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采购合同(精选32篇)
工 程 名 称: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电线电缆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及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所需产品的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并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材料需求概况
1、 工程名称:
2、 交货地点:
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若电线电缆的规格型号发生更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按原合同执行,如超出合同总额则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定价。
第二部分:产品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要求生产或检验,以确保甲方所需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在供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电线电缆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质量证明。如在验货过程中,发现交货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或质量不符合甲方所需产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若甲方提出退货要求,则乙方应负责立即更换,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2、乙方所供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环保及行业安全要求。
第三部分:产品的交货方式:
1、 交货方法:甲方将提前3天通知乙方进行交货,双方在有关人员的见证下验收交接。装卸费、运输费及运杂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卸货。现场卸货由乙方人员负责。如到货地点与甲方要求不符合所发生的二次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甲方如提出所购电缆需用铁木盘装载,则由乙方负责借用,其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使用完后会及时通知乙方收回,在使用期间由甲方负责保管。
3、 乙方现场交货负责人:
第四部分、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乙方所供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的运输费、卸车费、税金等各种款项在内的价格。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按深圳所提供的现行铜价 元/吨作为依据,铜价浮动在3%之内的,按原合同价执行,浮动比超过3%的部分,则甲、乙双方按5:5分摊。产品全部到达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如无质量异议,在工程竣工后 月内结清。
乙方在要求取得材料款时应提供符合合同内容、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发票所示金额应为当期支付的材料款,发票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第五部分、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的10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择供应商。
2.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逾期批货款的5%计),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3. 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甲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此种情况也按逾期交货处理。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逾期批货款的5%计),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4.在验货过程中,如发现交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及质量不符合甲方所需产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负责立即更换,因更换造成延期交付使用的,应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批货款的 %作为处罚。
5.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须由深圳市技术监督局出具的书面检测报告作为裁定依据,如裁定为乙方负责,则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而发生地全部经济损失。并且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批货款的 %作为处罚。
6.当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乙方相关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做好其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在卸货过程中,乙方不得让外部人员擅自介入,若因乙方人员安全意识疏忽等原因而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六部分、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七部分、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1、 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以及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意外灾害。
2、 影响到工地工作及施工质量的恶劣天气。“恶劣天气”的定义指:①11级以上持续24小时大风;②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300mm以上;③持续2天以上的超过摄氏40°的高温天气;④0°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⑤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
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甲方认可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部分、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乙方不得以货物及其它形式来充抵各类经济处罚金。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由双方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仲裁结果将作为最终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当双方付清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款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范本买方:地址: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卖方:地址: 电话:税号:开户行及账号: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购卖方生产的冠通牌电线、电缆产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买方购买见附表:电缆正差1米,按实际米数结算。电缆采购合同范文节选!
第二条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产品的交(提)货时间为:
2、产品的交(提)货地点为:
第三条 产品的交接方式:
1、 产品的运输方式为卖方送货(本市),运费由卖方承担。
2、 产品的收(提)货人为 该收(提)货人在卖方送货单上盖章或签字,视为买方收(提)货。
3、 合同订立后,买方如果要求变更交(提)货地点或收(提)货人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四条 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的处理
1、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不超过____日的,视为双方守约,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双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卖方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执行。
3、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买方逾期收(提)货,买方逾期收(提)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三个月时,视为买方拒绝收(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理货物,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第五条 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1、本合同订立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预付30% 作为定金卖方组织生产,货到现场付清全款。
2、收(提)货时,买方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组织卸货。
3、预付款在最后一批交(提)货的货款中冲抵货款。
4、货款支付方式为 ,买方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支票、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代为支付货款的,应提供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预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内产品价格为固定价,合同签订后不____市场变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逾期付款的处理
1、 买方收(提)到产品时而尚未付款的,视为买方逾期付款。
2、 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于最后一次交(提)货前,与货款一并付清。
3、 在买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抢、扣押、留滞、折抵或损害卖方产品、运输车辆;否则,卖方除有权按本合同
第四条第4款拒绝收(提)货情形处理外,并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的提出
1、 产品的质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 买方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____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
3、 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号、型号、规格、收货日期、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保留相关证据,并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处理意见。
4、 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书面异议后,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当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 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经卖方确认确属卖方质量责任时,双方同意采用无偿退货、修理或更换方法处理;应买方储存、保管、使用、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包装及回收电缆轮具,归卖方所有,如有丢失,按厂价赔偿。
第九条 凡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卖方依本合同收到预付款后生效。电缆采购合同范文节选!卖方: 买方:代表: 代表: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账号: 账号: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就楼电缆供应事宜协商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 数量、单价、总价款:
合同总价:约388964元;大写约为:叁拾捌万捌仟玖佰陆拾肆元。 说明:
1、此合同价格含检测费、含税,包含乙方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本合同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2、供货数量为预计量,乙方须满足甲方工程实际需求量;最终结算以甲方开具的入库单数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是: 生产的 牌正牌电缆产品。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达到消防及国家相关检测验收合格标准。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级品,乙方发货时应随产品附证明其质量等级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3、产品的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产品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发货时必须附该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材质检验单等技术资料,甲方以此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资料及经甲方、监理验收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检验部门复验证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甲方应在验收后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其不合格产品负责。
5、本合同产品取样及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全部退货,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损失及费用。
三、供货时间、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 甲方在需要进货前7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安排生产及发货事宜。
2、供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施工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场地自行卸货、存放,经监理、甲方和乙方三方共同对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验收后方能交货。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费用:产品必须有原厂包装且保证产品不受损害,电缆轴由乙方回收,包装、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付款;全部电缆到工地后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取得复检报告后甲方付至合同总价的;工程竣工验收甲方付至乙方全部供货金额的余全部货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质保期满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种型号实际米数供货,为方便甲方施工,电缆到工地验收时不能出现负公差,如有负公差,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生产、运输前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对产品进行监造、监装、监运,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3、乙方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一式肆份。
