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模板集锦(精选30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施工用所需的水泥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 水泥技术要求; (5) 采购数量及报价表;(6)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二、供应范围、品牌、规格、包装、数量、价格、运输费用、金额:
3、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壹仟捌佰伍拾万元正(小写¥ 18500000.00元)
4、价格的约定:
①本综合单价为工地交货价,含税、含卸车费(其中各品种袋装水泥卸车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及其它相关费用。
②本水泥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作调整。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xx的要求;
2、符合GB 175-20xx《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
3、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 175-20xx/XG1-20xx;
4、缓凝PC32.5水泥按设计要求初凝时间应大于或等于180分钟;终凝时间应大于或等于360分钟。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
水泥小包装需符合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 质量验收以乙方工厂同编号出厂水泥的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为依据,甲方委托乙方取样,以每2400吨做为一个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样品封存90天,由乙方保管。在90天内,如甲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则甲乙双方将乙方签封的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授权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单位复印机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财政部关于中央单位__________年复印机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
品目
机型及配置
数量
单价
供货时间
价格
百
十
万
千
百
十
元
合计
二、保修期: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_)。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授权公司投诉;
3.向财政部投诉;
4.提请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授权公司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财政部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须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 供方
需方(签章)_________(财务部门章)供方(签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采购单位买卖合同,一式三联,供方、需方、财政部各一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
五 金 配 件 采 购 合 同
出卖人:吴双双
买受人:福安市鑫茂冷轧硅钢有限公司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及安装
第二条 交货方式、地点: 出卖人送货上门。交货地点为买受人指定地点。第三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发货时由买受人派员到场预验收,经预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货; 第四条 结算方式:现金结算,到货后一次性付款。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卡号:6 ,户名:吴双双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产品使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20xx年月 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与上海华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的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服务器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购货物数量及价格(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第二条 交货日期与交货方式
2.1 甲方必须在年 月 日前,将乙方定购之货物送至乙方指定地点,即,并指派技术人员现场协同进行部署,安装和调试,交货日期以乙方签收为准;
2.2 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并达成书面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三条 验收和服务标准
3.1 验收标准:交货后
3.2 如果验收合格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更换或退货。在该期限内,甲方在接到乙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更换或退货处理。
3.3 服务标准:
第四条 运输方式和费用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划账方式支付总货款的 30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验收合格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60 %的余款,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从设备签收单签收之日起6个月之内支付剩余合同总价的10%即人民币元(人民币元整)。
附公司账户: 公司名称: 帐 号: 开户银行:
第六条 货物故障处理
6.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齐备的货物的产品说明、合格证、保修单,并在交货时向甲方解释相关的保修条款。
6.2 在相关保修期内的货物若出现质量问题,若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更换。
6.3 乙方向甲方提供之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以外的故障,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因缔约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反一方应向对方赔偿损失。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7.2 若乙方未按期付款,按每日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从应付款日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7.3 若甲方未按期供货,每迟延一日,按总货款的0.5‰计算违约金。最高罚金不超过总货款的百分之五。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对方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拒绝对方建议。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经双方确认签署后生效。
11.3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方 甲方(供方):
地址: 电话: 指定联络人: 签订日期:
供方:签约地点: 需方:签约时间:
一、质量要求:供方须提供质保书或货产品化验单,其品质应符合以下要求:Fe≥68%、Sio2≤6%、AL2O3≤0.06%、P≤0.05%、货物以干基计算
二、Sio2、AL2O3含量每增加0.1%、扣减2元/吨;S、P每增加0.01%,扣减2元/吨;Fe含量低于68%时,每低0.1扣减2元/吨,如果Fe含量高于68%时,每高于0.1%增加2元/吨。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需方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需方过磅为准,货物运至需方院内后,需方在供方的监督下进行取样化验,如供方货物不能达到上述约定的确质量要求,需方有权按第二条款约定从供方货款中予以扣除,如果对化验结果有异议,应在化验单出来当天提出并送权威部门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算依据,提出异议方应承担皂民的复检费用。
