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电力建设工程发承包安全协议(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为支持甲方村镇改造建设工作,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______村村镇改造。为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协议项下甲方地块的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甲方村镇改造工作、村民动迁安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包括该地块内原有道路、河流面积及周边道路控制区。拟用于开发建设住宅小区。
3、该地块相邻地块(以下简称集资建房地块),具体位置及四至详见附件一,甲方将用于村镇改造集资建房、集中安置该地块的动迁村民。
第二条 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
前述补偿费标准已含因征地及动迁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果树、青苗等的补偿费、村民养老、医疗保险等费用以及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村民住宅除外)的补偿费、税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税费等所有费用(含存入土地征用专项账户费用)。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68万平方米,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______万元,该费用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3、村民及企业动迁安置补偿事宜,按本协议约定执行。
4、除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外,乙方无需再因该地块的征用而向甲方或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含该土地上的村民、企业)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1、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编制征地方案,该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乙方根据发展规划,分期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在每宗土地征用批复下达后三个月内,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标准和每宗土地批准征用的面积结算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乙方按结算值一次性支付甲方。
2、乙方在支付第一宗土地补偿费用的同时,直接扣除已支付甲方的部分补偿费______万元后将余款支付甲方,并由甲方记入乙方已付款帐目。
3、甲方收款的同时,应当向乙方开具合法发票。
第四条 集体土地征用及规划手续的办理
该地块由集体土地征用(收)、转用审批以及变更为国有土地、该地块规划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用地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协助。办理过程中政府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办理期限,双方再行协商。
第五条 相关手续的办理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积极申请该地块由政府招拍挂方式(以下统称挂牌)出让交易等手续。甲方应及时提供资料、手续。
2、甲方如与土地储备部门签订涉及该地块的协议的,须征得乙方同意。需与土地储备部门商谈涉及收购、拆迁补偿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的事宜,甲方现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为独家全权代理人与土地储备部门商谈,补偿标准高于或低于双方约定标准的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土地储备部门支付的收购该地块的全部收购、补偿等费用,全部归乙方。
第六条 土地动迁及净地交付
1、甲方负责该地块动迁并净地交付乙方,移交期限及标准另行协商。
2、甲方在动迁腾地过程中,征用地块范围内的房屋动迁、村民安置及其他相关问题均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乙方不承担责任。现有承包合同,甲方负责解除、终止,因此而产生的责任、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3、该地块净地交付乙方前,甲方保证与该地块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有关的债务问题已解决完毕,税费、水、电等已全部结清。甲方应当在交付净地前全部缴清,否则乙方可代缴并自应支付甲方的款项中扣除。
第七条 村民的动迁补偿安置
1、原则:甲方负责村民住宅、村办及本村人员开办的企业厂房动迁工作。村民住宅,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安置用房不足时以货币补偿为辅的方式。动迁合法用地用房的企业,以货币化补偿方式给予适当补偿。
乙方负责非本村人员在该地块开办企业的动迁,甲方给予协助,动迁补偿费由乙方承担。
3、集中安置:
甲方负责出资并建设村民及村办及本村人员开办企业的动迁房,动迁地块由甲方另行选定,不在本协议约定的68.5万平方米内。
4、其他:
(1)甲方负责做好该地块上的动迁村民、企业及房屋、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的调查摸底工作、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冻结户口及建筑物。摸底工作必须在乙方监督下进行,摸底结果必须经乙方认可。甲方保证摸底结果的准确性,如因不准确而增加动迁费用或动迁时间、难度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及时提供该地块内的土地利用情况及土地、房屋产权证明,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有效性。
第八条 甲方的承诺
1、本协议项下的地块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于甲方。甲方保证有权就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征用补偿费事宜签订本协议。甲方应当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有关村民、企业支付补偿费用,保证按政府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乙方支付的补偿费。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给付村民的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果树、青苗补偿等补偿费,以及办理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已包含在前述单价中,甲方负责支付给村民,乙方不再负责支付。
3、甲方负责直接发放村民补偿款,核实并发放村民果树补偿款,办理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负责安置村民就业及解决相关事宜。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再办理新的房证、土地证,不再允许新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物,不得改、扩建、装修房屋以及其他可能增加动迁费用和加大动迁难度的行为,否则,因此发生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保证该地块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处分的情形。否则,甲方双倍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承诺不再与任何他方商谈或签订征地补偿等合同。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除本协议项下的该地块外,甲方其他土地如需征用、开发或与他人合作等的,甲方承诺优先给予乙方,除非乙方明确表示放弃后,甲方方可与他方合作。
8、甲方无偿提供公用设施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其他
1、如果国务院及各级相关政府部门改变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标准,乙方支付甲方补偿费标准不变,仍按本协议约定执行,乙方不再向土地部门交纳任何集体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2、乙方开发的住宅小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如乙方负责招聘该小区物业负责绿化、清洁卫生等的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甲方村民。
3、甲方同意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将本协议项下之乙方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指定的第三方,由该第三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办理完毕集体土地征用(收)、转用审批以及变更为国有土地的手续或规划手续的,或甲方逾期交付地块的,每逾期一日,均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逾期达九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负责退还乙方因本协议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支付给乙方______万元作为补偿。
2、乙方如未能按协议规定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补偿款的日万分之一支付甲方违约金。
3、甲、乙双方如未履行本协议任何一项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项下地块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生效。
甲方保证本协议已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负责人:______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电网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及《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发承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施工范围:
(四)工程项目期限:
二、协议内容
(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不发生一般人身伤亡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3.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4.不发生火灾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7.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二)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国家经贸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 1 部分: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__)
5.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DL5009.3)
6.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
7.《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
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9.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
10.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
11.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三)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2.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
