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34篇)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通用34篇)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1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__万元,开发费__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__万元,分______次出资,每次______出资万元,预收款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万元,分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万元。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__,最后一交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份,报送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保证方:(公章)

地址: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年 月日

签约地点:

文书要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协议。

签订房地产开发合同,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在动工开发期限动工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第五,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分期开发房地产的,分期投资额应当与项目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投入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第七,发生纠纷时,可适用的法律主要有:我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公司法》,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 每次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 合作及经营方式

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 。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2

(合同编号: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决定以联建方式开发__项目。在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之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联建的方式

甲方与乙方同意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甲方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土地证号:青国用(_)字第_号]进行联建开发,在乙方承担了甲方的银行债务后支付甲方前期费用及工程管理费。联建项目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在乙方履行了合同相关义务后归乙方所有,具体是指:

1、乙方支付甲方前期费用及合同约定的人民币 万元的工程管理费,除此之外,乙方不再支付甲方任何工程费用。

2、联建项目投资额完成至投资总额的25%以上(含25%)时,甲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同时还应办理其他与联建项目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在联建前期应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其他法律手续及对外合同)的主体变更手续。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其他变更事项的具体时间以乙方通知为准。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出具办理转让、变更手续所需的法律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在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户以及其他全部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乙方付清甲方应得款项后的当日,甲方即应退出本联建项目,并且不再参与联建办公室的工作。

4、甲、乙双方共同组成联建办公室负责联建工程的前期管理工作。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事项的转让、变更工作完成后,甲方自动退出联建办公室。此后联建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由乙方单独负责。

5、作为本联建合同共同乙方的_公司和_公司获得联建项目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具体比例或其他有关权利义务的划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甲方在办理有关转让手续时应依此补充协议出具相关法律文件。

6、如有关的许可手续按照规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只能变更至共同乙方中的一方,甲方则应按乙方要求进行变更。无论变更为共同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视为甲方履行了变更义务。

7、在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户手续之前,如与本联建项目有关的许可手续或对外协议须以甲方的名义办理或签订,甲方应在联建办公室通知后三天内备齐全部相关文件报送主管部门或在对外协议上签章。

第二条:联建项目的位置

联建项目位于_市_路_号(详见附件一:规划图纸)。

第三条:联建项目的用途、规模以及建设内容

1、联建项目的用途

联建项目用于 等日常工作办公以及附随功用。

2、联建项目的规模

该联建项目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其中包括商住两用式多层公寓约 平方米。

上述功能区的划分以及详细建筑面积和方案,以经过乙方签字认可的设计以及施工图纸报政府批准后最终确定。

第四条:甲方的陈述、承诺与保证

1、甲方是由_集团公司与_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并经_市工商行政局批准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的有限公司制企业法人,其经营期限为19_年_月_日开始,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万元,其两股东已出资到位。

2、甲方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3、甲方自成立至本合同签订之日一直处于合法、持续经营状态,甲方同时保证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合法、正常和持续经营状态。

4、甲方通过与_市土地管理局签订于19_年_月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拥有对_市_路_号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青国用(_)第_号,_路拓宽工程前丈量面积为__平方米,现建筑用地为__平方米;其原规划用途为公寓、写字楼、商场等;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已经获得_市现划局确认(详见附件三:_市土地管理局20_年_月_日青土函字(20_)第_号《关于确认__用地调整后土地面积的函》和_市规划局20_年_月_日青规函字(20_)_号《关于确认_用地调整后有关技术指标的函》)。

5、甲方保证其所拥有的青国用(_)第_号土地上不存在除中国银行_分行通过与其签订于19_年_月×_的《人民币借款抵押合同》设定的数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的抵押权之外的任何法律负担。

6、甲方保证其在本合同签订前不存在任何的行政法律负担,包括但不限于税收法律负担、工商法律负担和劳动法律负担。

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利润分红和收益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出售、对外抵押、抵押和保证),但为履行本合同并经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8、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和乙方的行为,也不得对外签署任何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合同、协议和承诺。

9、甲方保证本合同约定的联建行为己经得到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

10、甲方保证已经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所发生的除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国银行_省分行的银行贷款之外的其它债务做出了切实有效的安排,并保证上述债务的债权人在联建期间不会对联建工程提出任何诉讼、保全等法律强制措施。

如在联建期间因甲方独自债务(除本合同所涉及的中国银行_省分行银行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而使联建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在建项目或联建资金被采取保全或执行措施,乙方可按被保全、查封的金额相应扣减甲方应得款项,此项扣减应折合乙方应付款项。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承诺和保证

1、乙方保证协助甲方办理为本合同约定目的的青国用(_)第_号土地上的使用用途和有关规划的变更手续。

2、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有关款项。

3、乙方保证指定甲方享有_工程建成后的物业管理。

4、乙方保证不得因本合同未涉及的工程影响工程进度及工程的预期竣工。

5、乙方承诺甲方应乙方要求变更规划设计方案而出现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共同承诺与保证

1、按“四项原则”确保联建办公室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按期、保质地完成其工作目标。

2、为保护双方的利益,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双方保证对本合同的内容对外保密,但双方同意的第三人除外。

3、双方保证在本合同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对项目作出任何形式的非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转让)。

第七条:联建办公室

1、联建办公室是指甲、乙双方在诚信基础上,本着乙方主管、乙方决策、乙方监督和甲方配合的原则(简称“四项原则”)建立起的,为全面、高效履行本合同。确保联建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的管理机构。

2、联建办公室的建立

本合同签订后的当日,甲方和乙方共同成立联建办公室,联建办公室的组成人员共5入,其中甲方委派2人,乙方委派3人;其中:主任、财会人员由乙方委派、联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一切劳动待遇按照归属原则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和承担,该费用不得从联建办公室账户支付。联建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联建办公室下设执行机构、内设工程部、法律部、综合部、外联部等部门,直接向联建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人员由甲方指派,薪金由甲方发放,乙方按人民币__元/人/月的标准承担相关人员的工作补贴。乙方有权建议甲方撤换人员。

3、联建办公室的组织原则

⑴联建办公室依据双方确定的四项原则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本着有利于工程进度、有利于工程质量保证和有利于资金的节约和有效使用的方针,在联建办公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⑵联建办公室的议事原则是甲方服从乙方。如果涉及甲方责任问题,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如果意见不统一,上报联建领导小组决定。如果甲、乙双方对涉及联建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仍然须执行乙方的意见,但乙方应对其决策承担法律责任。

4、联建办公室的职责是执行联建过程中的甲方和乙方的有关决定,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进行管理和协调,并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支付,竣工验收、工程预决算以及对外合同签订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⑴工程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审批、办理开工报告、招投标工作、图纸会审。

⑵工程的施工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综合布线、设备安装、消防工程、监控工程、初装修、室外管线、绿化配套、对外合同签订。

⑶竣工验收以及后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材料回缴和建档、产权证办理、与物业公司交接。

上述具体工作由执行机构各专门技术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实施。

5、联建办公室自成立之日即需刻制“_培训中心联建办公室”印鉴,并报甲、乙双方备案;该印鉴由联建办公室主任保管并负责使用管理;联建工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件、承诺函、报批材料)必须加盖联建办公室印鉴并由主任签字。

6、联建办公室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到中国银行_分行开设专用账户,并预留联建办公室印鉴和乙方授权代理人印鉴;联建过程中的所有资金往来必须通过该账户结算。

7、联建办公室在联建工程中需甲、乙双方审批决定事宜,甲、乙双方均应在接到联建办公室书面通知的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在对外联络以及办理相关手续需甲、乙双方配合的,甲、乙双方应在接到联建办公室书面通知后的三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8、联建办公室账户中的资金由乙方注入,归乙方所有。

9、就联建项目所用的主、辅料由联建办公室同意对外签订购销合同,对材料的质量、价格由联建办公室会同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确认;材料运抵现场须经联建办公室会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联建办公主负责对联建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质量认定出具现场实证。

第八条:工程的设计

联建工程的设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标,由联建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议标和决标,选择一家设计单位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设计。