4、交货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商标品牌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型号、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2、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而影响甲方施工进展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八、合同争议: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理人: 代理人: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经办人: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办人: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材料名称及规格(毫米):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花色及型号:
技术指标:
第三条?验收方法: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_____。如一方对_____不服,可于接到_____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乙方(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所使用的电缆由乙方供应,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说明:
1、此合同结算价为含税落地价,包含乙方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2、供货数量为预计量,乙方须满足甲方工程实际需求量;最终结算以甲方开具的入库单为准。
3、针对本项目甲方需追加数量时乙方须及时供给,产品价格不能高于合同价。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必须是生产。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标准及规范,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达到消防验收合格标准。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级品,乙方发货时应随产品附证明其质量等级的产品出厂合格证。
3、产品的质保期按照电缆行业标准执行,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发货时必须附该产品按此标准进行检验的质量证明书或材质检验单等技术资料,甲方以此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凡乙方提供的资料及甲方验收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部门复验证明不符合此标准的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甲方应在验收后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其不合格产品负责。
5、本合同产品取样及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全部退货,乙方承担全部相关损失。
三、供货时间、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于年月日前全部供货至现场。
2、供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场地自行卸货、存放,经业主、监理、甲方和乙方四方共同对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初步验收后方能交货。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费用:原厂包装保证产品不受损害,电缆轴由乙方回收,包装、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余%质保金工程满负荷试验合格后15日内付清全款。
2、付款要求: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货不及时、相关资料不全、发票不合格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停止付款,直到问题解决。
(2)甲方采用转账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支票需封头为乙方公司全称。
(3)如遇甲方或工程一致资金困难时,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不因此影响产品按时供应,乙方承诺不提出索赔,并不起诉甲方。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种型号实际米数供货,公差正负零。货到工地验收时如有负公差,供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出现正公差,需方结算时按合同上的米数结算,多出的米数,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生产、运输前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对产品进行监造、监装、监运,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3、乙方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一式三份。
4、交货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商标牌号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如签订合同时对产品进行了封样,乙方所供产品必须与封样一致。
4、图纸、技术要求、其它视为合同组成部分的有效文件或协议等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部分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最多不超过逾期付款部分的5%。
2、甲方无故拒绝接收、延迟接收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产品的,应承担延期收货期间的保管费用。
3、乙方提前交付、多交付产品的,甲方因保管产品而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同意继续履行的,乙方依甲方指定时间交货,并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期间的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日千分之三计算】,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支付的费用。甲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且甲方不予谅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书自到达对方时发生法律效力。
7、如合同附件对违约责任也有规定的,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与合同附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同时执行。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代理人:
日期:
乙方:(章)
代理人:
日期: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中拟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上述项目的采购,甲方委托乙方采取______________方式进行采购,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组织采购,为甲方做好服务工作。
二、本协议签订后,即开始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工作,甲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协助乙方作好采购(招标)工作,提供项目相关资料,提出采购(招标)文件中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和特别商务要求。
(二)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与其他评委一起共同完成评、定(标)工作。
(三)按成交(中标)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和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应当支付给供应商的价款或报酬。
三、乙方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成专项工作小组,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采购(招标)过程中的有关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编制采购文件,请专家审查、采购人确认,并报送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备案。
(二)采购文件报送采购办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和网站上发布政府采购公告并发售采购文件。
(三)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组成项目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评审(评标)和记录工作。
(五)按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审(评标)报告、汇集采购和报价(招标)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采购办。
(六)发出成交(中标)通知,组织甲方与成交(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并在合同(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送采购办备案。
(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百九十八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有关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采购项目验收,并填制《临沂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一式四联)。
(八)接受临沂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四、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对采购(开标)前供应商情况、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情况、评审(评标)情况均应作好保密工作。
五、甲方______________(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随机抽取专家。
六、乙方承担采购(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并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向成交(中标)供应商收取货物、服务、工程_____%。中标服务费,公务用车按定额每辆__________元收取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七、本项目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
八、本协议经临沂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确认并备案,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不可抗力或因实施协议可能危害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以外,乙方保证不因自己的原因造成成交(招标)失败,甲方保证不撤消委托并保证与成交(中标)方签订合同。否则,责任方向对方做出相应赔偿。
九、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合计
即: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壹万贰仟贰佰壹拾柒元整
2.付款时间与方式:_________________
2.1甲方于收到_______________产品__________日内全额支票支付乙方合同全部货款。
2.2乙方于货款入账__________日内提供甲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1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日内乙方交付甲方__________产品。乙方收到甲方货款后,交付甲方__________产品。
3.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4.1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4.2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应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特殊情况需要乙方提供备机给甲方。
5.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5.2如发生交货日期延迟,乙方每延误一天交货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得拖欠乙方货款,如甲方没有按期支付,每延误一天需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双方认可的仲裁部门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电缆桥架购置项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电缆桥架购置项目
2、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玖仟伍佰零伍元叁角伍分整(小写:749505.35元)
3、主要货物一览表: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75%的货款;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货款;满质保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余款。
三、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30天内到货,30天完成桥架的安装。
2、交货地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圣工业科技园。
3、乙方应尽量配合甲方的工期要求调整供货时间。
四、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及规范要求、国家建材行业相关标准,并完全满足甲方设计使用要求。如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应立即无条件退货更换,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乙方对其按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及服务保证如下:
(1)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采用优质材料及先进的工艺制造的;
(2)货物在原产地、质量、规格和性能以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如有)的规定;
(3)货物在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修保养的前提下,在使用寿命期内运行正常、良好;
(4)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工业设计权及其它工业产权;
(5)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已得到货物制造商及相关技术支持人的明示同意及授权;
