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_________经与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
二、委托律师权限:_________
三、根据《律师业务_____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五、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委托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托方(盖章):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订: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合伙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国办所、合作所)
电话: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法律事务,经与乙方协商,现委托乙方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为此,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1、委托代理内容:______
2、委托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
本合同订立后如发生委托事项变化和/或代理权限变更,双方应就委托事项和/或委托权限变更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指派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经甲方同意指派律师担任甲方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代理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执行本合同项下代理事务。
第三条 代理律师的职责
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的职责:
㈠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执业规定,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权,及时向甲方通报代理情况;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代理律师应当认真听取并妥善处理,
㈢保守在代理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㈣严格依据甲方的授权为代理行为,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越权代理或无权代理行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谨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证其不遭受灭失。
第四条 事实陈述和证据提交
㈠甲方应向代理律师陈述涉及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的全部事实,并按《证据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如果甲方未按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证据材料和/或证据线索,由此产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应归责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师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为原件的,双方经办人应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若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注;此处应详细订明金额、支付时间等)
第六条 差旅费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费
第七条 不属乙方的收费
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涉及的下列费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费机构或个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机关、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公证机构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㈡经甲方同意的专家论证费用。
第八条 禁止合同外收费
除本合同约定的收费外,乙方承诺不再就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乙方代理律师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收费,甲方应当予以拒绝。
第九条 合同提前终止
在本合同订立或/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应将终止合同的事由及有关情况知会甲方:
㈠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发现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㈡甲方坚持要求代理律师追求无法实现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标。
㈢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继续履行本合同将会给乙方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而双方未能就追加律师服务费达成补充协议。
㈣甲方故意捏造、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代理律师,经代理律师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纠正。
依据本条第㈠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应予退还;依据本条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条 如遇事先无法预见的情势,代理律师在授权权限之外为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甲方应予确认。
第十一条 守约承诺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否则将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㈠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其所收律师服务费(不含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在甲方要求退费后全部退还甲方。
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约定,除已缴费用乙方不予退还外,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缴清合同约定的全部律师服务费。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之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和/或差旅费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代理服务,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㈣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向甲方赔偿。
㈤代理律师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因其故意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履职监督
为便于乙方了解承办律师的履职情况,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律师代理案件的任何一个阶段或乙方代理律师履职终止时,认真填制《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条 合同履行完毕
乙方的代理职责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注:此处应明确约定代理事项的结束点)时止。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权委托书》、《律师服务质量征求意见表》、《委托事项法律风险告知书》、《证据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并签收;前两项为待填文书,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
××省高等财经学校
新生入学法律协议书
我校为繁荣市场经济,发展教育事业,更好的组织教育教学管理,培养出更多的跨世纪人才,使学生能够在校期间受到良好的高等教育、专心完成全部学业及工作调配安置,特与入学新生签订如下法律协议:
甲方:××省高等财经学校
乙方:学生
1、甲方录取乙方为二 O O 二级 班正式在校生,在校期间享 有学习和发表意见的权利。
2、甲方设教学时间为三至五年,在此期间甲方将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各专业教学大纲内容进行教学、管理、考核、评审等。
3、乙方在校学习期间要服从学校整体安排,有任何事情必须向学校提 前申请,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将按照学生申请事项的管理规定办理。 (如乙方不经批准私自旷课、违反校纪、校规及各项制度,在校内 外打仗斗殴等,学校将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并装入学 生档案。勒令退学或被开除学籍者和中途辍学者,各项费用不退)。
4、乙方在学校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认真学习, 如乙方出现学习等困难,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将委派教师及时辅导 或组织培训,并适当加课或补课,乙方要服从甲方安排。
5、新生入学壹周内如因参军、出国、迁居外省需持国家有关单位证明 可以根据新文件规定办理退学,其它时间或其它理由一律不予办理。
6、乙方入学后思想要积极上进,靠近学校党、团组织渭友 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自行组织活动、郊游及到江河游泳否则造成 后果自行承担。(希望每位学生入学后参加意外保险)
7、乙方要按甲方学校规定的期限交纳学杂费,无正当理由不交或迟交 使学业受影响者,后果自负。
8、乙方学习期间每学期要按时参加各科考核,各科成绩必须合格(一次补考机会),取得国家教育部验印的大专、本科毕业证书后(全国通用)并由学校及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为毕业生在行政、工商企事业 单位及南方沿海城市等安置工作,本科、专科月工资900 元以上, 中专月工资600元以上(每人可享受二次调配)。
9、在学生毕业安置工作中;对于学生成绩优秀者、操行评定优秀者、 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将给予优先安置;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及 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学校将暂缓安置工作或不予安置。
10、甲方可以在乙方毕业后,根据乙方自身素质及要求为乙方办理常住 牡市及其它城市申请落户手续,干部指标及工作安置证明等。
1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 年,如有违约后果自负。
12、学校如达不到以上学生合格条款,将负责法律责任及各项费用。
甲方:××省高等财经学校
乙方:
br>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