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宿舍楼租赁担保合同(通用7篇)

厂房宿舍楼租赁担保合同(精选6篇)

厂房宿舍楼租赁担保合同 篇1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一、房屋概况:

租赁房屋位于 (门市)。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的,须与甲方协商再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于合同期限届满(解除)后三日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约定租金: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小写: )。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 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首次租金及抵押金合计人民币 (小写: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无欠费,甲方应返还抵押金。该抵押金不计息。

四、承租房屋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有依本合同约定收取承租房屋租金、抵押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5.2 承租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5.3 房屋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第八项约定的违约事由出现导致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交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逾期未交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5.4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5.5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承租房屋。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有在无违约的情况下,在合同约定权限内,独立使用该租赁房屋中所(约定)承租部分的权力。

6.2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6.3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承租房屋水、电、气、采暖费等费用。

6.4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现有经营项目出兑,但新的承租人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5 乙方不得利用该承租房屋从事约定以外的经营或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活动,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6 乙方有义务安全使用水、电、煤气、暖气等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邻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6.7 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现有结构,事先将装修方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后,附属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装修进行毁损。

七、丙方的义务:

7.1丙方自愿作为承租人(乙方)之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完全明确、清楚,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理解完全一致,自愿以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如乙方出现本合同中之任一违约情况时,丙方对乙方造成的违约后果完全承担保证责任,其地位等同于乙方,对此丙方无任何疑异。

7.2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本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期限届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甲方追究乙方无果的情况下,甲方有追究丙方民事

7.3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承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八、违约责任

8.1 甲乙丙三方如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无过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出现下列违约事由时,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且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8.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所租房间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兑或变相由第三方使用的。

8.2.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8.2.3 乙方在承租房屋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的

8.2.4 乙方拖欠租金及水费、电费、卫生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的。

8.2.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8.2.6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8.2.7 堆放杂物或放臵其他物品在公用通道或不属于自己承租范围内,影响他人通行或使用的。

8.3 违约金

8.3.1 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按月租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支付租金超过约定期限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房屋及配套设施非自然折旧因素所致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3.2 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违约事由时或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4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向甲方追回预交租金,预交租金金额自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计算,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九、房屋出现需修缮事由,甲方接到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或未完全修复,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完善,所需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可做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按手印)时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宿舍楼租赁担保合同 篇2

承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我认真阅读了该合同条款,愿意做乙方合同履行担保人,如(承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我愿意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厂房宿舍楼租赁担保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

担保方:

乙方因温州强丰农贸综合批发市场项目需要向甲方租赁钢管、扣件、套管,顶丝、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 月 日,租赁数量钢管暂定 吨、扣件 万只、顶丝、 个。

2、租金为钢管 元/天.米(250米为1吨、 元/月.吨)、扣件(套管) 元/天.只(1000只/吨)(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的,税金 %由乙方承担),价格每年调整一次。租期每满一年按11个月结算租费。

3、租赁物根据乙方的正常施工需要陆续出租,乙方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所需的钢管扣件的规格数量,否则甲方不承担材料供应不及时的责任。

4、乙方认可租赁物的质量符合工程要求。如有质量异议,应于租赁当日提出,否则,视为对质量无异议。施工前,乙方应检测甲方出租材料的性能,根据钢管扣件的性能制定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并且乙方对脚手架工程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5、租赁物的使用地点温州强丰农贸综合批发市场。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使用地点或转让第三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租金的计算及支付:钢管扣件套管的租赁时间从乙方提货之日起计算至归还到甲方仓库之日(如1月1日提货,1月31日归还,则按31天计算租金).租金及费用每月对帐,按一季度支付70%。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如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乙方应在2个月内付清全部租费。

7、租赁物出租由装车费由,运费甲方承担 元/吨、其余由乙方承担。租赁物归还由乙方运到甲方仓库,运费甲方承担 元/吨、其余由乙方承担。归还卸车整理费吊装费 元/吨、扣件清理费 元/只、扣件少螺丝 元/套,由甲方承担。乙方在使用中不得锯断钢管,如锯断一处赔偿 20 元(6米钢管不能锯断)。归还数量与出租数量之差即为锯断数;钢管如弯曲,每处收调直费 1 元,由乙方承担,随租付一并支付。

甲方出租的钢管为未油漆钢管,如工程需油漆,油漆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8、租赁物遗失、损坏,按赔偿时该租赁物的市场全新价格赔偿 (以杭州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提供的当月标准钢管扣件的参考价格计算)。