(6)乙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提交的全部技术文件完全满足安装、调试、测试、运行使用和维修的需要,并且完整、清晰和准确;
2、甲乙双方在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对产品的数量、外观和相关资料进行清点检查,如发现因产品包装和运输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数量不符、资料不全的,由乙方负责尽快解决,并重新交付验收。
3、乙方应对所供的产品按规范进行包装;并制定运输方案,确保所供产品安全、完好运输至甲方制定地点。如果因包装和运输原因导致的产品丢失、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合同所供产品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设备通过甲方的验收之日计起),质保期内所有费用由我方承担(含差旅费、住宿费、服务费及更换零配件费用等)。如在质保期内因甲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但要酌情收取材料费。
5、属于质保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时起24小时内派人维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每延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质保金1%的违约金。
六、产品验收:
1、货到工地后,甲方对货物的外观、数量、型号、规格进行初步验收,验收结束后,甲方即时出具验收报告。如有异议七日内提出,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七日内作出回复。对一次性开箱不合格的货物乙方予以换新,并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费用。
2、货到工地安装完毕后,进行调试,甲乙双方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并于调试完毕之日起七天内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标准:第一阶段的验收标准为货物外观无损坏,数量、型号
第二阶段的验收标准为相关设备技术符合文件要求。
3、货物内在质量由乙方负责,保证达到企业标准及国家标准,产品保质期为调试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12个月。
七、安全、保证:
乙方在设备到货、仓储、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应接受甲方的协调和管理,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
八、货物包装:
出厂原包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造价款的0.1%的
2、经甲方验收(第二阶段验收),乙方的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须立即维修或调换,同时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造价款20%的违约金。
3、其余有关违约约定,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如有纠纷,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交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违约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同生效及其他:
1、产品检测不合格或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2、乙方必须于发货前两天通知甲方送货时间并在货到工地后及时通知甲方联系人。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质期满后失效;
4、未尽事宜,双方另议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采购方): 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世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 工程施工用电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电缆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注:此价已包含制作、包装、运到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的运费、装卸费、检验检测等费用及税金和利润等,该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
第二条 供货时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并且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GB/T 12666.1-20xx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T 2951.12-20xx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 3048-20xx 电线线缆电性能实验方法
GB/T 7594-1987电线电缆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
GB 50168-20xx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20xx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12706.1-20xx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 50411—20xx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 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按规定经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复检合格,每种规格电缆均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交货地点: 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 支付及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 ①、现金支付 ②、银行转账
2、结算方式:按实际量支付货款或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可以拒收、退货,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千分之五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电缆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电缆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 千分之五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五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及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所需产品的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并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材料需求概况
1、工程名称:
2、交货地点:
第二部分:产品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要求生产或检验,以确保甲方所需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在供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电线电缆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质量证明。如在验货过程中,发现交货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或质量不符合甲方所需产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若甲方提出退货要求,则乙方应负责立即更换,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2、乙方所供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环保及行业安全要求。
第三部分:产品的交货方式:
1、交货方法:甲方将提前3天通知乙方进行交货,双方在有关人员的见证下验收交接。装卸费、运输费及运杂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卸货。现场卸货由乙方人员负责。如到货地点与甲方要求不符合所发生的二次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如提出所购电缆需用铁木盘装载,则由乙方负责借用,其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使用完后会及时通知乙方收回,在使用期间由甲方负责保管。
3、乙方现场交货负责人:
第四部分、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乙方所供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的运输费、卸车费、税金等各种款项在内的价格。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按深圳所提供的现行铜价 元/吨作为依据,铜价浮动在3%之内的,按原合同价执行,浮动比超过3%的部分,则甲、乙双方按5:5分摊。产品全部到达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如无质量异议,在工程竣工后 月内结清。
乙方在要求取得材料款时应提供符合合同内容、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发票所示金额应为当期支付的材料款,发票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第五部分、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的10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择供应商。
2.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逾期批货款的5%计),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3. 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甲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此种情况也按逾期交货处理。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逾期批货款的5%计),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4.在验货过程中,如发现交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及质量不符合甲方所需产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负责立即更换,因更换造成延期交付使用的,应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批货款的 %作为处罚。
5.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须由深圳市技术监督局出具的书面检测报告作为裁定依据,如裁定为乙方负责,则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而发生地全部经济损失。并且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批货款的 %作为处罚。
6.当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乙方相关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做好其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在卸货过程中,乙方不得让外部人员擅自介入,若因乙方人员安全意识疏忽等原因而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六部分、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七部分、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1、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以及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意外灾害。
2、影响到工地工作及施工质量的恶劣天气。“恶劣天气”的定义指:①11级以上持续24小时大风;②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300mm以上;③持续2天以上的超过摄氏40°的高温天气;④0°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⑤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甲方认可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部分、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乙方不得以货物及其它形式来充抵各类经济处罚金。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由双方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仲裁结果将作为最终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当双方付清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款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赢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电缆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和数量(50米/捆)
总价:元(人民币大写:整)
第二条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产品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9330-88。
第三条电缆的供货期限与货款的结算方式
1.电缆的供货期限:供货期限总共为5个月,按照甲方的要求分5次供货,每月一次,每个月的供货量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货款的结算方式:货款、运杂费和其它费用,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6个月内将全部货款付清。
第四条对电缆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电缆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超过10天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合乎规定。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销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4%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日期:
日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并严格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及价格
1.1 本合同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依合同数量与实际签收数量有差距而起诉甲方或向甲方索赔。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合同总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1.2 本合同的价格包含: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检验试验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1.3 本合同的价格为固定单价。无论市场价格涨跌,乙方不以任何理由调整。
二、标的物质量要求
2.1 质量必须符合电线电缆国家标准:
2.
