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本承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制订,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桐乡商务会馆餐饮部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从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每年的年承包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
第三条、双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签定正式协议,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 万元整。
第四条、承包区域:包括桐乡商务会馆的厨房、包厢、餐饮大厅、桌椅等餐饮部现有用品。
第五条、乙方以桐乡商务会馆餐饮部的名义继续对外经营,甲方在XX年 月 日之前以桐乡商务会馆的名义形成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餐饮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项目有抵触,若违反则视同违约。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应遵章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乙方应确保房屋整体结构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体结构,确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实行财产人身保险,如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乙方承包期内餐饮部所有的相关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税费、水费、电费、蒸汽费、卫生环保规费等。需双方分摊的费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摊。承包期内,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一律无关。
第九条、甲方已投资装潢的动产与不动产及配套设备。附财产明细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无偿归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对原有的装潢进行更新(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满后,按使用状态还给甲方。
第十条、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当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备案材料、年审年检等经营所需材料。
第十一条、乙方承包期满后不再续包,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期满后乙方仍需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十二条、期满后乙方不续包,乙方投资的动产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或与甲方协商折价给甲方,乙方所有的装潢不动产乙方不得拆除,无偿保留。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履行。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履行,须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元承包保证金。
2、提供甲方员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据为准。要求菜品花色样式不断更新,符合用餐人员要求,满意率达到75%以上。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桐乡商务会馆(盖章) 承包方: (签名)
身份证号码:
代表: 承包方担保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ABC全体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ABC餐饮进行股东内部承包经营。相关事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ABC餐饮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股东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全体股东共同签订ABC餐饮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由甲方、乙方整体承包经营(以下简称承包经营方)。
第二条 承包经营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ABC餐饮财务管理:承包经营方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
第四条 承包经营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餐饮业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五条 承包经营方 年的总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作为ABC餐饮全体股东的收益,收益按股份比例分成(甲方40%、乙方30%、丙方30%)。在每年12月底前付清当年年承包费 元整人民币,其中,扣除甲方40%、乙方30%的收益金,每年12月底前付给丙方30%当年收益金 元整人民币,逾期不交,丙方有权按欠交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期满,承包经营方完成上交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承包经营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丙方权利义务
一、对移交给承包经营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二、监督承包经营方合法经营,丙方不干预承包经营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为承包经营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承包经营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承包经营方水、电正常供应。
四、努力为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五、协助承包经营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六、自身的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应由承包经营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九条 承包经营方的权利义务
一、合同期内,对ABC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及时上报ABC股东会审定后报废,不得擅自处理。
二、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
三、如经营需要,对ABC进行改造更新,及所属区域内新建经营场所,必须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须经ABC股东会审核同意方可实施(超过15个工作日不答复,视为同意)。对固定资产投入(主要指设备更新)的批量购买要事先报ABC股东会认可。
四、若以ABC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ABC股东会同意,否则将追究承包经营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卫生清洁用品和食品的采购程序以及质保鉴定体系。
六、诚实经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行业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 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应提请合肥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直至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解决。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文件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文件为准。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4份,股东各执5份,董事会秘存1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丙方(签字):
身份证:
地址:
电话: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是双真实意愿的表达。
第二条 甲方将利川尚品酒店餐饮部的整体服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具体范围和设备物资见合同附件)。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乙方每月营业收入在 万元以下时,乙方将每月营业收入(减除折扣、折让的实际收入)提取8%作为承包费交给甲方。乙方每月营业收入在 万元以上时,超过部分提取比例由甲乙双方协商(略高于 %)。
甲方为乙方派会计、出纳各一名,其工资及劳务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共同监督财务人员履职。
乙方经营场所消耗的水费、电费、空调费等,每月按实际消耗向甲方支付,甲方不提高水、电、气的价格。
第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后,履行合同。合同终止时,若没有扣除款项,甲方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期满,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乙方在期满前三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七条 甲方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
第八条 合同签定三日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详细资产以移交清单为准)。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因主管线载荷不够引起的主管线改造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法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乙方承包的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第十一条 酒店的主供排水系统、主供电系统、主供气系统、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乙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使用权,如因使用期限已满或自然损坏的设备设施,由乙方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
第十三条 如乙方需要对承包经营的范围进行改造,须事先提出改造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对所改造内容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如甲方对住宿客人赠送免费早餐,其费用按 元每人,按月和乙方结算。