9、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完好地归还租赁物。

(1)甲方可收回租赁物、

(2)或者甲方可视为乙方继续不定期租赁、

(3)或者甲方可要求乙方折价归还(以杭州市建筑设备租赁商会提供的当月标准钢管扣件的参考价格计算,折价款付清前、乙方仍应支付租金)。

无论甲方选择以上何种处理方法,乙方都应按本合同约定租金单价向甲方支付超期租金。

10、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包括各种费用等),逾期每日按付顺序为(1)违约金、(2)本合同的其他费用、(3)租金。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由 (包括但不限于签发收、发料单、对帐、付款、签订提货委托书、补充协议、确认书、承诺书以及本合同所及的任何事务),乙方不再另签授权书,该代表的行为即乙方的行为。

12、双方应依法全面履行本协议,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约定的除外),因故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依法另立协议,补充协议效力优先于本协议。

13、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1)租赁物承担,乙方不承担租赁物在运输途中及使用期间的损环及灭失等责任。

(2)支模架的钢管可用10CM、20CM、30CM的套管。

(3)钢管:扣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吨:150只,否则按此比例计算扣件的租金。(

4)租期每满一年按11个月结算租费。

14、如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单位注册地(东阳市)人民法院管辖,并且催讨租赁物及租金产生的律师费(按20xx浙江律师收费标准)由甲方承担。

15、担保方为承租方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两年。

16、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架子班主{ }身份证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厂房宿舍楼租赁担保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租赁物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及相关配套设施:_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_____年_____个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租赁物的用途或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物的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金支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3.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租赁物的维修

1.出租人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人维修范围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因租赁物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______天的,出租人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其计算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坏租赁物。

租赁合同期满时,对租赁物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物。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租赁期届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____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的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出 租 人:承 租 人:

年月日:

厂房宿舍楼租赁担保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租赁给乙方使用及丙方对此提供担保等事宜,三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等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座落在 市 镇。甲方出租上述厂房及宿舍楼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栋四层厂房面

积 平方米,住宿楼一栋(除办公楼上方二层部分为甲方自用外)面积平方米,员工生活区(操场、绿地)面积 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为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保证对出租的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享有出租权及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性质,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土地使用证编号: ,(房地产权利证书: 、 )。

1.3 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为 ;其现有装修、生产设备状况(由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等,以及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

1.4 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一)及附件(二)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和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生产设备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使用性质和用途

2.1 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及其设施设备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用于从事 的产品生产,不得利用上述租赁物及其场所、设施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租赁的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符合原有的用途。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擅自改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生产设备的原有规划、设计及约定的使用性质,不擅自从事约定之外的其它活动。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20xx 年 1 月 22 日前向乙方交付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3.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完整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生产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 叁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甲方不再出租该厂房,乙方应如期搬迁。租赁期间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设备等不计提任何折旧费用;但归还甲方时,若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有修复的义务。

第四条 担保金、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为保障乙方的生产经营不受甲方的债权债务干扰,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丙方)对双方的租赁活动进行担保, 叁 年担保金共计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 20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4.2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月租金为人民币 。租金支付方式均采用 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乙、丙三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

4.2 。1 租金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叁日内乙方向丙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剩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乙方

在 20xx 年 2 月 8日前支付。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另行按平均日租金的30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丙方指定的个人账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_。

4.2 。2 自上述租赁物交付乙方之日起,丙方将四个月租金按月支付给甲方,当丙方支付到第四个月时,丙方不再支付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按月将租金转入丙方,再由丙方转付甲方。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乙方支付给丙方柒拾万元租金中剩余的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自动转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丙方责任与义务

5.1 丙方保证甲方能按时足额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

5.2 丙方保证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可获得相应的赔付(第十条10。3项下的赔偿不在丙方责任之内,该赔偿款没有上限),赔付上限不超过柒拾万元整;

5.3 丙方保证乙方可以获得本合同第十条10。2项下的赔偿,丙方对乙方的赔付上限不超过柒拾万元整,同时将乙方交纳于丙方处的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一同于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无法正常承租使用之日起7日内退还给乙方。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个人账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4 丙方有义务在甲、乙双方的租赁活动中担任中间人、证明人,并承担由于乙方无法正常承租使用而需要另觅其它合适厂房的义务。

第六条 其他费用

6.1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设施设备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因本合同租赁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租赁税)。乙方在收到缴款通知或缴款凭证后七天内缴付清楚。

第七条 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 租赁期间,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有监督的权利;乙方应制定明确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7.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附属设施。租赁期间,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若有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乙方,其维修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7.3 租赁期间,甲方提供部分生产设备(详见附件二),乙方不再支付任何租金,但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维修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到期后,乙方保证上述生产设备能正常使用且负有连同其余租赁物一同返还甲方的业务。

