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
劳务承包单位: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石桥市中心医院内装饰工程(第八标段)
2、施工地点:大石桥市中心医院15层—17层(第八标段)
3、施工内容:根据施工图纸所设计( )所有内容
4、施工标准:按辽宁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定为:合格
5、开、竣工日期:自 20xx 年7 月 20 日起至 20xx 年 11 月 20 日止。
第二条 发包方的责任范围
1、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或者必要的施工说明书;
2、提供现场施工人员所需要的施工用水、用电和施工场地、临时后勤设施消防器具。
3、按合同规定提供装饰材料及辅料。
4、做好施工交底,并用书面材料安排好技术、安全、质量。
5、做好内外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
6、建立技术、质量、工期控制保证体系,协调好劳务关系。
第三条 劳务承包单位的责任范围
1、组织和调配好施工人员,听从指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施工中要合理用料、杜绝浪费、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清洁,材料堆放整洁,有序合理。
3、准确提供施工所用材料计划,做到材料不积、不压。
4、劳务人员严禁违章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5、主动办理暂住证、上岗证,费用自理。
6、接受有关部门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返工
1、劳务承包方应做到质量自检,发现问题自行改正。
2、发包方负责分项专检,按专检要求改正与返工,并做好记录,所有责任责任方自负。
第五条 工程验收
1、工程专职人员对质量验收,并填报记录。
2、竣工前公司组织验收,对不合格品,劳务方要无偿给予整改,并加倍赔偿造成的材料损失。
第六条 合同价款与调整
元。
2、价款调整:
项目增加,数量变更价款超出本合同项目范围时。 1、本工程在所介定范围内,达到质量标准要求与工期条件下总劳务费:人民币
第七条 劳务费的支付
按工程进度每半月支付一次,不超过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后支付80%,春节前付到95%,留5%做为质量维修金,一年后付清。
第八条 工程保修
1、竣工验收后维修以保修期内所有维修费、人工费均是劳务方负责。
2、没有维修能力者,按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中一次扣回。
3、材料损失根据责任范围可分摊。
4、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后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返回驻地付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对下列事宜劳务方属违约责任:
(1)没有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任务。
(2)工程未完,擅自撤离。
(3)其它违约。
2、违约时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扣减部分劳务费。
3、对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应本着平等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它约定
如有纠纷,可在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发包方代表: 劳务方代表: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地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工程主体工程验收前,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含设计变更)。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原材料的卸车及整齐堆放;
2、施工工棚的搭设;
3、施工现场由于乙方造成的责任乙方进行清理;
4、现场施工材料必要的倒运;
5、铝合金窗制作安装、内外墙乳胶漆;
6、在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不在出现零工;
7、合同中未约定,但施工中必须要做的工作;
8、施工中使用的全部材料包工包料;
四、分包工程期限20xx年10月1日开工,20xx年7月30日竣工。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每年收麦、中秋、春节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拨付工程款,平时工人借支生活费。工程竣工验收后拨付支95%,余5%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第四条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在施工过程中,如有上级单位对工程进行检查,甲方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按照规范规定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施工,甲方并不增加费用。如乙方未按照规范规定进行施工,甲方有权代替乙方进行施工,所花费的费用按照实际花费费用的1.2倍,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五、安全事故处理:
1、出现安全事故,双方共同配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费用分担:
(1),5000元以内,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2),5000元(含)以上至30000元以内,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费用。
(3),30000元(含)以上,甲方承担70%的费用,乙方承担30%的费用。
(4),以上费用包括医疗,善后以及外部罚款等。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乙方工人进场后,甲方提供食堂,乙方生活费自理。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由乙方提供。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工程中全部铝合金窗制作安装按160元/㎡、内墙乳胶漆14元/㎡、外墙乳胶漆16元/㎡(包工包料)。其他项目另定。
二、零工每工日为80元。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全部工具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施工现场其他施工班组必要的使用垂直运输机械。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在正常施工的前提下,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完成,否则每逾期三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四、乙方必须服从业主及甲方的工期管理,按照甲方的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进行施工,并承担业主的工期、质量罚款。
五、如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进度明显慢于正常施工进度或者施工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甲方有权接触解除合同,乙方在此之前完成的工程量,经核定后,按照核定总价的80%进行支付。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解决不了的,可按以下第(2)项解决:(1)向工程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滕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分包范围:
二、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2、发生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2.1非乙方负责的分项工程或无正当理由的干扰影响乙方施工,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顺延。
2.2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工期顺延,乙方在变更单中一并提出延期意见,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
2.3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2.4因不可抗力,包括阴雨、大风等影响施工,工期顺延,由乙方书面提请甲方代表签字认可。
三、项目负责人责任
1.工程发包人委派的负责人入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单人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 .