1.1电线、双绞线、护套线标准: GB502
3.1- 5-
(450750)、 GB502
3.6- GB502
3.7- (450750) 、B8734-1998、EC227
2.
1.2电缆标准: GB5013-、B8735-1998 (C0.6
1)GB12706-、EC502-1994 (0.6
1)GB9330-、EC227 (450750)
2.
1.3阻燃、耐火标准:GB12666-、GB19666-、EC331
2.
1.4低烟无卤电缆标准:GB18380-、GB19216-、GB17651-98GB17650-98、 EC6052
2.2 产品数量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________年颁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2.3 质量保证期限为:每一工程自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或需方提出的更长的期限,如质量保证期大于________年,具体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3.1 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交付标的物。
3.2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两种交货方式中第 种作为本合同交货方式:
(
1) 乙方将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
2) 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提取标的物,乙方负责装车。
3.3 乙方应于每次发货时提供该批次货物相应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文件随货同行,并保证标的物为本合同中约定品牌及生产厂家生产。
3.4甲、乙双方各自约定如下联系人为本合同相关签证、签认手续的确认人,超出如下约定人的,视为无效:
甲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乙方现场联系人: ,电话:
四、标的物风险转移
4.1不论货物交付地点以及运输责任由谁承担,货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并卸载至甲方指定地点后,标的物风险责任始转移至甲方。
五、标的物验收
5.1 标的物交付时,应当由甲方指定的材料验收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并签认数量。
5.2 按照本合同条款二中规定的合同标的物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对于电线电缆的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5.3 双方如对电线电缆质量发生异议时,应该由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如检验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损失),如检验质量合格,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5.4 若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
3.3条中所提到的文件,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6.1 按以下方式 结算。
6.
1.1方式一:一次结算
货物合格并交甲方使用后,乙方凭甲乙双方签认的有效单据(含确认的送货清单)、申请结算价款的全额完税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
出卖人:______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____有限公司签订时间:XX年9月24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总价为92.504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福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8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常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0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其余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4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5%的罚款。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鉴(公)证机关(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甲方(采购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程施工用电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电缆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及价款
注:此价已包含制作、包装、运到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的运费、装卸费、检验检测等费用及税金和利润等,该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
第二条供货时间
第三条质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并且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GB/T 12666.1-20X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T 2951.12-20X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 3048-20X电线线缆电性能实验方法
GB/T 7594-1987电线电缆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
GB 50168-20X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20X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T 12706.1-20X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GB50411—20X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03-20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按规定经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复检合格,每种规格电缆均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条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支付及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①、现金支付②、银行转账
2、结算方式:按实际量支付货款或费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可以拒收、退货,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千分之五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电缆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电缆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五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七条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五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代理人: _______代理人: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邮编:_______邮编: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电线电缆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及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所需产品的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并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材料需求概况
1、 工程名称:
2、 交货地点:
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若电线电缆的规格型号发生更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按原合同执行,如超出合同总额则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定价。
第二部分: 产品的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要求生产或检验,以确保甲方所需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在供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电线电缆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质量证明。如在验货过程中,发现交货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或质量不符合甲方所需产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若甲方提出退货要求,则乙方应负责立即更换,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2、乙方所供电线电缆必须满足环保及行业安全要求。
第三部分: 产品的交货方式:
1、 交货方法: 甲方将提前3天通知乙方进行交货,双方在有关人员的见证下验收交接。装卸费、运输费及运杂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卸货。现场卸货由乙方人员负责。如到货地点与甲方要求不符合所发生的二次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甲方如提出所购电缆需用铁木盘装载,则由乙方负责借用,其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使用完后会及时通知乙方收回,在使用期间由甲方负责保管。
3、 乙方现场交货负责人:
第四部分、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乙方所供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的运输费、卸车费、税金等各种款项在内的价格。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按深圳所提供的现行铜价 元/吨作为依据,铜价浮动在3%之内的,按原合同价执行,浮动比超过3%的部分,则甲、乙双方按5: 5分摊。产品全部到达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余款 %作为质量保证金(无息),如无质量异议,在工程竣工后 月内结清。
乙方在要求取得材料款时应提供符合合同内容、税务机关认可的发票,发票所示金额应为当期支付的材料款,发票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第五部分、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货款的10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择供应商。
2.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逾期批货款的5%计),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甲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此种情况也按逾期交货处理。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逾期批货款的5%计),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4.在验货过程中,如发现交货产品的规格、型号及质量不符合甲方所需产品的要求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负责立即更换,因更换造成延期交付使用的,应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批货款的 %作为处罚。
5.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须由深圳市技术监督局出具的书面检测报告作为裁定依据,如裁定为乙方负责,则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而发生地全部经济损失。并且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批货款的 %作为处罚。
6.当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乙方相关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做好其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在卸货过程中,乙方不得让外部人员擅自介入,若因乙方人员安全意识疏忽等原因而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六部分、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七部分、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1、 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以及非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意外灾害。
