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转让承包经营合同书【精选三篇】

荒山转让承包经营合同书(精选3篇)

荒山转让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杭州杭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为规范厨房经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在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厨房期间,共同遵守。

一、 承包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承包合同每1年签订一次。

2、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双方必须续签承包经营合同

二、 承包范围:

1、乙方承包甲方员工餐厅的每日工作餐。

2、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乙方可向甲方关联单位供餐。

三、 承包范围:

1、员工餐费标准为8元/份(中、晚、均一大荤一炒荤一素菜、米饭、汤)。因物价等客观条件变化时,由双方协商调整员工餐费标准。

2、每餐烧制荤菜素菜不少于12个。

3、厨房水电费全由甲方支付。

4、来宾接待用餐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拟订。

四、 付款方式:

1、每月餐费由乙方自行垫资运行,当月期满经甲乙双方核实确认后,甲方次月10日之前付清

乙方上月相关餐费款项。

五、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厨房设施、设备、用具及就餐场所;协助提供厨房设施、设备的技术性维修工作;为厨房提供烹饪所需水电。

2、甲方每日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就餐人数;安排专职人员予以配合维持就餐秩序。

3、甲方协助检查乙方操作流程,协助检查乙方卫生质量、服务质量;协助处理员工投拆,监督乙方服务承诺完成情况。

4、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取消供餐资格;

1)不服从甲方职能部门人员的管理,造成食堂周边的环境卫生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服务态度差,员工意见很大,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没有明显改观的;

3)饭菜质量差,员工意见大,经甲方书面通知整改,没有显著提高的;

4)抽查时发现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有问题的;

5)出现食物中毒或因乙方食品、餐具、操作台面不洁等原因,造成10人以上群体出现消化道不良症状的。

六、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厨房卫生、防火、治安、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中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对从业人员、设备、设施、操作台面、作业场所环境等进行管理。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及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职能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厨房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不得在公司内对外服务,不得擅自转包或改变服务性质。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布局,如乙方确因经营需要,需征得甲方同意。负责维护、保养及清洁厨房设施、设备、用具(包括:餐具、器皿、刀具等)。承包期满,甲方将组织人员对房屋设备进行验收检查,如有损坏,必须修复或予以赔偿。

5、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供餐;

1)未按合同规定支付费用,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没有按期付款,严重影响供餐的。

七、 餐具的管理:

1、承包期间,餐具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使用、管理。

2、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破损,应由乙方全额赔偿。餐具丢失缺少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更换,经双方确认后,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

八、 相关处罚:

1、由于乙方管理安排上失误,导致供餐延迟供应5分钟以上,罚款30-150元/次。

2、发现快餐内有不洁异物,视情况罚款10-50元/次。

3、员工有投诉,经调查确为快餐公司过错的罚款10-50元/次。

4、确因食物不洁,造成个别员工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消化道不良症状10人(含)以上,由快餐公司承担全部医疗费与相关经济损失。

九、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互惠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2、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及代表人签名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日期:

荒山转让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2

发包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

受让方:(合伙人)

为加快荒山绿化步伐,转让方自愿将自己承包的责任荒山转让给受让方承包经营,现就有关事项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转让范围

东: 西:

二、转让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期内,受让方有荒山的经营使用权,所造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的造林费用由受让方承担,造林争取的国家项目资金由受让方所有。若因国家项目占地土地补偿由转让方所有,林木补偿按转让方15%受让方85%比例分成。承包期20xx年期满后,受让方若无效益,转让方可终止合同,若有效益仍按原合同执行。

转让方享有所造林木收益权,其标准20xx年后(即 年 月 日)按每年纯利润的20%分配给转让方,林权证按林权共同办理。转让方有协助受让方管理林木和护林防火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此合同双方签字之后生效,若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50000元。

此合同一式 份,转让方、受让方、见证方各执一份。

发包方: 法人代表:

转让方(合伙人) 受让方:

钧证方:

年 月 日

荒山转让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机械设备租赁和拌和站承包经营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机械设备(见附表一)和三个拌和站(物资清单见附表二)交给乙方经营和管理。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利润 元,其中机械设备的利润 元,拌和站的利润 元。

三、乙方自行承担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所需要的材料、配件及日常必须填写的表格,运转记录册等。

四、乙方自行承担工人工资及福利待遇。工人工资和福利待遇由甲方负责按月发放,年底计入乙方成本。乙方工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拌和站运行的一切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全权检查乙方工作情况,及乙方全体人员证件的审核、年检工作。费用列入乙方成本。

2、若乙方有违法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中止本合同,另行选择他人重新签订承包合同。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国家规定组织、经国家有关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操作好所承包的机械设备。

2.保证并保管好所承包设备及所属机件。如有丢失按价赔偿。服从施工单位领导,不能因乙方而影响甲方形象,及有损甲方任何利益的事情发生。

3.每月填好结算单,台时表,运转记录等。每月3号前按时交给甲方。

4.认真做好机械日常保养工作,严禁故意破坏其所承包机械设备,如有发生加倍重罚。

5.安全第一,严禁违章作业,因违章作业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人员的监督检查,听从安全员的意见,认真配合安全员填写好检查表,有问题(机械问题、人员问题),及时解决。

8.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有盗窃行为发生,如有发生重罚,严重者交国家权力机关处理。

9.若拌和站供料不及时,或者因出料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奖励制度

1.机械设备服务公司完成承包政策的,超额完成部分 0-50万元的,按照10%奖励;50万-100万元的,按照20%奖励;100万-200万的按照30%进行奖励,200万以上按照40%进行奖励(例如:设备服务公司超额完成150万,则奖励数额为:150万元*30%=45万),由公司管理层按承包抵押金比例分配。但原则上项目经理的奖金不得超过其他职工奖金总和的50%。

2.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事故直接损失不足1000元的视为无安全事故)部门,按照所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数额双倍返还。

3.机械设备服务公司完成承包政策,将提取完成数额的10%,用于分管领导和机械设备服务公司全体员工的奖金发放。

八、处罚政策

1.机械设备服务公司未完成承包政策的,未完成部分0-50万元的,扣承包抵押金15%;50万-100万元的,扣承包抵押金30%;100万-150万的,扣承包抵押金45%,以此类推 (例如:设备服务公司完成利润低于指标120万,则扣除承包抵押金数额*45%=最终罚款数额),直到承包抵押金扣完为止。

2.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的:

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对公司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1万元的,对公司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对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处以20xx元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5万元的,对公司负责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以20xx元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处以3000元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10万元的,对公司负责人处以20xx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以30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处以5000元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50万元的,对公司负责人处以5000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以70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处以10000元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对公司负责人处以10000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处以20xx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处以50000元罚款。

3.机械设备服务公司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有侵吞公司财产的行为,对涉事人员处以侵吞财产金额额度三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机械设备服务公司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好处损害公司利益的,对涉事人员处以涉事金额三倍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机械设备服务公司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在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0-1000元的,由责任人自己承担;1000元-10000元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半;1万-10万元的由责任人承担30%。

九、风险抵押金

乙方一次交纳抵押金 元,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到公司财务,否则视为放弃此承包。若不能上交现金,也可以用房产证抵押。年底考核,达到承包政策要求的一次退回。达不到承包要求的,按承包政策扣除风险抵押金后返还。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经营无法正常运行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乙方原因未完成责任目标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起诉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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