7.4 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方式设施及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有权予检查。甲方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3 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3天内予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请人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建筑主体结构和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电力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进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甲方不负补偿的义务。

7.6 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厂区不影响消防、安全、通行的情况下进行临时搭盖,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所占用的地面空间乙方应予每平米人民币2元补偿甲方,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上述搭盖物归甲方所有且不予补偿,租金与房屋租金同时支付;甲方同意乙方将靠马路的墙体打掉改造为店面使用,乙方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的'防盗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第八条 租赁物归还和转租

8.1 除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七 日内完整地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甲方不收租金;超越上述期限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平均租金

的二倍向甲方支付逾期期间的占用费。

8.2 乙方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应能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予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一)、(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3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征求获得丙方同意后,方可将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甲方无偿提供的生产设备除外)。

8.4 丙方在乙方归还厂房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九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及丙方应将乙方多缴纳的租金退还乙方:

(一)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二)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三)不可抗力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叁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的收付由丙方全程担保: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生产设备,经乙方催告后 七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发现乙方未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或合同约定的用途,用于从事约定之外的活动。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甲方:

乙方:

时间:

厂房宿舍楼租赁担保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丙方(担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租赁给乙方使用及丙方对此提供担保等事宜,三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等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座落在 市 镇。甲方出租上述厂房及宿舍楼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栋四层厂房面

积 平方米,住宿楼一栋(除办公楼上方二层部分为甲方自用外)面积 平方米,员工生活区(操场、绿地)面积 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为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保证对出租的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享有出租权及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性质,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土地使用证编号: ,(房地产权利证书: 、 )。

1.3 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为 ;其现有装修、生产设备状况(由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等,以及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1.4 甲、乙双方同意附件(一)及附件(二)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和合同终止时乙方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生产设备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使用性质和用途

2.1 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及其设施设备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用于从事 的产品生产,不得利用上述租赁物及其场所、设施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租赁的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符合原有的用途。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擅自改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生产设备的原有规划、设计及约定的使用性质,不擅自从事约定之外的其它活动。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20xx 年 1 月 22 日前向乙方交付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 20xx 年 2 月 8 日起至 20xx 年 2 月 5 日止。

3.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完整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生产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 叁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甲方如继续出租该厂房,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甲方不再出租该厂房,乙方应如期搬迁。租赁期间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设备等不计提任何折旧费用;但归还甲方时,若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有修复的义务。

第四条 担保金、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为保障乙方的生产经营不受甲方的债权债务干扰,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丙方)对双方的租赁活动进行担保, 叁 年担保金共计人民币 元整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 20xx 年 1 月 25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4.2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年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月租金为人民币 。租金支付方式均采用 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乙、丙三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

4.2 .1 租金由乙方支付给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叁 日内乙方向丙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 ,剩余人民币 肆拾万元整 ,乙方

4.2 .2 自上述租赁物交付乙方之日起,丙方将四个月租金按月支付给甲方,当丙方支付到第四个月时,丙方不再支付租金给甲方,以后乙方按月将租金转入丙方,再由丙方转付甲方。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乙方支付给丙方柒拾万元租金中剩余的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自动转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丙方责任与义务

5.1 丙方保证甲方能按时足额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

5.2 丙方保证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可获得相应的赔付(第十条10.3项下的赔偿不在丙方责任之内,该赔偿款没有上限),赔付上限不超过柒拾万元整;

5.3 丙方保证乙方可以获得本合同第十条10.2项下的赔偿,丙方对乙方的赔付上限不超过柒拾万元整,同时将乙方交纳于丙方处的肆拾陆万柒仟元整人民币一同于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无法正常承租使用之日起7日内退还给乙方。丙方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乙方指定的个人账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5.4 丙方有义务在甲、乙双方的租赁活动中担任中间人、证明人,并承担由于乙方无法正常承租使用而需要另觅其它合适厂房的义务。

第六条 其他费用

6.1 租赁期间,乙方使用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设施设备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因本合同租赁而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租赁税)。乙方在收到缴款通知或缴款凭证后七天内缴付清楚。

第七条 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 租赁期间,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有监督的权利;乙方应制定明确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7.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附属设施。租赁期间,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若有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乙方,其维修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7.3 租赁期间,甲方提供部分生产设备(详见附件二),乙方不再支付任何租金,但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维修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到期后,乙方保证上述生产设备能正常使用且负有连同其余租赁物一同返还甲方的业务。

7.4 租赁期间,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方式设施及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有权予检查。甲方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3 日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3天内予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请人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建筑主体结构和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电力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的,则还应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进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归甲方所有,甲方不负补偿的义务。

