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房屋合同(精选3篇)
甲方(出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乙方(承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乙方承租甲方出租房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租赁标的的基本情况:
1、房屋位置: 租赁用途:
2、房屋套型: 建筑面积: 楼层:其他:
3、配套设施:。
租期:
1、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届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及由甲方所配置的家具、家电、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
3、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续租权,但必须在本租约届满前 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月为 (即 )
2、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押金:
乙方向甲方交付 的租赁押金。租赁关系终止时,乙方结清室内水、电、气、网络、电话费、光纤、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并将附件一所诉物品完好(自然磨损除外)的交给乙方后,且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时、甲方无息归还乙方该押金。
其他费用:
租凭期间,所发生的水、气、光纤、物业管理等费用按房屋内人数平均承担,所产生的电费则由甲、乙双方按户承担。
其他:
1、乙方入住前,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屋内设施完好。
2、乙方在租用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他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并爱护室内一切设备(第一条第3条所述)。
3、乙方应与甲方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4、乙方入住后、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并据实赔偿,如因乙方不慎或者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由于地震、风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甲乙双方各对自己的财产负责。
5、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交付租金、押金和各项费用。且必须严格遵守当地公安部门有关管理规定和暂住区域内的各规章制度。
6、乙方租用期满,如乙方不需续租、则应在到期日30天前告知甲方。且应允甲方或其代理人带领有意租凭或购买房屋的客人看房。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第六条第2至6条不利情况发生,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且所交租金及押金不退。
补充约定:。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同具法律效力。
注:该房内水电气底数为:水 吨、电 度、气 方。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认购方(甲方):______
代理方(乙方): 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 (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x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 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x%,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x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x成x年即人民币x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x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x年x月x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路建造(加层)房屋一栋,框架共三层。预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采用包工形式由乙方泥木共同承建,为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建筑法规定,经甲方乙双方协商民,达成以下条例:
一、确保工程质量,泥木施工时互相配合,确保进度和质量,做到模板平整,柱子垂直,墙体平整垂直。
二、施工范围:木工自带模板、铁钉等材料。 泥工:做墙、粉刷、扎钢筋、浇水泥等。
注:(四周做墙)内、外粉刷,卫生间墙体及粉刷,不粉刷天棚、楼面、楼梯子。(商品水泥)
三、付款与结算方式:
浇完一层楼面,甲方预付泥工本层70%,墙面粉刷完,付20%,全部结束再付清10%,木工付本层的90%,房屋结束后,按房屋的投影建筑面积,泥工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木工按 元/平方米计算。
四、建筑施安全
乙方应要求施工人员安全施工,如因施工人员违反建筑
五、每层浇水泥时甲方应结乙方每人补助中餐生活费20元,伙食由乙方自理。
六、未尽事,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泥工:
年月日:
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