第十五条 乙方的水、电、气维修由甲方工程部派工,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对乙方购入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享有所有权,财务必须建立资产台账,合同期满后,由乙方处理。同等价位情况下,甲方有优先权。
第十七条 合同终止时,乙方将所承包经营的场所及设备设施移交给甲方,对于经营场所的自然陈旧,设备设施的自然陈旧、自然损坏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均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九条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对方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万元。
第二十条 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则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予以诉讼解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本合同若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规相矛盾之处,则以国家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包方的主要权利是依法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即承包经营权);主要义务是按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餐饮承包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餐饮承包合同范本一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____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餐饮承包合同范本二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本承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制订,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桐乡餐饮部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每年的年承包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
第三条、双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签定正式协议,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________年的租金(或
第一季度) 万元整。
第四条、承包区域:包括桐乡厨房、包厢、餐饮大厅、桌椅等餐饮部现有用品。
第五条、乙方以桐乡餐饮部的名义继续对外经营,甲方在年____月____日之前以桐乡名义形成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餐饮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项目有抵触,若违反则视同违约。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应遵章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乙方应确保房屋整体结构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体结构,确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实行财产人身保险,如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乙方承包期内餐饮部所有的相关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税费、水费、电费、蒸汽费、卫生环保规费等。需双方分摊的费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摊。承包期内,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一律无关。
第九条、甲方已投资装潢的动产与不动产及配套设备。附财产明细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无偿归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对原有的装潢进行更新(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满后,按使用状态还给甲方。
第十条、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当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备案材料、年审年检等经营所需材料。
第十一条、乙方承包期满后不再续包,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期满后乙方仍需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十二条、期满后乙方不续包,乙方投资的动产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或与甲方协商折价给甲方,乙方所有的装潢不动产乙方不得拆除,无偿保留。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履行。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履行,须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元承包保证金。
2、提供甲方员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据为准。要求菜品花色样式不断更新,符合用餐人员要求,满意率达到75%以上。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桐乡(盖章) 承包方: (签名) 身份证号码: 代表: 承包方担保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____日期:____日期: 餐饮承包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对甲方餐厅的承包事宜进行约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位于________区路号之 餐厅发包给乙方作为餐厅使用。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该餐厅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结构为 。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另行给予乙方装璜时间 天,期间免交承包费。承包期间甲方将餐厅交付乙方使用,无条件提供餐厅所需各类证照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消防批文、环保测评批文等。
第三条 甲方承诺在乙方承包期间,不防碍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根据其有关财务法规及规章制度,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预。乙方承诺不破坏餐厅结构,保证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项约定。
第四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准时向甲方缴纳承包金,承包金的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为
第五条 合同期间餐厅的水、电、煤、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甲方交付餐厅时已配备的设施归甲方所有,经双方清点后签字确认。乙方应保证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损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承包期间,乙方发现餐厅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保证交付餐厅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第八条 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经营场所、经甲乙双方认可的设施和设备(详细财产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2、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保障乙方水、电、煤、通讯的正常供应及使用。
3、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包括各行政部门及餐厅之房屋所有人)。
4、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臵工作。
5、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餐厅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6、应及时办理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各类证照的年检工作,保证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受干扰。
第九条 乙方权利
1、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拥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和收益权。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餐厅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承包金并变更有关承包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承包经营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承包经营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承包经营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
5、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证照不全或不及时的进行证照年检或未尽责进行对外协调,无法正常开展餐饮业务,致使承包经营目的不能实现。
6、甲方未按时交付承包经营之餐厅,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交付。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餐厅用途的,擅自将餐厅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在餐厅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如需继续承包的,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日之内向甲方提出续约要求。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的未尽或修改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修改协议。该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聘用单位(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厨师(受聘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局,民政局及烹饮协会的有关法规条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以供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将座落于市(县.区)地段的厨房给乙方做技术和管理工作,职务为,有效期为年月日止。
