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服务协议(通用28篇)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 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意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咨询的内容与要求:
(一)咨询内容:受甲方委托,乙方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负责完成 《 工程》 报告的 工作。
(二)咨询要求:本项目报告的格式、内容和深度应能满足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二、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
(二)建设内容: ;
(三)建设规模: ;
(四)项目总投资: 。
三、履行期限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生效之日起,
在 个工作日内(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
(二)履行方式:乙方按合同约定要求开展本工程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最终咨询成果以书面文件形式一式 份交付甲方。
四、 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委托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所需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供项目咨询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时效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接受乙方交付的咨询成果,支付报酬。
2.乙方人员如需调研或到现场勘察,甲方应给予协助和配合。
(二)乙方(受托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咨询成果,并对项目咨询成果的质量负责。
2.乙方交付的咨询成果如出现错误或缺陷,乙方应及时修改和完善,直到合格为止。
五、保密事项: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咨询成果。因履行本合同获取的对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工程咨询服务成果,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提供给第三方。
(二)保密人员范围: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
(三)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验收标准和办法:
(一)验收标准: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
(二)验收办法:技术咨询成果采取专家评审或审批通过方式验收,由专家组或审批单位出具咨询成果验收证明(专家评审意见或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
八、报酬及支付方式:
1.咨询服务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整)。
2.咨询服务报酬由甲方 次(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一次总付: 万元,时间: 。
(2)分期支付: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咨询总费用的20%为定金,计 万元;
乙方交付咨询成果文本初稿时,甲方支付咨询总费用的 %, 计 万元。
乙方交付咨询成果文本终稿时,甲方付清咨询总费用的余额,计
万元。
3.其他方式:
九、违约责任:
双方商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提供项目咨询所需必要的资料、数据,乙方提供咨询成果的时间顺延。如甲方所提供资料不实,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逾期接受咨询成果的,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报酬。。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途要求改变合同订立时的研究方案、规模或内容,咨询服务报酬应做相应调整,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非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已付定金则无需退还,并应视已完成工作量大小支付相应报酬。
甲方若逾期付款,应按合同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提出咨询报告,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质量不合格引起返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因逾期按合同总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付定金;如果甲方未支付定金的,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报酬,另应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 方式处理。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一)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 书面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合同双方履行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自行终止。
委托方(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所(通讯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所(通讯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签 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广告画面制作安装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工程制作费用:
乙方将工程制作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完工一星期内验收),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当月全部工程款,即人民币¥:元整(大写:壹万柒仟伍佰肆拾叁元整)
三、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壹个月与乙方结算一次广告制作安装费用,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广告发票至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制作或安装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进。
2按合同要求付款。
3应向乙方及时提供画稿等相关物料。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付款。
2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广告画面。
3接到甲方下单后,喷绘样稿送达甲方,且优先制作安装甲方画面。
4样稿确认后,必须规定时间内制作安装完成上画,如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48小时内完成上画。
5乙方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出现的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制作安装完成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上画验收照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因素
1)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或延误工期时,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原因致不能施工的超过8小时以上的)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不视为乙方违约。
3)因9级以上台风造成广告画布损坏无法使用时,根据不可抗力程度免除乙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画布更换。
2合同一方有如下违约情形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逾期支付应付款项,连续逾期达到30天;
2)乙方未按甲方约定完成广告牌制作安装工作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同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内容
1、委托方希望获得咨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咨询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2、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_________。
3、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_________。
4、技术咨询服务的人员安排:_________。
5、技术咨询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完成,将在_________个月内提交最终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图纸、设计资料、各类规范和图片等。咨询方应免费通报委托方类似工程的最近发展和任何进展,以便委托方能改进该工程的设计。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委托方应向咨询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咨询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委托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委托方应协助咨询方向有关机构取得护照签证、工作许可和咨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咨询方能进入委托方国家和本工程的现场,但费用由咨询方负担。
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咨询方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咨询方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4、咨询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咨询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图纸资料。
5、咨询方应协助委托方的技术人员获得进入咨询方国家的签证并负责安排食宿,食宿费用由委托方负担。咨询方应为委托方的技术人员提供办公室、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
第三条价格与支付
1、本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各分项的价格如下:
分项一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二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三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分项四的合同价为_________(币种)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2、本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咨询方在其本国和委托方国家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委托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果委托方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委托方向咨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委托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银行以电汇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银行咨询方的帐户上。
4、对咨询方提供的服务,委托方将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第四条保密
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咨询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咨询方。
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五条保证
1、咨询方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咨询服务,其合同项下的咨询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
2、如果咨询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咨询方,并给咨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咨询方在委托方所给的期限内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咨询方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为止。
3、咨询方的保证义务在本咨询服务经委托方最后验收后或最后一批款项支付后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六条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委托方或是咨询方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
第七条违约和合同的解除
1、如果由于咨询方的责任,技术咨询报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交付期内交付,咨询方应按下列比例向委托方支付迟延罚金:
(1)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2)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
(3)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2、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_______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咨询方交付技术咨询报告的义务。
3、对咨询方的下列违约行为,委托方可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1)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交付任何一项的技术咨询报告期限后_________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2)无法使技术咨询报告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对上述解除合同,咨询方应退还委托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4、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1)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2)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3)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4)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_________天。
第八条仲裁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签字后_____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5、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7、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政府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年____月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最新工程咨询合同范本最新工程咨询合同范本。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支付违约金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___%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甲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其他最新工程咨询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本合同一经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____等单位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户)
受 托 方:_ ______
(乙方、工程咨询单位)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单位全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__
住所地:_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层1405、1406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易翠兰________________ ____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级别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 ___
开 户 名: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_ _
开户银行:_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__ ___
账号:_ 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层1405、1406___邮政编码:530031___
电话:__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 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
(一)委托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类型
编号类型选择备注
1规划咨询□
2编制项目建议书□
3-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2项目申请报告□
3-3资金申请报告□
4评估咨询□
5工程项目管理□
6项目后评价报告□
7-1其他咨询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7-2编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7-3实施方案□
7-4初步设计评估咨询□
7-5工程项目概预决算审查□
7-6其他□具体是:
第二条 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咨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进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如:□技术背景资料,□技术标准和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 。
2、提供工作条件: 。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
5、其它: 。
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 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总付
在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全额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总价 %,即人民币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进度支付);
(3)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的剩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一)交付内容
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
书面咨询报告(一式 份),电子资料 。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验收
委托方按 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
(1)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咨询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 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则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____%(例如2%)支付违约金。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2%),作为违约金。
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10%),作为违约金。
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____%(例如100%)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本合同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方)为一方,(以下简称为服务方)为另一方,双方就_________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
1.1委托方希望获得服务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而服务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1.2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进度款支付、材料采购合同等审核;设计变更、现场洽商记录、材料采购等协助建设方提出主导意见;施工现场其它技术服务。
1.3技术咨询服务的进度安排:项目实施全过程。
1.4根据工程进度按委托方要求及时提供技术咨询报告,向委托方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委托方全面掌握工程情况和下一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委托方应向服务方提供有关的资料、技术咨询报告、图纸和可能得到的信息并给予服务方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并指定一名总代表随时联系。
2.2服务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委托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2.3服务方应根据咨询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及有关数据资料。
2.4服务方对因执行其提供的咨询服务而给委托方和委托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服务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服务方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3.1本项目服务费以工程造价为计取基数,500万元以内按8‰计取,500—3000万元按按7‰计取,3000—5000万元按6‰计取,5000—10000万元按4.5‰计取,超过10000万元按3‰计取。
3.2合同签订后预付30%,工程施工到一半付30%,竣工前再付3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10%余款。
第四条保密
4.1由委托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服务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委托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服务方。
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五条保证
5.1服务方保证委派有施工经验和协调能力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任务。
5.2如果服务方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委托方提供本合同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委托方满意,委托方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服务方,服务方7天之内必须改正或弥补。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包头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7.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服务费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7.2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委托方(盖章):
服务方(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3、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扣除税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4.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5.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3.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按实际所延长的时间相应延长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并补偿咨询人额外的酬金。
4.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赣计收费字〔20xx〕1177号)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正常服务、附加业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给咨询人的酬金。
