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合同书(推荐14篇)

机械加工合同书(通用14篇)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1

甲方为乙方加工某种机械,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长,宽,高cm)、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xx年xx月xx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x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2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事宜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委托受托加工业务的总体原则性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的所有委托加工业务程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产品成份

同双方确认的样品,同产品标准

三、原料 四、包装

产品内外包装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保管。

五、价格

a) 产品价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表执行。 b) 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于调整价格生效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质量

a)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工艺基准,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

b)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

c)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疫、检测合格报告,该检测报告至少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七、订货

a) 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产品预估生产量,以便乙方备货组织生产。

b) 甲方最迟应在产品到货期前半个月向乙方下订单订货。

c) 甲方须在订单中直接表明所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项目。

八、运输

乙方负责安排冷藏运输车辆运送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验收

a) 产品由甲方在收货地点验收,方式为抽检。标准依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和国家标准。

b)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5天内对产品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乙方除质量问题外将不接受退换货。

c) 保质期:货到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应为:从产品生产日期起60天内,因甲方原因要求推迟交货的情况除外。

d) 产品送到甲方仓库后,因运输、贮存、搬运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e)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正常破损率为2%,在此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包材以便甲方更换破损包装。

十、货款结算

a) 结算方式:双方视情况选择以下方式现金:款到发货易货:甲方按委托加工订单货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货物,易货的品种、价格和数量由双方在下订单前书面确认。

b) 甲乙双方就易货的货物互开增值税发票,甲方增值税税率为13%,乙方增值税税率为17%。

十一、 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

a) 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和包装为甲方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销售给其他客户。

b) 双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关信息,如:技术、工艺、配方、营销、价格等由双方严格保密。

c)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员工无论是在职中还是离职后均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

d) 本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保密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十二、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a)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未达到产品品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b) 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按时交货造成甲方销售困难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c)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问题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d)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产品或包材销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安排生产影响按时交货的,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2.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日期结算,视为甲方逾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滞纳金。

十三、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间接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许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十四、 协议的变更与续签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应继续执行。

3.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协商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区法院解决。

3.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

乙方为甲方定做零件一批。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甲方提供图纸和质量要求。

二:乙方按照甲方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第二条:甲方提供图纸共计: 份,由甲方于 年 月 日前送交乙方.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及时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加工价款:按核定价格计算共计: 元。(乙方附明细清单)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图纸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第五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年 月 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由甲方自行提货。

第六条:本合同签字之日,甲方向乙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 元).乙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收到全部加工件,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件,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加工,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乙方逾期交付加工件的,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

三:乙方不能交付加工件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付加工工件部分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对已加工工件等经甲方认定后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加工件价款总值50%的违约金。

三: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加工件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件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乙方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4

机械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制作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装配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提供架空乘人装置及相关设备产品零部件图纸、装配工艺等技术资料,乙方按照甲方技术资料进行产品零部件的加工、装配,甲方委派专职技术、质检、仓管、物流、采购等相关人员进驻乙方现场,按照技术文件进行检验、验收。

二、实施细则

1、甲方自行采购的原材料、外购件及配套件,需按乙方的车间人员的要求集中堆放,其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影响乙方装配,则应补偿有关人工费用。

3、委托加工期间,乙方作为定点加工单位,需严格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艺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所委托的各项产品的加工制作。现场的所有物料(含原材料、外购件及生产工具等)均由甲方采购,但乙方需根据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计划表》提供相应的`《材料需求计划》,以供甲方提前进行生产所需物资的准备工作。

4、甲方所委派的质检人员,作为甲方的授权代表,对乙方所加工制作的所有产品拥有否决权,不达标及不合格产品均不得验收入库。

5、甲方委托加工的所有产品的单项价格另行以双方互签的《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为准。

6、结算:《委托加工件价格明细表》内所定的产品单价为含税价,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付款方式采用滚动付款,双方协商付款进度。

7、违约责任:按《_____》规定。

三、附则:

1、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原签订的车间及办公室租赁合同,中止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 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范围与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24小时不间断程控电话通讯服务及市话直线服务;电话机移机服务,微波电路、调度总机、输煤调度系统、自动交换机、生产监控系统、生产用时钟显示系统等服务。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一年。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第四条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含增值税及附加税)。