设计合同文本由联建办公室提供并签订,设计费用由联建办公室开立的账户中支付(详见设计合同)。

第九条:工程的施工建设

联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由联建办公室按照乙方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进行全国性招标,由甲方和乙方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议标和决标,选择一家施工单位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

施工合同由联建办公室与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文本由联建办公室提供,建设费用由联建办公室开立的账户中支付(详细见施工合同)。

第十条:工程的监理

联建工程必须进行监理,监理公司由乙方选定并与之签订监理合同,监理费用由联建办公室开立的账户中支付(详见委托监理合同)。

第十一条:工程用料

1、工程用料包括主料和辅料。其中主料的购买必须经乙方和监理单位书面认可。而且主料运抵施工场地和安装使用前必须经联建办公室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辅料由联建办公室根据乙方出具的辅料清单及其型号、标准采购,但运抵施工现场或者是用前必须经监理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采用。

2、工程用料必须符合国家优质产品的标准,其环保标准必须高于GB标准。

3、主料与辅料的划分详见乙方提供的工程用料型号、标准、质量要求清单,该清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详见联建办公室决议)。

第十二条:工程的质量

工程应该按照国家优质标准进行建设和验收。

第十三条:工程工期、竣工和验收

本合同约定之联建工程(包括设计、土建、初装修)的工期、竣工和验收服从施工合同。

自施工图完成后的三十个日历日内,联建办公室应办理好本工程开工所需的所有手续。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解除和设定

1、乙方负责取得中国银行_分行的书面承诺,解除在青国用(_)第_号土地的抵押权。

2、上述执行完成后,甲方应将青国用(_)第_号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乙方,抵押期限至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至乙方为止。

第十五条:合同款项及其支付

1、工程款项由联建办公室根据工程的进度付款。

2、在本协议签订的5日内,乙方向中国银行_分行出具(债务承担承诺函)(附件七),或者偿还相应数额的抵押担保之债务。同时取得中国银行_分行解除在青国用(_)第_号土地上的抵押权的书面承诺(附件八)。甲方必须应乙方的要求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10日内协同乙方以及中国银行_分行前往_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办理解除抵押和设定新的抵押之手续。

上款乙方承诺函的出具视为乙方承担甲方的银行债务。

3、前期费用及工程管理费人民币 万元的支付:

⑴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

⑵在本合同签订的5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前期费用人民币 万元整;

⑶规划设计完成之日支付人民币 万元;

⑷办理完毕全部的项目审批许可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三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

⑸完成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过户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变更手续后,支付余款 万元。

第十六条:税、费特别约定

前期费用和工程管理费用的税赋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其他行为和合同以外行为的税赋由乙方承担。

双方发生合同内的房地产过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与第三方交易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计税标准和缴纳时间按国家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计费标准以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对方享有解除合同以及要求赔偿的权利。

2、若任何一方违反承诺与保证,按定金条款执行。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关于税费义务的约定并因此增加了甲方的税费负担,将以建成后的房产以成本价为计算单位,向甲方补偿(成本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4、如甲方不能按期出具符合法律要求的有关土地使用权或其他事项的转让变更所需的法律文件,致使转让和变更手续无法完成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甲方应得前期费用及工程管理费总额的万分之承担违约责任。该项违约金可在乙方应付款项中扣减。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因公认的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履行不能、迟延履行,双方互为免责。待不可抗力消除后15个日历日内,双方应当就合同是否继续履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1、在建项目的户外广告及其他媒体广告由联建办公室全权负责,任何一方未经联建办公室同意不得单独以联建项目为内容进行广告宣传。

2、_集团公司与_实业有限公司为甲方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连带的保证责任(保证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的有效期,保证范围为合同价款。

3、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首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

6、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四份,六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意向书自然失效。

8、本合同签订于_市。

甲方:_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_公司 _房地产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盖章)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旬邑原底鑫源小区

地址:旬邑县原底街道306省道以南

第二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拟建旬邑原底鑫源小区工程,规划占地30000平方米,。

第三条合作方式

1、投资方式:合作股份

2、股东组成:合作股份由四个股东组成、大股东占40%股份、其余股东各占20%股份

3、建设管理费用、施工手续等事宜从该项目中的总造价的5%计入建设公司

第四条承包计算方式

1、包工包设备按平方米285元计算

2、包工不包设备按平方米188元计算

第四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五条工程管理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第六条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施工方、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七条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旬邑县原底社区(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八条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旬邑县信用联社营业部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九条房屋的维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二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50年。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5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咸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八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职务: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职务: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一条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购买)方式取得位于_准格尔旗沙圪堵__、编号为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_商住_____、容积率为_2.2__、计划建筑面积为_28__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

2.由乙方提供建房资金,并承建全部建筑及附属工程。

第二条合作建房

1.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约__28__万平米的办公(或商业、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 六条的约定进行利益分成。

2.工程造价以国家预算计算(不降点),全部由乙方承建。

第三条建房资金

1.工程建设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2.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甲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乙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设计、建筑

1.工程设计费用由甲方负责,但需经得乙方通过设计方案,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乙方负责。

2.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15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20天内开工,并在第10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利益分成

1. 全部建筑按每平米4200元的价格交由乙方销售,除去乙方投入的建房资金,乙方找差价补足甲方每个建筑平米4200元。

2 .超出每平米4200元销售以外的溢价,为乙方所得,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3.每平米4200元(含4200元)的销售税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销售房款所得,除保证正常施工外优先支付甲方每平米4200元的差价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20__天内开工、或在第_10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的,乙方工期顺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1__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5

甲方:

乙方:

兹甲方有经出让方式取得可供开发的土地一宗,乙方有开发建设管理、技术能力及相应资质,经双方协商达成共同开发小区项目的协议,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开发项目位置、内容及规模

(一)位置:

(二)内容:该区内所有单体工程、小区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与经营。

(三)土地面积经商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用房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约计 万元(其中土地费 万元,开发手续费 万元,综合配套费用 万元)。

二、 合作方式

甲方以土地作价入股,同时负担开发手续费、配套费、建安费,乙方持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投入相应管理及技术人员,联合开发经营。

三、 各方责任

甲方:负责土地、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完工后接收物业管理。

乙方:负责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以及策划营销,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达国家合格以上标准、住房售价 元/平方米以上、经商房售价 元/平方米以上、时间内完成开发计划。

四、 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按 比例对利润进行分配。

五、 违约责任

(一)因开发建设存在违章违法、建设质量低劣、配套不完善造成项目收益损失的,扣除乙方利润直至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二)甲方不及时拨付开发款项或项目验收合格后不接收物业管理的,扣罚利润。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服从文登市建设局调解。

七、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文登市建设局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合作及经营方式。

第三条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4、利润分配。

第五条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7

甲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帐号: 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帐号: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甲方与乙方联合共同开发东城国际项目(下称该项目,地点位于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东城国际项目联合开发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的合作原则为合法、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在合作过程中双方若有其他分歧,应本着以上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第二条 合作标的

(一)双方联合开发标的位于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面积及范围以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在该地块上拟建东城国际项目。

(二)甲方投资的土地类型为商住,开发房地产手续应由甲、乙双方共同汇报政府和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行文执行。甲方以现有全部土地约7100㎡(以原划拨土地面积为准)土地使用权宗地图面积评估价为限出资,四址界线以土地使用权宗地图为准(宗地图见附件)。

(三)甲方投资联合开发的该宗土地,应合法无任何纠纷,如因该宗土地四址界限图内遗留产生的纠纷,以及相关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如因该宗土地宗地图外新规划涉及到周边相邻单位及居民因建设所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解决,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该项目建设实施中需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需要甲方出面协商的,甲方应积极提供并参与协调。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甲方将其拥有的广元市苴国路北侧、环保局西侧土地按广元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将其评估价格作为合作出资份额。

(二)乙方出资1700万(大写:壹仟柒佰万元),负责该项目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并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法律责任。