1.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3.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二)咨询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含当日)向委托人交付咨询成果文件。如果由于咨询人自身原因延误支付,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咨询费的千分之二。
(三)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四)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五)双方同意用________货币支付酬金,按________汇率计算。
(六)双方同意:签订合同时预付总酬金的20%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当提交咨询成果初稿时,预付总酬金的50%,剩余部分酬金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委托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类型:
合同编号: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 试 行 )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客户)
受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咨询单位)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制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级别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 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
(一)委托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类型
第二条 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的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咨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进度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等。(其他具体内容) 。
2、提供工作条件:
3、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
5、其它:。
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 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一次总付
在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全额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总价 %,即人民币 元整(¥ )的定金;
(2)(按照进度支付);
(3)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的剩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
3、其他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一)交付内容
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
书面咨询报告(一式 份),电子资料 。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成果验收
委托方按 方式(评审、审查或其他)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
(1)咨询成果的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咨询成果的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 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则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费用的____%(例如2%)支付违约金。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2%),作为违约金。
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委托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____%(例如10%),作为违约金。
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____%(例如100%)的违约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预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本合同附件: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地点: 经 办 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日 期: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3、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户:(签章)_____________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签于工程咨询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承办单位(乙方):_________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条款。
一、委托服务、审计、验证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m2;
3、工程造价(暂估价):每平米_________元;
4、工程地址:贺兰县望都太阳城小区内;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委托乙方服务的内容或要求服务内容(需服务的内容在以下项目前划勾):
1、编制工程预算、决算、招标标底;
2、审核工程预算、决算;
3、工程量清单编制;
4、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5、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在项目施实过程中应提供的资料(需提供的资料在以下项目前划勾):
1、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工程施工图纸(全套:土建、安装)。
3、图纸会审资料、设计变更、签证单。
4、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5、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6、工程(预)决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7、工程量计算表、主要材料计算表。
8、钢筋实际用量计算明细表。
9、按政策规定需据找补差价的'材料价格证明资料。
10、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11、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
1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取费等级证、预算员资料证。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明细表。
四、甲方在委托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运行中,提供的资料虚假不全或有关人员不配合,造成乙方结论不实际或拖延工作进度,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总造价的%)
五、乙方在承办委托咨询业务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核,出具验证报告,保证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编制、审计、核算业务,出具计算、审核、核算报告。
六、收费标准:
1、经双方议定,按结算金额的
2、双方一次性协商收费
七、结算方式:
1、经双方议定,协议签证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的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预算书时,甲方在签收预算书时付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30%的款项。
3、进入工程决算时,甲方必须付至总费用的。
4、余款在办理完决算项目签认时一次性付清。
5、补充内容:甲方要求报进度款时,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总费用中,在结算时预予抵扣。
八、赔偿:
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故撤消或不履行协议时,该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审计工程总造价的30%)。
九、合法规定:
本协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
十、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附则: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生效。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承办单位(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建设工程咨询相关事宜,签定本合作协议。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以下咨询业务;
(一)工程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咨询:
1、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市场调研、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审咨询;土地征用、招拍挂手续办理咨询;
2、勘察设计阶段咨询:勘察设计单位选定、勘察设计合同审核、控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筑方案选型及优化比选、施工图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咨询;
3、招标阶段咨询:招标文件审核、招标过程控制咨询;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拟定、审核咨询;
5、项目实施阶段管理咨询;
6、项目后期评价咨询;
7、建设项目其他相关咨询;
(二)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2、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3、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4、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签定与索赔;
5、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执行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自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__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___________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__
甲方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石方工程(2)打桩工程
(3)土建工程
(4)装饰装璜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
(6)维修工程
(7)附属零星工程
2、技术要求: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四、合同实施期限:
甲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资料,/fan2计取,合同总价款:x元,大写:整。
(三)咨询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40% 。
2、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该单项工程咨询服务费的50% 。
3、合同范围内配套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10%咨询服务费。
十一、其 他
1、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甲方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甲方认可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5、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与第三方(总包方)对本工程进行合同范围内的沟通商议。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河西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___________乙方: (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 日
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录,即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户:(签章)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工程咨询单位:(签章)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括号内楷体字部分为说明性文字)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1.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2“服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根据本协议书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7.9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1.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1.4“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1.7“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1.8“合同”是指与本协议书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客户与任何第三方签字的合同。
1.9“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2.1服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供的服务范围见附录a。
2.2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2.3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1)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单位应:
(a)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应在本协议书附录a中加以说明,或以书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询单位同意。
(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
(c)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单位应尽快通知客户)。
2.4客户的财产
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尚未消费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3.1客户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他能获取的、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3.2客户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3.3客户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单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对于国外咨询项目,增列本条款)客户应尽其所能对工程咨询单位的人员以及下属提供如下协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渠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为服务目的和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续。
(6)工程咨询单位为客户项目出境考察时,除制装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3.5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附录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3.6在与工程咨询单位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单位挑选和提供职员,以及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只应接受工程咨询单位的指示。工程咨询单位应与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双方代表和职员
4.1工程咨询单位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4.2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4.3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与赔偿
5.1如果确认工程咨询单位违反了2.3(1)条款的规定,客户提出索赔,则工程咨询单位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客户赔偿。
5.2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对工程咨询单位应尽义务,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单位赔偿。
5.3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5.4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5.5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5.6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5.7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供索赔无效。
5.8除因工程咨询单位故意违约或缺乏谨慎而渎职引起的索赔外,客户应保障工程咨询单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没有保险的、或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索赔造成的影响。
5.9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任何职员,在根据协议履行义务中的行为或失职只向客户负责,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负责。
六、工程咨询单位的保险
6.1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可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以下保险:
(1)在允许条件下,对5.1条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保险。
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七、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7.1本协议书从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7.2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双方协议延期的例外。
7.3当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另签补充协议书。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并视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7.4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拖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对导致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完成服务时间应相应延长。
7.5如果出现非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能按时履行时,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务不得已减慢或暂停时,该部分服务完成期限应予延长。对于暂停服务的还应加42天以内的恢复服务期限。
7.6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小。
7.7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务。如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客户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7.8工程咨询单位在支付通知单应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款项时,或根据7.5、7.6条已暂停服务超过182天时,可向客户发出通知要求支付。14天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42天后,可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7.9当根据7.5条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7.7条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以外,工程咨询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对此,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所需的额外时间和费用。
7.10本协议书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的权利、责任及索赔。
八、支付
8.1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的报酬,按照本协议书条件和附录c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8.2如果客户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咨询单位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该利息补偿不影响第7.8条工程咨询单位的权利。
8.3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8.4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8.2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8.5除按协议书规定的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请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咨询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
九、争端的解决
9.1双方应本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一致,应将争端事项提交调解人进行调解。调解人由双方协商聘请,或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涉外咨询服务可规定:向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主席)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授权机构申请选派一名调解员。
双方应在聘请调解员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联合与调解员共同商定交流有关资料的计划和将采取的协商步骤。
协商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如双方接受调解员的最终建议,就解决争端达成一致意见,应写成书面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约束双方遵照执行。
如双方在约定期间未达成一致协议,任一方可请调解员提供一份给双方的无约束力的书面意见。除经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员的上述意见不能作为随后任何诉讼程序中的证据。
调解中,各方作证等支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双方均摊,或按调解员决定分摊。
如双方在聘请调解员28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按9.2条款规定,将争端事项提交仲裁。
9.2如调解失败,经双方同意,调解员可将双方已协商一致的事项写出记录。争端的其余事项可提交给仲裁员。除调解员将双方一致事项的记录可交给仲裁员外,在聘请仲裁员后,调解员的任务将终止,不再作为仲裁中的证人,也不再提供调解中得出的其他证据。仲裁按照专用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双方同意仲裁为终局,同意裁决结果,放弃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权利。
十、其他
10.1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10.2因国家(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规变化,引起服务费用和服务持续期的改变,要签字补充协议,调解和修正协议文本,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10.3没有对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10.4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客户仅有权为本协议书中的工程和其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此时不需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的许可。当事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要追究法律责任。