二.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工资:人民币元,(大写:万千百元整)。每月号为支付上月工资发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资自每月的工资发放日起7日后,乙方则无需再遵守本协议,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资(上月未发工资加本月实做天数的工资)。如协议未果,乙方有权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三.在乙方工作期间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费提供乙方的食宿》。如对乙方安排烹调技术的所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乙方在工作期间期应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规章制度。甲方在营业期间若生意红火,增收营业额,应相应增加乙方工资。
四.乙方自行组织及安排厨房工作分配,管理,厨房内洗碗工,洗菜,煮饭由甲方承担工资工作。乙方为了保证出品,并对甲方清洗,清洁,煮饭进行监督。
五.乙方为了保证质量出品,并对甲方采购进行要求(乙方会明确指导甲方对菜品调料干货进行检验)甲方进行采购质量不行不收货,数量不够不收货,严格把好质量关,并希望甲方采购配合厨房工作。
六.乙方需给甲方明确指导工作,以免甲方铺张浪费。
八.乙方工作人员患病因需要妥当安排工作,保证甲方正常营业运转。
七.甲,乙方欲解除本协议,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则,一方应加倍赔偿另一方相对应的经济(公费)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方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本着互相谅解的精神,共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按原则协议执行。
九.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协商未果,则合同到期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盖章(手印)后生效。同时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用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签名盖章(手印)乙方:签名盖章
聘用单位:
(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包厨房者(受聘人):
(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本承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制订,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桐乡商务会馆餐饮部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从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每年的年承包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
第三条、双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签定正式协议,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 万元整。
第四条、承包区域:包括桐乡商务会馆的厨房、包厢、餐饮大厅、桌椅等餐饮部现有用品。
第五条、乙方以桐乡商务会馆餐饮部的名义继续对外经营,甲方在XX年 月 日之前以桐乡商务会馆的名义形成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餐饮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项目有抵触,若违反则视同违约。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应遵章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乙方应确保房屋整体结构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体结构,确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实行财产人身保险,如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乙方承包期内餐饮部所有的相关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税费、水费、电费、蒸汽费、卫生环保规费等。需双方分摊的费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摊。承包期内,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一律无关。
第九条、甲方已投资装潢的动产与不动产及配套设备。附财产明细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无偿归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对原有的装潢进行更新(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满后,按使用状态还给甲方。
第十条、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当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备案材料、年审年检等经营所需材料。
第十一条、乙方承包期满后不再续包,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期满后乙方仍需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十二条、期满后乙方不续包,乙方投资的动产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或与甲方协商折价给甲方,乙方所有的装潢不动产乙方不得拆除,无偿保留。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履行。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履行,须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元承包保证金。
2、提供甲方员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据为准。要求菜品花色样式不断更新,符合用餐人员要求,满意率达到75%以上。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 承包方: (签名)
身份证号码:
代表: 承包方担保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公平、有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以下餐饮部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给乙方承包经营餐饮业,包括三层楼、甲方餐饮部原有的设施、餐具等(设施、餐具详见移交清册)。
二、承包期限为8年,即从20xx年3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止。合同期限满后,如甲、乙双方认为需继续发、承包的,经协商后另续订书面合同。
三、承包费为前3年每年承包费拾万元(100000.00元) 后五年承包费每年为拾贰万元(120xx0.00元)。
四、乙方承包8年期间共向甲方交纳拾万元(100000.00元)履行合同保证金,中途乙方如不承包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承包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未出现有违约行为或接手甲方三楼餐饮部的设施、餐具等没有损坏,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如有损坏则按实际损坏照价赔偿后,剩余部分甲方退还给乙方。
五、承包费及保证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乙方承包甲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费采取先支付后承包方式,即甲、乙方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一年承包费拾万元(100000.00元),后7年的承包费须于第一年届满后5日内支付当年的承包费后再经营,如乙方不按时支付当年承包费,不得再继续承包经营;
(二)、乙方承包8年的保证金拾万元(100000.00元),也须于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当日或次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费和保证金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同和大酒店三层楼的水费、电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以及各种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需对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重新装修时,须向甲方提供重新装修的设计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行装修装饰,否则,视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概由乙方据实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于5日之内将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整层交付给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第一年承包费用总额向乙方承担日5%的违约金;
2、本承包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承包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甲方的承包费和保证金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逾期支付当年承包费和保证金日5%的违约金;
2、承包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八、本承包合同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或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酒店餐饮服务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承包标的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酒店的餐饮服务,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餐饮服务的酒店位于 ,承包经营场所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二条 承包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X年,承包经营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第三条 承包费用
1.承包费:在承包期内,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酒店餐饮服务的年租金为人民币x0,000元)。