四、工程质量标准
1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本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3、图纸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年日。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_1_套。
五、双方一般职责
1、安全职责
1.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成员进行安全教育。
1.3 承分包单位安全责任的划分以本合同附件一约定为准。
2、甲方职责
2.1配合乙方处理施工现场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因乙方原因或乙方利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2负责按合同规定付款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并在甲方提交材料供应后,经确认,为其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
2.3 在乙方开工前,监督乙方每周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并在每期安全例会的会议纪要上签字。并对乙方提出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2.4根据工程要求,及时配合乙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中间及竣工的相关验收。
2.5甲方随时跟踪检查,并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等,并有对乙方的处罚权。
2.6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材料送交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如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乙方承担检测费及一切损失,工期不顺延。如合格检测费归甲方,工期应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2.1会同甲方开工前与有关部门联系水、电线路开通及开工前期事项安排等,乙方的用水用电由乙方装表,乙方按表计实耗量按当地收费标准向甲方交费。
2.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
2.3工程竣工交付前,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内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负责修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设备管线、绿化环境等不受损害。
2.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并符合有关规定,做到工完场清,遵守场内规章制度,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罚款。
2.6甲方书面通知提出的质量、安全问题,乙方代表或指定人应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或确认,逾期无答复,甲方有权强制停工。
2.7乙方对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及现场的构件、机具、设备的安全负责,费用自理,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机损事故,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8在甲方的配合下主办工程中间及竣工的相关验收、工程款的催收及结算工作。并在接到图纸后2天内,向承包人提交由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的供应计划;
2.9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为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由甲方代为办理保险,保险费用在乙方工程结算款里予以扣除)。
2.10每周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并编制会议纪要提交甲方管理员处。
2.11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项目经理的工作,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
五、质量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进度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如进度因故有变,乙方除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外,应书面提请甲方代表或指定人签字认可。
2、施工过程中若甲方对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应积极整改,若发生分歧,任何一方均有权委托质检部门复查、检测,该结论为最终依据。如检测不合格,乙方必须自承费用返工维修,工期不顺延,质检费归乙方。如合格,由此发生的质检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发生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3、施工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若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损失,工期不顺延。
注: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为准
七、合同价款支付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1、合同价款支付:
1.1甲方将工程款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号,一般情况工程款不以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需现金支付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以乙方财务部出具的正式收据为凭。
1.2付款进度:
付款进度按工程进度与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协商付款,付款原则:支付工程款为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全部施工完毕且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至合同总造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
八、保修
1、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5%,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后一年。
2、保修期间,乙方接到修理通知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勘察、处理。如乙方不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甲方自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3、保修期满后15天内,甲方应将剩余质保金退付乙方。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天的违约金。
2、质量、安全发生事故或工程验收不合格,除乙方妥善解决外,甲方对乙方按合同总价5%的处罚。
3、质量及安全检查不合格,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人民币500元/次的处罚;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2、本合同所涉之法人、经办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首笔工程预付款后生效,至构件交付完毕帐清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