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外包服务合同范本(精选3篇)
合同编号:
甲方:
授权代表:
乙方:
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公司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维护服务问题,经双方协商后,决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作内容:甲方将本单位的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等交由乙方维护(设备详细清单和具体配置见合同附页),乙方提供上门服务;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乙方提供详实的设备相关资料,如机器保修卡或机器序列号等。
2.甲方在对附表中所规定的设备进行迁移、变动时应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认可。
3.未征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备,不得随便更改系统软件设置。
4.甲方应保持同乙方的联络及对乙方工作人员上门维修时的接待,回答乙方关于设备故障的有关问题。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和必要设施(如电源和照明灯等),并妥善保存计算机内重要资料。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修复合同范围内计算机、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等的各类故障。
2.提供常用软件安装及维护,如 Office20__、PhotoShop、QQ、FlashGet等。
3.当有需要时,提供电脑硬件升级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免费实施(购买相关硬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律师提示:合同应根据具体情况量身订制,不可一律套用模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来电垂询:/400-770-9870
4.对运行在关键岗位上的计算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软件和硬件系统全面检
测,对运行在普通岗位上的计算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软件和硬件系统随机抽查,以提早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
5.每三个月对所有计算机进行一次整体清洁。
第四条 有关服务要求:
1、每周一至周五9:0018:00(不包括节、假日)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标准时间,乙方技术人员将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4小时之内到达。乙方技术人员应甲方要求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时,由甲方负责报销的士费。
2、当甲方设备故障严重,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维修时,乙方需经甲方同意。如果更换部件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3、乙方每次为甲方提供服务后,需现场填写“服务记录”,如实反应本次服务具体项目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将每月向甲方送交一份“当月服务记录”报表。
4、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任何有关甲方的资料绝对保密。
5、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乙方依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 收费与付款:甲方按 元/月向乙方支付IT外包服务费用;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付款。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乙方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始终具有相应资质,具有法人身份,按期通过年检,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应自行与其提供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保;甲方与乙方提供服务的人员之间无劳动关系,不对乙方人员进行管理;如因服务需要乙方工作人员需配带甲方标志,亦不代表甲方承认该工作人员系甲方人员。
3、甲方不对乙方工作进行具体指示,乙方应自行组织其员工按约定提供服务,自行对员工进行组织、管理、培训、安全教育,自行要求员工以符合安全规范和技术规范的方式施工;在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或其它财
物。
4、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到期前,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要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其他约定: 。
第八条 付款方式:
帐户名称:
开户行:
帐户号: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地址: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本公司厂区日常监管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秩序维护、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工作,维护企业形象,确保公司人员、生产、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现将我公司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项目承包给乙方进行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二条: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 10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第一条:包括区域内安全保卫、区域内保洁服务。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人员。
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费用及结算标准依照本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表执行。
第二条:甲乙双方于每月5日前确认上月的工作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结算清单。
第三条: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根据合同附件人员费用汇算表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包含社会保险费用及税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或银行转账。
一、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完成整改并及时汇报给甲方。如乙方未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超过3次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物业管理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负责安排其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符合政府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和各项安全生产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食宿。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 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
4、 乙方员工厂区内不得饮酒、衣衫不整、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物业管理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做到保障甲方的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做好秩序维护、卫生保洁、工程维修工作,维护企业形象,确保甲方人员、生产、财产、治安、消防安全。为甲方营造一个安全、安定、祥和的工作环境,从而让甲方的每个业主都能住的安心、放心以提高甲方每个业主的满意度。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租户流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一)乙方有权根据当月工量及时增减人员费用汇算表中人员数量,原则上总费用不变。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对厂区的管理细则并由甲、乙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为提高物业管理质量有权与甲方每个业主签订租凭厂区物业管理制度要求大家共同遵守。
(三)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所需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五)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六)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应保证按照甲方工作要求足额安排工作人员,人员出现不足时应在两日内补齐。