2.计租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租,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次半年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员工工资及提成、营业宣传、煤气费、水电费、供暖费、物业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支付方式
(1)承包经营的租金由乙方按照每半年一次,以现金、银行转账或甲方确认的票据方式向甲方交纳,每次缴纳乙方应提前30日将租金支付给甲方。
(2)承包经营期间的其他费用,乙方按照规定自行向有关单位、部门缴纳,需甲方统一缴纳的,乙方按照实际应缴费用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为支付。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酒店的餐饮经营场所给乙方承包,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管理经营。
2.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3.甲方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不可抗拒因素例外)。
4.甲方向乙方提供x平方米包房无偿使用。
5.甲方负责酒店的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相关执照,确保乙方正常经营。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主体做任何改动。
2.乙方负责对承包经营场所进行装修,装修期为1个月;乙方承包经营满一年的,装修期为免租期,该免租期的租金转为第二年租金或由甲方返还乙方。
3.乙方负责购买、配备经营场所的各类设备、设施、固定资产等营业所需的设施。经营期间,经营设备损坏或报废,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
4.乙方经营过程中,应正确使用甲方所有设备、设施,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甲方固定资产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否则乙方按价赔偿。
5.乙方负责甲方住店客人每日早餐,甲方按照每位用餐客人xx元的标准向乙方结算餐费。
6.乙方承担日常消防安全责任并且承担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乙方负责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经营活动的安全。
7.乙方保证承包期内餐饮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对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因乙方经营活动不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法规规定的标准,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承租期内经营自负盈亏,其对内、外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
9.乙方应依法纳税,因乙方偷漏税收造成甲方受处罚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经营场所因乙方改动而产生安全隐患的,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属于甲方负责维修范围之内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延误维修或延误通知甲方,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自主招聘雇员,乙方保证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并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医疗、伤亡、计生、治安及福利待遇等费用和责任。甲方与乙方聘用人员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12.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相关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承包期内转让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2.甲方同意乙方在无力经营时转让承包,但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与甲方签订解除承包经营协议。
3.乙方转让承包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向甲方交纳人民币xx万元整(,000元)作为转让押金。
4.甲方与转让承包的受让方签订新的《承包经营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交接结清有关物业、水电、煤气、设备用具、供应商欠款、人员工资等相关费用,押金返还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另一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当支付损失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
2.乙方应当按时缴纳承包租金和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延迟缴纳的,每延迟1日应向甲方支付欠缴费用5%的滞纳金。延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支付损失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
4.乙方因拖欠用工人员工资、社会保险或拖欠供货商货款,致使甲方受到声誉、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支付损失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2.经营期间若发生重大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双方可以对当时租金或承包事宜作出修改或调整。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解除合同前30日将承包经营过程中的经营票据、与供应商的合同、税务发票等移交甲方,在甲方核对无误后方与乙方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须提前30天正式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签订解除承包经营协议。
3.解除合同后合同义务未履行的,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可向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
3.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南京兴嘉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针对南京市北京东路40-37号“兴嘉吉茶餐厅”承包经营事宜,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自愿承包经营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0-37号兴嘉吉茶餐厅(以下简称“餐厅”),该餐厅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餐厅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餐厅位于南京市北京东路40-37号;
2.该餐厅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餐厅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 承包期限,用途
1.该餐厅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餐厅,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该餐厅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 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后________天内付清,第一次应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时止,需交_______元.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内全部缴清.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 向房屋产权人缴纳的房屋租金。
(2) 非乙方原因产生的房屋维修费用。
2.乙方承担以下费用:
(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
(2)履约保证金,为年度承包金的_____%.保证金随承包金一同交付至甲方,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因经营行为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水电费、物业费用、餐厨垃圾处理费、乙方雇佣人员的各项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房屋装修维护费用以及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等;
(4)本合同未列明但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第六条 餐厅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对餐厅房屋、装修进行调整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可行性调整方案,获取甲方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调整房屋结构或改变装修的,应立即恢复原状,并对后续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 对餐厅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因合同到期终止或因客观原因(如拆迁,政府行为,国家法律政策变动等非人为因素所能控制的)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不承担乙方投入的装修费用;
2.因甲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投入的装修部分,由甲方赔偿乙方投入金额与折旧的差额部分。折旧率按每年______%计算。
3.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餐厅的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餐厅的转让与转租
本餐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再承包、分包或转租、转让。
第九条 经营许可及公章的使用
1.乙方必须按照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行为;
2.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禁止以甲方名义对外借贷或提供担保;
3.乙方因经营行为需使用甲方印章的,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盖章。乙方对盖章后的文件负直接责任。甲方指派__________作为甲方印章管理人,乙方需盖章时可及时与__________联系办理。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餐厅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餐厅: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餐厅.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除或变动餐厅结构.