六、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凭需方付磅单位、化验单位结算。七、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签约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友好协商。
供方: 合同编号:20xx-1-15 需方:徐州市兴谭炉料厂签订日期:20xx年1月15日 质量商定标准: 签订地点:徐州利国
数量:
事项说明:
一、提交地点及数量:供方指定货场。每月2500吨。 二、运输及费用承担: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三、合理计算方式:以需方计量为准,供方来人监磅。 四、验收标准:以需方化验为准,双方共同取样。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现汇结算,20xx年3月15日前结清货款。 六、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合作,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 九、其它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帐号:帐号:电话:电话:
购货(甲)方: 供货(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正式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石材,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详见尺寸单
二、合同总金额(以实际发生计算)
预算总额人民币约(大写): (小写):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
2、 质量要求均按照规定进行加工:厚度允许误差在+1mm,-2mm,对角线允许误差在±1.5mm。石材的检验标准为抗压强度(mpa)≥100.0;弯曲强度≥11.0;体积密度(g/cm3)≥2.56;吸水率(%)≤0.60。 3、 石材不能出现掉角及断裂,石纹、石线、石斑和色差等不超过每次供应石材的2%。 4、 石材厚18mm以上
四、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方式:
1、交货地点为
2、石材应于20xx年 月 日前运至 ,石材在签订合同后 个日历天内供至项目工地。
3、若乙方未能按时完工,则中标人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 元/天的工期罚款。
4、运费、卸货费由乙方负责。
五、验收标准及供货期限:
1、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完好无损。运费及装卸费用由乙方负责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包装为木箱)。
2、 甲方在收到石材后,对于石材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应在一周内向乙方提出异议,(除石材色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及校验情况和处理意见。
3、 对于达不到要求的石材,电话通知乙方现场复查,两天内没有到现场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石材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在下一次石材进场时无条件更换。
4、 石材运到现场由甲方、乙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的代表共同验收,暂
定月日开始供应石材,期限为通知石材进场起内完成石材供应(如遇不可抗拒的天气除外)。
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利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6、 石材的颜色与样板间的颜色一样,并送样品给乙方。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 石材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石材单价不变。
2、 石材分批进场,在施工前由甲方分三个阶段进场,甲方应提前二天明确进场的石材规格、数量,提前一天确定具体的进场时间,并且制定相应的石材进场计划。
3、 根据石材进场的进度情况支付工程款,第一批石材验收合格后付全款,并扣留5%的`质保金。从第二次以后每到一批石材验收合格,支付上一批到场石材的80%,并扣留5%的质保金。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经甲方、乙方、监理、建设方四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到石材总工程款的后停止支付;工程质保抵押金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两年)满后,15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在保修期内应扣款后一次无息结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甲方付款不及时,供货时间相应顺延;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每次将对乙方进行总工程款20%的罚款。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一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剩余工程款不予结算,并赔罚款5万元。
2、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货款的,应就拖欠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
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
3、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廊坊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工程货款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需方):
合同乙方(卖方/供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年 月 日____________单位商住楼智能安防工程网络及硬件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af[20__]0001)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合同乙方向甲方供应下列表中所列网络设备和硬件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合同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合同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 合同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 合同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 合同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合同乙方负责。
5.3.2 合同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设备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合同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合同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合同乙方承担。
5.5 合同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合同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合同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合同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合同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合同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合同乙方承担。
6.4 合同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合同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元。
8、技术服务
8.1 合同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合同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合同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合同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合同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合同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合同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合同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合同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合同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此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合同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合同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违约金。