10.5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10.6如发现工程咨询单位有以下过失,尽管会按照有关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范围的法律进行处罚,工程咨询单位还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2.3(1)条款的规定,客户可根据7.6条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1)为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官员或其他人在选聘过程或履行协议过程中的行为或行动,而馈送、接受或索要财物;
(2)为影响选聘过程或协议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客户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办法,以抑制或减小自由、公开竞争的效果。
10.7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专用条件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以书面回执或回函确认。
10.8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备用和备选条款及应用说明)a.对应通用条件的有关条款:
一、定义
1.1项目是:
(根据fidic客户/工程咨询单位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第2章对白皮书第13、14条的说明中的建议,如果客户提出要求,可增列以下备用条款:
4.1职员的提供:工程咨询单位应对提供的工作人员中的主要负责人向客户提出能够胜任工作的必要证明。
4.2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有一名被授权的驻地代表时,工程咨询单位可随时将赋予他的任何义务和权利委托给获得客户批准的人员,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类委托。委托和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达客户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义务时,应同时单独通知承包商。
5.7责任和提出索赔的期限:本协议书生效日期为责任起始日期。责任终止日期根据适当法律或法规决定,本项目应不尽于服务完成或终止日期;(对工程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咨询服务,应增加一句:但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服务内容的责任期限应延长至有关部门规定的工程寿命期。)每次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在对方违约事件发生后14日内向对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再28日内提出详细索赔依据和具体要求。
5.4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最高费用,或不超过____万元。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
工程咨询单位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7.2服务开始日期:(可选用以下条款方案)
①在协议书生效后____天内,或
②在工程咨询单位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天内;或
③在工程咨询单位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____天内。
服务完成日期:(对于投资前或工程实施前的各类咨询服务,或只提供咨询报告、建议书等的服务,可规定:)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月(或日)内完成。(对于履行为完成某项工程(合同管理)或某一项预定任务所需的服务,可规定:)自服务开始日起至负责的工程或任务预定完成日期____为止。
8.2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28天内,外币(如有时)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56天内。
8.3协议书规定的货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货币│││┃
┃对协议书│││┃
┃货币的汇率│││┃
9.2仲裁:
应向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省(市、自治区)仲裁委员会(涉外咨询服务可规定向国际商会)申请仲裁。
仲裁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
10.1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________________
主导语言_______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______
(此处可增加税赋条款)
10.2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10.6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工程咨询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b.附加条款:
11.(根据我国有关部门对工程咨询质量提出的要求,和fidic应用指南第2章对白皮书第5.(1)条款的解释,对各类咨询服务提出的质量目标要求条款)根据第2.3(1)条款提出的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除了要达到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外,要求做到:
(对于为地区、或行业、或专项、或项目、或企业提供规划咨询等委托任务)认真调查分析委托规划咨询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对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对于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咨询成果(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评估论证,尽可能提出优化方案;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观、公正、科学、可靠地提出评估意见。
(对于工程设计等委托任务)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达到工艺技术指标和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分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对于招标咨询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较好地反映项目特点、体现项目意图,招标须知和技术规范全面明确,工程量和标底计算可靠,合同条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标人风险分配明确适当,招标程序合理,解答投标人质疑符合项目要求,较好地平衡招投标双方关系,评标客观、公正。
(对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对委托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认真研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根据委托,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进行检验,杜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费用支付及时检查,按时提出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报告,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
(对于投产后咨询服务)对项目的运行、维护需求和客户的运行、维护资源分析全面,制定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编写运行操作规程、维护规程,以及人员培训计划等符合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能抓住重要关键部位或工序;提供的运行、维护专业管理和培训符合计划和规程要求。
12.(根据《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要求,并参考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9条关于对咨询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规定,补充以下条款)服务完成30日内,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会同客户,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第11条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联合进行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履行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的代表负责做出必要说明,并有权对质量评价结论申述意见。质量评价合格作为对服务成果的验收和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最终结清服务报酬尾款(不超过服务报酬的10%)的依据。
13.(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5)工程咨询单位不应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员支付款项。
14.(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6,如果是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可能要求以下条款)客户保证(填入借款人)已从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获得了________(填入金额)的贷款,其中一定比例将用于本协议书规定的合理付款,将按照贷款协议条款规定,并经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批准时支付。
15.(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8条,预计工程咨询单位将在服务中应用具有专利性质的发明时,可增列本条款)工程咨询单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务期间的发明获得专利,并可将该发明出售、保留或从中获益,客户对此无任何权利。
16.(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50)如果本协议书中任何规定的任何部分被有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效,则应认为该部分已被从协议书中删去,此条规定的剩余部分及协议书其他规定仍继续有效。
附录a:服务范围经双方同意,本协议书委托咨询服务范围如下:(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4章附录a关于服务范围的说明中按项目阶段分类的原则,以及对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招投标〉、实施和运行等6个阶段的说明,下文按照我国工程咨询划分为8个服务范围的要求,列举了我国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签定协议书服务范围时,可根据委托任务实际情况,参考下列选列)
一、规划咨询
(一)规划咨询正常服务:
1.(列拟委托服务内容,如:编制国家、或部门、或地区、或专业、或企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咨询建议报告或专题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根据实际要求调整选列或增列,以下提纲供参考)
(1)规划研究对象的现状、特点、比较优势、外部环境变化和影响的调查分析;
(2)发展规划思路,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3)实现结构调查的方向和目标,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选择,以及应采取的步骤建议;
(4)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和生产要素的消耗等影响的分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
(5)投资筹措的方向和途径,以及可行的融资方案的设想;
(6)发展目标的设想和发展速度预测;
(7)综合咨询建议。
2.(如拟委托专题研究咨询,可选用)提出________(列出拟委托的专门问题)课题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
以上咨询报告,除由工程咨询单位派出项目组调查编写以外,还要求经工程咨询单位专家评审修改后提出。
(二)规划咨询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正常服务:
1.为____________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内容包括:(宜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和项目具体情况编制,下列提纲可供参考)
(1)拟建项目必要性的论证;
(2)市场(或社会需求)的现状和前景的概括调查分析;
(3)产品方案、拟建项目规格的论证;
(4)厂址或建设地点的选择;
(5)对选定的资源及可利用性的分析;
(6)对可能发展的技术以及技术引进的选择分析;
(7)鉴别项目对当地环境及生态产生的影响;
(8)投资估算及投资资金构成、筹措的设想。投资估算采用根据历史经验统计方法;
(9)项目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0)项目的建设时间以及进度安排。
2.(如拟委托某单项调查咨询,可选用)完成_______项目建议书中________(列出拟委托内容,如:选址调查、市场环境调查等)单项调查报告。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常服务:
1.编制________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宜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该类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编列。下列提纲可供参考)
(1)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项目建议书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调研,提出项目的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以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依据的政策原则和指导思想;
(2)产品市场(或社会需求)现状调查和预测分析,竞争对手现状和发展分析,产品的竞争能力分析和市场营销战略;
(3)产品(或建设)规模方案的选择;
(4)工艺技术方案(或建设标准)选择;
(5)资源、原材料、燃料来源和供应的可能性评价;
(6)公用设施建设方案;
(7)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交通运输,以及水、电、气和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厂址比较和选择意见;
(8)生态环境影响和对策;
(9)节约能源、水和土地资源论证和措施;
(10)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论证及措施;
(11)生产组织、管理体制、机构定员、人员培训设想;
(12)编制投资估算,提出资金筹借办法。投资估算按重要部位设计方案估算工程量进行计算;
(13)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4)综合评价及结论。
2.(如拟委托某单项调查咨询,可选用)编制________项目可行性研究中________(列出拟委托内容,如:市场调查、投资估算……等)单项专题调查咨询报告。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四、评估咨询
(一)评估咨询正常服务:
1.对________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提出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可参考以下提纲,根据项目情况编列)
(1)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项目必要性;
(2)市场调查和预测;
(3)建设规模;
(4)技术方案;
(5)厂址选择;
(6)环境影响;
(7)节约能源、水资源、土地措施;
(8)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措施;
(9)投资估算;
(10)资金筹措方案;
(11)经济和风险分析等作出全面分析评价,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优化建议,对项目的可行或不可行提出明确建议。
2.(如拟委托评估单项内容,可选用)对________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________(列出拟委托内容,如:选址方案、市场调查预测、投资估算……等),或对________项目设计概算、施工结算进行专项评估,提出专项评估报告。
3.(如拟委托项目后评估,可选用)对________项目进行后评估,提出后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可参考以下提纲,根据项目情况编列)与项目原预计的投资和进度发生的偏差及其原因;项目原预期市场(或社会需求)、生产(或运营)规模实现情况及分析;生产工艺(或建设方案)选择符合要求情况及分析;项目经营效果(财务效果或社会效果)与原预计的出入及其分析;原项目评估中的预测与实际发生的出入及其分析;项目决策和实施中的主要经验教训,以及项目获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果)需要采取的措施等。
4.(如拟委托后评估单项内容,可选用)对________项目竣工投产后,________(根据需要,从上述内容中选重点内容)进行单项后评估,(或对________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查评估),提出单项后评估报告。
(二)评估咨询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五、工程勘察设计
(参照fidic应用指南第4章关于设计阶段的说明,以及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编写)
(一)工程勘察设计正常服务:
1.在客户提供资料基础上,为编制________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需要,进行工程勘察,提出勘察报告。内容包括:(可参考以下提纲,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或增列)
(1)工程测量;
(2)工程地质与岩土勘察;
(3)水文地质勘察;
(4)绘制勘测图纸和资料。
双方经过协商,按下列格式提供文件资料和成果。
2.在客户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完成________项目初步设计和(或)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可根据有关部门规定调整或增列)
(1)总图运输设计;
(2)建筑物、构筑物设计;
(3)工艺设计;
(4)非标准设备设计、标准设备清单及规格;
(5)辅助工程设计;
(6)公用工程设计;
(7)总体设计;
(8)编制设计概算;
(9)材料用量、土地利用、“三废”治理方案。
在工程实施阶段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向承包商进行设计交底、必要的设计修改或补充、监督贯彻设计意图。当承担设计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同时受聘承担项目工程监理任务时,对此类设计修改和补充,可根据合同自行决定授权给其驻地代表。
如是涉外项目,现场服务另按工日收费。
双方经过协商,按下列格式提供文件资料和成果。
(二)工程勘察设计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六、工程招标咨询
(一)工程招标咨询正常服务;
1.编制________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资格预审邀请函、资格预审标准和程序、项目情况、资格预审申请格式。
2.对资格预审资料分析和投标人选择提出咨询建议。
3.编制________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拟使用的合同条件;
(4)工程、设备、材料综合说明、技术规范;
(5)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6)工程量清单;
(7)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加资格清单。
4.参加投标人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补遗。
5.参与投标书评审,提出咨询建议。
6.编制合同协议书。
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文件资料清单
┃││提供时间┃
┃项目名称│文件资料份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提供工程项目批准件(复印件)以及││┃
┃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
┃2.提供工程项目的坐标和标高资料││┃
┃3.提供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
┃图纸││┃
工程咨询单位向客户提供咨询成果清单
┃│提交日期│┃
┃工程勘察成果名称├──────────┤提交份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文件及资料清单
┃││││提交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咨询单位向客户提供的设计文件清单
┃││││提交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招标咨询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七、合同管理或工程监理
(参照fidic应用指南第4章关于项目实施阶段的说明,以及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本编写)
(一)合同管理或工程监理正常服务:
1.为实施客户与第三方签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1)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客户提出书面报告;
(2)配备合格监理人员,监督承包商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3)对工程设计中发现的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客户提供书面报告;
(4)监督工程质量,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立即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或安装。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工序、分项分部工程,以及不安全的施工企业,要通知承包商整改和返工;
(5)经客户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
(6)监督工程进度,按照工程计划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实际工程进度提前和施延进行确认,必要时提出改进度的措施建议;
(7)协助客户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按照合同和实际工程进度对结算工程款进行审查和确认,作为客户支付的依据;
(8)必要时主持召开建设有关方工作协调会议,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客户报告;
(9)监督设备制造和供货(客户委托时)。按客户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派人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情况,必要时提出保证设备制造质量和进度的建议;
(10)每月(次月10日前)向客户和贷款机构(如有时)提交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财务开支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
(11)对客户与第三方发生的争端,独立、公正地进行调解。
2.(当客户委托二个以上工程咨询单位共同承担合同管理服务时,应明确其中一家为主包单位。其协议条款为:)
为实施客户与第三方签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主包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选列上述第1款各项工作内容拟委托主包工程咨询单位承担的,要负责对为同一合同提供其他合同管理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对拟委托一部分合同管理服务的其他工程咨询单位的协议条款为:)
为实施________项目承包合同提供________(列拟委托内容)服务,并接受该合同管理的主包工程咨询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
3.(当合同管理的承包工程咨询单位要将其承担的一部分服务内容分包给其他工程咨询单位时,在上述第1款协议内容后增列以下内容:)
双方同意,工程咨询单位将以上服务内容中的________分包给________(分包工程咨询单位名称)负责实施。
(二)合同管理或工程监理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八、投产后咨询
(参照fidic应用指南第4章关于项目运行阶段的说明,以及fidic(咨询工程师在运行、维护和培训中的作用)和《运行、维护和培训服务的指南》编写)。
双方商定,由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以下项目投产后的运行、维护和培训服务(根据拟委托任务在下列几种层次的服务内容中选列)。
(一)投产后咨询正常服务:
1.(当客户具有一定自行管理的人力和条件时,可选用)提供运行、维护和培训(英文缩写为omt)顾问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项目运行、维护和培训(omt)计划,包括对项目omt需求和客户omt资源的评估,以及项目omt计划;
(2)参与工程设备竣工验收;
(3)编制项目运行程序和操作规范;
(4)编制项目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
(5)制订工作人员结构和配备标准,并协助招聘工作人员;
(6)制订培训计划和培训教员。
以上责任成果经客户与工程咨询单位评审合格后,服务结束。(根据需要可以增列:)以后一年内每季度派出专家来现场进行评审访问一次。
2.(当客户人力不充分时,可选用)提供运行管理承包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项目运行、维护和培训计划;
(2)参与工程设备竣工验收;
(3)编制项目运行程序和操作规范;
(4)编制项目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
(5)负责提供主要专业人员,并负责挑选客户提供的其他运行、维护人员;承担领导和管理运行、维护的专业性工作;
(6)协助客户挑选和配备相对应的接受培训人员;
(7)按照计划,组织日常运行、维护、培训工作;
(8)双方商定________月(年)期间内服务结束。
3.(当客户人力不足时,可将项目运行、维护工作包给单独的承包公司,这时工程咨询单位一般承担合同管理服务,可选用)提供项目业主与运行承包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审查承包商制订的项目运行、维护和培训计划,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客户提出书面报告。
(2)编制项目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或审查承包商编制的项目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客户提供书面报告。