三、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外包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城市物业管理法规,以合同的形式委托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委托的物业进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的组成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招标文件;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结果通知书;4.双方协商的补充协议等。
第二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烟草专卖局(公司)、 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第四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食堂餐饮服务
1、服务范围: 烟草专卖局(公司)、 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2、服务内容:机关食堂——物业公司根据机关饭堂用餐人数,为我单位职工和业务接待烹任饭菜、清洁清洗碗碟、厨房卫生、厨房管理等。
网点食堂——负责各网点饭菜烹任、厨具、餐具、食堂卫生、食堂安全等。
具体服务内容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补充。
(二)直营店、清洁、水电及绿化养护服务
1、服务范围: 烟草专卖局(公司)、 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2、服务内容:
直营店:主要负责我公司卷烟直营店卷烟订购、登记入库、销售卷烟、存货款、制作销售日报表、库存盘点等。
保洁工作:负责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接待房间物品的更换和清洗及我公司临时交办的任务。
水电设施设备管理:负责公司用电用水及其设备的管理及检修、更换和维护保养工作,办公楼电梯的使用,养护和检修,公司音响设备的调试和维护,高、低压配电房巡检及日常维护保养及完成我公司临时交办的任务。
绿化养护:负责公司大院内绿化管理工作,公司大院内花草树木的除草、浇水、施肥、杀虫、修剪等养护工作,各办公区花园、办公室室花卉的养护工作及完成我公司临时交办的任务。
具体服务内容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补充。
(三)卷烟搬运服务
1、服务范围: 烟草专卖局(公司)、 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2、服务内容:
每日来货卷烟及物品——卸车——扫码——按规定要求托盘堆垛——在库内按要求存放;每日中转桂平、平南卷烟及物品装车;每日将卷烟及物品在库搬运出库;根据库内卷烟存放情况调整卷烟货位,对卷烟移库搬运;纸箱整理;卷烟临时配送、卷烟临时分拣;中转站卷烟装卸。完成我公司临时交办的任务。
具体服务内容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补充。
(四)安全保卫服务
1、服务范围: 烟草专卖局(公司)、 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2、服务内容:负责办公区内及卷烟直营店的安全保卫工作,来访人员身份确认、登记、引导拜访工作,来访车辆登记、引导货车行走、车辆停放工作,普通邮件、书刊接收工作,办公区大门、值班室清洁工作,打开、关闭楼层电源和路灯,市局公司大院保持24小时值班,每班至少3人且有2人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及完成我公司临时交办的任务。具体服务内容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补充。以上项目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要求按招标文件附1《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与要求》执行。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人工成本(含月工资、年功工资、过节费、奖金、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费用)、管理费、增值税费等费用构成。
(一)管理费:为人工成本的________%(含除增值税及人工成本外的其他所有费用);
(二)增值税费:为人工成本及管理费的 _%计算,具体按本项目实际发票进行据实结算。
(三)人工成本:由甲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原则上不低于以下人工成本标准下限,主要由以下项目组成:
1.月工资:不低于附件《人工成本标准下限》,根据岗位工作情况、社会居民收入水平或社会同类职业收入水平变化、物价指数、劳务人员考核等情况。甲方保留原有外包项目服务甲方的劳务人员年功工资待遇(服务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给予50元/月、满三年以上给予100元/月),年功待遇随人员离职而自然消除,新增人员不再享受年功待遇。乙方如需调整劳务人员的月劳务费标准,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过节费:在元旦、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节日发放劳务费100元/人,中秋节和国庆节共发放200元/人,春节发放300元/人。
3.奖金:视劳务人员年度工作表现及考核情况,给予一定的劳务费奖励,奖励标准暂按每人20__元计发,并与个人年度考核及出勤率情况挂钩。
4.社会保险:按照社保局有关规定办理。另每人每年办理一次意外伤害保险。
5.劳动保护: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在标书明确的年度费用标准范围内由双方商定和提供,具体按照实际采购进行结算。
6.加班费:据实核算,休息日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给予加班劳务报酬100元/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劳务报酬为150元/天,实行轮班制的安保人员不计休息日加班费。
7.休假扣款:当月请事假或病假的,按日平均劳务费减发劳务费。减发出来的劳务费,在同类岗位劳务人员中分配。
8.食堂餐饮服务补助:我公司根据业务接待情况,按业务接待工作餐1元/份、圆桌餐按20元/桌的标准(不含税费)支付给乙方的食堂劳务人员作为服务补助。此项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列入人工成本,并于每月随服务费用一并结算。
9、其他:食堂人员每年办理健康证费用及新入职劳务人员体检费列入人工成本,此项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每月随服务费用一并结算。
第六条 费用结算
费用实行年度包干逐月据实结算,根据实际业务量、用工数量、人工成本标准、加班情况、物业公司履责情况等逐月据实结算,乙方每月15日前核发劳务人员上月工资,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清单等材料,甲方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转帐支付给乙方。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甲方先行支付一个月物业服务费给乙方用于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开支,合同结束前一个月据实结算。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2.监督乙方对服务人员的管理。
3.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本合同所指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维护乙方权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管理资料。
5.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协调乙方在涉及管理上的各种关系。
6.提前一天告知乙方加班要求。
7.监督和考核乙方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外包服务提出改进建议。
8.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不继续合作的,甲方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向乙方发出工作交接通知。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签订合同之后,及时办理与原承包单位的交接工作,做好现有劳务人员的交接工作,进入正常物业外包服务工作。
2. 乙方应按照外包项目的服务要求,派驻专职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甲方外包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3.乙方承诺为完成甲方外包项目而派驻到甲方的劳务人员必须是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必须保证按外包项目要求的岗位配齐人员,保障项目工作的有序开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双方根据业务量确定人员数量及人工成本。
3.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有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常设有项目责任人、项目主管人员专门处理和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事务、包括对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调配,保障外包项目岗位的用人需求;管理人员应经常到现场进行监督和考核劳务人员的工作。
