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图书合同模板(通用3篇)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中标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购标的名称:纸质图书。
二、图书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零伍佰叁拾陆元伍角整(¥1270536.50元)
三、中标单位:(乙方)
四、质量技术标准:乙方按中标图书目录供货,并确保提供正版图书。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图书,乙方予以退换;对于发货、数量不足的,乙方予以补齐。所需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五、售后服务:图书保质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甲方正常使用乙方所供图书而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退换。
六、交货时间:20xx年2月2日前。
七、交货方式和地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书分配方案运送图书到指定学校。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为主验收方,抚顺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为监督验收方。在验收中,如图书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甲方授权图书接收学校负责签验收单;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相符的,甲方不予签发验收合格单,并在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报监督验收方备案。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监督验收方,否则视为违约。
九、结算方法及期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首付合同总款的80%,余款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足额交货,应按未交货部分的合同货款(图书实洋)的20%交纳违约金。
2、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凭各学校签字的验收合格单给予乙方付款。如乙方提供的图书有质量问题,甲方拒付货款,一切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由甲方支付货款总值(图书实洋)20%的违约金给乙方。
十一、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安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和抚顺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抚顺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010-83611745 单位: 单位:
户 名:
账 号:
开户行:
签订日期:X年XX月XX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2、合同金额
根据成交数量20xx册,价格25元/册,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整
3、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总货款在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并入库后5日内采用信用证方式交付货款。
4、交货时间:20xx年2 月1日前交清。
5、交货地点及数量
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一楼物流实训室交货,共20xx册图书。
6、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
7、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1)运输方式:公路运输,不得转运。(2)到达站:武汉关山大道463号。 (3)费用负担:乙方负责,并且负责卸货的相关费用。
8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所供货物必须是原厂家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开箱合格率达到100%。
(3)供需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货物才视为接受,并开始计算保换期。保换期为一个月,在一个月内出现任何由于货物本身原因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调换。
9、包装标准与包装物的供应:按照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产品包装须合适长途运输及合理的多次搬动。产品的包装物,由供方负责供应。
10、货物所有权自交货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货物属于乙方所有。
11、检验标准方法:到货验收:抽样检验货物质量及技术参数是否符合采购要求,包括货物数量、外包装是否符合合同及采购要求。若以现代包装破损和货物外观损坏,由供方负责调换,但供方送货的货物如经抽检验收不合格,即算供方违约:供方需按合同金额的10%支持违约金给需方,且需方有权终止。
12、违约责任:
(1)甲方如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
(2)、甲方延迟验收货物,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
(4)、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7)、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各方协商解决。
(8)、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13.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14、不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各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否则按违约处理。
1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1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武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执一份。
17、其他约定事项: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李华 法定代表人:黄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北京市中关路123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关山大道463号 电话:9 电话:88
开户银行:汉口银行 开户银行:汉口银行
账号:37897429742984229 账号:294782
签约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关山大道463号
签约日期:20xx年8月9日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900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乙方负责在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年9月30日期间产品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甲方签署《电器采购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乙方将电器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
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产家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乙方须缴纳履约质量保证金壹万元,到期后无息退回。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经审查无误后,在 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
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在厂家和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协议第 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
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
如协商开始 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上饶市仲裁委员会提请调解。
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上饶市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