(3)配备合格监督人员,监督承包商按照运行、维护、培训计划及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进行工作。对不符合程序和规范规定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承包商整改。
(4)监督工作进度,按照计划进度进行检查,对实际进度提前或拖延进行确认,必要时提出改进工作进度的措施建议。
(5)协助客户控制承包款项的支付,按照合同和实际工作进度对承包商结算通知单进行审核和确认,作为客户支付的依据。
(6)每月(次月10日前)向客户提交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财务开支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
4.(如拟委托单项运行服务时,可选用)提供________(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项目运行工作计划;
(2)编制项目运行程序和操作规范;
(3)提供主要运行专业人员,承担运行管理专业性工作;
(4)在________月(年)期间内,按照计划组织日常运作工作。
(二)投产后咨询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附录b:客户为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职员、
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一、客户提供的设备设施
(实际需要,双方协商选填下表)
┃│││提供时间┃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交通工具│││┃
┃二、邮电通讯│││┃
┃设备与设施│││┃
┃三、办公设备│││┃
┃四、机电设备│││┃
┃五、│││┃
┃六、│││┃
二、客户提供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
(按实际需要,双方协商选填下表)
┃│││提供时间┃
┃名称│数量│面积├──────┨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住宅│││┃
┃2.办公室│││┃
┃3.交通道路│││┃
┃4.仓储设施│││┃
┃5.公共设施│││┃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甲方开发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词语定义及说明
1、一审:对委托方委托的、未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2、二审:对委托方委托的、且经其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进行审核。
3、送审额:
①、委托方委托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②、委托方委托的、已经审核确定的施工单位编制的预(结)算的总价值。
4、核定额:经受托方完成编制或审核完成,并经委托方确认合格的标底、预(结)算的总值。
5、审减额:上述的送审额与核定额之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一(二)审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包括编制标底、抽取钢筋、审核预(结)算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类别分为5类,成果名称、相应的成果内容见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负责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章及其签名。
2、成果的详细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均应详实、细致、完整。甲方将在乙方咨询服务时,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向乙方提交具体要求。
3、提交成果的时限:在甲方考虑任务量大孝项目具体特征等因素下,酌情确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有关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务通知单”内提出。
4、成果的质量要求:预算误差率在 3 %内,钢筋误差率在 3 %内,一审结算误差率在3 %内,二审结算误差在1%以内。前述误差率均为乙方提交的成果与甲方确认、验收后的成果之间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数值的比率。
第三条 成果验收
甲方将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成果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确认、验收。对于验收中甲乙双方的分歧,双方将以北京市造价处的咨询结果进行确定。
第四条 质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2、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第五条 计价与支付
1、计价
按成果类别计价,乙方咨询的服务费计价原则见下表:
2、支付
原则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通知单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据甲方项目进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2、提供乙方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不含标准图集、定额、各种手册等通用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3、协调乙方获取现场资料。在乙方要求下,经甲方确认确属必要的情况下,组织乙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可负责召集、组织监理单位、甲方工程部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审核协调会议。
4、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6、除非另有说明,甲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确有完成相应咨询服务任务的资质、人员、办工条件、办公设备等到必备条件,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托、要求,接受工作任务并按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任务。
3、按约定时间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甲方认为确属必要时,乙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5、乙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1)未经甲方允许,不能与施工方单独沟通。如工作需要,必须在甲方监控下进行沟通。
(2)遵守甲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过程中遵守造价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甲方利益。
第八条 延伸服务
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该等服务由甲方提出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资格等相关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费对甲方进行如下针对性的相关服务:
1、法律咨询:在完成合同约定服务的同时,随时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内容的法律、法规咨询。
2、工程咨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可为甲方提供有关工程洽商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索赔处理、工程结算等工作流程的咨询及建议。
3、咨询热线:为保证乙方的延伸服务得到充分的落实,甲方除与乙方项目人员进行咨询外,还可随时拨打咨询热线进行相关咨询。
4、工程总结:成果完成后向甲方提供专业工作总结。
5、人员保证:项目直接负责人为总工程师,同时各专业负责人均配备具有丰富经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并确保人员到位。
6、对接保证: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出现需协调和解决的问题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直接与甲方见面和沟通并加以处理,保证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0.1%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质量要求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提交成果误差超出合同约定误差率,每超出1个百分点(结算二审每超过0.5%),应向甲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终止合同。
4、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为已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法定解除条件,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10天内乙方工作仍无实质性改进的,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违约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终止。
合同解除后,不妨碍甲方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签订地。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中国公司为一方,____国____公司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____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录,即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户:(签章)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年月日
签于工程咨询单位:(签章)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年月日
签于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文中括号内楷体字部分为说明性文字)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1.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2“服务”是指工程咨询单位根据本协议书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7.9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1.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1.4“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1.7“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1.8“合同”是指与本协议书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客户与任何第三方签字的合同。
1.9“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2.1服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供的服务范围见附录a。
2.2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2.3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1)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单位应:
(a)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应在本协议书附录a中加以说明,或以书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询单位同意。
(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
(c)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单位应尽快通知客户)。
2.4客户的财产
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尚未消费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3.1客户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他能获取的、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3.2客户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3.3客户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单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对于国外咨询项目,增列本条款)客户应尽其所能对工程咨询单位的人员以及下属提供如下协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渠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为服务目的和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续。
(6)工程咨询单位为客户项目出境考察时,除制装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3.5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附录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3.6在与工程咨询单位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单位挑选和提供职员,以及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只应接受工程咨询单位的指示。工程咨询单位应与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双方代表和职员
4.1工程咨询单位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4.2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4.3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与赔偿
5.1如果确认工程咨询单位违反了2.3(1)条款的规定,客户提出索赔,则工程咨询单位应对由于其违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并向客户赔偿。
5.2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对工程咨询单位应尽义务,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单位赔偿。
5.3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5.4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5.5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5.6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5.7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供索赔无效。
5.8除因工程咨询单位故意违约或缺乏谨慎而渎职引起的索赔外,客户应保障工程咨询单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没有保险的、或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索赔造成的影响。
5.9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任何职员,在根据协议履行义务中的行为或失职只向客户负责,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负责。
六、工程咨询单位的保险
6.1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可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以下保险:
(1)在允许条件下,对5.1条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保险。
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七、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7.1本协议书从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7.2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双方协议延期的例外。
7.3当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另签补充协议书。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并视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7.4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拖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对导致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完成服务时间应相应延长。
7.5如果出现非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能按时履行时,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务不得已减慢或暂停时,该部分服务完成期限应予延长。对于暂停服务的还应加42天以内的恢复服务期限。
7.6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小。
7.7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务。如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客户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7.8工程咨询单位在支付通知单应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款项时,或根据7.5、7.6条已暂停服务超过182天时,可向客户发出通知要求支付。14天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42天后,可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7.9当根据7.5条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7.7条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以外,工程咨询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对此,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所需的额外时间和费用。
7.10本协议书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的权利、责任及索赔。
八、支付
8.1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的报酬,按照本协议书条件和附录c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8.2如果客户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咨询单位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该利息补偿不影响第7.8条工程咨询单位的权利。
8.3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8.4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8.2条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8.5除按协议书规定的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请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咨询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
九、争端的解决
9.1双方应本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一致,应将争端事项提交调解人进行调解。调解人由双方协商聘请,或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涉外咨询服务可规定:向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主席)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授权机构申请选派一名调解员。
双方应在聘请调解员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联合与调解员共同商定交流有关资料的计划和将采取的协商步骤。
协商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如双方接受调解员的最终建议,就解决争端达成一致意见,应写成书面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约束双方遵照执行。
如双方在约定期间未达成一致协议,任一方可请调解员提供一份给双方的无约束力的书面意见。除经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员的上述意见不能作为随后任何诉讼程序中的证据。
调解中,各方作证等支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双方均摊,或按调解员决定分摊。
如双方在聘请调解员28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按9.2条款规定,将争端事项提交仲裁。
9.2如调解失败,经双方同意,调解员可将双方已协商一致的事项写出记录。争端的其余事项可提交给仲裁员。除调解员将双方一致事项的记录可交给仲裁员外,在聘请仲裁员后,调解员的任务将终止,不再作为仲裁中的证人,也不再提供调解中得出的其他证据。仲裁按照专用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双方同意仲裁为终局,同意裁决结果,放弃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权利。
十、其他
10.1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10.2因国家(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明的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规变化,引起服务费用和服务持续期的改变,要签字补充协议,调解和修正协议文本,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10.3没有对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10.4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客户仅有权为本协议书中的工程和其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此时不需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的许可。当事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要追究法律责任。
10.5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10.6如发现工程咨询单位有以下过失,尽管会按照有关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范围的法律进行处罚,工程咨询单位还将被视为违反本协议2.3(1)条款的规定,客户可根据7.6条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1)为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官员或其他人在选聘过程或履行协议过程中的行为或行动,而馈送、接受或索要财物;
(2)为影响选聘过程或协议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客户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办法,以抑制或减小自由、公开竞争的效果。
10.7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专用条件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以书面回执或回函确认。
10.8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备用和备选条款及应用说明)a.对应通用条件的有关条款:
一、定义
1.1项目是:
(根据fidic客户/工程咨询单位标准服务协议书应用指南第2章对白皮书第13、14条的说明中的建议,如果客户提出要求,可增列以下备用条款:
4.1职员的提供:工程咨询单位应对提供的工作人员中的主要负责人向客户提出能够胜任工作的必要证明。
4.2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有一名被授权的驻地代表时,工程咨询单位可随时将赋予他的任何义务和权利委托给获得客户批准的人员,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类委托。委托和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达客户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义务时,应同时单独通知承包商。
5.7责任和提出索赔的期限:本协议书生效日期为责任起始日期。责任终止日期根据适当法律或法规决定,本项目应不尽于服务完成或终止日期;(对工程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咨询服务,应增加一句:但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服务内容的责任期限应延长至有关部门规定的工程寿命期。)每次提出索赔的一方应在对方违约事件发生后14日内向对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再28日内提出详细索赔依据和具体要求。
5.4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费用,或不超过____万元。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
工程咨询单位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7.2服务开始日期:(可选用以下条款方案)
①在协议书生效后____天内,或
②在工程咨询单位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天内;或
③在工程咨询单位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____天内。