7.6 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厂区不影响消防、安全、通行的情况下进行临时搭盖,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所占用的地面空间乙方应予每平米人民币2元补偿甲方,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上述搭盖物归甲方所有且不予补偿,租金与房屋租金同时支付;甲方同意乙方将靠马路的墙体打掉改造为店面使用,乙方必须采取相关的安全的防盗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租期届满或乙方违约退租,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

第八条 租赁物归还和转租

8.1 除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 七 日内完整地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甲方不收租金;超越上述期限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原日平均租金

8.2 乙方返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其附属设施和甲方提供的生产设备,应能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予修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一)、(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8.3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征求获得丙方同意后,方可将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甲方无偿提供的生产设备除外)。

8.4 丙方在乙方归还厂房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九条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及丙方应将乙方多缴纳的租金退还乙方:

(一)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二)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三)不可抗力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叁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的收付由丙方全程担保: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和生产设备,经乙方催告后 七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发现乙方未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或合同约定的用途,用于从事约定之外的活动。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或与他人交换承租权的。

(六)乙方逾期30天不支付租金。

(七)乙方连续未支付员工工资超过 一个 月的。

(八)承租期间,在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经乙方向甲、丙两方发出书面的抗议函后,甲方仍然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0.1 厂房租赁期间,除乙方违约外,甲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承租使用时,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年租金;如乙方违约提前退租违约的,应赔偿甲方 一年租金(不含已到期乙方应付的租金)。

10.2 如因甲方无合法的出租权或上述厂房、宿舍楼、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因产权证变动或甲方债权债务纠纷问题影响乙方正常承租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赔偿乙方损失包括:乙方装修费、搬迁费、因生产延误的营销及另寻厂房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在乙方的损失难以确定或乙方认为不好计算时,乙方有权选择由甲方赔偿一年的租金作为乙方损失,同时甲方将乙方多缴交的租金返还乙方。以上甲方的赔偿责任由丙方承担保证责任,即丙方为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3 承租厂房,乙方若因债权债务纠纷、没有按时发放员工工资、没有按时交纳水、电、税费等违约或违法行为,导致甲方承担,乙方应予双倍返还。 10.4 乙方承租上述厂房、宿舍楼及员工生活区及其附属设施,甲方可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好与当地政府(工商、税务、消防、安全等)、学校及村务事务关系,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5 租赁合同签定后,甲、乙、丙方如企业名称变更、企业法人变更等,必须由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10.6 承租期间,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场地内不得种菜、养鸡等影响乙方厂区环境,同时甲方住宿区应安装防盗门,以免双方互相影响,甲方使用的水、电等应独立安装水、电表。

10.7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订立书面补充条款。本合同书面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丙三方

10.8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陆 份。其中:甲、乙、丙三方各持 两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盖章):

丙方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

    租赁担保合同范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丙方(担保方):

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租赁价格。

二、所租赁的物资以甲乙双方签收的发货单、收货单明细表为准,报丙方认可,否则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发、收货单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发货单、收货单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三、租金和租金缴纳期限及结算:自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从到货开始,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租金结算单,前三个月支付一次租费,后期每两个月支付一次租费,余款在货物退清后项目部付清乙方工程款的95%时全部付清货物租赁方(含丢失报废的货物折算款)。

四、甲乙双方所产生的租赁费在乙方不能向甲方结算租赁费用时,由丙方支付给甲方(每次支付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租金结算凭据的80%),此时,甲方应当向丙方提供正规发票。丙方应扣除乙方相应劳务款,丙方对租赁款承担担保责任。其余事项双方进行协商处理,与丙方无关。

五、甲方必须每月与乙方结算租赁费,并于次月1日前报丙方备案,逾期三天未向丙方备案,视为乙方已经足额按约支付了租赁费,丙方不再对此承担担保责任。

六、 租赁期间乙方对甲方的租赁物只有使用权,无权转租、改制、出售。

七、租赁物的提运:退租时,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均由甲方承担(卸车费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安排车辆,现场验收点数,乙方负责打包及车费。(卸车费由甲方承担)

八、租赁物在冬季施工时报停两个月,报停期间免收租赁费。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要求,乙方提前三天向甲方申报货物计划,甲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货源并且供货及时,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能供货或缺少货物规格导致乙方停工,造成一切经济损失都由甲方负责。

九、如发生纠纷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租赁物使用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 乙方丢失、损毁甲方租赁物均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租赁物资修理、赔偿办法》执行。

十一、 质量验收: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若发现质量问题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之以甲方,由甲方负责退换,逾期视为质量合格。

十二、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分批进、退料以双方进退单签认时间为准。

十三、 租赁物按实际米数计收取租金。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货物退清、租费结清后终止。

十五、 未尽事宜,三方协商另签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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