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热门3篇)

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精选3篇)

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 篇1

甲方:珠海一棵树休闲农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峰 住所地:

乙方:张某伟, 男,汉族,1985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珠海一棵树农庄射击场经营权承包经营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范围及用途:

乙方承包甲方位于珠海一棵树休闲农庄内的射击场经营项目,承包期间,乙方除开展常规的射击游戏经营外,有权根据情况开发其他与射击娱乐相关的项目。

承包期间,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对此无权干涉。

上述射击场所属区域包含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五年 即自20__年7月1日起至20__年7月1日止;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一个月的准备期,用于乙方开展接手后的各项准备工作(时间为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8月1日),该期间内不收取承包金。

承包期限届如乙方有意继续承包的,应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以合理的方式告知甲方,在甲方租金增幅不超过10%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续约。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第一年月承包金为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第二年至第五年年承包金为人民币40万元,即每月人民币

3.3万(叁万叁仟元整)。

支付方式为:自20__年7月至20__年7月止,每月月底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个月租金。

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8万元;

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依约退还房屋、场地及其相关设施,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五、甲乙双方租赁场地及装备设施的相关规定:

在乙方如约支付承包金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射击场场地的水电费及外围的环境卫生和整体的安全保障。

乙方负责场地的维护及其房屋内财产设施的保管和管理。

甲方负责维护乙方经营场地的正常经营秩序,如因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外来势力导致无法正常营业,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停业期间的营业损失及应付甲方的承包金)。

甲方负责为游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负责处理游客的意外伤害事故并承担相关责任。

乙方在采购彩弹枪及新增其它装备设施时通知甲方到场检验并确认备案,出资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或者按年损耗10%计算,合同到期后除去损耗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甲方负责乙方场地水电的正常供应,因水电供应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经营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补偿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重大损失,甲方应减免承包金或给与相应的经济补偿。

六、房屋的装修和维护保养:

甲方负责改房屋的建筑质量达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统、电力供应安全正常”。

乙方装修不得拆改主体结构,在地面、墙体及顶棚打针钻眼加大负荷时不得损坏建筑的结构;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内设施。

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其他费用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双方在合同期内,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0%。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

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在十日内交还房屋、场地,并将存放的自有财产物质及时处置。逾期不归还或者未处置的财产物质,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处置。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产生争端,应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 篇2

面包店承包经营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东(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号的店铺(原为:_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__每年________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加气站承包经营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称发包方):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包方):___________

甲方拥有已建成的“_____加气站”,为了搞活加气站的经营,甲方将该气站承包给乙方经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加气站”承包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企业的性质不变。

第三条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四条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 承包经营期限为六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本站占地3.8亩,共有房屋10间;罩棚一个;加气机2台;液压机1个,以及配电设备。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共计420万元,分六年缴纳。

其中: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缴纳60万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缴纳60万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缴纳70万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缴纳70万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缴纳80万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缴纳80万元;

租金于应缴年度的前90日内,一次付清。

第八条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投入的资产,产权乙方所有,承包期满后,原则上带走,也可以折价给甲方。

第九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人的权利

1.承包人是本站承包经营期间当然的站长或负责人。

2.承包人对本站承包经营期间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包人对本站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包人对本站承包经营期间的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柖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承包人对承包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发包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二)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必须在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内人事经营活动,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2.承包人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费。

3.承包人必须保证承包的站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符合消防安全的经营条件。不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包人应当保证承包的房屋及设备完事,能够正常运行。

承包人运营前应当对承包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并报甲方存档。

4.承包人必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5.承包人在第五年度底向甲方缴纳10万元的安全保证金。

6.承包人无权将承包经营的站内土地、设施、设备设定任何形式抵押、担保或它项权利。否则无效。

第十条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包人收取承包费。

2.有权承包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站的安全措施情况及承包经营的财产投保情况。

4.有权监督乙方为站内职工的缴纳工伤保险。

(二)发包人的义务

1.为承包人提供气站经营所需的经营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件的副本,并负责年检审核,同时承担费用。

2.保证提供的气站设施,设备达到正常经营条件。

3.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包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5.承包人在经营期间,发包人因证件或自然灾害造成无法正常经营的,发包方应退还本年度的租金。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因承包人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承包人在承包经营期间,其聘用的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承包人负责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均有承包人享有和承担,承包经营期满后,如承包人仍有未收回的债权或应承担的债务,需要用气站印章的,发包人根据承包经营期满前承包人提交的债权债务清单,给予协助。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承包经营期满前60日内,承包人需将气站的经营证件或相关手续归还给发包人,气站的设施、设备双方清点无误后,移交给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交未结清的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单,由发包人审核,发包人与承包人及债权债务人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承包人在承包经营期满后可以撤离。

第十七条 承包期满后,气站甲方仍要承包经营时,承包人在同行条件下,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理。

2.承包人不能按期交纳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的20%违约金,并按每日当年承包费的35%支付滞纳金,继续两个月乙方仍不缴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人无力支付承包费的,就由风险保证者支付,风险保证者不缴纳承包费的,承包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合伙承包的合伙人应负连带责任。

4.承包期满,承包人不能按数量返还承包经营的财产,承包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的20%的违约金。

5.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违约,需解除合同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剩余承包费的2倍,承包人违约,需解除合同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剩余承包费的2倍。

6.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对承包经营气站的财产投保的(土地除外)或没有给其聘用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九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增加加油设施,承包费相应增加,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如承包双方发生纠纷,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新河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二条 在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人(或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协议另行推选承包人(或代表人)或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由双方和保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人各执一份,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发包人(签字):________ 承包人(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人(签字):__________ 保人(签字):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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