11.2 合同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11.3 合同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11.5 合同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合同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采购人:周道新
供货人:高邮市灯辉照明器材厂(夏玉山)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
第二条 上述产品不负责运输、税票、安装,由采购人自主上门提货,采购方未付清货款前,货物属供货方所有。
第三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按照技术参数图同行业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采购人付给供货人预付40%的定金(¥160000.00),余款货到付50%,10%路灯安装好后一次性付清
(货到后采购人不按合同付款,供货人拒绝卸货、安装。
第五条 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所受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全部赔偿。
第六条 灯具重量和长度根据改变后的参数为标准,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11米灯杆厚度为3.5mm,9m灯杆厚度为3mm。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采购人:供货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年月日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东莞市卓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公章)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自愿协商,遵循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购买模板、木方产品,达成共识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名称及地点: ( 省 市 区ⅩⅩ路 号)
二、合同范围内容:模板、木方的供货
三、交货日期和地点:
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乙方购进所需模板、木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三日内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到货地点和日期以乙方送货到达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所在地为准,如拖延送货或在约定时间货物未送达上述指定地点视为逾期,逾期一天按1000元/天罚款。
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可多退少补。(注:送货人姓名: 手机: )
五、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必须符合模板、木方之国家及行业标准,按甲方确认的样板收货,按优等品标准供货。
2、乙方送货由甲方派人验收,按现场清点数量计算,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堆放整齐;乙方需给予甲方三个月时间检测质量,并保证所送之模板、木方与样板质量相符,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送检费用、返工费用及耽误工期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保证所送模板、木方质量合格,并可周转使用15次;凡是在使用期间(周转使用15次内)模板出现质量问题(裂缝、脱胶、断层等),本人愿意免费更换,并自愿接受出现一张有质量问题的模板换十张新模板的处
理方式,且承诺货款付款周期为六个月。
4、如不能当面签收,甲乙双方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文件、函件、资料、联系单、告知单、供货单、提货单等如果以书面形式送达乙方,乙方的送达地址: ,乙方的送达人: ,乙方在 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必须做出处理,否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
5、发生质量争议时,以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检测结果为标准。
六、结算方式:
1、签订合同后,全部货到工地数量验收合格后月结货款的70%,剩余30%待主体封顶后支付。乙方收到货款后自行承担其本身的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等手续和责任。
2、甲方每次付款时在两种付款方式中可以根据甲方情况选择其中一种:1、甲方银行转账;2、委托第三方付款(乙方收到第三方付款,视为甲方付款)。乙方收款时必须完善收款手续并签订《付款确认书》(如不签订,甲方有权拒付后续款项)。
3、乙方每次结款前必须出示公司之前付款明细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甲方财务将以此为依据对帐,如乙方付款明细有误,按100元/次罚款,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乙方结款时必须出具与本合同订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法人代表、银行账号等内容相一致的票据、单据,如乙方提供的是内容不一致的票据、单据,甲方有权不受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八、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东莞市卓越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指纹): 乙方授权委托人(签字、指纹):
甲方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收款账号:
乙方收款账号户名及开户银行: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为确保 合同(合同编号: )双方能够勤政廉洁地履行,规范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发生商业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经济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
四、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的领导和具体办事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或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
二、不准在乙方或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或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或相关单位的宴请、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其配偶、子女、亲属参与负责的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或相关单位推荐分包人或供应商并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算工程量、多结工程款,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或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或相关单位及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等。
四、不准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
五、不准违反国家有关维护农民工利益的各项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甲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诫勉;情节较重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建议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相关工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质保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乙方在甲方的合作资格。
第五条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本合同由甲方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举报电话:020-、020-617、020-6。