2、 影响到工地工作及施工质量的恶劣天气。“恶劣天气”的定义指: ①11级以上持续24小时大风;②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300mm以上;③持续2天以上的超过摄氏40°的高温天气;④0°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⑤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
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甲方认可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部分、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乙方不得以货物及其它形式来充抵各类经济处罚金。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由双方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仲裁结果将作为最终解决方式。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当双方付清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款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失效。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 工程桥架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见附表一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合格。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裸包装/不回收。
第四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_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送到工程施工现场。
第五条 验收方法:现场验收。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本合同价款 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30%的预付款即¥ 元;桥架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的总价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与建设方、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的现场协调。
2.甲方负责乙方施工生产、生活配套用房、用电、用水等设施协调。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全部图纸及技术资料完整、准确,因图纸及技术资料差错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桥架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图纸设计要求,经现场验收合格。
2.乙方保证电缆桥架的施工安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
第八条 合同变更
1.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若甲方提出要求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期交货,交货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经销电力电缆用于建设工程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电线、电缆的规格及型号,暂估总价:
材料总款暂定为: 元整;其规格型号、单价详见附件(此价巳包含制作、包装、运到工地的运费、装卸费、检验检测等费用及税金和利润等,该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数量乘相应确定单价为准,如最终结算总价超过暂估总价的10 %,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二、产品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执行GB5023.3-1997及GB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如有最新标准的执行最新标准),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相关部门有关质量要求,随货向甲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需作复试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费用。
三、产品的包装要求:
在保证设备完整和清洁的前提下由乙方自定,包装物不回收。
四、产品交货时间和方式:
l、供货的数量、规格、应以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单为准。甲方指定收货人为、,需两人同时签收有效,其它人员收货签字无效(如签收人员有变化,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但不作为结算凭证。结算乙方定期到甲方预算科办理结算,并出具结算材料(需加盖乙方公章),经甲方盖章或项目经理签字后作为结算凭证,否则不予付款。
2、交货时间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方式由乙方将产品送至甲方建设工程工地,卸至甲方指定位置,所发生费用己含在单价内。
五、产品验收方式:
数量、外观、材质由双方在进入建设工程工地后会同监理公司予以验收确认。整体质量和性能测试在安装完毕由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根据GB5023.3-1997及GB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天津市相关部门对质量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甲方将对乙方所供电线、电缆长度进行抽查,如发现缺量时,本合同中列明的所有电缆数量按该批抽查出的缺量比例打折结算。
六、产品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货款支付方式:每批次货物到现场,经初验合格后一周支付该批货款的 %;通过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到总价款的 %,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发生的维修费用一次性无息付清。乙方需出具乙方提供产品在甲方工程中使用范围确认书。由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l、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交货时间及方式供应甲方所需产品,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乙方退回己支付货款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或要求乙方保修、保退、保换。
2、甲方应做好设备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要求履行完交货义务后,应按合同支付货款。
4、因图纸变更引起的与材料明细表不符的,甲方提前十个工作日向乙方书面说明。乙方应按变更后的材料明细供货,不得提出变更引起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的要求。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货款。
2、如因乙方原因产生退货,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电线、电缆进场后应由乙方提供有关的合格出厂证明文件和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各种型号的电线必须符合满足图纸设计参数:并承诺一次性就通过验收。
6、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无偿的负责维修,质保期外的维修由乙方进行有偿维修。
7、如因标的物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予以调换并承担费用:甲方或甲方允许的有合法使用权的第二人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和第三人安全事故或其他不利于甲方的事故,乙方均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当在接到甲方包括下属分支机构的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履行。
8、如因甲方或甲方允许的有合法使用权的第三人使用不当而发生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9、乙方须必须遵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规定。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或甲方指定时间交货,或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货款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2、甲方无故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货款 %的违约余,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双方确定的材料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的上下浮动而变更单价,否则承担合同暂估总款20 %违约金,其他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双方履行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解除。
十、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债权。
2、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方盖章或项目经理盖章签字方可生效,其他视为合同未变更。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方处理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据等等,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3、乙方应当将以下资料提交给甲方存档备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电线的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国家或天津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各种备案所要求的文件资料: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双方确认来往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己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5、乙方必须保证标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行政、民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抵扣货款并向乙方索赔。
6、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合同终止函,但质保条款有效期至质保期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学校):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油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定购指定的牌面粉、
二、合同订购的`粮油质量、等级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甲方必须做到及时付款,保证没有质量原因不借故压款、退货、压价。
四、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提供指定的品牌面粉及食用油、数量、质量,要按国家质检部门规范认定的为准。
五、若因乙方粮油质量所引起的食品卫生事件乙方不但要无条件退货,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甲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货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货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赢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电缆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和数量(50米/捆)
总价: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产品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9330—88
第三条电缆的供货期限与货款的结算方式
1、电缆的供货期限:供货期限总共为5个月,按照甲方的要求分5次供货,每月一次,每个月的供货量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货款的结算方式:货款、运杂费和其它费用,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6个月内将全部货款付清。
第四条对电缆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电缆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超过10天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合乎规定。