(3)损坏承包的餐厅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超范围经营.
(5)利用所承包的餐厅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_______元.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餐厅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餐厅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餐厅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餐厅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餐厅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餐厅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___%支付滞纳金.
4.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包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餐厅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餐厅承包经营期间遇政府拆迁的,承包合同解除,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除退还未到期的承包金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搬迁或索要任何损失。
第十二条 劳动用工与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应依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与雇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支付工资及各项劳动待遇。因员工索赔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导致的材料供应商或消费者索赔、行政罚款,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严重负面影响的,甲方可以解除承包合同,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餐厅的房屋,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
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餐厅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
移交的文件资料及设备清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 :加盟店中文名称:_______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第三条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 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 :公司投资资本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一)甲方×××××××以 出资,为人民币 元,占 %。
甲方身份证件号码:
(二)乙方×××××××以 出资,为人民币 元,占 %。
乙方身份证件号码:
第七条 :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章 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 :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____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至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____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 额汇入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 :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章 股东转让股份的条件
第十六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不需要股东会表决同意,但应告知。 第十七条 :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应当以转让当日股市股份价值转让。 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1)必须要有半数以上(出资额)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六章 违约处理
第十九条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 :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七章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办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意续约;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出对企业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 权解除合作协议。
(六)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选由股东确定;依照前条第(四)、(五)、(六)项规定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十三条 :清算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清算,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二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经注册会计师或执业审计师验证,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向原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3份,合伙人各一份,律师存档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兴建有金帝商务宾馆,餐饮、娱乐、住宿为一体,餐饮系列乙方承包经营,为互利共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所有的金帝宾馆一楼餐厅6间,厨房1间(面积约180平方米),附属设施及装饰齐全一并交与乙方经营使用,餐具、餐桌、餐椅、空调等相关用具设备由乙方自己筹备(详见乙方自筹财产清单)。
二、乙方承包经营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共3年,承包期外本合同自行终止。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内,每年向甲方交承包费人民币叁万元整。
四、乙方承包费交付与甲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据为准)
五、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应办的各种执照证件及应缴的税、费由乙方自办自缴与甲方无关。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本承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制订,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桐乡商务会馆餐饮部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日至从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每年的年承包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
第三条、双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签定正式协议,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 万元整。
第四条、承包区域:包括桐乡商务会馆的厨房、包厢、餐饮大厅、桌椅等餐饮部现有用品。
第五条、乙方以桐乡商务会馆餐饮部的名义继续对外经营,甲方在XX年 月 日之前以桐乡商务会馆的名义形成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餐饮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项目有抵触,若违反则视同违约。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应遵章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乙方应确保房屋整体结构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体结构,确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实行财产人身保险,如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乙方承包期内餐饮部所有的相关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税费、水费、电费、蒸汽费、卫生环保规费等。需双方分摊的费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摊。承包期内,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一律无关。
第九条、甲方已投资装潢的动产与不动产及配套设备。附财产明细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无偿归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对原有的装潢进行更新(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满后,按使用状态还给甲方。