2、 双方其他约定: 。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年 月 日。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甲方财务部门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各执副本一份。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时 间: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时 间: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集成化研发管理平台”,达成如下协议:
1. 采购内容和合同金额
1.1 软件版本:(乙方的最新版本)
1.2 用户数量:
1.3 合同金额:
2. 乙方提供的服务
2.1 乙方提供“软件安装和使用培训”服务。如果甲方和乙方不在同一个城市办公,那么甲方承担乙方讲师的差旅费、住宿费。
2.2 乙方提供12个月的免费远程维护和使用指导。
2.3 乙方提供12个月的免费远程升级服务。之后如果甲方需要升级软件,每年升级费用为采购费的20%。
3. 交付物品
乙方的交付物
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款后,交付如下物品:
(1)集成化研发管理平台的光盘(含软件包和使用手册);
(2)赠送著作《IT企业项目管理:问题、方法和工具》1本。
4. 费用和支付方式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
支付方式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周内,甲方支付合同款给乙方。
乙方收到甲方的合同款后,一周之内提供交付物品,并根据甲方安排的时间去甲方现场提供培训服务。
乙方银行帐户
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汇款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户 名: XX有限公司
开户行: XX银行
账 号:
其它费用声明
如果乙方工作人员从其它城市到甲方现场提供本合同内的服务,则甲方承担乙方的差旅费。如果乙方通过电话和Internet提供远程服务,或者双方人员在同一城市工作,那么甲方无需支付差旅费。
4. 知识产权和保密协议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含有“上海漫索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文字或图标的文件,归属乙方。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文件内容。
集成化研发管理平台的知识产权属于乙方。甲方支付本合同全部款项给乙方后,拥有该软件的使用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对方拥有知识产权的文件公开发表或者转让给第三方。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壹万元违约金给对方。
5. 盖章签字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和乙方各保留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职责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时光
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提交货时光及数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产品标准名称和编号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 。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5。现场卸货由 负责。
6。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双方商定为 元/ 。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10%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产品货款的结算: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光;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光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贴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状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光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贴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职责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状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贴合合同规定,务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贴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光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职责;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职责
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状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职责。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就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职责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透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商品类型;品牌或商标;附报价单明细
特别约定:
1、供方按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的商品类型品牌供货。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统一编排给予货号。
3、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危险。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免费提供样品、附带品、赠品。
第二条商品价格
1、供方向需方提供报价单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有效,并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
2、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经协商一致,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确认。自双方新的有效报价单之日起,需方下订单商品按新的报价单结算货款;如涨价,需方部分库存商品仍按原价结算;如降价,需方部分库存商品按新价格结算,该部分商品库存补差由双方书面确认。
3、凡给需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协议适用区域内同类超市的供货价格。价格应包括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税金,以及送货到指定地点的.费用。
第三条付款
1、付款期:付款方式:最后一批货款的支付以需方商品全部售完或退货完毕为前提,并已办理完清退手续后结算。
2、在签约时,一次性给需方履约保证金本协议届满后保证金由需方如数退还供方,如供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3、如双方对供货量及供价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数量为准。
第四条退换货
1、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其运用的产品执行标准或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情况的,供方无条件退货。
2、供方商品首次进店即出现滞销,需方有权解除协议,未销库存按退货处理。
3、临近保质期或滞销商品,供方应无条件退换货。需方通知供方退换货,供方应在7天内书面确认;若未及时处理的,需方将自行处理,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五条商品验收
1、供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质期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2/3(促销商品不少于1/2)
2、实际供货品种数量按需方实际收货记录为准。
3、上述验货,如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完全责任。
第六条特价及其他推广促销活动
1、为促进销售,供方同意在协议期内支持需方特价促销活动,每次特价降价幅度不得低于%,并提供相应的其他支持。