2、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销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4%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 工程施工用电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电缆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注:此价已包含制作、包装、运到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的运费、装卸费、检验检测等费用及税金和利润等,该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
第二条 供货时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并且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GB/T 12666.1-20_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T 2951.12-20_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 3048-20_ 电线线缆电性能实验方法
GB/T 7594-1987电线电缆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
GB 50168-20_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20_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12706.1-20_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 50411—20_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 50303-20_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按规定经相关质量监督部门复检合格,每种规格电缆均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分盘包装,每盘电缆中间均不能出现断头,电缆每米长度偏差不得大于-0.5%。若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方可采取拒收、退货等处理方法,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交货地点: 京良路一期电力沟道工程(梅花庄外电源)三标段工地。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 支付及结算方式
1、支付方式:
①、现金支付
②、银行转账
2、结算方式:
按实际量支付货款或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可以拒收、退货,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千分之五 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电缆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电缆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 千分之五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五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代理人:
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理人:电话:
邮编: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合同总价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 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认证。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 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____个月。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
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天。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
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
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1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 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
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
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章):____ 买受人(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__年__月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
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
年月日
供方(甲方):
合 同 号:
需方(乙方):
签约地点及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下列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购销条款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二、 交货期限及要求:预付款到账后30天内供货方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发到需方指定的仓库或港口。运输费用有供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支付相应的预付款。
2、产品到达交货地点后,经乙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乙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型号后 ,支付合同金额的85 %。
3、合同总金额的 15 %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支付。
4、甲方在乙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四、 包装要求:简易包装。
五、商标:供方使用的商标符合有关规定。
六、模具尺寸要求:按需方提供的管径大小制定。
七、验收方法及期限:一周内按企标验收。
八、保修期限:一年内免费保修,终身维修,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
九、违约责任:此合同一经生效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在合同交货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方需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货款的20%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同样生效。
供方: 需方: 法人或代表: 法人或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经办人: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办人: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材料名称及规格(毫米):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花色及型号:
技术指标: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六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乙方(盖章):
经办人:
负责人:
日期:
招标人: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供货清单:电缆一批,采购品种及数量详见清单 第二条、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在25天内将电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指定地点: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元泰汗府住宅小区工程工地。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将提供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延迟一天乙方自愿承担违约金20xx元/天。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必须按国家标准保护进行包装,确保设备完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产品价格
1、合同全部电缆材料的总价:527058.00元(元泰・汗府住宅小区1~7号楼辐照电缆),
2、电缆材料总价应包括投标文件和数量清单所确定的投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即所含相应设备的供应及供应设备的运输、维护、保养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应包括产品、运输费、上下力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维保费、利润、税金、供电及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的验收检测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第六条、质量检测要求产品到达指定地点时需向甲方提供该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说明。 第七条、质量标准
1、产品质量确保达到国标等标准及呼和浩特供电局、内蒙古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验收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如达不到要求除全部免费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甲方同时对乙方进行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经济处罚。
2、如因乙方供应电缆质量原因造成爆炸、火灾、伤人等的全部后果、损失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中标人所供电缆长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若经发现有不及标准要求现象,中标人赔偿相应短少数量损失,并支付招标人100000元/次以上的违约金。
第八条、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必须保证:电缆材料在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故障,乙方应随叫随到及时免费更换。
2、协助招标人、监理及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材料的抽样送检,如因质量原因,造成检测不合格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第九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2. 付款条款如下:
(1)签订合同后 ,预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
(3)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结算方式: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乙方所报的电缆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不能及时供货原因影响甲方工程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给予处罚,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20xx元/天。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中要求不符,乙方必须无偿更换。
3、乙方应做好产品检验工作,并提供出具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报告,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每发现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5000元/次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种方式 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确认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开户行帐号支付货款,乙方出具收据,甲方付至合同总价95%,乙方出具发票。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买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卖方: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购卖方生产的“冠通”牌电线、电缆产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买方购买见附表:电缆正差1米,按实际米数结算。电缆采购合同范文节选!