4.甲方制定物业外包具体项目的工作服务内容、标准,并做为外包项目合同的组成。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外包项目工作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和管理,确保达到甲方项目服务要求。乙方外包项目派驻的现场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各个具体项目所属的业务归口部门进行具体协凋和对接,接受甲方具体归口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严格按照归口业务部门的管理要求开展项目服务工作。
5. 乙方应制定对服务人员的管理、考核制度,每月按照甲方外包项目工作服务内容和标准对派驻劳务人员进行考核。每月10日前将劳务人员出勤、考勤情况、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考核表进行汇总,送甲方指定部门备案,并于15日前核算并发放劳务人员上月工资。每年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在标书明确的年度费用标准范围内由双方商定和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具体按照实际采购进行结算,相关单据报甲方指定部门备案。每月5日前针对本项目做一次上月度的运行分析,并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人员变动表及花名册。
6.乙方应维护和确保派驻到甲方服务的劳务人员思想稳定,及时向劳务人员宣传、解释、培训相关政策和规定,提高劳务人员工作能力和质量,确保劳务人员认真、合格履行职责, 1个工作日内响应甲方的合理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拖延,保障甲方的工作能有序开展,及时处理劳务方面的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甲方权益。
7. 为保证我公司外包业务的平稳交接过渡,乙方无特殊理由应考虑使用前外包公司原有劳务人员,遇原有人员不符合工作要求或人员配备不充足时,外包公司应及时补足人员,新进人员应能满足我公司岗位需求。
8.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根据甲方的需求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明确各项业务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与要求,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9.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10.建立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管理档案、服务人员档案等。
11.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或分包转让给其他企业管理。
12.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借用的物品、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服务的全部档案资料;必须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承包单位移交劳务人员的档案、转移社会保险;必须结清与甲方、与劳务人员的全部费用。
13.接受甲方的监督。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如需完善或扩建,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实施。
14.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15.乙方必须为其服务人员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每位服务人员的每月工资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标准(见附件:《人工成本标准下限》,如有变动,以双方确认后的标准为准,除代扣服务人员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份、请假或考核扣款及个人所得税以外,不得克扣服务人员任何工资。
16.乙方必须与派往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依法每月按时办理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如遇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新增人员等需在2个工作日内派专人到项目所在地处理相关事项,并在次月10日前,做好社会保险的增减。同时提供一份乙方与其派往甲方的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给甲方备案(附身份证、健康证及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
17.乙方须定期组织对各项目的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培训。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按标准支付乙方物业外包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一交纳滞纳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 甲方每月不定期对委托乙方管理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及其工作服务人员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外包项目工作服务内容和标准,或乙方提供的物业外包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等达不到甲方合同要求的,或乙方对甲方具体项目归口业务部门提出的工作内容不及时落实的,按每项(次)扣罚当月管理费500元。对造成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或声誉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整改,赔偿甲方财产损失,并相应扣除当年度管理费10%。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如因人力不够导致甲方委托的物业项目不能正常进行或影响工作效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派劳务人员,如乙方不予配合影响工作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因不足的人员相对应的期间人工成本等管理费。
4.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2个月物业外包服务费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5.凡出现乙方劳务人员不稳定或群体事件的,乙方负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乙方除及时化解、处理事件外,要全额赔偿甲方损失,并相应扣除年度管理费的10%。
6.乙方服务人员由于劳动用工发生的各种劳动争议、纠纷和工作安全责任事故,一律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1.合同期内,甲方员工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责任事故等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依照相关责任追究责任。
2.合同期内如发生员工食物中毒事故,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如伤者治疗费、赔偿金等)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导致派往甲方的劳务人员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甲方较大的财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以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的物业外包服务实施方案、制度、服务承诺书等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合同期内,甲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减服务项目或服务人员时,可对有关服务项目及相关的服务管理费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与乙方协商后签订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物业外包服务费按合同规定方式支付给乙方。
合同期内因政策因素或甲方上级要求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需变更或终止合同的,甲方需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可以变更或终止,双方互不负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1.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外包管理项目的甲方及甲方的工作人员,如因乙方及其服务人员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受到损失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可向乙方直接请求赔偿。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
1.《人工成本标准下限》(具体标准由双方约定)
2.《招聘条件》(具体标准由双方约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