2、促销活动中,试吃、赠送、展示的商品由供方免费提供或从货款中扣除。
第七条其他
协议附件: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
6、代理、经销许可证明或商标证明。
第八条协议变更、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2、因其它原因一方需要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清理完毕后,协议解除。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
2、因质量等问题给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需方的信誉及商誉,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供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充: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要求
1、甲方向乙方定购的电脑配置,(详见附件一;电脑设备配置单)共计台,单价为:元; 总金额为: 元。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合格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合同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机箱锁具没有打开、设备没有人为外力损坏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切设备故障,乙方将按照相应配件厂商质保标准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4、人为损坏和其它非自然原因造成的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费质保,但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见本协议附件。
5、软件故障不属于乙方维修范围,但乙方可以根据甲方提供的软件母盘,对需要软件维修的电脑进行无偿服务,交通费由甲方提供。
三、货款结算
1、合同签署后,甲方首先向乙方交定金万元整;
2、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指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将货款万元整一次性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将电脑交付给甲方。剩余的5%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电脑验收6个月后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单向甲方供货
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方面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确保本协议中的安装、维修工作的及时到位,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安装维修工作单进行工作。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地址: 地址:周记
供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 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产品;
鉴于乙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购买 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以下产品:
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总价款:
二、产品质量:上述产品应符合 标准。
三、订货:乙方应于距所要求的最早交付日 日前向甲方订货。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单,应当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
四、运输与包装:由甲方负责运输和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交货的时间和地点:甲方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应当于具备交付条件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于乙方付款之日起五日内组织运输。乙方应当在送货单上签收。
六、产品检验:
1、甲方将产品送至乙方仓库后,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五日内进行检验,并将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约定的情况通知甲方,并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补齐数量。
2、乙方在两年内发现甲方出卖的产品存在隐蔽瑕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要求更换或修复。
3、甲方出卖的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或修复。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于甲方向甲方支付货款:
1、乙方于订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就该预付款和剩余价款的支付分别向乙方开具发票。
2、乙方于甲方通知乙方可以交货时向甲方支付全部价款。乙方以支票、电汇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
八、不可抗力及风险承担:
1、甲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凭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没有积极采取措施,或者未及时通知乙方,应当对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甲方在乙方仓库交付前由甲方承担,在乙方仓库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的,如乙方同意收取,视为甲方完全履行合同。如乙方认为不再需要购买该产品,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2、甲方交付的产品的规格与约定不符的,应当负责调换;数量与约定不符的,对于多出的部分,乙方可以选择按价接收或者退还甲方,对缺少的部分,甲方应负责补齐或减少相应价款。
3、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与约定不符,乙方同意收货的,双方应当按质重新约定价格。乙方不同意收货的,甲方应当更换。甲方不能更换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预付款。
4、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按照迟延给付部分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 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2、双方基于本合同订货的订货单、确认书均具有法律效力。订货单、甲方确认书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需方:
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规范购销行为,保护双方权益,明确双方责任,经供需双方协商,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PVC线管 规格:____单价:___
PVC排水管 规格:____单价:_____
PPR冷水管 规格:____单价:_____
实际数量以双方公司收货单为准,供方所供管材到工地后需方出具收货单,如市场价格有所调动,供方需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二、 交货时间、地点。
供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需方材料计划,需方应提前2天通知供方,供方将所需管材运到工地后,经验收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卸货。如因产品不合格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三、 货款支付
每月20号核对本月供应量,经核对无误后25号结算本月材料费。
四、 违约责任
供方如不能按期供货,造成需方经济损失,为每拖延一天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的损失,需方如不能按约结算货款,应支付不能结算每天按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五、 合同中止、解除、终止。
如果供货方不能按需方提供的规格、尺寸和数量及时提供货物,需方有权终止合同的一切合作事项,并且带来的损失由供货方负责一切损失,如因需方资金不到位,供货方可以终止合同,并限制供货,按违约条例执行,双方依约履行完合同义务,本合同自行终止。
六、 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照法律规定依法解决
七、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有效