第二条、产品的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产品的交(提)货时间为:
2、产品的交(提)货地点为:
第三条、产品的交接方式:
1、产品的运输方式为卖方送货(本市),运费由卖方承担。
2、产品的收(提)货人为______该收(提)货人在卖方送货单上盖章或签字,视为买方收(提)货。
3、合同订立后,买方如果要求变更交(提)货地点或收(提)货人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四条、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的处理
1、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不超过二日的,视为双方守约,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双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卖方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执行。
3、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买方逾期收(提)货,买方逾期收(提)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三个月时,视为买方拒绝收(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理货物,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第五条、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1、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买方向卖方预付30%作为定金卖方组织生产,货到现场付清全款。
2、收(提)货时,买方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组织卸货。
3、预付款在最后一批交(提)货的货款中冲抵货款。
4、货款支付方式为______,买方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支票、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代为支付货款的,应提供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预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内产品价格为固定价,合同签订后不随市场变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逾期付款的处理
1、买方收(提)到产品时而尚未付款的,视为买方逾期付款。
2、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于最后一次交(提)货前,与货款一并付清。
3、在买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抢、扣押、留滞、折抵或损害卖方产品、运输车辆;否则,卖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拒绝收(提)货情形处理外,并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的提出
1、产品的质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买方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7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
3、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号、型号、规格、收货日期、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保留相关证据,并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处理意见。
4、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书面异议后,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当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经卖方确认确属卖方质量责任时,双方同意采用无偿退货、修理或更换方法处理;应买方储存、保管、使用、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产品的包装及回收
电缆轮具,归卖方所有,如有丢失,按厂价赔偿。
第九条、凡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卖方依本合同收到预付款后生效。电缆采购合同范文节选!
卖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账号: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方:
代表:地址:
电话:账号: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经销 电力电缆用于 建设工程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电线、电缆的规格及型号,暂估总价:
材料总款暂定为: 元整;其规格型号、单价详见附件(此价巳包含制作、包装、运到 工地的运费、装卸费、检验检测等费用及税金和利润等,该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变化而调整) 。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数量乘相应确定单价为准,如最终结算总价超过暂估总价的10%,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二、产品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执行GB5023.3-1997及GB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执行(如有最新标准的执行最新标准),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相关部门有关质量要求,随货向甲方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需作复试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费用。
三、产品的包装要求:
在保证设备完整和清洁的前提下由乙方自定,包装物不回收。
四、产品交货时间和方式:
l 、供货的数量、规格、应以甲方每次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单为准。甲方指定收货人为 、 ,需两人同时签收有效,其它人员收货签字无效(如签收人员有变化,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依此作为送货凭证,但不作为结算凭证。结算乙方定期到甲方预算科办理结算,并出具结算材料(需加盖乙方公章),经甲方盖章或项目经理签字后作为结算凭证,否则不予付款。
2 、交货时间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方式由乙方将产品送至甲方 建设工程工地,卸至甲方指定位置,所发生费用己含在单价内。
五、产品验收方式:
数量、外观、材质由双方在进入 建设工程工地后会同监理公司予以验收确认。整体质量和性能测试在安装完毕由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根据GB5023.3-1997及GB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国家、天津市相关部门对质量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甲方将对乙方所供电线、电缆长度进行抽查,如发现缺量时,本合同中列明的所有电缆数量按该批抽查出的缺量比例打折结算。
六、产品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货款支付方式:每批次货物到现场,经初验合格后一周支付该批货款的 % ; 通过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到总价款的 %,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扣除发生的维修费用一次性无息付清。乙方需出具乙方提供产品在甲方工程中使用范围确认书。由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l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交货时间及方式供应甲方所需产品,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乙方退回己支付货款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或要求乙方保修、保退、保换。
2 、甲方应做好设备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3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要求履行完交货义务后, 应按合同支付货款。
4 、因图纸变更引起的与材料明细表不符的, 甲方提前十个工作日向乙方书 面说明。乙方应按变更后的材料明细供货,不得提出变更引起的损失。
(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的要求。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货款。
2 、如因乙方原因产生退货, 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 、电线、电缆进场后应由乙方提供有关的合格出厂证明文件和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 、各种型号的电线必须符合满足图纸设计参数:并承诺一次性通过验收。
6 、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4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无偿的负责维修, 质保期外的维修由乙方进行有偿维修。
7 、如因标的物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予以调换并承担费用: 甲方或甲方允许的有合法使用权的第二人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和第三人安全事故或其他不利于甲方的事故,乙方均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当在接到甲方包括下属分支机构的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履行。
8 、如因甲方或甲方允许的有合法使用权的第三人使用不当而发生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9 、乙方须必须遵守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规定。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或甲方指定时间交货,或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货款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2 、甲方无故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货款 %的违约余,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双方确定的材料单价不随市场铜等原材料价格的上下浮动而变更单价,否则承担合同暂估总款20%违约金,其他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 解除合同。在双方履行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解除。
十、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债权。
2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方盖章或项目经理盖章签字方可生效, 其他视为合同未变更。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方处理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据等等, 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3 、乙方应当将以下资料提交给甲方存档备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电线的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国家 或天津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各种备案所要求的文件资料:提供合法的《授 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 、双方确认来往函件, 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 邮寄,即视为己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5 、乙方必须保证标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否则一切行政、民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抵扣货款并向乙方索赔。
6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合同终止函,但质保条款有效期至质保期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缆采购合同
买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卖方:
地址:电话: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购卖方生产的“冠通”牌电线、电缆产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买方购买见附表:电缆正差1米,按实际米数结算。
第二条产品的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产品的交(提)货时间为:
2、产品的交(提)货地点为:
第三条产品的交接方式:
1、产品的运输方式为卖方送货(本市),运费由卖方承担。
2、产品的收(提)货人为该收(提)货人在卖方送货单上盖章或签字,视为买方收(提)货。
3、合同订立后,买方如果要求变更交(提)货地点或收(提)货人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四条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的处理
1、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不超过二日的,视为双方守约,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双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卖方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执行。