第五条 材料供应

1。乙方负责本合同范围内所用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保管及规定的材料鉴定试验;

2。乙方采购的材料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并符合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进货渠道。

第六条 验收标准

1。缺陷消除率100%;

2。微波设备运行率为99。8%;

3。交换设备运行率为99。9%;

4。调度总机运行率为99。9%。

第七条 质量保证金

1。本合同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

2。因乙方责任而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扣除全部或部分质量保证金。

第八条 付款方式

甲方按时间进度付款,付款时乙方需开具服务业发票(与付款额度相同),乙方在每月25日前补开当月差额部分发票(年总费用十二分之一扣除当月已开发票),甲方在每月25日前结清当月90%的服务费,其余10%未付部分待质保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付款项的利息等)。

2。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完工或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而使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及未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资料,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

因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等引起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委托专家鉴定。如仍未能解决,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量设法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还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及不能全面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约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应按该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通过协商决定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率。本合同的附件有:

1。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修配专业公司机械加工服务分工范围

2。抚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修配专业公司机械加工服务安全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6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特签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供货时间:

第二条、承揽方对加工精度负责,达到约定设计产量,保质期一年。

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 定做方指定地点,装车和卸车由委托方负责。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包装,无回收。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约定标准验收,定做方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后视为加工合格,提出异议期限为七天。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定做方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无服务纠纷,一次性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过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除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还需要向对方按本合同交易总额的10%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定做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事项:在工件加工完成并无任何异议,由定做方财务科支付合同规定金额款项。

第十二条、其它合同事项: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供需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电子邮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7

项目名称:机械零件加工采购技术协议

甲方(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

代表人: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编制:___

审核:___

批准:___

乙方

单位: 代表人: 电话:

(加盖单位公章)

北京中科信电子装备有限公司(甲方)与( )有限公司(乙方)就( )外加工事宜进行了协商,双方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 . 供货产品明细

二.工件加工注意事项

2.1加工原材料由乙方提供。

2.2乙方所加工产品,要严格以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工艺文件中未注公差尺寸按GB/T 1804-20--中等m级执行。

2.3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工艺文件严格执行,甲方有权进行抽查。

2.4乙方在加工过程中有任何可能影响生产进度、产品质量的因素,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后进行调整。

三.保密责任

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标准等未经允许不得转给第三方,双方签订保密协议。所有工艺文件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实施,若有变更需双方同意。乙方若将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转给第三方代加工,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四.质量责任

4.1产品检验优先选用卡尺、投影仪、三坐标等通用量具,图纸中有特殊技术要求的产品需要用专用仪器测量,如真空检测仪等,同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4.2由于加工件未达到图纸中的技术要求或加工件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不能使用,由乙方承担重新加工费用、运输费用。

4.3.加工件由于运输问题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费用。

4.4.由于产品不合格而影响甲方生产进度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应给予如额赔偿。

五.验收规则

5.1乙方需按时提供合格产品,乙方提供终验的产品,需要做好运输防护,保证无磕碰、损伤,表面干净,无油污,清除毛刺。

5.2乙方必须对所加工产品进行全检,并向甲方提供每批产品的检验记录。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检测报告与产品按1比1的比例对应,须保证检验报告的真实性。5.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出厂产品进行全检,若检验不合格,未能达到图纸中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退回,并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 如供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期限供货,迟延1日按合同总价 _______%计算违约金,超过10日仍不能交货的,将扣除合同保证金的_______%

七.本技术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 本协议未经双方认可,不得随意更改。

十.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8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__)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9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乙方加工某种机械,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数H: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虽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样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样;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虽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送交

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虽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虽以合

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月_____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

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白货大楼,由白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________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H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H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

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虽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虽、规格、质n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______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虽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

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年月____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11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日期: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特达成以下协议:

二、质量标准:按定作方提供图纸及技术要求制作, 产品自交货之日起质保期壹年。交货时提供

产品送货单、检验单等资料。

三、交货期:见备注。

四、交货:

1、 交货地点:

2、 运输费由承揽方承担。

3、 运输方式:承揽方自主选择。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费用:包装标准为纸箱或者木箱、包装物由卖方供应不回收,包装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六、验收方式:货到定作方指定地点后,定作方按照送货单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入厂验收,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承揽方。