八、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单位:_____需方单位:______ 签订日期:_____签订日期:______ 地点:_______ 地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身份证号:______工地负责人电话:_____
管 材 销 售 合 同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建北街19号 签订时间:20xx 年7月1日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交售时间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供方交货产品的型号、规格、外观颜色、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要求。
四、验收方式及时间、地点: 产品到达供方指定仓库后,供方及时通知需方(不迟于48小时),需方指派人员到供方仓库现场验货。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需方自行到供方指定(哈尔滨市区内)仓库提货,该运费及装车费用由需方负责(供方哈尔滨指定仓库至需方施工现场)。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设备包装执行相关国家及行业包装标准,满足设备包装及储物的规定。供方不回收包装物,设备出厂的包装费用全部含在设备单价内,需方不在支付任何包装费。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自合同签订三日起,全额付款 。
八、违约责任: 供方如不按期交货时,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 %的违约金;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及延误工期而支付的实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九、其他约定事项: 设备保质期为三年,合同签订同时,供方需附产品质量保修书。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需要,现向乙方采购餐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采购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及单价:
二、餐车主要技术指标、易损件清单附后。
三、交货时间、地点: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须将设备发货至交货地点并安装完毕。
四、验收标准:餐车到达甲方驻地一周内,乙方需派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操作、维护及管理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车辆使用、维修保养及安全注意事项,直至甲方人员熟练操作为止。同时对设备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参照乙方承诺的并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测试,双方人员共同签字后视为验收合格。一旦发现到场货物与报价文件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重新发货。
五、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自交货验收之日起满两年或正常行驶60000公里,先到者为限。质保期内乙方无偿实行“三包”服务,若有零部件损坏,免费更换并实行“三包”服务。
2、质保期后,乙方对所售产品以成本价格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和配件供应。
3、其它条款参照乙方报价文件中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执行。
六、东风餐车的送货、使用及维护技术培训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正规车务手续文件,乙方需在车辆车头顶部加装黄色长排小警灯,车尾垃圾箱顶部后端左右各一个黄色小圆警灯,加装左右箭头灯。车厢内加装1P壁挂式空调一个(适合14m以内),驾驶室安装车内专用空调一个。
七、支付方式:货到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2个月内支付货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支付。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 采购执行
1.2采购合同评审流程(生产材料及办公)
1.2.1目的
降低经营风险,保证购买性价比更好的原材料,确保原材料的保质保量按期交付,规范采购合同评审流程。
1.2.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经采购部购买的原材料,经采购部与供应商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
1.2.3职责
1.2.3.1部门岗位职责
采购部职责
依据采购计划,询价、议价,编写采购合同审批表,签订合同。
法务专员职责
审核合同条款
技术部职责
审核采购材料技术规范
财务部职责
审核采购材料价格
1.2.4 IT支撑
注:1、原材料采购合同由生产部长、副总经理评审(玻管用原材料由总工评审),总经理批准。
2、设备仪器类采购合同由开发部长、生产部长、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评审,总经理批准。 3、备件类采购合同由开发部长、生产部长评审,总经理批准。
4、基建和行政类合同由综合办主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评审,总经理批准。
5、评审人因出差可由指定人员电话委托代签,但出差回来后必须由本人补签,若没有按照此评审表要求进行评审的,经办人业绩考核5分。
6、评审单内容经办人必须填写完整,否则办公室拒绝盖章。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鉴于甲方承包京珠国道主干线安阳至新乡段高速公路改建工程第三合同段项目工程,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材料规格及单价
钢材规格和生产厂家由甲方指定,价格及数量规格见后附表,本价格在合同签字生效日起25日内如遇市场价下调乙方价格同等幅度下调,市场价格上涨时甲方不予调整,还按本合同执行,钢材由乙方组织运输,钢材到甲方场地后由甲方组织卸货。
二、质量要求
乙方所供应的钢材必须是甲方业主准入生产厂家的产品,并且复核现行国家的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出售的钢筋随车提供该批钢材的产品质保书以及相关资料。
三、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完成甲方采购清单所需钢筋(采购清单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采购清单
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提供钢筋采购清单,乙方按照甲方的采购清单供货。
五、运输及交货地点
运输由乙方负责,交货地点为:
六、计量方式
1. 螺纹钢:按钢筋理论单位重,计算重量(验尺);
2. 线材:按过磅计重,以甲方磅站计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
乙方每供货满 年月日:
合同编号:
设备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目 录
1、定义
2、合同的目的
3、价格
4、支付及支付条款
5、交货及交货条件
6、包装、标记及油漆
7、标准、检验与监制
8、质量和保证、索赔及罚款
9、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与保证
10、合同变更
11、税费
12、专利侵权
13、保密
14、不可抗力
15、仲裁
16、合同生效及其他
17、法定地址
18、合同格式
附件一:技术协议
附件二:提交文件(单证表)
附件三:总装箱单
附件四:资料清单1定义
在合同中,下列条款应被解释为:
a) “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缔结的协议,即由两方签署的合同表格并包括所有附件、图纸、附录等文件;
b) “合同价格”指完满地履行合同义务后,所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 “货物”是指所有设备、机械、仪表、随机备品备件、工具、材料、手册及其它技术文件或其它按合同卖方应供给的物品;
d) “服务”是指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转及质保期内提供技术指导、培训等按合同应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e) “买方”是指;
f) “卖方”是指;
g) “最终用户”是指顾客,即: ;
h) “发包方”是指 ;
i) “现场”是指货物安装和操作使用的地方;
j) “验收”是按技术文件及有关附件规定的方式和范围接受货物的程序和条件。 2合同的目的
2.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出售给买方设备和相关的服务(下称设备和服务)以及安全稳定运行所需的材料和备件以及由卖方提供的设备的组装、安装、试运转、正常操作和维护所需的有关技术文件。由卖方所提供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性能参数等详见合同附件一,技术文件的内容在合同附件二中给予规定。
2.2 卖方应派遣其有经验的,身体健康的和能胜任的技术人员到合同现场,对所提供的设备安装进行指导,并负责对设备的调试、试运转及性能保证试验,提供所供设备的技术培训和维修等服务,并必须得到建设单位、投资方认可。(卖方负责安装时,此条款应修改)