服务完成日期:(对于投资前或工程实施前的各类咨询服务,或只提供咨询报告、建议书等的服务,可规定:)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月(或日)内完成。(对于履行为完成某项工程(合同管理)或某一项预定任务所需的服务,可规定:)自服务开始日起至负责的工程或任务预定完成日期____为止。
8.2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28天内,外币(如有时)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56天内。
8.3协议书规定的货币:_____________________
┏━━━━━━━━━━┯━━━━━━━┯━━━━━━━┯━━━━━━━┓
┃支付的货币│││┃
┃│││┃
┠──────────┼───────┼───────┼───────┨
┃对协议书│││┃
┃货币的汇率│││┃
┗━━━━━━━━━━┷━━━━━━━┷━━━━━━━┷━━━━━━━┛
9.2仲裁:
应向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省(市、自治区)仲裁委员会(涉外咨询服务可规定向国际商会)申请仲裁。
仲裁机构地址________________
10.1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________________
主导语言_______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______
(此处可增加税赋条款)
10.2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10.6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工程咨询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b.附加条款:
11.(根据我国有关部门对工程咨询质量提出的要求,和fidic应用指南第2章对白皮书第5.(1)条款的解释,对各类咨询服务提出的质量目标要求条款)根据第2.3(1)条款提出的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除了要达到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外,要求做到:
(对于为地区、或行业、或专项、或项目、或企业提供规划咨询等委托任务)认真调查分析委托规划咨询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利益。
(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对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对于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咨询成果(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评估论证,尽可能提出优化方案;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观、公正、科学、可靠地提出评估意见。
(对于工程设计等委托任务)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达到工艺技术指标和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分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对于招标咨询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较好地反映项目特点、体现项目意图,招标须知和技术规范全面明确,工程量和标底计算可靠,合同条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标人风险分配明确适当,招标程序合理,解答投标人质疑符合项目要求,较好地平衡招投标双方关系,评标客观、公正。
(对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对委托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认真研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根据委托,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进行检验,杜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费用支付及时检查,按时提出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报告,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
(对于投产后咨询服务)对项目的运行、维护需求和客户的运行、维护资源分析全面,制定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编写运行操作规程、维护规程,以及人员培训计划等符合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能抓住重要关键部位或工序;提供的运行、维护专业管理和培训符合计划和规程要求。
12.(根据《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要求,并参考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9条关于对咨询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规定,补充以下条款)服务完成30日内,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会同客户,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第11条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联合进行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履行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的代表负责做出必要说明,并有权对质量评价结论申述意见。质量评价合格作为对服务成果的验收和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最终结清服务报酬尾款(不超过服务报酬的10%)的依据。
13.(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5)工程咨询单位不应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员支付款项。
14.(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6,如果是国际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可能要求以下条款)客户保证(填入借款人)已从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获得了________(填入金额)的贷款,其中一定比例将用于本协议书规定的合理付款,将按照贷款协议条款规定,并经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批准时支付。
15.(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8条,预计工程咨询单位将在服务中应用具有专利性质的发明时,可增列本条款)工程咨询单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务期间的发明获得专利,并可将该发明出售、保留或从中获益,客户对此无任何权利。
16.(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50)如果本协议书中任何规定的任何部分被有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效,则应认为该部分已被从协议书中删去,此条规定的剩余部分及协议书其他规定仍继续有效。
附录a:服务范围经双方同意,本协议书委托咨询服务范围如下:(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4章附录a关于服务范围的说明中按项目阶段分类的原则,以及对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采购〈招投标〉、实施和运行等6个阶段的说明,下文按照我国工程咨询划分为8个服务范围的要求,列举了我国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签定协议书服务范围时,可根据委托任务实际情况,参考下列选列)
一、规划咨询
(一)规划咨询正常服务:
1.(列拟委托服务内容,如:编制国家、或部门、或地区、或专业、或企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咨询建议报告或专题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根据实际要求调整选列或增列,以下提纲供参考)
(1)规划研究对象的现状、特点、比较优势、外部环境变化和影响的调查分析;
(2)发展规划思路,应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建议;
(3)实现结构调查的方向和目标,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选择,以及应采取的步骤建议;
(4)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和生产要素的消耗等影响的分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
(5)投资筹措的方向和途径,以及可行的融资方案的设想;
(6)发展目标的设想和发展速度预测;
(7)综合咨询建议。
2.(如拟委托专题研究咨询,可选用)提出________(列出拟委托的专门问题)课题研究报告。
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
以上咨询报告,除由工程咨询单位派出项目组调查编写以外,还要求经工程咨询单位专家评审修改后提出。
(二)规划咨询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正常服务:
1.为____________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内容包括:(宜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和项目具体情况编制,下列提纲可供参考)
(1)拟建项目必要性的论证;
(2)市场(或社会需求)的现状和前景的概括调查分析;
(3)产品方案、拟建项目规格的论证;
(4)厂址或建设地点的选择;
(5)对选定的资源及可利用性的分析;
(6)对可能发展的技术以及技术引进的选择分析;
(7)鉴别项目对当地环境及生态产生的影响;
(8)投资估算及投资资金构成、筹措的设想。投资估算采用根据历史经验统计方法;
(9)项目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0)项目的建设时间以及进度安排。
2.(如拟委托某单项调查咨询,可选用)完成_______项目建议书中________(列出拟委托内容,如:选址调查、市场环境调查等)单项调查报告。
(二)编制项目建议书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常服务:
1.编制________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宜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该类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编列。下列提纲可供参考)
(1)依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在项目建议书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调研,提出项目的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以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依据的政策原则和指导思想;
(2)产品市场(或社会需求)现状调查和预测分析,竞争对手现状和发展分析,产品的竞争能力分析和市场营销战略;
(3)产品(或建设)规模方案的选择;
(4)工艺技术方案(或建设标准)选择;
(5)资源、原材料、燃料来源和供应的可能性评价;
(6)公用设施建设方案;
(7)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交通运输,以及水、电、气和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发展趋势;厂址比较和选择意见;
(8)生态环境影响和对策;
(9)节约能源、水和土地资源论证和措施;
(10)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论证及措施;
(11)生产组织、管理体制、机构定员、人员培训设想;
(12)编制投资估算,提出资金筹借办法。投资估算按重要部位设计方案估算工程量进行计算;
(13)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4)综合评价及结论。
2.(如拟委托某单项调查咨询,可选用)编制________项目可行性研究中________(列出拟委托内容,如:市场调查、投资估算……等)单项专题调查咨询报告。
(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四、评估咨询
(一)评估咨询正常服务:
1.对________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提出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可参考以下提纲,根据项目情况编列)
(1)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项目必要性;
(2)市场调查和预测;
(3)建设规模;
(4)技术方案;
(5)厂址选择;
(6)环境影响;
(7)节约能源、水资源、土地措施;
(8)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措施;
(9)投资估算;
(10)资金筹措方案;
(11)经济和风险分析等作出全面分析评价,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优化建议,对项目的可行或不可行提出明确建议。
2.(如拟委托评估单项内容,可选用)对________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________(列出拟委托内容,如:选址方案、市场调查预测、投资估算……等),或对________项目设计概算、施工结算进行专项评估,提出专项评估报告。
3.(如拟委托项目后评估,可选用)对________项目进行后评估,提出后评估报告。内容包括:(可参考以下提纲,根据项目情况编列)与项目原预计的投资和进度发生的偏差及其原因;项目原预期市场(或社会需求)、生产(或运营)规模实现情况及分析;生产工艺(或建设方案)选择符合要求情况及分析;项目经营效果(财务效果或社会效果)与原预计的出入及其分析;原项目评估中的预测与实际发生的出入及其分析;项目决策和实施中的主要经验教训,以及项目获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果)需要采取的措施等。
4.(如拟委托后评估单项内容,可选用)对________项目竣工投产后,________(根据需要,从上述内容中选重点内容)进行单项后评估,(或对________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查评估),提出单项后评估报告。
(二)评估咨询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五、工程勘察设计
(参照fidic应用指南第4章关于设计阶段的说明,以及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编写)
(一)工程勘察设计正常服务:
1.在客户提供资料基础上,为编制________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需要,进行工程勘察,提出勘察报告。内容包括:(可参考以下提纲,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或增列)
(1)工程测量;
(2)工程地质与岩土勘察;
(3)水文地质勘察;
(4)绘制勘测图纸和资料。
双方经过协商,按下列格式提供文件资料和成果。
2.在客户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完成________项目初步设计和(或)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可根据有关部门规定调整或增列)
(1)总图运输设计;
(2)建筑物、构筑物设计;
(3)工艺设计;
(4)非标准设备设计、标准设备清单及规格;
(5)辅助工程设计;
(6)公用工程设计;
(7)总体设计;
(8)编制设计概算;
(9)材料用量、土地利用、“三废”治理方案。
在工程实施阶段提供现场服务,包括向承包商进行设计交底、必要的设计修改或补充、监督贯彻设计意图。当承担设计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同时受聘承担项目工程监理任务时,对此类设计修改和补充,可根据合同自行决定授权给其驻地代表。
如是涉外项目,现场服务另按工日收费。
双方经过协商,按下列格式提供文件资料和成果。
(二)工程勘察设计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六、工程招标咨询
(一)工程招标咨询正常服务;
1.编制________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包括:资格预审邀请函、资格预审标准和程序、项目情况、资格预审申请格式。
2.对资格预审资料分析和投标人选择提出咨询建议。
3.编制________工程(或设备材料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拟使用的合同条件;
(4)工程、设备、材料综合说明、技术规范;
(5)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6)工程量清单;
(7)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附加资格清单。
4.参加投标人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补遗。
5.参与投标书评审,提出咨询建议。
6.编制合同协议书。
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文件资料清单
┏━━━━━━━━━━━━━━━━━━┯━━━━━━┯━━━━━━━━┓
┃││提供时间┃
┃项目名称│文件资料份数├────────┨
┃││年月日┃
┠──────────────────┼──────┼────────┨
┃1.提供工程项目批准件(复印件)以及││┃
┃施工或勘察许可文件││┃
┠──────────────────┼──────┼────────┨
┃2.提供工程项目的坐标和标高资料││┃
┃││┃
┠──────────────────┼──────┼────────┨
┃3.提供技术委托书及已有的技术资料和││┃
┃图纸││┃
┠──────────────────┼──────┼────────┨
┃4.││┃
┃││┃
┠──────────────────┼──────┼────────┨
┃5.││┃
┃││┃
┠──────────────────┼──────┼────────┨
┃6.││┃
┃││┃
┠──────────────────┼──────┼────────┨
┃7.││┃
┃││┃
┗━━━━━━━━━━━━━━━━━━┷━━━━━━┷━━━━━━━━┛
工程咨询单位向客户提供咨询成果清单
┏━━━━━━━━━━━━━━┯━━━━━━━━━━┯━━━━━━━━┓
┃│提交日期│┃
┃工程勘察成果名称├──────────┤提交份数┃
┃│年月日│┃
┠──────────────┼──────────┼────────┨
┃1.││┃
┠──────────────┼──────────┼────────┨
┃2.││┃
┠──────────────┼──────────┼────────┨
┃3.││┃
┠──────────────┼──────────┼────────┨
┃││┃
┠──────────────┼──────────┼────────┨
┃││┃
┗━━━━━━━━━━━━━━┷━━━━━━━━━━┷━━━━━━━━┛
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文件及资料清单
┏━━━┯━━━━━━━━━┯━━┯━━━━━━━━━━┯━━━━━━┓
┃││││提交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
┃││││年月日┃
┠───┼─────────┼──┼──────────┼──────┨
┃1.││││┃
┠───┼─────────┼──┼──────────┼──────┨
┃2.││││┃
┠───┼─────────┼──┼──────────┼──────┨
┃3.││││┃
┠───┼─────────┼──┼──────────┼──────┨
┃││││┃
┠───┼─────────┼──┼──────────┼──────┨
┃││││┃
┗━━━┷━━━━━━━━━┷━━┷━━━━━━━━━━┷━━━━━━┛
工程咨询单位向客户提供的设计文件清单
┏━━━┯━━━━━━━━━┯━━┯━━━━━━━━━━┯━━━━━━┓
┃││││提交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
┃││││年月日┃
┠───┼─────────┼──┼──────────┼──────┨
┃1.││││┃
┠───┼─────────┼──┼──────────┼──────┨
┃2.││││┃
┠───┼─────────┼──┼──────────┼──────┨
┃3.││││┃
┠───┼─────────┼──┼──────────┼──────┨
┃││││┃
┠───┼─────────┼──┼──────────┼──────┨
┃││││┃
┗━━━┷━━━━━━━━━┷━━┷━━━━━━━━━━┷━━━━━━┛
(二)招标咨询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七、合同管理或工程监理
(参照fidic应用指南第4章关于项目实施阶段的说明,以及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本编写)
(一)合同管理或工程监理正常服务:
1.为实施客户与第三方签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1)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客户提出书面报告;
(2)配备合格监理人员,监督承包商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3)对工程设计中发现的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客户提供书面报告;
(4)监督工程质量,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立即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或安装。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工序、分项分部工程,以及不安全的施工企业,要通知承包商整改和返工;
(5)经客户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
(6)监督工程进度,按照工程计划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实际工程进度提前和施延进行确认,必要时提出改进度的措施建议;
(7)协助客户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按照合同和实际工程进度对结算工程款进行审查和确认,作为客户支付的依据;
(8)必要时主持召开建设有关方工作协调会议,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客户报告;
(9)监督设备制造和供货(客户委托时)。按客户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派人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情况,必要时提出保证设备制造质量和进度的建议;
(10)每月(次月10日前)向客户和贷款机构(如有时)提交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财务开支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
(11)对客户与第三方发生的争端,独立、公正地进行调解。
2.(当客户委托二个以上工程咨询单位共同承担合同管理服务时,应明确其中一家为主包单位。其协议条款为:)
为实施客户与第三方签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主包服务,工作内容如下:
(1)
(2)
……
选列上述第1款各项工作内容拟委托主包工程咨询单位承担的,要负责对为同一合同提供其他合同管理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对拟委托一部分合同管理服务的其他工程咨询单位的协议条款为:)
为实施________项目承包合同提供________(列拟委托内容)服务,并接受该合同管理的主包工程咨询单位的统一协调管理。
3.(当合同管理的承包工程咨询单位要将其承担的一部分服务内容分包给其他工程咨询单位时,在上述第1款协议内容后增列以下内容:)
双方同意,工程咨询单位将以上服务内容中的________分包给________(分包工程咨询单位名称)负责实施。
(二)合同管理或工程监理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八、投产后咨询
(参照fidic应用指南第4章关于项目运行阶段的说明,以及fidic(咨询工程师在运行、维护和培训中的作用)和《运行、维护和培训服务的指南》编写)。
双方商定,由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以下项目投产后的运行、维护和培训服务(根据拟委托任务在下列几种层次的服务内容中选列)。
(一)投产后咨询正常服务:
1.(当客户具有一定自行管理的人力和条件时,可选用)提供运行、维护和培训(英文缩写为omt)顾问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项目运行、维护和培训(omt)计划,包括对项目omt需求和客户omt资源的评估,以及项目omt计划;
(2)参与工程设备竣工验收;
(3)编制项目运行程序和操作规范;
(4)编制项目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
(5)制订工作人员结构和配备标准,并协助招聘工作人员;
(6)制订培训计划和培训教员。
以上责任成果经客户与工程咨询单位评审合格后,服务结束。(根据需要可以增列:)以后一年内每季度派出专家来现场进行评审访问一次。
2.(当客户人力不充分时,可选用)提供运行管理承包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项目运行、维护和培训计划;
(2)参与工程设备竣工验收;
(3)编制项目运行程序和操作规范;
(4)编制项目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
(5)负责提供主要专业人员,并负责挑选客户提供的其他运行、维护人员;承担领导和管理运行、维护的专业性工作;
(6)协助客户挑选和配备相对应的接受培训人员;
(7)按照计划,组织日常运行、维护、培训工作;
(8)双方商定________月(年)期间内服务结束。
3.(当客户人力不足时,可将项目运行、维护工作包给单独的承包公司,这时工程咨询单位一般承担合同管理服务,可选用)提供项目业主与运行承包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审查承包商制订的项目运行、维护和培训计划,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客户提出书面报告。
(2)编制项目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或审查承包商编制的项目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向承包商提出建议,并向客户提供书面报告。
(3)配备合格监督人员,监督承包商按照运行、维护、培训计划及运行、维护程序和操作规范进行工作。对不符合程序和规范规定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承包商整改。
(4)监督工作进度,按照计划进度进行检查,对实际进度提前或拖延进行确认,必要时提出改进工作进度的措施建议。
(5)协助客户控制承包款项的支付,按照合同和实际工作进度对承包商结算通知单进行审核和确认,作为客户支付的依据。
(6)每月(次月10日前)向客户提交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财务开支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报告。
4.(如拟委托单项运行服务时,可选用)提供________(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编制项目运行工作计划;
(2)编制项目运行程序和操作规范;
(3)提供主要运行专业人员,承担运行管理专业性工作;
(4)在________月(年)期间内,按照计划组织日常运作工作。
(二)投产后咨询附加服务(按需要双方协商后填列)
1.
2.