第四条 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从签订本协议时起,到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止。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应理解为:⑴该项目工程完全按照设计图纸全部建设完毕;⑵该项目的销售部分的房屋销售完毕或甲乙双方认为销售完毕的;⑶该项目完成各种行政报批手续、办理各种竣工手续、完成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手续的;⑷其他双方认为应该完成的事项。

第五条 项目规模

建筑规模按乙方报审的经政府主管部门最后批准的方案为准。

第六条 利益分成

分配比例为: 甲方:51%,乙方:49%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二)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三)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四)若乙方自筹资金不足确需贷款,乙方会通甲方后,以项目名义向银行贷款,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该银行贷款的情况。

(五)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项目报批、工程施工、销售等手续。

(六)甲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甲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开发资金筹集、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工程款支付、房屋销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

(二)为使该项目如期完工,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乙方须设立专项帐户,该项目的所有销售收入必须进入该帐户,实行专款专用。

(三)乙方不得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所贷的款项,所得贷款须在甲方的监督下用于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开发销售收入除一部分用于保持正常施工进度外,其他优先用于偿还贷款,否则由此产生的银行债务及其它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供气、通讯报装手续。

(五)乙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许可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六)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七)乙方应及时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否则由此产生的各种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甲乙双方应保证以下事项真实可信:

(一)甲方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有权独立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三)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四)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双方按照实际情况约定。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变更或终止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本协议合作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广元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真实情况,合作的该地块不合法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合作的地块有其他纠纷影响项目建设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时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开发所需要的各项手续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的,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而与乙方解除协议另寻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的贷款,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保密规定泄漏秘密的,造成的损失由泄漏方负责。

(八)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更改规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内容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转让规定的,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本协议壹式陆份,壹份捌页,甲乙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 项目全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股东和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本章程未规定到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事项,按法律、法规执行。

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类型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六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

第七条公司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八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从核发之日算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对房地产业的投资。

第十条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其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

资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

股东首期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十三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签章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提案权;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

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

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二次,每半年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

(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的可表述为:)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监事______人,由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和更换。

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二十八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九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

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条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一条公司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接受股东、监督机关审查验证。

第三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公司组织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三十四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公司的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三十五条股东会有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第三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一般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八条公司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股东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四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秉;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2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的董事,或者1/3以上的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但中应载明被委托人的权限。

第四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若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四十七条股东全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当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当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公司______(设/不设立)董事会,成员为______人,由股东会选举(委派)。

董事任期年,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______人,副董事长______人。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第四十九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为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1/3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十一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1/2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十二条公司设经理______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除应当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十三条公司监事会,成员______人,并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______名召集人,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______。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十四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

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十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______年,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任期后满,可连选连任。

第五十六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二)检查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条约;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提名公司经理人选,由董事会任免;

(六)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五十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该会计年度终了后60日内送交各股东。

第五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下列顺序执行:提取_____%法定盈余公积;提取_____%任意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五十九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工会

第六十条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组织,并开展工会活动。

第六十一条公司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公司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三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六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第六十四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四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五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六十六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第六十七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应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______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合作投资建设开发甲方位于市

路号土地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书

第一条合作项目概况

1-1、土地概况

双方合作的土地位于市路号,共计约__________亩(以下简称为“项目用地”,面积以红线图为准,该图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该土地上现有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上述项目用地之土地性质现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年,甲方为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1-2、合作项目概况及性质

双方拟以项目用地为开发资源,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商住楼住宅小区,该项目暂定名称为___________小区的容积率及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最终审批核准的批复文件为准。

小区拟定建设开发期限为自双方合作的项目公司取得国有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后___________个月。

小区拟定投资总额约为__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项目投资总额”)。

第二条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1、甲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甲方以第一条所述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审批手续费用作为双方投资合作的条件。

2-2、乙方提供的合作条件

乙方以该项目所需的建设开发资金及项目开发管理支持团队作为合作条件。

2-3、合作前提

2-3-1、本合同订立后,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诚信全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双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互相尊重、支持和合作;在涉及规划控制、销售控制以及争取政府优惠政策和支持等重要事项甲方应给予乙方大力支持和协助。

2-3-2、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2-3-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同日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将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证》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双方全面履行本条款规定的2-3-2、2-3-3的合同义务后,即各自指派专人共同办理设立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项目公司的相关证照手续。

第三条项目公司

3-1、公司作为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开发公司。甲方占项目公司%股权,乙方占项目公司

%股权,在本合同生效后月内,完成股权的转移登记。

3-2、双方应当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及项目公司经营项目所必须的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的合作分工及义务

4-1、【A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_________________将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后______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2、【B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_________________将项目用地之商住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作为甲方对项目公司的实物投资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使项目公司取得合作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A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______日内(因国家法律政策原因导致的迟延可相应顺延,其他情况不得顺延)。

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甲方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3、【C阶段】

甲方的目标任务:_________________将项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状态。

目标任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B阶段目标任务完成后__________日内。

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甲方承担完成本阶段目标任务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本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书履行过程中,甲方还须承担如下合同义务,甲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项目公司承担:_________________

4-4-1、在小区建设开发阶段,甲方应负责协调合作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四邻关系,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开发。

4-4-2、负责解决合作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事宜,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实施。

4-4-3、协助乙方办理合作项目的设计、报建、建审、开工、销售等开发过程中所需的相关手续、资料。

4-4-4、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的相关事务。

4-4-5、负责办理其他合作项目开发期间若以甲方名义办理将会达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关事务:_________________

降低处理成本;

节约处理时间;

有利于本合同双方合作。

4-4-6、其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应由甲方负责办理的事务。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_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_端。

(2)拟建_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_端。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_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

_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分次出__________资,每次出资_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_日内,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_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_日内,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八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按前述第六条、第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第九条 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_(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__________的产权,乙方分得__________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三条 房屋的维修及管理: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釆用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釆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__________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 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 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1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

1.“销售许可证”;

2.权属证件;

3.物业的具体情况;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

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

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经纪人岗位“资格证”;

3.经纪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项:

1.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委托代理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的_%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租赁的,按年租金的_%一次性计算支付;

代理房地产交换的,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的_%计算支付;

其他服务项目支付________元。

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乙方应将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务项目,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并有权随时进行查询、督促。

乙方将本合同第二条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转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人的,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乙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为甲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内容、要求和标准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当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条件、机会,擅自不履行合同;

3.违反本合同第三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日内,如果委托人直接或间接地与经纪人最初物色的客户成交,那么经纪人有权获得经纪合同中订立的佣金。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承办经纪人员

(资格证编号:)

房地产权证/商品房现(预)售许可证

(证件编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启用《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的通知

(京房管字[1995]第172号)

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各自管房单位、各房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公有住宅的管理,建立正常的租赁秩序,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制定了新的《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并决定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市公有住宅范围内予以启用,请各单位在1995年房改调租时,一律使用新的合同文本。

特此通知。一九_年四月五日

┌──────────────────────────────────┐│公有住宅租赁合同│

├──────────────────────────────────┤

│为保护住宅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国家法律│

│和本市的有关法规及政策,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

│出租方(甲方):经办人:│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

│住│小区楼│

│宅│区(县)街号房号│

│座│胡同│

│落││

├─┼────────────────────────────────┤

│住│楼间│

│宅│结构总使用面积平方米其中居室│

│状││

│况│平平方米│

├─┼────────────────────────────────┤

│租││

││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期││

├─┼────────────────────────────────┤

│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租│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金│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租金元│

└─┴────────────────────────────────┘

┌──────────────────────────────────┐

│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一、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住宅租赁凭证。双方均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

│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甲方按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的租金标准、房屋条件和有关规定核定乙│

│方承租住宅应交纳的租金。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调整│

│。│

│三、甲方负责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维修,保障居住安全和正│

│常使用。因甲方负责致使房屋倒塌、毁损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

│责赔偿。│

│四、乙方应于当月交纳房租。逾月未交者,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

│金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的,按合同第十二│

│条处理。│

│五、乙方与第三者换房,符合有关规定的,甲方应予办理有关手续。│

│六、租期内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租赁期满,乙方又需要继续承租的│

│,甲方应继续出租,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期内乙方有违约行为,又尚未改│

│正的,租赁期满,甲方有权缓签或拒签新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

│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

│八、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须爱护使用,并负责保管,因乙│

│方责任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楼梯间、门道、走廊、屋顶等公用部位,乙方不得私自占用。电梯、电视││共用天线等公用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公用部位损坏│