2.3卖方对系统设备及仪表的完整性负责,所有系统的配置及要求详见技术协议,具体设备以施工图纸为准。3价格
3.1 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合同总价为:元整(¥ 元)。
3.2 合同总价中包括装卸费、运输费、各项税费以及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卖方负责安装时,此条款应修改)
4支付及支付条款
4.1 对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内的货款支付
4.1.1 预付款
合同签约 个工作日内且双方交换技术资料、并提交两年期备品备件清单后,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 作为预付款。
4.1.2 支付货款
4.1.2.1当合同内货物发货前,由买方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货款。
4.1.2.2当合同内所有货物到达现场,由买方确认(含检验合格)后,买方在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 货款。
4.1.2.3项目投产成功,合同设备经业主(顾客)现场验收确认后,买卖双方签订“最终验收证书”,买方在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货款。
4.1.3 合同余款
货款的作为合同余款和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4.2 支付方式
买方通过转帐或支票(含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卖方支付所有款项,卖方在收到每笔货款的同时开具等额的财务专用收款收据,收到 货款后卖方开具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交货和交货条件
5.1 交货地点: 。
5.2 运输方式: 。
5.3 交货期:。设备运到现场时间以双方协商的时间为准。如因买方要求,卖方可将交货期后延,延后期另议。在此期间卖方应对货物免费保管。
5.4 合同生效后10天内,卖方须向买方提交设备(材料)制造进度计划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采购、制造、检验、交货、包装、运输等。卖方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则应及时通知买方。
5.5 本合同设备的所有配件及备件与设备一并发货,所有货物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的风险与责任均由卖方承担,买方为卖方在交货地点卸货提供便利。
5.6发货前30天卖方应通知买方派员赴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发货。如买方不能按时派员赴厂检验,应在发货前5日内通知卖方,并明确意见。
5.7 合同执行文件、发货准备文件、交货文件按合同附件二要求执行。
5.8 技术资料的提供
5.8.1 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5.8.1.1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7日内对供货项目提交开展所需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以满足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提供此项技术文件和图纸详见合同附件一。
5.8.1.2 卖方提交的所有技术文件和图纸应是完整和正确的,否则买方有权退回,由此引起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5.8.1.3 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图纸经买方检查,如认为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时,卖方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修改直至买方认可。由于修改数据和图纸而拖延的时间由卖方负责,交货期不因此顺延。
5.8.1.4 买方审查卖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并不解除卖方应负责任。
5.8.1.5卖方应在货物装车完毕后1个工作日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装车日期、货物名称、数量、箱件号、总毛重、总体积、运输工具名称等通知买方。
5.8.1.6货物发运后10天内,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下列设备随机文件(要求按a4格式装订成册,一式6份)给买方,邮寄地址另行通知。
(1)产品合格证(其中正本一份)。
(2)产品检验记录(包括安装调试、测试、验收等资料)。
(3)所有外购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和随机资料。
(4)操作、维修手册(内容包括安装、试车、操作及维修说明)、设备装配图(包括总装图、安装、维修所需的部件装配图、接线图、管线图等)和设备的易损件篇二: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双方实际,就本工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设备采购及安装 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部分 设备采购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设备:二、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2,3,4,5)项执行:
⑴按国家标准执行;⑵按企业标准执行;⑶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技术资料进行生产;⑷提供质保书;⑸质量三包。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⑴运输方式:汽运;到达站(港):甲方施工现场。 ⑵费用负担:乙方负担。 四、验收依据方式:
⑴验收依据:乙方提供的①产品合格证;②装箱发运单。
⑵验收方式:①按甲方检验结果为准;②按乙方提供的甲方认可的合格证和质检报告验收。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或方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不符合规定,应在 10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暂停付款,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10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随主机配件、备品、工具供应方法:按主机必配的资料、配件、工具、数量配备。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⑴合同签订后支付总价 30% 即 元,其中20%为定金,
10%为预付款;⑵发货前甲方支付总价 50% 即 元为提货款;⑶安装调试合格后30天内付总价10%即元;⑷留总价的 10% 为质保金,待设备使用一年或货到18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无质量问题后付清。⑸乙方须开具增值税发票,运杂费包含在货款总价内。
第三部分 设备安装
一、 安装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
1.1 安装设备的规格型号及设备重量表:1.2 安装范围:
1.2.1 机械部分:收尘器全部设备及本体所带的楼梯、平台和栏杆等零部件的安装。 1.2.2 电
气部分:由甲方负责安装。
1.2.3 设备调试:包括空载试车、联动试车、负载试车及试生产。
1.3 乙方免费提供工程中所有的技术服务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 二、 工期:
2.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开工报告为准,甲方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并最终确定了开工日期后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实施安装不得延误。2.2工期一旦确定,乙方必须按期完成。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等,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征得甲方同意后工期可合理顺延。
2.3无故拖延工期者每拖延一天处以合同总价的0.5%罚金。(除不可抗因素外) 三、工程费用
3.1工程造价: 元(暂定,最终工程量和合同的工程量不一致时,工程造价按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四、费用支付:
4.1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工程开工、乙方施工人员按期进场后一周内支付总价的30%(¥ 元)作为工程预付款。
4.2安装结束经空载试车合格后2周内安装资料整理交付甲方后,付总价的65%(¥ 元)。此次付款前必须开全额安装发票交给甲方。
4.3留合同总额的5%作质保金(即¥ 元)。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无安装质量问题一次付清(无息)。 五、材料供应:
5.1施工中需要使用的辅助材料如氧气、乙炔、焊条等乙方自理。(也可以从甲方仓库中领用,乙方按实际费用支付)。