附录b:客户为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职员、
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一、客户提供的设备设施
(实际需要,双方协商选填下表)
┏━━━━━━━━━━┯━━━━━━┯━━━━━━━━┯━━━━━━━┓
┃│││提供时间┃
┃名称│数量│型号与规格├───────┨
┃│││年月日┃
┠──────────┼──────┼────────┼───────┨
┃一、交通工具│││┃
┃1.│││┃
┃2.│││┃
┠──────────┼──────┼────────┼───────┨
┃二、邮电通讯│││┃
┃设备与设施│││┃
┃1.│││┃
┃2.│││┃
┠──────────┼──────┼────────┼───────┨
┃三、办公设备│││┃
┃1.│││┃
┃2.│││┃
┠──────────┼──────┼────────┼───────┨
┃四、机电设备│││┃
┃1.│││┃
┃2.│││┃
┠──────────┼──────┼────────┼───────┨
┃五、│││┃
┃1.│││┃
┃2.│││┃
┠──────────┼──────┼────────┼───────┨
┃六、│││┃
┃1.│││┃
┃2.│││┃
┗━━━━━━━━━━┷━━━━━━┷━━━━━━━━┷━━━━━━━┛
二、客户提供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设施
(按实际需要,双方协商选填下表)
┏━━━━━━━━━━┯━━━━━━━━┯━━━━━━━┯━━━━━━┓
┃│││提供时间┃
┃名称│数量│面积├──────┨
┃│││年月日┃
┠──────────┼────────┼───────┼──────┨
┃1.住宅│││┃
┠──────────┼────────┼───────┼──────┨
┃2.办公室│││┃
┠──────────┼────────┼───────┼──────┨
┃3.交通道路│││┃
┠──────────┼────────┼───────┼──────┨
┃4.仓储设施│││┃
┠──────────┼────────┼───────┼──────┨
┃5.公共设施│││┃
┠──────────┼────────┼───────┼──────┨
┃6.│││┃
┠──────────┼────────┼───────┼──────┨
┃7.│││┃
┠──────────┼────────┼───────┼──────┨
┃8.│││┃
┠──────────┼────────┼───────┼──────┨
┃9.│││┃
┗━━━━━━━━━━┷━━━━━━━━┷━━━━━━━┷━━━━━━┛
三、客户提供的人员和其他人员服务
(按实际需要,双方协商选填下表)
┏━━━━━━━━━━┯━━━━━━┯━━━━━━━━┯━━━━━━━┓
┃│││提供时间┃
┃名称│数量│要求├───────┨
┃│││年月日┃
┠──────────┼──────┼────────┼───────┨
┃1.翻译人员│││┃
┃(1)│││┃
┃(2)│││┃
┠──────────┼──────┼────────┼───────┨
┃2.联系人员│││┃
┃(1)│││┃
┃(2)│││┃
┠──────────┼──────┼────────┼───────┨
┃3.服务人员│││┃
┃(1)│││┃
┃(2)│││┃
┠──────────┼──────┼────────┼───────┨
┃4.│││┃
┃(1)│││┃
┃(2)│││┃
┠──────────┼──────┼────────┼───────┨
┃5.│││┃
┃(1)│││┃
┃(2)│││┃
┠──────────┼──────┼────────┼───────┨
┃6.│││┃
┃(1)│││┃
┃(2)│││┃
┗━━━━━━━━━━┷━━━━━━┷━━━━━━━━┷━━━━━━━┛
附录c:报酬和支付
一、报酬计取
1.客户同意,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工程咨询收费规定,按以下方法计算支付工程咨询单位的酬金。(根据委托咨询服务的内容不同,可分别选用下列条款)
(1)对委托的______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或按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计算酬金(此类计费方法适用于完整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评估咨询)。合计酬金总额为________元。
(2)对委托的______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工程概算投资费率标准计算酬金(此类计费方法适用于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服务),合计酬金总额为________元。
(3)对委托的______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勘察工作量费率计算酬金(此类计费方法适用于工程勘察服务),合计酬金总额为________元。
(4)对委托的______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工程咨询人员工日收费标准计算酬金(适用于其他各类咨询服务),合计酬金总额________元。
(5)对委托的________(列出委托服务内容),按照双方协议酬金总额付费(适用于没有收费标准的各类咨询服务),合计总额为________元。
(6)客户与工程咨询单位双方同意,按照工程咨询人员工日收费标准计算附加服务酬金和额外服务酬金。分别为________元和________元。
2.除上述酬金外,客户应补偿工程咨询单位发生的合理开支(指工程咨询单位为服务的目的,向第三方支付的直接净开支。如人员运送费、行李费、通讯费、印刷、复印费等),双方协商按实际结算,预计为________元。
以上报酬总额(酬金加开支)合计为________元。
3.双方同意,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报酬中________%支付________(外币名称)________%支付当地货币(非涉外咨询项目可删除此条款)。
4.按工日收费标准计费的报酬,每年1月1日按当时物价指数变动进行必要调整,外币按汇率变动进行调整。
二、支付方式
5.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15天内,客户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酬金总额的20%预付款;(国际咨询项目分列外币:________,当地货币_________。)在以后分期付款中逐步扣回,直至扣完为止。(涉外项目如客户要求,可增加下列备用条款:预付款拨付前,工程咨询单位应在客户认可的银行开具一定金额的偿还保函。)
6.履约期间的报酬,按月(或按几个阶段)支付,由工程咨询单位提出上月(或阶段)支付通知单、费用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酬金和应补偿开支应分列,报送客户审核并支付。
末次支付可按本协议书第12条规定,暂扣10%以下尾款,在咨询成果验收合格后支付。
7.不管哪个月(或阶段)发生的附加服务或额外服务,都要随着该月(或阶段)的服务酬金一并支付。
8.在协议书暂停、终止或撤销的情况下,除本协议书第7.10条款的规定外,虽未到支付报酬的日期,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已完成的服务的付款。
9.报酬支付方法。客户按本附录规定,将应付报酬由银行划拨工程咨询单位(或开具保兑信用证,这时,如是国际贷款机构资助项目还应规定:但应取得国际贷款机构的支付承诺),工程咨询单位在收到后3日内将收据转给客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录,即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户:(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咨询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竞标_____工程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一事,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企业的资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2.甲方编制全部的投标书,甲方与乙方协商后,确定投标书的投标额。
3.甲方竞标成功,则表明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已履行完毕,甲方即时向乙方出具书面文件,以确认乙方咨询工作有效,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须将收集到的竞标项目资料及时告知甲方。
2.乙方对甲方报价等商业机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
第三条 咨询服务费的确定及支付
1.本协议签订之后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咨询费人民币_____万元。
2.竞标成功后,甲方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_____%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但须扣除前期支付的_____万元。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咨询服务费,则以每日千分之_____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四条 协议的终止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均不得终止本协议,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各种因之产生的费用、开支、额外责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协议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保密责任
一方对因本次咨询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 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条款独立性
如本协议包含的某一条款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由于任何原因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则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其它条款及整个协议的有效性。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就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以下简称"酒店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国家法律及工程造价政策法规,参照《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__20xx),本着公平、自愿、互利原则,结合酒店项目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工程名称: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
1.2、工程地点:北京丰台区王佐镇
1.3、工程规模: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工程建筑面积约8564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9345㎡,地下建筑面积约26302㎡。
第二条 酒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阶段
本合同约定,酒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为:全过程造价服务。具体分如下阶段:
2.1、投资估算阶段;
2.2、施工图预算阶段;
2.3、招投标服务阶段;
2.4、施工过程造价控制阶段;
2.5、竣工验收决算阶段;
2.6、施工图纸审查和设计方案造价控制阶段;
2.7、其他服务: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备案招标文件合同编制;
第三条 酒店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要求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造价咨询服务阶段约定,根据甲方提供的酒店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已完成及未来完成的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向甲方提供如下造价咨询服务:
3.1、投资估算咨询服务内容
参照《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__20xx)和施工图设计图纸,以及甲方具体要求编制酒店项目投资估算报告,包括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砌筑抹灰、室内外精装修、机电工程、特种设备(电梯、智能化控制设备等)、特种工程部位(游泳池、厨房、洗衣房等)、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设备采购、酒店运营物品采购等酒店项目全部投资内容。上述投资估算报告在20xx年2月8日前完成。
3.2、施工图预算咨询服务内容
3.2.1、施工图预算定额计价服务内容
甲方已与酒店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详见《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施工总承包协议书》),乙方根据上述施工协议约定和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上述施工图预算报告在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并根据现场施工方案及价格确认及时完成施工图预算的补充编制工作。酒店项目采用施工图预算定额计价的,乙方应按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定额预算编制工作。
3.2.2、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服务内容
酒店项目采用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乙方应按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工作。甲方在室内外精装修、机电安装、设备采购、酒店运营物品采购等计价上将更多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3.3、招投标咨询服务内容
根据附件《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综合计划》(下称"综合计划")计划内容和时间要求,以及甲方的其他要求,按时完成招投标咨询服务。具体完成时间参照综合计划要求,乙方承诺在人力、物力上资源充足,合理安排造价咨询服务人员,确保满足甲方总体招标、施工进度要求。
3.3.1、招标文件和合同编制
1、招标文件编制:乙方提出完整的招标文件和要求,乙方负责招标文件中经济文件的编制,乙方负责汇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顾问公司编写的技术管理文件,并负责将上述文件统一审核编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术、经济、管理内容的招标文件报告,报甲方最终确认。
2、合同文件编制:乙方提出完整的合同文件和要求,乙方负责合同文件中经济条款的编制,乙方负责汇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顾问公司编写的技术管理条款,并负责将上述条款统一审核编制,形成完整合格包含技术、经济、管理内容的合同文件,报甲方最终确认。
3.3.2、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
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 5__20xx)和甲方的要求,编制相应工程内容的工程量清单,该清单满足招投标需要,在某些机电工程上因存在图纸不够完善或存在设计变更,故工程量计算尽量准确(结算时准确复核),某些项目在施工图纸深度不够的情况下应采用模拟清单。乙方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后投标工作完成前,应向甲方密封提供该项工程的合理造价标底,在造价标底编制上要求材料设备单价、人工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有构成工程单价的'内容要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合理价格水平,尽量不出现遗漏内容从而导致计价结算没有依据。
3.3.3、招标答疑及回复
对招投标过程中各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回复意见。协助甲方进行资格预审。
3.3.4、评标、清标工作
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合理性分析,特别是经济文件投标内容,对主要材料、辅助材料、设备等用量较大的项目要严格审查,避免不平衡报价,确保总体价格合理,有效控制造价。乙方应向甲方及时提出评标、清标工作书面报告。
3.4、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内容
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定、技术措施方案、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等内容应及时审定(该类技术文件需由甲方提供书面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协助监理、甲方、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影响造价的所有内容和因素均有记录和确认,形成文字、影像等相关资料,在竣工决算时均有据可查,有效进行施工过程造价控制。施工过程造价控制要求每半个月与甲方进行小结汇报一次,每个月汇总一次,
形成月度造价控制报告,对此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
3.5、竣工决算咨询服务内容
参照《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 3__20xx)和3.1至3.4形成的报告文件,进行分阶段结算,要求乙方在该项目完成两个月内完成分阶段结算报告,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在甲方与乙方完成阶段性结算和竣工决算报告审核后,及时与施工方、材料设备供应方等进行核对、结算和决算工作。
3.6、施工图纸审查和设计方案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内容
3.6.1、施工图纸审查
乙方根据造价经验,在20xx年2月8日前配合监理、甲方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对不合理的设计和对造价影响较大的内容从造价的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3.6.2、设计方案造价控制
对室内外精装修、厨房、洗衣房、游泳池等尚未设计或需要深化设计的,乙方应在设计方案阶段提出设计造价控制标准,在设计方案阶段配合甲方与设计方进行研讨以合理控制造价。
3.7、其他服务
为酒店项目在政府部门进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招标备案,履行招投标手续,乙方根据招投标备案要求和甲方要求编制上述招标文件。
第四条 造价咨询服务成果质量标准要求
4.1、投资估算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__20xx)、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完成投资估算报告。要求土建、装修、机电、配套等项目内容投资估算符合五星级酒店标准,材料、设备、系统配置等建议明确。编制过程中与甲方、设计单位、甲方委托机电顾问公司进行定期研讨,以确保投资估算的质量,并据此进行项目投资控制。
4.2、招标文件质量标准要求
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施工管理要求、经济要求、工期要求等编制内容,要求条理清晰、文字描述准确,符合招投标法律规定,避免出现法律纠纷。
4.3、合同文件质量标准要求
合同文件体系完整,技术条款、经济条款、管理条款、工期要求、质量要求、成品保护、安全管理、付款方式、违约条款等内容描述准确,避免出现经济纠纷,切实保护甲方合同权益。甲方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的《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施工总承包协议书》中对分包单位施工管理、总包管理费等事项均进行了详细约定,乙方应充分阅读、了解、熟知上述协议内容,并将相关内容和约定与上述合同文件体系相结合。
4.4、施工图预算质量标准要求
参照《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 5__20xx)和甲方的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特别是材料、设备单价、人工费单价等要求准确。甲方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的《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施工总承包协议书》中各项计价费用的确定要严格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和控制。
4.5、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要求
根据工程量编制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甲方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或模拟清单。工程量清单中内容齐全,工程量计算准确、工程项目特征描述清晰。根据酒店项目建设特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较多,对此乙方充分理解,在工程量计算过程中重复计量较多,乙方特此承诺设计变更引起的重复计量工作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4.6、标底编制质量标准要求
在招投标文件编制后,乙方在招投标回标前向甲方提供招标工程标底,作为甲方选择施工单位和确定价格的依据。因此,要求乙方编制的标底符合市场价格水平,特别是主要材料设备、人工费、措施费等。
4.7、造价过程控制质量标准要求
施工过程中影响价格的变化因素均要形成确认文件,包括甲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均要联合确认(转签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资料提供自己的独立意见供甲方参考以控制过程造价。
4.8、竣工结算质量标准要求
竣工结算应按专业分单位形成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乙方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4.9、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确定
为规范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甲乙双方应对乙方提供的标准文件进行充分讨论,形成标准。该应根据工程特点如专业分包(土建、装修、机电)、材料设备采购、酒店物品采购等分别编制讨论。
4.10、各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名录
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乙方应编制各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商名录,如电梯、空调、智能化、精装材料、管线等。要求该供应商尽量在北京周边地区,每项材料设备列出3至5家供应商,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设备应近五年内在北京五星级酒店、高档写字楼、大型公共建筑内均有使用,供应厂商产品质量优良、工艺有先进性、厂家具备一定规模,属于同行业一流企业。上述工作应在20xx年2月8日前全部完成。
第五条 造价咨询服务组织措施
酒店项目计划于20xx年12月30日前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除甲方调整招投标进度外,乙方提供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应满足上述招标、施工、竣工计划要求。
5.1、综合计划的实施
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内部编制的综合计划内容,对综合计划中涉及本合同约定中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乙方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实现,确保综合计划的实施。在综合计划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要共同努力及时协商,计划时间可能有局部调整,但综合计划的总体目标必须确保实现。
5.2、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及保证措施
针对酒店项目招标内容繁多、工作量大、时间紧等特点,乙方有充分准备,将安排足够的人力、物力予以支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5月30日期间将安排不少于15人的专业团队专职从事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公司领导亲自挂帅,土建、机电专业负责人业务管理水平符合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精干。乙方特此承诺从管理和人员组织上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
第六条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和服务费用
6.1、本合同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之日止。
6.2、本合同项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为:本合同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按建筑面积85647平方米和每平米 元进行测算为 元,经甲乙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固定总额(即本合同总价)为 整。
6.3、乙方咨询服务费用组成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估算编制 招标文件及合同编制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 定额预算编制 清单预算编制 钢筋精确算量 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 分阶段结算及竣工结算 招标备案文件编制 其他 合计
第七条 造价咨询服务费支付方式
7.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预付款;
7.2酒店项目完成总承包协议约定正负零,并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0%;
7.3酒店项目主体结构施工图预算完成,并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咨询服务内容,甲取费项目基数(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 钢筋总量 建筑安装工程(控制) 建筑安装工程 政府招标备案 建筑安装工程 费率 服务费(万元) 按费率一栏计算的服务费用与服务费一栏约定的金额有冲突以服务费一栏金额为准。税金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 备注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20%;
7.4酒店项目完成总承包协议约定主体结构封顶,并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25%;
7.5酒店项目竣工验收,并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5%;
7.6乙方完成酒店项目内部竣工结算报告,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10%;
7.7酒店项目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并乙方配合甲方与施工单位完成相应竣工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8%;
7.8酒店项目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并乙方配合甲方与施工单位完成全部竣工结算,甲方向乙方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7%;甲方在付款前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8.1甲方对本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问题享有决定权。
8.2甲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所需的设计图纸、总承包施工协议、综合计划等相关资料。
8.3监督乙方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审查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或咨询成果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8.4甲方有权查阅、使用乙方的各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成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提出质疑,并要求其给予解答。