3、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买方逾期收(提)货,买方逾期收(提)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三个月时,视为买方拒绝收(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理货物,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第五条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1、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买方向卖方预付30%作为定金卖方组织生产,货到现场付清全款。
2、收(提)货时,买方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组织卸货。
3、预付款在最后一批交(提)货的货款中冲抵货款。
4、货款支付方式为,买方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支票、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代为支付货款的,应提供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预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内产品价格为固定价,合同签订后不随市场变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逾期付款的处理
1、买方收(提)到产品时而尚未付款的,视为买方逾期付款。
2、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于最后一次交(提)货前,与货款一并付清。
3、在买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抢、扣押、留滞、折抵或损害卖方产品、运输车辆;否则,卖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拒绝收(提)货情形处理外,并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的提出
1、产品的质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买方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7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
3、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号、型号、规格、收货日期、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保留相关证据,并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处理意见。
4、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书面异议后,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当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经卖方确认确属卖方质量责任时,双方同意采用无偿退货、修理或更换方法处理;应买方储存、保管、使用、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产品的包装及回收
1、电缆轮具,归卖方所有,如有丢失,按厂价赔偿。
第九条凡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卖方依本合同收到预付款后生效。
卖方:买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账号:账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
出卖人:______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____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_____年9月24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总价为92.504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福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8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常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0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其余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4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5%的罚款。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鉴(公)证机关(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就楼电缆供应事宜协商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款:
合同总价:约388964元;大写约为:叁拾捌万捌仟玖佰陆拾肆元。说明:
1、此合同价格含检测费、含税,包含乙方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本合同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2、供货数量为预计量,乙方须满足甲方工程实际需求量;最终结算以甲方开具的入库单数量为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是:生产的牌正牌电缆产品。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达到消防及国家相关检测验收合格标准。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级品,乙方发货时应随产品附证明其质量等级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3、产品的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产品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发货时必须附该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材质检验单等技术资料,甲方以此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资料及经甲方、监理验收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检验部门复验证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甲方应在验收后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其不合格产品负责。
5、本合同产品取样及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全部退货,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损失及费用。
三、供货时间、地点:
1、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甲方在需要进货前7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安排生产及发货事宜。
2、供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施工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场地自行卸货、存放,经监理、甲方和乙方三方共同对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验收后方能交货。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费用:产品必须有原厂包装且保证产品不受损害,电缆轴由乙方回收,包装、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要求:
1、付款方式:付款;全部电缆到工地后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取得复检报告后甲方付至合同总价的;工程竣工验收甲方付至乙方全部供货金额的余全部货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质保期满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六、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种型号实际米数供货,为方便甲方施工,电缆到工地验收时不能出现负公差,如有负公差,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生产、运输前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对产品进行监造、监装、监运,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3、乙方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一式肆份。
4、交货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商标品牌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型号、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2、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而影响甲方施工进展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八、合同争议: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日期: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合同总价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____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
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
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
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
14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招标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供货清单:
电缆一批,采购品种及数量详见清单
第二条、交付方式和交付时间
1、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在25天内将电缆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2、指定地点: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元泰汗府住宅小区工程工地。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将提供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每延迟一天乙方自愿承担违约金20xx元/天。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必须按国家标准保护进行包装,确保设备完好。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第四条、产品价格
1、合同全部电缆材料的总价:527058。00元(元泰汗府住宅小区1~7号楼辐照电缆),
2、电缆材料总价应包括投标文件和数量清单所确定的投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即所含相应设备的供应及供应设备的运输、维护、保养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应包括产品、运输费、上下力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维保费、利润、税金、供电及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的验收检测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第六条、质量检测
要求产品到达指定地点时需向甲方提供该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说明。
第七条、质量标准
1、产品质量确保达到国标等标准及呼和浩特供电局、内蒙古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验收要求并通过验收,如达不到要求除全部免费更换为符合要求的产品,甲方同时对乙方进行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的经济处罚。
2、如因乙方供应电缆质量原因造成爆炸、火灾、伤人等的全部后果、损失及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中标人所供电缆长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若经发现有不及标准要求现象,中标人赔偿相应短少数量损失,并支付招标人100000元/次以上的违约金。
第八条、售后服务承诺
1、乙方必须保证:电缆材料在质保期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故障,乙方应随叫随到及时免费更换。
2、协助招标人、监理及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材料的抽样送检,如因质量原因,造成检测不合格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第九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2。付款条款如下:
(1)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
(3)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2、结算方式:除非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乙方所报的电缆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不能及时供货原因影响甲方工程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给予处罚,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20xx元/天。
2、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中要求不符,乙方必须无偿更换。
3、乙方应做好产品检验工作,并提供出具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报告,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每发现一次,甲方将扣除乙方5000元/次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确认起生效。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开户行帐号支付货款,乙方出具收据,甲方付至合同总价95%,乙方出具发票。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