│,由责任者赔偿。│

│甲方检查、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因拒查、拒│

│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建筑结构及设备,如确属必需,须事先取得甲│

│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拆改。擅自拆改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

│偿。│

│十、乙方承租甲方的房屋,当甲方变更时,本合同同时中止,变更后的甲│

│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合同。│

│十一、因城市建设等需要,乙方承租的房屋须腾让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私自交换使用、出卖或变相出│

│卖使用权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利用住宅进行非法活动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六个月以上的;│

│5.房屋无故空闲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6.全家迁往外地的。│

│十三、乙方要求解除合同时,须于一周前通知甲方。本合同中止时,双方│

│须办理以下手续:│

│1.按租赁合同清点房屋及设备;│

│2.结清房屋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有关费用。│

│3.交清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纠纷时,甲乙方均有权诉请人民│

│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

│力。原签定的《公有住宅租赁合同》同时废止。│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变动事项以及单位另有规定的,应在双方合│

│同附记栏中写明,并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

│签订合同者│

││

│甲方:乙方:│

│(单位及经办人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

││

│附记:│

││

││

││

││

│年月日│

││

└──────────────────────────────────┘

┌──────────────────────────────────┐

│装修和设备保管单│

├───────┬───┬───┬──────────────────┤

│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

│门窗玻璃│块│││

├───────┼───┼───┼──────────────────┤

│水表│块│││

├───────┼───┼───┼──────────────────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12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

第三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2)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第四条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八条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第九条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乙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_____元(其中:征地费_________元、开发费_________元,建安费_________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_____元,甲方出资_________元,预收款_________元;乙方出资_________元,预收款_________元。

三、各方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经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_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月的20日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_,最后一次还款时,费随本清。

六、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利润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双方确认_________行有权监督资金使用。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份,报送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一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1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 议 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 ,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 每次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 合作及经营方式

合作方式:

各方负责:

甲方:

乙方:

经营方式:

第三条 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 。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利润分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

甲方经济责任由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乙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1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_。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_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_端。

(2)拟建_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_端。

第四条 合作方式

方提供用地,_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_,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

_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_万元,分次出__________资,每次出资_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_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_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__________方向_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

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16

第一部分建设项目

委托人(全称):某某宾馆

代建人(全称):某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南山甲所、梅岭1号、2号、3号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1号、2号、3号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东湖路146号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壹亿元人民币(财政投资9000万元,东湖宾馆1000万元)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xx。7。1—20xx。1。20,

三、质量标准: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9000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1000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武汉东湖宾馆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代建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其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代建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组织。

(5)“项目经理”是指经委托人同意,代建人派到项目管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工程项目管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7)“工程项目管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妨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8)“工程项目管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9)“日”是指任何一个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0)“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五条委托人对工程监理、施工、设备采购等专业工作单位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审核,监督代建人与专业工作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第六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对代建人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代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提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月度报告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八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

第九条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第十条代建人调换项目经理需经委托人同意。

代建人权利

第十一条代建人根据委托人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选择专业工作单位,并监督委托人与其签订合同。

(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方提出建议;如果由于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代建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

(4)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同时上报委托人。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委托人协商。

(6)代建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代建人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决定权和对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得到代建人批准,并经监理单位下达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

(10)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

(11)与有关单位商定处理保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十二条代建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施工、监理及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需经委托人事先批准。

第十三条代建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

第十四条代建人有权取得代建报酬,并有权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从项目投资节余额中提取奖酬金。

第十五条代建人处理代建业务时,因委托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人义务

第十六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和宾馆内有关部门的关系的协调,为项目管理公司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七条委托人应当授权3名以上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负责与代建人联系,协调关系,监督代建工作。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代建人。

第十八条委托人应按代建合同规定支付代建管理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及时足额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代建人工程项目资金专户。若因委托人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

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协助代建人办理须以委托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建设手续,并根据代建人申请,经双方与有关部门交涉认可后,由委托人及时交纳规划、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种相关政策性费用。

第二十二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代建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在项目建成、代建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代建人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应协助代建人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事宜。

代建人义务

第二十五条代建人对建设工程全权负责。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代建工作,并按月向委托人汇报代建工作进展。

第二十七条代建人应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第二十八条代建人不得在实施过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填写设计变更单,并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由代建人报委托人核准。

第二十九条代建人在委托人的监督下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签订施工、监理等相关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代建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三十一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向委托人提出资金计划申请。第三十二条代建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及合同执行情况使用建设资金,并接受委托人监督。第三十三条定期向委托人汇报工程进度,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代建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代建人应在项目建成后,会同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人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六条代建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代建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委托人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三十七条代建过程中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代建人应付全部责任,做好善后工作,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责任

第三十八条委托人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合同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代建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因委托人责任使项目建设发生变化,而造成代建人实际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托人同代建人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代建人责任

第四十一条代建人的责任期即工程项目管理合同有效期。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四十二条代建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代建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

第四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暂停或终止,以至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完成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四十六条在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签定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代建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代建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

第四十七条代建人在应当获得工程项目管理代建费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代建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已暂停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代建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代建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获得额外的报酬。

第四十九条当委托人认为代建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义务时,可向代建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五十一条代建人与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代建人收到代建报酬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代建人报酬

第五十二条正常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五十三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代建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五十四条支付工程项目管理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五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对代建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代建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五十六条代建人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代建人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五十七条隐蔽工程的验收。进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及使用功能试验时,代建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委托人到场,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其它施工。

第五十八条工程变更。发生工程变更在施工合同额5%以内或者变更总额在50万元以内的

由委托人、代建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同意后实施,并填写备忘录报委托人备案;超过5%或总额超过50万元由代建人报委托人审核,并填写备忘录,委托人按现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复后实施。若工程出现意外的安全及质量险情,代建人可边采取紧急抢险避险措施,边通报委托人。

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项目所必要的委托人、代建人、设计人外出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经委托人同意,从建设费用中支出。

第六十条在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代建人聘用的,其费用由代建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从建设费中支出。

第六十一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六十二条代建人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不得泄露设计人、施工方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六十三条代建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解决。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标准及及工程项目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2、本工程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合同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合同及文件。

3、湖北省现行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代建范围和代建工作内容

代建范围:————————————————————————。

代建工作内容:

1、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3、负责与施工单位及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供应等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4、编制适应于本工程实际的资金及进度计划,报委托人批准;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户,按

计划领取并拨付建设资金,按月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结算,组织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估,向委托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6、严格按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建设,如有重大设计变更,报委托人审批执行。

7、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委托人应在前向代建人提供如下工程资料:

1、项目可行性报告

2、立项批文

3、用地建筑规划报批情况

4、项目建筑总体方案

5、规划红线图

6、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图及方案)、施工概算

7、资金来源和总投资金额

第四条委托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代建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

第六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建设资金和代建人的报酬:建设资金核拨程序:

1、代建人根据代建项目概算投资、进度控制目标及项目建设计划,编制项目资金计划报委托人审批;

2、根据核批的资金年度计划,及时拨付到代建人的资金专户,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代建项目管理费用支付方式:

1、正常代建费按工程总概算*万元的2%计算,其中————*万元,———*万元,在工程结算之前按概算总价计算并支付工程项目管理费。

2、本合同签定后一周内支付———————代建管理费(**万元的)30%计**万元;

3、——————工程进行一半时,再支付代建费的40%计**万元。

4、工程竣工审计后支付至全部实际费用的95%。

5、代建费5%作为质检费一年后支付。

6、——工程代建费支付方法按此进行。

第七条工程建设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按有关部门确认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八条因代建人原因未能按期完工,应对代建人进行处罚,按以下方式计算处罚金:罚金=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第九条因代建人管理不当,未科学安排施工造成投资增加,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处罚:处罚金额=工程费用超支额×30%