8.5乙方人员不能满足咨询服务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咨询服务人员参与工程现场计量,乙方应积极配合。
8.6甲方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和具体要求移交和通知乙方。
8.8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8.9采取保密措施遵守保密约定。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成咨询服务工作所必须的各种资料、图纸、纪要等文件。
9.2 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协调乙方与施工承包商、设计方、监理方以及甲方内部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9.3 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甲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9.4 乙方在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遇有疑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与甲方人员沟通,因擅自理解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9.5 乙方应为本合同的履行组织造价咨询团队,配备全职造价咨询人员(造价咨询团队详见附件)。
9.6 乙方授权本项目总负责人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签署相关文件。
9.7 乙方应认真清点并保管好甲方提供的造价资料。
9.8 乙方对提供的咨询成果(包括书面及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所有重要文件,诸如成本预算、招标报告书、工程量清单、分期结算单和最终结算书均由乙方总负责人审阅确认。
9.9 对甲方提出有关造价咨询服务成果疑问,有义务给予甲方及时、细致、合理的解答。
9.10遵守协议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价咨询服务成果。如标底泄露给第三方,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
10.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用,未按时支付造价咨询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完成时间和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不超过造价咨询服务费总额的50%。
10.4、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之保密要求,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以防泄露造价咨询服务成果。乙方如未遵守保密义务,擅自向第三方透露与本委托业务有关的信息,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于20xx年1月16日在北京市丰台区签署。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除本合同约定外,《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__20xx)等国家及行业造价咨询相关法规、规定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4、甲方与总承包施工单位签订的《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施工总承包协议书》、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造价咨询服务要求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1.5、甲方制定的《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综合计划》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11.6、合同附件:
A.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酒店项目招标计划表》
B. 《20xx年春节前招标计划表》
C. 《乙方咨询服务团队》
D. 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E. 乙方营业执照及造价咨询资质文件复印件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甲方:
乙方: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____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 目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20__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南宁市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环评报告类型: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开采矿种:
项目矿区面积:
项目开采规模:
项目开采工艺:
项目开采深度:
项目地点:
项目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续采
项目总投资:
项目投资体制:备案制/核准制
项目立项部门: 发改局
项目评价范围:无重大生态环境敏感目标或限制因素,不在公路、铁路规定的保护范围内。
第二条 执行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__)及其他相关导则、规范和标准。
第三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编制必备的数据、图件等基础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本项目所需主要资料清单如下。
(1)项目立项文件(如有);采矿证;
(2)项目开采设计方案;矿区范围图(含批复)及设计红线图及方案文本;总平面布置图;
(3)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土地复垦方案;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4)项目水文地质勘查报告(必须满足地下水 级评价要求);
(5)项目水保方案报告;
(6)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如有);
(7)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如有);
(8)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如有);
(9)矿山项目整合/续采之前的设计、水保、安评、环评及竣工验收等报告(如有);
(10)项目所在地城乡总体规划;
(11)项目区域土地利用规划;
(12)项目所在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规划环评(含审查意见);矿山治理及恢复规划;
(13)项目区域水土保持防治规划/小流域治理规划(如有);
(14)项目所在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含公益林分布图);
(15)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规划报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如有);
(16)国土、环保、安监、水利、林业等各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或批复(如有)。
2.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查组织协调和准备工作,并协助乙方做好现场调查。负责完成公众参与调查及公众参与说明。
3.按时按量向乙方支付编制工作经费。
(二)乙方
1.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编制项目报告书,达不到国家和当地技术标准要求的,需重新编制,由此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自合同生效起,同时甲方提供资料齐全以及首付款项到位起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送审稿的编制工作。
3.收到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含评估中心)出具审核意见(含评估意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稿修改工作。
第四条 经费及支付
(一)合同总额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编制总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 0,000.00)。
(二)付款方式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在叁(3)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 万元整(¥ ,000.00);
2.乙方提交报告送审稿后、评审前,甲方在叁(3)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 万元整(¥ 0,000.00);
3.报告通过环保主管部门批复后叁(3)日内,付清剩余费用,即人民币: 万元整(¥ 0,000.00元)。
第五条 保密义务
双方均应保护双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成果形式
项目完款后,乙方提交编制成果的形式为:
报批稿文本一式贰份及电子版一式壹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的,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编制工作拖延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额的 万分之八 计付(最高违约金不超过10%)。
(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编制工作拖延,使乙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编制工作的,时间顺延,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完成时间。
(三)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编制工作不能在合同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工作时间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相关政策、总量指标调整、公众参与以及甲方未批先采、项目选址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本工作无法开展或通不过评审和审批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则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按比例收取费用。
(四)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且乙方已开始编制工作的,不足一半的,甲方按合同总额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的,按合同总额的全部支付;若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编制费退还给甲方,按合同总额的 千分之一 支付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不超过10%)。
(五)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编制费、监测费、调查费、评审费等相关费用需增加,具体数额按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另行协商:
1.甲方提交的资料错误,或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编制完成报告初稿后,如项目性质、开采方案(含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开采工艺、总平布置、开采地点、环保措施或总投资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因素,需重新编制报告的。
2.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存在重大生态环境敏感目标或限制因素。
第八条 免责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9条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若违反该规定的,有关部门可依照本法第61条、63条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包括责令停止建设、罚款、责令恢复原状、行政拘留责任人等。甲方因此遭受的处罚和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共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项目完款之日起自动失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后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公司网址: 网 址:
公司邮箱: 邮 箱: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财务联系人: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地点:
-——————(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列明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件,即
附件A 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件B 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 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件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户:(签章) 工程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类型:
合同编号: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项 目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制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单位全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单位全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卢世柱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级别及编号: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A9号楼1单元7层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咨询行业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恪守。
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要求,受托方应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方提交咨询成果。
第一条 委托项目名称及合同类型
(一)委托项目名称:
(二)合同类型
编号类型选择备注
1规划咨询□■
2编制项目建议书□
3-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2项目申请报告□
3-3资金申请报告□
4评估咨询□
5工程项目管理□
6项目后评价报告□
7-1其他咨询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7-2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7-3编制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7-4实施方案□
7-5初步设计评估咨询□
7-6工程项目概预决算审查□
7-7其他□
第二条 咨询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 ;
(二)建设内容: ;
(三)建设规模: ;
(四)项目建设/生产工艺: ;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六)项目总投资: ;
(七)项目立项部门: 发改委/工信委。
第三条 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一)咨询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咨询地点: 南宁市 ;
(三)进度要求:委托方提供资料齐全以及首付款项到位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送审稿的编制工作。
第四条 协作事项
为保证受托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一)提供技术资料:■技术背景资料,□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规划或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价报告,□发改或工信立项批复文件,□规划批复文件,□国土批复文件,□其他批复文件或政府有关会议纪要、意见。
(二)提供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含车辆)负责现场调查组织协调和准备工作,并协助乙方做好现场调查。
(三)委托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安排专人协助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技术资料。
(四)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纸质版技术资料归还委托方;电子版自行保管、保密处理。
(五)其它: 。
第五条 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并协助受托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二)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方,必要时可吸收受托方编制人员参加。由此造成费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时间延误的,按本条第五款约定执行。
(三)委托方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四)委托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五)因委托方责任造成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另行商定,同时,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方。
(六)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委托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第六条 受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咨询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二)受托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受托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三)受托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四)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
(五)受托方应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 贰 份。若委托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受托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第七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 ;
(二)付款方式
1、一次总付
在委托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全额付款。
2、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 5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总价 50 %,即人民币 元整(¥ )的定金;
(2)乙方提交送审稿后、评审前 5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总价 30 %,即人民币 元整(¥ );
(3)委托方验收合格/收到报批稿或批复后 5 日内,支付咨询费用的剩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
第八条 交付与验收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方提交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
(一)交付内容
受托方提交咨询成果的形式:■纸质版,□电子版。
(二)交付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
以书面咨询报告作为咨询成果,则书面咨询成果的形式、数量、时间及地点为:
书面咨询报告(一式 贰 份),电子资料 PDF版 。
时间: 本项目完款后3日内
地点: 南宁市
(三)成果验收
委托方按 评审/审查/获得主管部门批复/其他 方式对受托方完成的咨询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书面的咨询成果完成证明。
(四)宽限期
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方同意可以给予受托方 10 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条“违约责任”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1、委托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方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咨询成果的,受托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委托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委托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方。受托方不退还委托方支付的定金。若受托方已开展工作,委托方应按受托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咨询费。
3、委托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的,从应付咨询费用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方按应付合同金额的 千分之五 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二)受托方的违约责任
1、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受托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 ,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2、受托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委托方损失的,受托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委托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
3、受托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受托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应是书面的(可用电子邮件送达),并亲自送达或以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
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的通知送达时生效,传真发送后在收到对方确认函时生效。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 5 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 15 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南宁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受托方各执 贰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
本合同附件:
附件1:
……
(本页后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公司网址: 网 址:
公司邮箱: 邮 箱: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财务联系人: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签订地点:
某某(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列明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件,即
附件A 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件B 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 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件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客 户:(签章) 工程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 址: 地 址: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顾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预咨询服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预咨询服务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委托项目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表:(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关键步骤和控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最终报告:(内容、提交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员:(咨询人员人数、职称、学历等)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地点)履行。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派出预咨询小组,到甲方企业实地调查,得出结论,并提交《预咨询报告》。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时间)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
1、进一步的信息和文档;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验收、评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__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
3、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违反本合同第________条约定,________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它: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或姓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顾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称(或姓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客户”)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前言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_________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3.1 委托函或中标函;
3.2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3.3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3.4 附录:
附录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录c:报酬和支付;
3.5 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录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各执_________份。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二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一、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义:
1.1 “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咨询服务的项目。 (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附加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附加服务,以及经双方书面协议,在正常服务之外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协议书第7.9条的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履行的服务。
1.3 “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客户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
1.4 “客户”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聘用工程咨询单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5 “工程咨询单位”是本协议书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1.6 “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咨询单位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1.7 “协议书”是指由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和专用条件,附录a(服务范围)、附录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附录c(报酬和支付),委托函、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如果已签订),以及其他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等组成的文件。
1.8 “合同”是指与本协议书委托的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客户与任何第三方签字的合同。
1.9 “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10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二、工程咨询单位的义务
2.1 服务范围: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供的服务范围见附录a。
2.2 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2.3 认真地尽职尽责和行使职权:
(1)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国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2)根据客户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的授权或要求,行使权力或履行职责时,工程咨询单位应:(a)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应在本协议书附录a中加以说明,或以书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咨询单位同意。(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间提供证明、行使决定权或处理权时,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独立的专业人员,依据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判断,公正地进行工作。(c)在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时,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发生紧急情况除外,但事后工程咨询单位应尽快通知客户)。
2.4 客户的财产
工程咨询单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费用的物品,属于客户的财产。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尚未消费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客户,并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项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三、客户的义务
3.1 客户应在不耽误服务的合理时间内,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他能获取的、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3.2 客户应在双方商定的合理的时间内,就工程咨询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和答复。
3.3 客户应负责咨询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咨询单位履行职责提供外部条件。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工程咨询单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 客户应尽其所能对工程咨询单位的人员以及下属提供如下协助:
(1)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2)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渠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为服务目的和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项目所在国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续。
(6)工程咨询单位为客户项目出境考察时,除制装费外,其他一切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3.5 为了服务的需要,客户应免费向工程咨询单位提供附录b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3.6 在与工程咨询单位协商后,客户应按照附录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工程咨询单位挑选和提供职员,以及提供其他人员的服务。客户提供的职员在涉及服务时,只应接受工程咨询单位的指示。工程咨询单位应与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四、双方代表和职员
4.1 工程咨询单位和客户,根据协议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员,要能胜任本职工作,并互相取得对方认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规定提供职员及其他人员的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可自行安排,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4.2 为了执行本协议书,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作为本方代表。
4.3 如果需要更换任何人员,双方同意后,由任命一方负责安排同等能力人员代替,同时承担更换费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换,应提出书面要求,并须阐述更换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则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担更换费用。
五、责任与赔偿 5.2 如果确认客户违反了对工程咨询单位应尽义务,工程咨询单位提出索赔,则客户应负责向工程咨询单位赔偿。
5.3 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仅限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数额,而不牵连其他方面。
5.4 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的最大数额,不能超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最高赔偿数额。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赔偿总额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任何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超过部分的索赔。
5.5 一方提出索赔要求不能成立时,要完全补偿对方因该索赔要求所导致的各种费用支出。
5.6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与第三方应共同对另一方负责赔偿,负责赔偿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赔偿额,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一部分比例。
5.7 双方必须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法律规定的更早时间之前正式提出索赔,在规定时间之外提供索赔无效。
5.8 除因工程咨询单位故意违约或缺乏谨慎而渎职引起的索赔外,客户应保障工程咨询单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没有保险的、或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索赔造成的影响。
5.9 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任何职员,在根据协议履行义务中的行为或失职只向客户负责,不应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负责。
六、工程咨询单位的保险
6.1 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范围内,客户可要求工程咨询单位进行以下保险:
(1)在允许条件下,对5.1条工程咨询单位的责任进行保险;
(2)对公共或第三方的责任进行保险;
(3)对客户提供的财产进行保险。
6.2 上述各项保险的费用应由客户负担。
七、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7.1 本协议书从双方正式签字之日起生效。
7.2 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双方协议延期的例外。
7.3 当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一方提出要求,对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另签补充协议书。如客户书面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并视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7.4 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拖延,工程咨询单位应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客户,对导致增加的工作应视为附加的服务,完成服务时间应相应延长。
7.5 如果出现非工程咨询单位应负责的情况,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务不能按时履行时,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务不得已减慢或暂停时,该部分服务完成期限应予延长。对于暂停服务的还应加42天以内的恢复服务期限。
7.6 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咨询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工程咨询单位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将开支减至最少。
7.7 如果客户认为工程咨询单位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其义务时,可通知工程咨询单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务。如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客户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天内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书。
7.8 工程咨询单位在支付通知单应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款项时,或根据7.5、7.6款已暂停服务超过_________天时,可向客户发出通知要求支付。_________天后可发出进一步通知,再过_________天后,可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情况下,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
7.9 当根据7.5条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7.7款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以外,工程咨询单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对此,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得到所需的额外时间和费用。
7.10 本协议书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的权利、责任及索赔。
八、支付
8.1 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的报酬,按照本协议书条件和附录c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8.2 如果客户在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工程咨询单位补偿应支付的报酬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该利息补偿不影响第7.8款工程咨询单位的权利。
8.3 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本协议书专用条件约定。
8.4 如果客户对工程咨询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单中的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单24小时内向工程咨询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第8.2款的规定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8.5 除按协议书规定的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客户可在发出通知后不少于7天请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工程咨询单位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
九、争端的解决
9.1 双方应本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书引起的任何争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一致,应将争端事项提交调解人进行调解。调解人由双方协商聘请,或向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会长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授权机构申请选派一名调解员。双方应在聘请调解员14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联合与调解员共同商定交流有关资料的计划和将采取的协商步骤。协商应在保密情况下进行。如双方接受调解员的最终建议,就解决争端达成一致意见,应写成书面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约束双方遵照执行。如双方在约定期间未达成一致协议,任一方可请调解员提供一份给双方的无约束力的书面意见。除经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员的上述意见不能作为随后任何诉讼程序中的证据。调解中,各方作证等支出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双方均摊,或按调解员决定分摊。
如双方在聘请调解员28天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期间内未能达成协议,可按9.2条款规定,将争端事项提交仲裁。
9.2 如调解失败,经双方同意,调解员可将双方已协商一致的事项写出记录。争端的其余事项可提交给仲裁员。除调解员将双方一致事项的记录可交给仲裁员外,在聘请仲裁员后,调解员的任务将终止,不再作为仲裁中的证人,也不再提供调解中得出的其他证据。仲裁按照专用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双方同意仲裁为终局,同意裁决结果,放弃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权利。
十、其他
10.1 本协议书的语言及遵循的法律见协议书专用条件的规定。 10.3 没有对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咨询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10.4 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客户仅有权为本协议书中的工程和其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此时不需取得工程咨询单位的许可。当事的双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资料要严格保密,未经允许,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提供版权和所有权,如有违背,要追究法律责任。
10.5 除非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另有规定,工程咨询单位可单独或与他人合作版有关工程和服务的书籍。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二年内出版,则须取得客户批准。 (1)为直接或间接影响任何官员或其他人在选聘过程或履行协议过程中的行为或行动,而馈送、接受或索要财物;
(2)为影响选聘过程或协议的执行,而谎报事实,给客户造成损失,包括采用合谋办法,以抑制或减小自由、公开竞争的效果。
10.7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在专用条件中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以书面回执或回函确认。
10.8 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年月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第三章 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第一节 对应通用条件的有关条款:
一、定义
1.1 项目是:
_________。 1.3 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咨询单位有一名被授权的驻地代表时,工程咨询单位可随时将赋予他的任何义务和权利委托给获得客户批准的人员,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该类委托。委托和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在其副本送达客户之后方可生效。如果委托涉及合同管理义务时,应同时单独通知承包商。 1.5 赔偿的限额:协议书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为完成正常的服务(或其中规定部分),客户付给工程咨询单位的最高费用,或不超过_________万元。对双方履约延误规定有按日赔偿率,以及双方支付或赔偿延误规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赔偿总额均不得超过以上赔偿限额。工程咨询单位履约延误执行按日赔偿率赔偿的,不再因延误而偿付其他赔偿或补偿。
二、服务开始日期及服务完成日期:
2.1 服务开始日期,选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案:
(1)在协议书生效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2)在工程咨询单位收到协议书规定的第一次付款后_________天内;或_________。
(3)在工程咨询单位的银行确认已根据协议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_________天内。
2.2 服务完成日期:自服务开始日期起_________内完成。
三、支付的时间:当地货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28天内,外币在客户收到工程咨询单位支付通知单56天内。
四、协议书规定的货币:_________
五、仲裁:
应向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_________省(市、自治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协议书的语言和法律:
语言:_________
主导语言:_________
遵循的法律:_________
七、工程咨询单位业务总部所在地:
_________。
八、通知:
客户的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地址: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第二节 附加条款
根据第2.3(1)条款提出的工程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要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除了要达到本行业同等专家的技能水平和行业道德行为准则外,要求做到:
一、对于为地区、或行业、或专项、或项目、或企业提供规划咨询等委托任务:认真调查分析委托规划咨询对象的现状基础和特点、优势与劣势、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发展水平和趋势、外部影响因素变化、可持续发展要求等,做到咨询成果具有宏观性、战略性和综合性,尽可能符合国家、社会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二、对于编制项目建议书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编制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风险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三、对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等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意见。
四、对于项目评估咨询服务:符合有关部门关于项目评估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规定,对委托评估的咨询成果(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内容,从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技术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评估论证,尽可能提出优化方案;实事求是,讲真话,讲清项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观、公正、科学、可靠地提出评估意见。
五、对于工程设计等委托任务: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和设计,符合环保、节能、安全等要求,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达到工艺技术指标和预定的设计要求,以及分阶段设计的深度要求。
六、对于招标咨询服务: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条例规定,招标文件较好地反映项目特点、体现项目意图,招标须知和技术规范全面明确,工程量和标底计算可靠,合同条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标人风险分配明确适当,招标程序合理,解答投标人质疑符合项目要求,较好地平衡招投标双方关系,评标客观、公正。
七、对于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对委托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认真研究,提出问题和优化建议;根据委托,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部件进行检验,杜绝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产品;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费用支付及时检查,按时提出分析和改进对策的报告,实现进度、质量和费用三项控制。
八、对于投产后咨询服务:对项目的运行、维护需求和客户的运行、维护资源分析全面,制定的运行、维护工作计划有针对性;编写运行操作规程、维护规程,以及人员培训计划等符合行业部门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能抓住重要关键部位或工序;提供的运行、维护专业管理和培训符合计划和规程要求。
九、根据《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导则》的要求,并参考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第49条关于对咨询成果进行质量评价的规定,补充以下条款:服务完成30日内,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质量管理的负责人要会同客户,按照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发布的《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办法》的规定和第11条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联合进行工程咨询成果质量评价。履行服务的工程咨询单位的代表负责做出必要说明,并有权对质量评价结论申述意见。质量评价合格作为对服务成果的验收和客户向工程咨询单位最终结清服务报酬尾款(不超过服务报酬的_________%)的依据。
十、根据fidic应用指南第3章建议的附加条款45,工程咨询单位不应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雇员支付款项。
十一、客户保证(填入借款人)已从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获得了_________(填入金额)的贷款,其中一定比例将用于本协议书规定的合理付款,将按照贷款协议条款规定,并经_________(填入贷款机构名称)批准时支付。
十二、工程咨询单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务期间的发明获得专利,并可将该发明出售、保留或从中获益,客户对此无任何权利。
十三、如果本协议书中任何规定的任何部分被有关主管部门认为无效,则应认为该部分已被从协议书中删去,此条规定的剩余部分及协议书其他规定仍继续有效。
客户(盖章):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盖章):_________
客户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 (列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咨询服务协议通用条件;
3、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专用条件;
4、附则,即
附则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则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服务;
附则C-报酬和支付;
5、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附则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本协议约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客户(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咨询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