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脚手架合同(合集三篇)

外墙脚手架合同(精选3篇)

外墙脚手架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根据双方责、权、利明确和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外墙落地式脚手架及悬挑式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层间水平防护、临边防护、电梯井口、洞口等所有内防护的搭设、拆除;卸料平台、升降机防护架、上料口的搭设、拆除;脚手板、挡脚板、安全网及各类条幅、标牌的安装拆除;剪刀撑用钢管、挡脚板等需要刷漆材料的油漆工作;悬挑架所用吊环的预埋工作。

四、承包方式:甲方提供手架所需的周转材料〈钢管、扣件、密目网、脚手板、尼龙绳、铁丝、铁钉、灭火器材、方木、模板、尼龙网、工字钢、钢丝绳、油漆等〉;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及管理。

五、进场时间、开工日期及合同工期:

进场时间: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年,乙方应在 日内组织进场; 开工日期:以乙方进场后正式施工之日起;

合同工期:随工程主体进度,满足施工及安全防护要求。

六、工程造价:经双方议定, 以建筑面积计算 元/m2。

七、工程质量:乙方按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八、甲乙双方责权:

甲方:

1、提供搭拆升降脚手架所用的周转材料〈钢管、扣件、密目网、脚手板、尼龙绳、铁丝、铁钉、灭火器材、方木、模板、尼龙网、工字钢、钢丝绳、油漆等〉应符合国家标准。

2、甲方塔吊在工作范围内无偿地配合乙方搭拆脚手架所需材料的吊运。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同其它班组之间的关系,提供住宿、材料仓库用房。

4、若因甲方原因致使脚手架发生事故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5、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6、甲方在乙方开工前应将周转材料备齐,以免耽误工期。

7、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及安全技术交底。 乙方:

1、乙方按照甲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之规定,认真做好脚手架外防护的安拆,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并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协调。

2、乙方施工期间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进行施工。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外搭设架体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并按国家规范操作,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4、乙方按规范施工,确保外架的安全及整体外观形象。

5、乙方在施工时应结合甲方的需要事前综合考虑甲方使用过程中塔吊、施工电梯及卸料平台的安装部位,负责外架与塔吊、施工电梯及卸料平台部位的改拆,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现场至少应配备管理人员一名以便与甲方协调,并经常性的对外架设备进行检查,对施工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有安全隐患的情况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并解除隐患。

7、乙方施工人员的工具及安全劳保用品自备。

九、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达到施工条件甲方支付给乙方生活费。

2、脚手架搭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的50%。

3、脚手架拆除完成,材料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场地堆放整齐,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的40%。

4、余款10%在乙方承包工程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

5、若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款项执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外墙脚手架合同 篇2

为了丽园大二期9#住宅楼顺利封顶,甲方将外墙脚手架承包给乙方搭拆,施工要求按自治区<文明施工标准图集>执行,双方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 乙方负责脚手架的搭拆密目网的垂直。

二、 安全责任:乙方在搭拆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搭拆,若违反了施工规范,自行全权负责。

四、 乙方搭拆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

五、 付款方式:承包费用总计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搭三层首付1500元(壹仟伍佰元整),剩余三层再付1000元(壹仟元整),在整个架体拆完、钢管、扣件堆放整齐后,一次性付清余款20xx元(贰仟元整)。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外墙脚手架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现行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特制订如下条款:

一、项目及计算方式:(以下涉及金额均不含税价)

(1)外墙综合脚手架面积计算:按建筑物凹凸周长每个转角加壹米乘以高度(计算至女儿墙顶,有斜屋顶的应在屋檐口滴水处另加1.2米),卸料平台口外墙脚手架不扣减,外墙综合脚手架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

(2)卸料平台:(卸料平台宽度2m:面积按2m乘高度计算;超过2m:面积按长边侧面乘高度计算),每平方米按外墙架单价计算。

(3)安全通道、安全挡板、操作防护棚等,按实搭面积计算,外置上下楼梯按搭设周长乘高度计算,每平方米按外墙架单价计算。

(4)室内楼梯单排钢管防护栏按每梯每层 元。

(5)施工作业过道(天桥)以侧面两边长度乘高度,每平方按外墙架单价计算。

(6)电梯井以内围长度加宽度乘高度,每平方米按外墙架单价计算。

(7)吊料平台、人货梯出入口、塔吊护墙,每层每个 元。

(8)满堂架每立方米 元。

以上项目所有木板工程材料、人工工资由甲方负责。

二、质量要求:

外墙钢管脚手架的立杆距离为1600mm—1800mm,内外立杆距离为800mm,立面距离为1800mm,每步架900mm高处设有一道护身栏杆,内立杆与墙体距离为250mm—300mm,外立面须搭设剪刀撑,每搭设完一立面必须挂上安全网,并负责在本栋主楼外架每三层自然楼铺设一道竹串板,如需增加费用另计。所有脚手架搭设按句容市安检站规范搭设。

三、工期计算:

以上项目、单价是按照 天内工期计算,如因工程延期造成超期,甲方必须按已搭面积计租给乙方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币0.15元,并逐月付清。工期的计算是从开始搭架之日起至外架拆除完毕之日止为施工工期。

四、付款方式:

甲方按搭设进度付款给乙方,当外架完成主体50%时,甲方再付工程总价 的工程款,外架封顶后结算付至总价 的工程款,剩余的 待外架拆除期间付清全部工程款,甲方应在乙方外架拆架前一个月内计算出实搭面积。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场地给乙方堆放材料和生活用水用电及设备材料的垂直运输。

(2)若甲方没有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并追讨所欠工程款。

(3)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各班组人员盗窃钢管扣件的进行罚款处理。(如被发现盗窃钢管则以钢管原价格20倍处罚,盗窃扣件则以每个扣件200元处罚)

(4)甲方应重视外架成品管理工作,不得随意拆除安全网、拉墙杆等,由此造成的所有返工工作由甲方负责。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把关、确保安全、保证质量、确保施工进度。

(6)本协议以外增加的项目或甲方修改返工的费用应由甲方另外补给乙方,并办理签证手续,逐月付清。

(7)乙方必须保证材料充足,不得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8)乙方在外架搭设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9)乙方在搭设过程中的预埋件由甲方自行处置。

(10)乙方人员应文明施工,不得在工地打架,赌博闹事,否则按甲方的管理制度接受处罚。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保持协议中规定的内容共同实施执行,若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因素造成工程停工超过30天,甲方将按已完成工程量的90%结算给乙方,乙方有权对已完成工程进行拆除或按本协议的第四项计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算付清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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