第十条委托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方法计算并支付代建人延长期工程项目管理费:

延长期管理费=管理费总额÷合同期(日)×延长工期(日)。

延长期管理费从合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并按月支付;

第十一条因代建人的合理化建议、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在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所节约的工程投资,委托人按以下方法予以奖励: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30%

工程费用节省额=工程概算投资(不含征地拆迁投资)—竣工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一方如不接受仲裁结果,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份,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争议时以正本为准。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17

甲方:

乙方:

贵州省兴义市笔山路3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市国用[20xx]第0369号)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以甲方名义取得,乙方是该宗土地的实际使用权人,甲方是名义使用权人,由于乙方不具备开发该宗地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发该宗土地。该开发项目名称为宏鑫华英苑,由乙方个人单独投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享有该开发项目的一切权利并承担该开发项目的一切义务。现双方就该开发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兴义市笔山路31号宏鑫华英苑小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乙方单独投资开发,开发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乙方独自承担,乙方拥有该开发项目的全部产权。

2、甲方对乙方开发该项目提供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同时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协助乙方对该开发项目的报批、报建、备案登记、房屋产权证书的办理等相关手续。除甲方拥有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等企业基本信息由甲方提供外,其余相关资料由乙方自行收集制作,同时办理相关事项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开发过程中办理相关事宜时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派遣相关人员积极协助办理。

3、乙方支付甲方业务指导、协助报批、报建等各种费用合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xx00.00)。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费用分两次付清,第一次支付给甲方的金额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拾万元整(100000.00),第二次支付给甲方的金额壹拾万元整(100000.00)。

4、该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2号楼和3号楼各留一套房给甲方(每套面积以图纸为准),甲方按每平方米2800元计价支付给乙方房款,其余房屋乙方以甲方名义自行销售,甲方无权过问和干涉。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该项目的一切经营和建设活动,必须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质量,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即在报建、建设、销售等过程中造成的一切纠纷、质量、安全的问题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乙方必须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该项目的一切经营活动,且在此过程中不能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7、甲乙双方应当切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损失额无法计算或者无法估计的,违约方应赔偿该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8、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照、印章及相关资料合法有效,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9、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为该项目产生的其他事宜与乙方无任何关系,甲方应当提前处理完毕本协议生效前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与甲方有关的事宜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有关的事宜由乙方负责。那方造成的损失由那方全部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10、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为该项目上已经支付的相关前期费用,由甲方提供费用清单,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

11、甲乙双方必须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若其中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和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12、甲方在 年 月 日之前以甲方名义给乙方开设一个银行帐户使用,开户所用印章由乙方保管、使用,私章由乙方自备,自己使用、保管。该项目结束后归还甲方所有印章。

13、在此项目开发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拖廷、拒绝乙方正常使用甲方公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

1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5、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6、本协议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18

法人代表: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未尽事项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分别于年 月日、年 月  日签订的《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和《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均为双方真实意愿表示。

二、《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效力不受《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影响,《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未涉及到的或与《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相冲突的事项均以《国湘·汇丰嘉源项目内部承包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根据《联合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协议》成立的开发公司,其注册资本金及组建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相关的所有手续由乙方办理,运营过程中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甲方承担部分)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旬邑原底鑫源小区

地址:旬邑县原底街道306省道以南

第二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拟建旬邑原底鑫源小区工程,规划占地30000平方米,。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投资方式:合作股份

2、股东组成:合作股份由四个股东组成、大股东占40%股份、其余股东各占20%股份

3、建设管理费用、施工手续等事宜从该项目中的总造价的5%计入建设公司

第四条 承包计算方式

1、包工包设备按平方米285元计算

2、包工不包设备按平方米188元计算

第四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五条 工程管理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第六条 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施工方、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旬邑县原底社区(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七条 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旬邑县信用联社营业部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 房屋的维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一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50年。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5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1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咸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20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开发、管理、服务等项目。

二、合作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双方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范围及内容是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提供技术顾问、信息咨询等服务,包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项目的推介及招商,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沟通、信息交流、协调关系、公关、招投标、谈判、签约等商务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员的身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进行相应合法商务活动。

四、甲、乙双方的工作与责任

4.1、甲方:

4.1.1、向乙方提供商务活动所必需的一切商务谈判资料,如甲方的组织机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企业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报表、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切为合作项目服务的资料证明文件。

4.1.2、在乙方提供投资开发所必须的资料基础上,负责筹备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融通及筹措,并及时告知乙方融资渠道及融资结果,并将融资所需的整套文件资料给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为其寻求及联络相应的金融机构或投资机构。

4.1.3、在乙方提供必须的资料的基础上,负责协助乙方筹备项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为其安排定向推介。

4.1.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资或寻求开发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负责协助乙方进行融资或合作开发的相关的协议、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并协助乙方完成融资或合作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准备和签署。

4.1.5、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并将谈判内容、结果和合作方式等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4.1.6、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费用,土地费用,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费用,项目广告推介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

4.1.7、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2、乙方:

4.2.1、负责提供获得项目服务事宜的公共关系支持。

4.2.2、负责取得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基本资料。

4.2.3、负责协调使甲方获得项目服务合同及相应的授权。

4.2.4、负责协调关系并使甲方寻求、联络、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

4.2.5、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5.1、乙方在协议约定范围内所付出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协议签定后按每个项目信息为单位,按每个项目总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5.2、本协议自签定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开办费,之后按每月的实际投资额(含形象进度所代表的投资额)的2%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前期开办费在月支付管理费中扣减。

5.3、广告费用、前期费用等双方另行商定支付方式,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保证与承诺

6.1、双方有权签订并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6.2、双方无论口头或书面所提供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观的、真实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侵权、故意疏忽或虚伪陈述。

6.3、双方将所知悉的可能影响本协议的所有事项(如果有)尽快通知对方,并提示对方注意。

6.4、乙方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或从事商业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有关法律和规定,一切违背法律和规定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均自行承担。

6.5、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的一切承诺及相关的意见、观点、看法和操作,均应在甲方授权或双方议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6、乙方在提出正当的合法商务活动时,甲方应积极的给予支持,

七、合作期限

7.1、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一年,若合作项目没有任何进展则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起的一年后终止,若合作项目进展顺利,甲方或甲方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则本协议有效期延长至合作项目销售封盘为止。

7.2、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7.2.1、一方停止营业或进入清算(不包括事先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的、为了正当的有清偿能力的重组或合并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解散或关闭;

7.2.2、一方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被指定给破产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设立地点的法律规定的任何类似官员或程序),或正进入任何破产程序;

7.3、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遭遇不可抗拒力或意外事件的一方应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将事故详细情况通知对方,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双方应该通过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7.4、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但保密期限过后则不在此限。

7.5、本协议合作期满,如需延长合作期,双方可签订书面文件延长合作期。

7.6、在有效期内,为本协议上述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结束,则本协议终止。

八、违约责任

8.1、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在另一方指出这种违反后15日内,这种违反仍未得到纠正,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带来的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8.2、如果任何一方连续三十天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则另一方可以在发出书面通知三十天后终止该协议或其中受到上述影响的任何部分,无法实质履行其责任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九、不可抗力

9.1、由于任何一方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战争、火灾、风暴、政治封锁、罢工(不包括其自身员工的罢工)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9.2、各方在知晓可能导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后应尽快通知另一方。

十、适用法律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10.2、如果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0.3、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10.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一、协议的生效、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及其它

1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1.2、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补充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11.3、本协议以中文写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往来文件均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国市正式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21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m2)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_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_亩(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第三条 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x文物[______] 号“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x规选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规土证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______]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____.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与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______年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卫预审字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______]号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______]人防立项字(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审(______)第(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乙方出资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 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协议签订后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xx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_____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协议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4.负责将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调整为商品房住宅用地______年,商业用地______年,但因土地使用年限调整而相应增加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5.在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付清第二期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负责以三通一平(即通水、通电、通路和土地平整)为标准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办理通水、通电的费用由甲方或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____.协助甲方办理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7.协助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的申领工作。