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_1_人。
5.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
6.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9.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
10.施工现场总平面由甲方统一策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不得随意变动。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按策划统一组织,乙方施工区域由乙方实施。
11.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
12.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2.按规定成立施工安全委员会,组织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及时向乙方传达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
3.组织或监督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发放“胸卡(安全合格)证”,做到有据可查。
4.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组织向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保护措施要求,做到有据可查。
5.编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要求。对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或临近带电设备、线路作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做到有据可查。
6.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7.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安全监督网络活动,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
9.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10.组织对乙方编制的重大作业项目和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会审,报送监理审定签认。
11.建立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
12.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
13.如可能对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造成安全影响,乙方要求其他单位人员临时撤离或停止作业,甲方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五)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3.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甲方备案,并组织落实。
4.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
5.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
7.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8.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身体检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岗,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9.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进行作业场所危险点的告知并落实防范措施。
10.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12.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
13.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
14.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报甲方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安装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
15.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经安全验算,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
16.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大气污染、废水泥浆排放、扬尘、固体废料和危险废料等进行控制。
17.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或管理办法,落实相应的安全设施。
18.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甲方审批后执行;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架空线敷设、接地等符合规范。
19.建立和执行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20对甲方提供的工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其安全状况,并在使用中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1.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
22.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
23.施工特殊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在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内施工,应配置相应的照明,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应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金属容器外壳及容器内使用的电动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夜间施工应按照地方的环保要求,控制噪声、光污染等可能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
24.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用、保管、退库和废料处理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措施。
25.建立和执行现场施工脚手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26. 按规定组织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并落实支护的安全措施。
27.土石方开挖应按相关规定报甲方批准同意或备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边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业)
28.落实土方开挖、运输的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边环境。
29.施工废水经处理合格后排放。
30.大体积混凝土浇灌,应设立专门指挥人员,指挥现场砼搅拌车按照次序进出场,设置安全通道,落实安全措施。
31.结构吊装、临边和孔洞作业应采取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
32.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可靠和使用。
33.容器、密闭空间内作业前应加强通风,并对容器内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过程中应指派专人监护,并有紧急救援措施。
34.在已受电、投运的区域施工,制定、落实设备防护和人身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
35.乙方如确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严格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纳入乙方的安全责任范围内。
36.现场一旦发生事故,必须立即进行救援,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要求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7.对甲方、监理及上级单位和人员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甲方、监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改进建议。
(六)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如下:
1.甲方按照分包合同价款,预留5%或______万元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
2.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事件及乙方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照保证金扣款标准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3.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或竣工结算时,汇总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违章处罚通知书》,对安全保证金进行扣款。
4.乙方被扣除的安全保证金超出预留金额部分,在工程款中抵扣。
5.进入辽宁电网作业的具体考核内容及办法依据《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入网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七)需要补充协议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附则
(一)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协议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在协议签订时一并填写。
(五)安全保证金的扣款标准:为更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本安全协议条款的认真执行,确保人身、设备、电网的安全。
1.发生由乙方责任引起的各类事故,甲方有权按照下列条款扣除乙方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20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5-10%安全保证金。
(2)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50万元)。
(3)发生一般电网事故,每起扣除 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每起扣除 10-20%安全保证金;发生设备损坏事故、35kV 及以上设备跳闸,每起扣除 5-20%安全保证金。
(4)发生建筑、大型脚手架(包括220kV及以上跨越架)、倒杆(包括抱杆)、倒塔、其他结构垮(坍)塌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
(5)发生事故、设备损坏等,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2.乙方发生的违章、违规、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按照《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入网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七)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负责)人:
设计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和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完成合同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