七、提出异议期限:

定作方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入场验收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提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验收合格;承揽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八、质量责任:

承揽方承诺提供给定作方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定作方图纸及技术要求的。定作方将根据不合格情况扣除不合格产品全部或者部分款项。 九、结算方式:

1、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十五日内,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20%预付款;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合同总金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结算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合同执行完六个月内或后一笔合同执行完后支付。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给定作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两页,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

承揽方:

年月日: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12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日期: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特达成以下协议:

二、质量标准:按甲方提供(图纸)型号及技术要求制作, 产品自交货之日起质保期年。交货时提供产品送货单、检验单等资料。

三、交货期:见备注。

四、交货:

交货地点: 。 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运输方式:乙方自主选择。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费用:包装标准为纸箱或者木箱、包装物由乙方供应不回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验收方式: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按照送货单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入厂验收, 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乙方。

七、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入场验收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验收合格;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八、质量责任: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甲方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甲方将根据不合格情况扣除不合格产品全部或者部分款项。

九、结算方式:

1、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 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合同总金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结算款。剩余 作为质保金,合同执行完六个月内或后一笔合同执行完后支付。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现金结算.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给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两页,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如下机械设备:___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含税):¥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根据《____________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保修期限条款

1、产品质量按双方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执行,机械设备生产完成后,由乙方在收到设备之日起日内按照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进行验收,甲方派员协助安装调试,若乙方认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必须在货物验收之日起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如超过此期限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2、乙方确认的收货人为,职务为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收货人验收意见视为乙方的验收意见。

3、甲方为设备提供但易损件除外)。

二、交货时间及交货方式、运输费用的承担

1、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货。

2、乙方指定,甲方须将货物运输至:

3、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委托货运公司进行运输,货物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并交付给乙方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交付给乙方之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货物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配件提供条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配件:

四、定金及预付款条款

1、本合同签订后支付定金,若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后续定做款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先付款后提货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折抵定做款。

五、货款的结算、支付方式

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必须汇入下列甲方指定的账户,非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能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款项: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账号发生更改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或未通知导致甲方未能及时收到货款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期交付定做物机械设备,必须按逾期交货部分的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约定的款项,甲方有权延期交付定做物;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逾期个月不履行先付款后提货的义务,甲方有权变卖定作物,变卖价款归甲方所有;

(4)乙方支付定金后,超过个月不按约定支付约定的预付款,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5)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做书面的收货确认,乙方迟延验收或不做书面收货确认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迟延验收或不做书面收货确认时间超过____日视为乙方无理拒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货物另行处置,已收取的定金和货款不予退回。,

(6)若乙方未支付全部定做款,则定做物机械设备的所有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转让、抵押、转移、变卖该机械设备,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依照《_____》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1、保修期间,乙方不得向除甲方之外的任何人购买零配件。

2、下列电话、传真、邮箱地址为双方履行合同的联络方式,若有变动,必须另行通知,否则必须自行承担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

邮箱号码:________________邮箱号码: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由双方各执壹份存档;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其效力与本协议一致;本协议设备清单、技术标准、技术条件、零配件清单、定做物机械设备交接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相互交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机械加工合同书 篇14

定作方: 合同编号:

承揽方: 签订日期: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特达成以下协议:

二、质量标准:按定作方提供图纸及技术要求制作, 产品自交货之日起质保期壹年。交货时提供

产品送货单、检验单等资料。

三、交货期:见备注。

四、交货:

1、 交货地点:

2、 运输费由承揽方承担。

3、 运输方式:承揽方自主选择。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费用:包装标准为纸箱或者木箱、包装物由卖方供应不回收,包装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六、验收方式:货到定作方指定地点后,定作方按照送货单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入厂验收,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承揽方。

七、提出异议期限:

定作方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入场验收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提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验收合格;承揽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八、质量责任:

承揽方承诺提供给定作方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定作方图纸及技术要求的。定作方将根据不合格情况扣除不合格产品全部或者部分款项。

九、结算方式:

1、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十五日内,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20%预付款;定作方在收到承揽方合同总金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结算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合同执行完六个月内或后一笔合同执行完后支付。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给定作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两页,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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