第八条 乙方将______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年)过户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所发生的土地契税由乙方和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其中乙方承担__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______%,其他过户税费如印花税等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个月内由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按乙方原出资金额(即按出资金额1∶1)进行收购,股权转让款由收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向收购方开具相应的股权转让款发票。

第十条 甲、乙双方确认:开发地块的拆迁补偿中的货币补偿部分由乙方处理。甲方认可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市______支行签订的《拆迁协议》,甲方同意承接该协议中为乙方(______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设定的权利义务,甲方承接乙方权利义务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甲方不再就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后,______街项目的方案设计、报批、开发建设、施工、销售等工作均由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乙方对xx街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报批应予以配合,并保证经批准的方案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的经济指标。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等都具有保密的义务。除双方认可的为本项目运作而使用这些文件、数据的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甲方支付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后,乙方不得再以本项目为标的与第三方进行洽谈、合作,否则,乙方应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3.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支付各期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则甲方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陆拾天仍未支付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前期已支付的__________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但乙方应通过_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归还甲方前期已投入的除定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款项。

4.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期限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过户、变更到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甲方支付的定金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陆拾天乙方仍未完成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返还前期发生的包括定金在内的所有款项。

5.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二)款第三、四、五项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沈阳置业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和的万分之二点一向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____.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未按甲方的指定和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股权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抵触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纠纷,各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协议规定的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自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之日即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独立享受和承担。

第十六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成立。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22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开拍卖×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协议合同。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区×路×号地块(以下简称×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销售部设经理 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予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共3页,当前第1页123

6.1 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 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 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 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7.1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号,200×年×月×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 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3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 元/平方米。

7.4 竟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7.6 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 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 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 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10.1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 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 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共3页,当前第2页123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共同以乙方名义在 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项目名称暂定为 。

二、合作条件:

1、甲方提供待开发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的全部资金。

2、乙方保证对外提供全套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需资料,保证本企业注册真实、合法,经营范围符合房地产开发要求。

3、由乙方办理房地产开发的各种证照手续及房地产开发所需的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甲方积极予以协助。

4、房地产开发过程,乙方选任设计施工企业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条件。

5、房地产开发的楼盘设计,建筑面积,样式,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产合作开发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面积 亩,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无抵押,不受其它权利人追究。如因房产经营销售需要办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由乙方出资并办理,甲方予以协助。

四、本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启动,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开发终止。乙方负责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间,由甲、乙双方各派驻会计,共同负责楼房的销售资金。甲方按开发房地产的建筑面积 元/㎡提取作为本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给甲方。自本合同同签订之日支付 元,开发房地产销售至一半支付 元,开发楼房工程完工乙方结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损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 赔偿乙方。

2、因乙方资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产开发设计资金的10% 赔偿甲方损失。

3、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或资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应支付甲方收益的10%赔偿甲方损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24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唐大兴、原杰、方德春、林丽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广西名城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类。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扒佰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 公司由4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认缴情况

设立时实际缴付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各共同投资人应在项目开发时根据项目投资额度按上述出资比例将投资资金缴存至项目公司账户。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行使职权。

第九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 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 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定,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并依据《公司法》第五十条行使职权。

第十六条 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监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行使职权。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则

第二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本章程一式2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日 期: 年月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25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章、总则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_]×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_年×月×日公开拍卖×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区×路×号地块(以下简称×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销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销售部设经理 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项办理。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项办理。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项办理。

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项办理。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_]×号,20_年×月×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 元/平方米。

竟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应价超过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竟买不成的,除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物业管理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厦门黄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26

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 万元(其中:征地费 万元,开发费 万元,建筑安装费 万元)。投入资金规模 万元,甲方出资 万元,分 次出资,每次出资 万元,预收款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分 次出资,每次出资 万元。

合作方式:

各方负责:

甲方:

乙方:

经营方式: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财务管理:

1. 成本核算范围:

2. 决算编制:

3. 3.财产清偿:

利润分配:

违约责任: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 行开户管理。

2. 方经济责任由 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 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 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 方愿以 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时, 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副本 份,报送 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 ,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X) 法人代表(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X)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27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总投资_____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_____万元,开发费_____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_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_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合作及经营方式

合作方式:_________

各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营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_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_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_____。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

第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六条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报送_____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2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合营双方

第1.1条 本合同的双方为

中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外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2.1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以中外合资经营方式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公司名称为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2.2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的规定。其合法经营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2.3条 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双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和亏损,但合营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遵从特殊约定。

第三章 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3.1条 宗旨:本着经济合作和优势互补的原则,采用先进经营模式和科学管理方法,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3.2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

第3.3条 经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合营公司可以调整经营范围。

第3.4条 项目概况

甲乙双方成立合营公司,并以合营公司名义共同开发以下项目:

1、项目;

2、项目。

上述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切有关本合资合同及上述项目的资料都被视为机密资料。除非甲方或乙方应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上述信息,否则,双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均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上述任何资料。

第四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4.1条 投资总额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小写:__________¥)。

第4.2条 注册资本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合营双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

甲方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占__________%;

乙方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占__________%。

双方将以下列方式出资: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4.3条 转账与汇款

自合营公司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___个月内,甲方将全部出资额即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汇入合营公司指定帐户,同时乙方将全部出资额即 (小写:__________¥),(或等值外币),通过电汇或转帐方式汇入合营公司指定帐户。

第4.4条 追加投资

合营公司若因经营需要,在甲乙双方完成注册资本认缴及甲方负责的土地费用和乙方的投资款全部到位后,须进一步追加投资时,可以以合营公司名义向境内外金融机构融资。若合营公司无法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款项的,则甲乙双方应当按照1:1的比例以股东贷款方式追加投资。

第4.5条 股权转让

合营一方转让其于合营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营另一方在取得拟转让一方有书面通知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为该优先权先使的期限,合营另一方如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则转让一方可向第三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但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下得比向合营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4.6条 保证

甲乙双方应保证所放缴的出资是自有资金。

合营公司任何一方不得以合营公司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注册资本。

合营公司在经营期间,如须向金融或非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应经合营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合营双方根据其在合营公司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以合营公司的名义进行融资。

合营公司在经营期间,若因宣传、营销等经营需要,合营公司可用甲方或乙方的商标及品牌作推广之用。

甲乙双方保证任何一方最终持股方保持不变,除非得到对方书面同意。

第五章 合营双方责任

第5.1条 工作交接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共同成立合营公司筹备联络小组,负责合营公司设立等有关事宜,该联络小组在合营公司营业执照颁发后即终止工作,相关工作转由合营公司负责处理。

第5.2条 合营双方责任:

5.2.1 甲方责任

(1)作为合营公司的中方投资者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等手续;

(2)按照双方约定按时缴纳注册资本;

(3)负责 项目的动迁、拆迁工作;若上述项目在设计建设工作过程中,合营公司受到第三方的投诉、索赔或诉讼,如因设计、建筑质量、工程工期延期问题而引起的,由合营公司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拆迁合同引发的投诉、索赔或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4)负责办理 项目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及落实 项目土地拆迁工作,使合营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 个月内取得 项目的开发权及以合营公司为权利人的 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5)负责承担 项目土地使用权有关的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安置补助费、土地出让金、收购项目用地上现有房屋的费用,居民补偿费用,旧屋拆除及材料清理费用,但不包括双方约定的回迁面积对应的费用);

(6)派出管理人员,与乙方共同管理合营公司、协调经营业务。

5.2.2 乙方责任:

(1)派出联络人员,配合甲方办理合营公司设立有关事宜;

(2)甲方向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过程中如需乙方协助,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3)按照双方按时缴纳注册资本;

(4)负责在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__________个月内,向合营公司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的投资款;

(5)在以甲乙双方的名义或合营公司名义取得 项目土地上使用证一个月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的投资款;

(6)合营公司成立后,双方同意以合营公司名义由乙方另行再垫付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作为 项目(二期)的部分拆迁费用,以取得该二期项目的土地开发权,甲方保证乙方作为本项目的唯一合作伙伴,在合营公司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前,甲方以 项目的股权作抵押或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提供其他方式的担保,如合营公司最终未能在乙方垫付款项后 个月内取得二期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甲方应归还乙方已垫付的全部资金;