第十条、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当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备案材料、年审年检等经营所需材料。
第十一条、乙方承包期满后不再续包,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期满后乙方仍需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十二条、期满后乙方不续包,乙方投资的动产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或与甲方协商折价给甲方,乙方所有的装潢不动产乙方不得拆除,无偿保留。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履行。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履行,须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元承包保证金。
2、提供甲方员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据为准。要求菜品花色样式不断更新,符合用餐人员要求,满意率达到75%以上。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发包方:桐乡商务会馆(盖章) 承包方: (签名)
身份证号码:
代表: 承包方担保人: (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承包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制订,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桐乡商务会馆餐饮部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 年,从 年 月日至从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每年的年承包金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
第三条、双方应在 年 月 日前签定正式协议,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或第一季度) 万元整。
第四条、承包区域:包括桐乡商务会馆的厨房、包厢、餐饮大厅、桌椅等餐饮部现有用品。
第五条、乙方以桐乡商务会馆餐饮部的名义继续对外经营,甲方在XX年 月 日之前以桐乡商务会馆的名义形成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乙方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餐饮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项目有抵触,若违反则视同违约。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甲方要求乙方在承包期内应遵章守法经营,不得从事非法经营。乙方应确保房屋整体结构完整,不得任意改造主体结构,确保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实行财产人身保险,如出现人身伤亡和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乙方承包期内餐饮部所有的相关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税费、水费、电费、蒸汽费、卫生环保规费等。需双方分摊的费用按照商定比例分摊。承包期内,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一律无关。
第九条、甲方已投资装潢的动产与不动产及配套设备。附财产明细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无偿归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对原有的装潢进行更新(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期满后,按使用状态还给甲方。
第十条、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应当提供一切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营业执照、工商登记备案材料、年审年检等经营所需材料。
第十一条、乙方承包期满后不再续包,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期满后乙方仍需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十二条、期满后乙方不续包,乙方投资的动产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或与甲方协商折价给甲方,乙方所有的装潢不动产乙方不得拆除,无偿保留。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履行。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履行,须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第十四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元承包保证金。
2、提供甲方员工的日常工作餐,每日4餐,(早餐、夜宵每人每餐2元,午晚餐每人每餐4元);客用早餐每人6元,均以票据为准。要求菜品花色样式不断更新,符合用餐人员要求,满意率达到75%以上。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公平、有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以下餐饮部承包合同。
一、甲方将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给乙方承包经营餐饮业,包括三层楼、甲方餐饮部原有的设施、餐具等(设施、餐具详见移交清册)。
二、承包期限为8年,即从20xx年3月25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止。合同期限满后,如甲、乙双方认为需继续发、承包的,经协商后另续订书面合同。
三、承包费为前3年每年承包费拾万元(100000.00元) 后五年承包费每年为拾贰万元(120xx0.00元)。
四、乙方承包8年期间共向甲方交纳拾万元(100000.00元)履行合同保证金,中途乙方如不承包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的保证金;承包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未出现有违约行为或接手甲方三楼餐饮部的设施、餐具等没有损坏,甲方如数退还给乙方,乙方如有损坏则按实际损坏照价赔偿后,剩余部分甲方退还给乙方。
五、承包费及保证金支付时间和方式
(一)、乙方承包甲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三楼餐饮部承包费
采取先支付后承包方式,即甲、乙方双方签订承包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第一年承包费拾万元(100000.00元),后7年的承包费须于第一年届满后5日内支付当年的承包费后再经营,如乙方不按时支付当年承包费,不得再继续承包经营;
(二)、乙方承包8年的保证金拾万元(100000.00元),也须于甲、乙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当日或次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承包费和保证金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四)、乙方在承包期间,同和大酒店三层楼的水费、电费、电话费、闭路电视费以及各种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如需对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重新装修时,须向甲方提供重新装修的设计图,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再行装修装饰,否则,视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概由乙方据实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于5日之内将同和大酒店三层楼餐饮部整层交付给乙方使用,逾期未交付,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第一年承包费用总额向乙方承担日5%的违约金;
2、本承包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合同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本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未按承包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甲方的承包费和保证金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逾期支付当年承包费和保证金日5%的违约金;
2、承包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中途反悔或提前解除承包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8年承包费总额日3%的违约金。
八、本承包合同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中,如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守约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或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麻江县同和大酒店 乙方(签名)
经营者:
身份证号5227017 身份证号
联系手机: 联系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