1.1、工程项目名称: 10 kV 供电线路工程4.5公里
1.2、工程建设地点: 磐石市
1.3、工程设计规模: 新建 10 KV线路4.5公里,高压电缆敷设 米,室内新建高压配电柜 面及配套保护等
1.4、工程设计阶段: 方案设计及概算阶段、施工图阶段
1.5、工程估算投资:暂定 100 万元 。
2、设计内容及范围
2.1设计范围: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2.2设计内容: 进行现场调查 ,依据相关规范、设计委托书及甲方相关要求进行设计计算、图纸绘制等;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参加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或施工图等评审会议;参加施工图交底、施工图会审等会议;参加竣工验收。
3、设计工作要求
3.1时间与进度: 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协助甲方完成方案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其他相关服务 。
3.2 设计质量与深度:设计深度执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充分考虑项目的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可信性、可实施性、适应性及效能性。
4、设计依据、标准和资质
4.1设计依据:
4.1.1设计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4.1.2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4.2 乙方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范:
《66kV及以下架空线路设计规范》 GB50061-1997 ;
4.3乙方资质等级: 电力行业专业乙级 。
5、资料提交及期限
5.1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委托书等文件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可靠性负责;
5.2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向甲方交付项目建议书(电子文档)、装订成册的初步设计图纸(方案设计)和概算各6份,施工图纸8份等设计资料和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全面负责。
6、合同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6.1合同设计费(含税):设计费取费基数以甲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后概算中工程费用为准,暂定为 100 万元;设计费收费优惠价按工程造价的4%;合同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大写):肆万圆整 (小写) 40000.00元,待概算审定后调整设计费。
6.2合同设计收费依据按以下 6.2.3 方式确定
6.2.1设计招标中标价;
6.2.2双方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确定;
6.2.3双方按〔发包方/设计方〕所在地工程设计市场调节价协商确定;
6.3按照6.2.2条估算的设计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由其它方式确定的合同设计费不再调整;
6.4支付方式按照下列第 6.4.1 款规定执行:
6.4.1 分期支付:
6.4.1.1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定金(大写)壹万伍仟圆整;(小写) 15000.00元
6.4.1.2其他剩余部分待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连同调整部分一次性支付;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7、甲方权利义务
7.1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约定要求的设计文件限期整改;
7.2参加本合同设计项目各设计阶段的评审、验证和确认,要求乙方按照各设计阶段评审结论对已完成的设计进行完善补充,最终设计完成后,根据设计审查结论要求乙方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直至通过审查;
7.3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施工现场工作人员;
7.4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进行设计;
7.5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7.6不得擅自修改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确需委托第三方修改设计文件的,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7.7为乙方派驻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环境。
8 乙方权利义务
8.1按国家规定和约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进行工程设计,严格审核设计文件,并按约定的进度、质量交付设计文件;
8.2不得超越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接业务;
8.3 根据甲方要求委派现场设计代表进行设计交底,配合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问题;
8.4委派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参加工程设计各个阶段的审查、协调会议以及工程验收工作,并及时完善和优化设计方案;
8.5按照设计内容和深度进行设计,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内容和另立项目重复收费。不得将重新描晒或只改换图标的设计按新项目收费;
8.6对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解决方案;
8.7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外,乙方在设计文件中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8.8工程设计应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满足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采用有利于环境保护、提高能效的设计方案;
8.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合同项下的设计业务转委托。
9、设计变更
9.1甲方因下列原因可以进行设计变更,甲方根据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者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设计人应及时修改设计、出图和办理相关手续。因变更造成乙方设计文件交付日期延误的,交付期相应顺延,需返工修改设计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返工费;
9.1.1超出设计任务书范围变更设计项目、规模、标准、条件;
9.1.2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作较大修改;
9.1.3在设计任务书范围内要求乙方优化设计方案;
9.2乙方因下列原因可以进行设计变更。因变更增加的设计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造成的工期延误、停工、设备材料、退货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9.2.1设计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规范和约定要求的;
9.2.2设计遗漏、错误、设计深度不够;
9.3因一方原因造成设计变更的,变更方应提出设计变更书面申请,甲方对设计变更申请及理由进行审查批准。
10、保密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一切原始资料、信息及相关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
10.2对乙方所有的技术成果权,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
11.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11.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并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发生后 72 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 10 日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
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未按期履行或无法履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12、违约责任
12.1甲方未按期提供有关基础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的,设计文件交付日期相应顺延;
12.2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乙方未按期交付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 5‰ 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12.4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符合约定质量和规范要求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设计费 2% 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12.5由于设计遗漏、错误等原因使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应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2.6乙方未履行合同其他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合同变更、解除
13.1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3.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各方解除合同前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3.2.1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3.2.2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拒不履行的;
13.2.3擅自将合同项下的设计业务转委托;
13.2.4甲方拒不支付设计费超过 50 %的。经书面催告后 15 日仍未支付的。
14、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 14.2 方式解决
14.1提交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4.2向 发包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5、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
15.1双方有关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权利、义务,依照上级有关HSE规定执行。
16、合同效力及其他约定事项
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16.2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16.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6.4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执 4 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5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6.5.1合同条款;
16.5.2中标书;
16.5.3 设计委托书、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设计文件、数据、图表;
16.5.4双方往来传真、邮件、会议纪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