(8)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国际市场上采购设备和原材料等有关事宜;

(9)派出管理人员,与甲方共同管理合营公司、协调业务。

5.2.3监管机制

双方一致同意对乙方根据本合同第5.3条和第6.2.2条第(4)项的规定投入的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资金(即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和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投资款)建立监管机制,甲乙双方或合营公司仅可以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后方可运用上述资金中的相应金额,否则均不得擅自运用;

(1)合营公司用于 项目除本合同条6.2.1第(5)项以外的日常管理及开发费用,但可运用的金额最多不得超过乙方投资的注册资金总额,即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小__________¥)。

(2)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或合营公司名义取得 项目土地使用证后,合营公司可以运用上述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资金;

本条款提及的监管机制,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营公司除设立基本账户外,另外设立一个监管账户;

(2)乙方投入的 元资金(即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和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投资款)先存放于上述监管账户内;

(3)监管账户的私章由乙方保管。

第六章 设备、原材料购买、建设施工及物业管理

第6.1条 购买材料

合营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在中国境内购买。经董事会决议确须在国际市场购买的,造型、采购、质量、价格由董事会会议确定。

第6.2条 检验

合营公司从国外购买的设备,原辅材料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检验条例》的规定,必须通过中国商检机构检验,符合规定才能进口。

第6.3条 建设施工

项目的建设施工及采购必须采取招标方式,由董事会确定招标方案,除得到董事会同意外,各工程的中标准则 是以最低回标价及招标文件确定的相关条件两方面来确定建设施工承包商。合营甲、乙方同意地符合投标单位条件的前提下给予甲、乙方或甲、乙方的关联公司都有权行使优先承包权时,双方应当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

该项目聘用之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测量单位、销售代理单位、公关宣传单位(包括工作内容、开支及报酬等),应经董事会认定并通过。

第6.4条 物业管理

甲乙双方同意给予甲乙双方各占50%权益的合资物业管理公司,就承接 项目物业管理工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

第七章 董事会

第7.1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名,乙方

委派 名,董事会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 名由乙方委派。董事和正、副董事长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甲、乙双方如更换董事,应于 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合营公司,其继任者的任期为前任者未任完的日期。

第7.2条 董事会的职责及召开

(1)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2)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副董事长代理,或副董事长不能代理的,董事长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理。

(3)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4)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决议方能生效。

(5)或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委托其中一名董事代为出席,该被委托董事拥有代为投标及表决的权利,且具有与未出席董事亲自投票及表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6)对于下列重大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才可做出决议: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3、合营公司的中止、解散、延长;

4、合营公司的合并、分立;

5、合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7)经所有董事共同签署做成的书面决议与召开董事会会议做出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8.1条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下设若干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裁 人(由甲方推荐),副总裁 人(由甲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总裁和副总裁由董事会聘请。总裁的具体权限由董事会决定。

第8.2条 总裁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合营公司的一切重要事务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共同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合营公司重要事务的范围由董事会决定),重大问题应报董事会同意后决定。

第8.3条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其任、免由总裁提请董事会通过,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公司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裁和副总裁交办的事项,并按分管的工作范围对总裁和副总裁负责。

第九章 劳动管理、工会组成

第9.1条 合营公司员工工资标准、奖励及福利待遇,参照当地同性质、同行业水平执行。有关招聘、辞退、劳动保护、保险、劳动纪律等,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办理。甲已双方推荐的总裁和副总裁及高级技术、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9.2条 合营公司职工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企业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29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亩(计_________m2)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经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万元,具体以上述_________街的_________亩国有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总股本的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确认投入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___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_____区,东至_________街,西至_________街,南至_________巷,北至_________米规划路。

(二)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三)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____年。

(四)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亩(计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_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___亩(计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____亩(计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_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____平方米。

(五)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上述项目概况中的座落、四至范围、项目性质、土地性质、土地指标等另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以最新批准文件为准。

第三条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一)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x文物[_________]号“_________”。

(二)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x规选字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三)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规划局的

_________规土证字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四)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_________]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五)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六)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七)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八)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___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_________]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十一)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___卫预审字___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十二)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_________]号便函。

(十三)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_________]人防立项字(___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十四)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___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十五)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审(_________)第(___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十六)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十七)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协议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协议乙方出资变更到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协议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

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 付款及付款条件

(一)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协议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二)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_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____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乙方负责将本协议书第三条所述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等原件、备件移交给沈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

(三)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四)在乙方将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

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_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_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_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30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法律的规定已取得_____市___区____街____亩(计____)的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项目由拟组建的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独家开发,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组建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经营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甲方以现金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____%;乙方出资万元,具体以上述_____街的____亩国有地使用权作价投入,占总股本的____%。

第二条 乙方确认投入___置业有限公司的___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四至范围:本项目地块座落于市____区,东至___街,西至___街,南至____巷,北至___米规划路。

2、项目性质:商品房开发。

3、土地性质:住宅、公建综合用地,现有土地使用权年限为_____年。

4、土地指标:本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亩(计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不大于_____%,现有审批建筑物限高____米(航空限高_____-____米),其中:

(1)一期用地______亩(计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以上,其中包括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____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_平方米。

(2)二期用地_____亩(计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包括居住面积____平方米、公建面积(网点)____平方米、物业用房平方米、地下车库____平方米。

5、土地现状:地块内已基本平整。

上述项目概况中的座落、四至范围、项目性质、土地性质、土地指标等另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以最新批准文件为准。

第三条 乙方确认已取得投入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同时乙方确认该项目已取得以下批文、权证;

1、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的x文物号“________”。

2、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x规选字___年____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的______规土证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沈规土证附字______年______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通知书”。

4、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办综二字59号“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纪要”。

5、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长安寺公建、住宅建设项目通知书”。

6、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的“关于长安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指标的说明”。

7、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房产管理局的拆许字(______)第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8、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日与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沈土出合字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阳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10、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的沈规建审字______年______号“建筑扩初设计审定通知单”。

11、乙方已于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卫生局的______卫预审字______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

12、乙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沈计投资便字第号便函。

13、乙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人防立项字(______)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审批通知书”。

14、乙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沈人防质监审字______号“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通知书”。

15、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公安局的沈消审(______)第(______)号“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6、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市计划委员会的计基______号《投资许可证》。

17、乙方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取得_______________的批复。

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投入到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具备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前提下作价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万元作为乙方对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出资,其余万元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土地转让款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乙方出资变更到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乙方已设定了抵押,其抵押权人为中信实业银行沈阳分行城中支行,抵押担保的债权金额为____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本息,债权到期日为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确认:本合同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除已设定抵押外,其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等已全部缴纳完毕,所有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等均已全部支付完毕,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该国有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着任何权利负担(已设定的抵押除外)。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乙方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项目用地进行全面的地下文物勘探,并提供书面的《文物勘探报告》。项目一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归乙方承担,二期用地的文物勘探费用则由甲方或沈阳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乙方确认乙方出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状况。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本项目的过程中,如发现文物和遗址,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的,导致本项目无法开发的,甲方退出本项目开发,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应在收到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确认需原地保护文物、遗址的文书后十天内,将甲方及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投入到本项目中的所有费用归还。

第六条 付款及付款条件

1、本合同生效后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月内,甲乙双方共同按照_____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要求和____市计划委员会有关立项计划变更的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后,甲乙双方共同将乙方在中信实业银行_____分行城中支行的人民币伍仟万元的贷款转贷至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如因贷款银行的原因不能将该贷款转至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则甲方通过沈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___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同时由乙方负责解除开发地块上设定的抵押。

在甲方支付上述____万元人民币款项时,乙方负责将本合同书第三条所述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等原件、备件移交给沈阳___置业有限公司。

3、在完成本条前款工作后一个月内,乙方将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变更至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在完成本款手续后七日内甲方通过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向乙方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乙方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4、在乙方将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建设用地许可证等各种必要的批文全部变更到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在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沈阳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甲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并办理好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沈阳___置业有限公司将余款____万元全部付清。

