患处理工作,如借故阻挠造成全体业主共同损失或者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共有资金列支或由相关业主按规定另行筹集,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费用的维修范围和标准》详见附件6。
第三十七条乙方应当及时向全体业主公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改进物业服务。损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按规定及时整改。
第三十八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强制性标准、临时管理规约等,实施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采取劝阻、制止、 等必要的合法措施。无效的,乙方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九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应当用于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的预防性维修和更新、改造;可用于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专项财产保险。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条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约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分摊方式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下列规定分摊费用:
(一)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属于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该幢房屋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属于一个单元内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单元内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四)属于车位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与车位存在共用关系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车位面积的比例共同承担;
(五)上述(一)至(四)款情况外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共同分摊。
业主个人维修资金分户账金额不够支付所分摊维修工程费用的,差额部分由该业主承担。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甲方尚未售出的物业的,甲方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八章合同期限和到期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十二条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新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在新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10日内办理移交手续并及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乙方应当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和《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十条规定的资料和财务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配合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交接工作。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移交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代管。
第四十三条乙方应按约定及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不得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
第四十四条业主大会决定续聘的,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一个月前与乙方续签物业服务合同。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期限届满,业主、业主大会未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乙方自愿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本合同自动延续至业主、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或者续聘决定为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的,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3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业主委员会、甲方、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营服务单位。
乙方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本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双方解除合同前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据实赔偿。
甲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违反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据实赔偿。
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
乙方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营利,或者存在将公共收益全部据为己有等其他侵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等民事责任。
乙方在实施物业管理活动中,损害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甲方与乙方恶意串通、弄虚作假,在物业承接查验活动中共同侵害业主利益的,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乙方或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追究并配合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追究违法违规违约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责任,并要求其据实赔偿。
第五十一条乙方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采取催缴措施,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依法调整物业服务、停车服务等费用标准后,乙方应及时通知业主、物业使用人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不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的,乙方有权依法追缴。
物业发生产权或者使用权转移时,乙方应及时与业主、物业使用人结清物业服务费;业主、物业使用人不结清物业服务费的,乙方有权依法追缴。
第五十二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止供应水、电、气等或者停止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失的;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属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共有资金列支范围,因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不同意出资从而未维修、更新、改造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相关后果的;其他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决策从而造成的失误;
5. 。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五十三条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报物业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也应当认定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甲方应当将本合同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甲方有义务采取合理方式将本合同中涉及物业买受人权利、义务的条款向物业买受人作出充分说明。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时未将本合同作为附件的,按买卖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如买卖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本合同约定标准不一致的,按较低的收费标准执行。买卖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低于本合同约定标准的,差额由甲方承担。
第五十五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若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六条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以本合同明确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为准。双方保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方联络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业主,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房屋为收件地址;未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业主,以买卖合同上载明的通信地址为联络地址;业主与乙方另有约定通信地址的,以业主发出的最后一份约定为准。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物业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调解,或者委托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任何一方有权向物业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物业所在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一份(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业项目规划平面图
2.物业项目构成
3.物业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4.前期物业服务的基本内容(政府要求)
5.前期物业服务的质量标准(企业承诺)
6.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费用的维修范围和标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 武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一章 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服务;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四)。
第五条 乙方服务内容不含业主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家政服务以及业主车辆等特定财产的保管服务,但业主与乙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章 合同时效
A、甲乙双方共同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
B、未依法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形成续聘或解聘乙方的决议并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依据法规及合同约定决定提前中止、解除本合同或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均应当至少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并与甲方共同做好因物业服务而发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处理等;乙方为物业服务而对
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由业主或业主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自行与协议对方协商确定是否履行以及具体履行方式。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及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规约、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3、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按时交纳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交纳,并配合和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对仍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可要求乙方停止对其提供物业服务(包括水电供给即代收代管服务)。
4、业主应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享有监督权。
5、
业主委员会应当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并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6、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对物业维护保养、清洁卫生等工作提供通行和工作便利,如因不配合工作给乙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本示范文本仅供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买受人;其他条款所称业主,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买受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2、;
3、。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
第五条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
别墅: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元/月。平方米;
物业: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
乙方采取以下第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
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七条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
2、。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条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
会所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标准向使用会所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费用:
1、;
2、。
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经营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
2、。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三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
2、;
3、。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
2、;
3、。
第十五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六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第十七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务时,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条乙方可采取规劝、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公约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甲方的同意。
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就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管理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
用房平方米,位于。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二十六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四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满前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三十九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