本期款项支付前乙方应向______置业有限公司开具并提交总额为壹亿贰仟捌佰万元人民币的可以计入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开发成本的合法有效的发票。

甲方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的定金,可以抵作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款。

第七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______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2、负责确保本项目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收购资金的落实到位,确保资金运作正常。

3、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负责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

4、协助乙方办理好本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调整工作。

(二)乙方的责任

1、在签订本合同书之时,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书第三条规定的本项目的权属证明、各种批文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进行复验。

2、乙方应解除与原合作方就______街项目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负责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向甲方提供原件、备件。

3、负责完成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等权属证明和各种批文变更或备案到沈阳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并协助甲方办理其他有关批文的申领、延期的工作,其中本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立项计划须变更到沈阳_____置业有限公司名下。

上述工作乙方应在______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______个月内完成,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开发合同阅读参考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项目用地性质

1、合作开发项目占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土地,用地文件以批复为依据。

2、该片土地使用权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__。

第三条 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

(1)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2)拟建_________工程,规划占地_________平方米,位于地块_________端。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设资金。

2、项目工程完成后按本协议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产权随分得物业各方所有。

3、合作开发项目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该总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办理项目报建等手续,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分得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4、总投资资金筹措: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预收款_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分_____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办签署生效后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时间付款。

(1)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2)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总投资的_________%,内含定金_________万元,合计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落实合作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获得合建项目占地的使用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合作开发项目占地的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合作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拆迁安置及补偿费用包含在总投资内。

(4)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手续,甲方应负责合作项目的资源供应。

(5)甲方负责合作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获得开工证,使合作项目可以合法开工建设。

第七条 承包发包工作安排

合作项目由第三方承包开发建设,在甲方办理前期手续时,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第八条 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织合作项目工程关联办公室,具体协商工程管理、项目进展、人员联络、财务及工程进度安排。

2、管理办公室安前述第六、七条职责规定,具体协调、落实。

第九条 物业交付

1、合作开发物业应于竣工后交付使用,合作项目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合作开发物业竣工交付时,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承包商、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 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1、本协议签署后应报送_________(合作项目主管机关)审批,以便按本协议规定确定合作项目性质物业的产权归属,即甲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乙方分得_________的产权。

2、按法律及政策规定,乙方分得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

第十一条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_________

2、决算编制:_________

3、财产清偿:_________

4、利润分配:_________

第十二条 保证

1、该项目资金在_____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_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_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_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_____方愿以_____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_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十三条 房屋的维修及管理:_________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六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31

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 万元(其中:征地费 万元,开发费 万元,建筑安装费 万元)。投入资金规模 万元,甲方出资 万元,分 次出资,每次出资 万元,预收款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分 次出资,每次出资 万元。

合作方式:

各方负责:

甲方:

乙方:

经营方式: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 ‰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 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利润分配:

违约责任:

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 行开户管理。

2. 方经济责任由 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 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 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 方愿以 作抵押品,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时, 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副本 份,报送 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 ,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保证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3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房地产代理合同样本。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合同范本《房地产代理合同样本》。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

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___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编辑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33

甲方:海伦锦江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性 别:

委托代表人:学 历:

年 龄:

甲 方 地 址: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___月,到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二、 工 作 内 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部担任___________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______元人民币,(包括①基本工资为_______元;②岗位工资______元;③职务工资_______元)。

第九条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和代缴。

第十条 甲方根据公司的效益和乙方的贡献,自主解决给乙方颁发年度效益奖或特殊贡献奖。此部分奖励的应纳税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海伦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海伦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海伦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六、劳 动 纪 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4、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同。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所应交纳的税额由乙方自行负担。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部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其标准为:

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

业务骨干:指门经理、付经理及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

服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赔偿全部培训费;

服务不满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

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海伦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辖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 他

第三十六条 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将档案转入甲方制定管理机构,非海伦市户口及未转档案者,不执行本合同第十三条。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今后国家、海伦市有关规定相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 方:

委托代表人: 签 字:

盖章:

年 月 日

房地产开发合同格式 篇34

(适用于包括联合竟买土地的合作开发)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买: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营造:

第十章、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报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第一章、总则

1.1 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发布的青国土资房(预)告字[200]号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预告的规定,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开拍卖宗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本协议本协议当事人当事人(以下简称本协议当事人)充分协商,本协议当事人决定联合参加青岛市区路号地块(以下简称号地块)的竟买,拍买购得宁夏路号地块后,由本协议当事人按本协议的约定联合投资开发。

1.2 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 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当事人自行负责。

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联合竟买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

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竟买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据经审批的施工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当事人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

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予决算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缴纳竟买保证金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竟买保证金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销售部设经理 人,销售部经理的人选由项目部决定。

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

财务部经理的职责:

2.8 工程予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予决算部设经理 人。

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如本合同当事人是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价款、税费由各自负担。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的竟买保证金、拍卖佣金、出土出让金、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和售楼处经理的工资,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

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

3.8 除销售部经理外,其他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以及在销售工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派出方负担。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

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 在分房方案确定前,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予以分摊。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实际测绘的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结算。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

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缴纳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收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买保证金的缴纳日期按7.4项办理。

6.2 拍卖机构佣金的缴纳日期按7.5项办理。

6.3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日期按7.8项办理。

6.4 竟买土地不成的,其竟买保证金的退还按7.6项办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关部门所缴纳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在项目报批前由本协议当事人支付。

6.6 合作项目各项税收的缴纳按税法和税务机关的规定各自缴纳。

6.7 项目部及下设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缴纳。

6.8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

6.10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11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

第七章、土地竟买:

7.1 本次拍卖会及本协议当事人共同拟竟买的地块的简介:

根据《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青土资房告字[200]号,200年月日,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单位将在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巫峡路9-11号)五楼拍卖厅举行青岛市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会。本协议当事人决定参加上述号拍卖地块的竟买。

7.2 1号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1. 地块位置:

2. 地块总面积: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积:

5. 容积率:

6. 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 规划建筑面积:

7.3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竟买号地块的楼面地价的竟买应价不超过人民币 元/平方米。

7.4 竟买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证金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给出资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卖机构的佣金,在拍卖机构规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资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协议其他当事人缴纳。本协议当事人按竟买保证金的比例分摊拍卖佣金。分房方案确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房屋竣工测绘后,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确权面积具实结算。

7.6 土地竟买的有关手续,由出资最多的一方负责办理。竟买不成的,应在拍卖机构退还保证金到帐后日内退还本协议当事人。

7.7 每方派员一名参加拍卖会,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派员负责举牌。竟买成交的,由负责举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

7.8 拍卖成交后,本协议当事人最迟应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备齐土地出让金,并通过出资最多的一方转交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出资最多的一方代本协议当事人签订。

7.10 拍卖成交后至《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任何一方毁约导致其他方将竞得土地再行拍卖的,违约方应支付前次委托方和本协议当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违约方负责补足差额。

7.11 应价超过7.3项约定的,其他本协议当事人有权予以追认,也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选择终止本协议的,负责举牌的一方,应在拍卖结束后三日内退还其支付的保证金。

7.12 除竟买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买保证金和佣金不再退还。

7.13 竟买不成的,除4.9项外,本协议的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报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日前支付给财务部。

第九章、工程营造

9.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十章、 房屋销售:

10.1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协议当事人独自派员销售。以各自的名义分别与购房的业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据。收取的购房款进合作项目设立的独立帐户。

10.3 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营销费用、购置办公家具和销售部经理的工资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积分摊。待工程竣工测绘后,按确权的建筑面积据实决算。

本条约定的售楼处房屋建设费用是指建设售楼处发生的土建和安装费用。

本条约定的营销费用是指为销售房屋通过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所发生的费用。

10.4 房屋的销售采用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项目聘任的法律顾问负责。

10.5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能上岗。

10.6 本协议当事人选派的销售人员应服从销售部经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

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

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

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14.3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

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 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16.4 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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