5.2施工机具乙方自理。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具短缺时,甲方在可协调的公司范围内帮助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土建基础的交付及准备工作:
6.1工程开工前由甲方组织乙方和土建施工单位对工程基础进行交接验收。
6.2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完成“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即提供水源、电源等,以便乙方施工。电源至安装场地50米以内。施工用水、生活用水,承包方从发包方指定的阀门接管至各施工、生活地点,由施工单位安装水表。水表、水表检测费、管材及铺设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费用。施工用电由发包方安装总表,施工单位安装分表,施工配电箱、分表、线路发生的费用及电表检测费由承包方承担,总表、线路损耗由各施工单位按分表用量比例分摊,分表用量加损耗就是施工单位的总用电量。水、电价按实结算,并在工程款中由甲方代扣。
6.3甲方负责将设备零部件运至距安装基础50米以内。 七、工程验收
7.1验收标准按:
7.1.1技术协议中的的相关条款。
7.1.2制造厂提供的安装图纸资料及《设备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书》的安装要求及规范。
7.1.3国家及行业的安装规范。
7.2隐蔽工程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质检部门到场检查并办理验收手续,然后方可继续施工,如果甲方接到通知24小时内未及时到场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隐蔽,并填写检验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7.3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书面交工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书面交工报告后一周内组织进行验收;设备空载运行连续72小时无故障即为空载验收合格,双方在交工验收书上签证盖章,设备正式移交甲方保管;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设备的负载调试。
7.4由于本工程中所有设备均由乙方提供,安装属于连带责任,所以属于系统工程。联动试
车及负载试车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完成,对本设备主体来说,仍应以乙方为主。系统工况满足设备技术协议规定的工况条件下,乙方应对整机的运行性能负责(含设备投料试机阶段发生的故障处理)。
7.5乙方对所装设备执行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保证期限自空载验收合格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出现的确属安装质量问题及设备问题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若属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协助处理,可合理收费。
7.6工程结束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设备图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变更文件等相关完整资料一式二份交给甲方存档。
八、工程管理
8.1乙方应提前两天申报出库计划并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出库后设备保管由乙方负责。 8.2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8.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厂纪厂规,坚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作到人走场清。
8.4乙方应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设备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
8.5甲方委派一名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监理,并负责施工过程中与乙方的配合。8.6甲方提供的水、电费用结算方法:由甲方提供水、电源接口,由乙方负责安装由计量部门检验合格的计量表,安装前后各抄表一次,经双方签字认可,按照水费(1.64元/立方)、电费(枯水期:0.9674元/kw.h,丰水期:0.6872元/kw.h)进行结算,安装完工后到甲方有关部门办理结算手续,乙方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九、安全管理
9.1、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做到文明施工,遵守厂规厂纪。不得损坏施工现场周围的设施,如发生损坏则免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9.2、安全施工,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乙方施工中的安全责任事故与甲方无关。
9.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制订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保障施工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应设置照明防护、警示标志,避免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同时按规定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处理。甲方应为事故现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的现场作业全体人员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遵守厂规厂纪。如发现违规,除教育批评外,甲方按以下规定对乙方进行罚款(由项目经理交现款)。罚款不影响乙方承担由其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
9.3.1、施工现场人员不带安全帽,每人次罚款50元人民币; 9.3.2、焊工不带安全防护手套进行作业, 每人次罚款50元人民币; 9.3.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不穿工作服,每人次罚款50元人民币;
9.3.4、在高空作业无安全保护措施(如不系安全保护绳), 每人次罚款50元人民币; 9.3.5、现场吊装不按规范吊装的,每次罚款200元人民币;
9.3.6、氧气、乙炔瓶不按规定的距离摆放,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人民币; 9.3.7、不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程(比如偷漏电), 一经发现, 每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9.3.8、对于专业设备安装,不遵守相应的安全规范进行安全操作, 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9.3.9、报废的机具进入现场施工,一经发现, 每次罚款300元人民币; 9.3.10、施工场地违章驾驶机动车辆, 一经发现, 每次罚款200元人民币。篇三:幼儿园监控购销合同
水泥采购合同
采购方(甲方): 合同编号:
供应方(乙方): 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 签订时间: 20xx年6月 8日
注:材料名称要填写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上表中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
数量以施工中采购方确认的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水泥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营口市检测中心检验及该工程被认定质检单位检验必须合乎国标要求。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工地,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供应方在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袋装水泥不得有破包。
第六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3天、和28天强度检验报告。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采购方在卸货地点以计袋的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并保证货随到随验。采购方可随时任意取20袋进行数量抽检,每袋水泥净含量50公斤,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 3 ‰ ;若抽检重量不够,必须等比例补齐所有已供数量的差额。
2、质量验收: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营口市检测中心检验及该工程被认定质检单位检验 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国标的要求视为最终合格。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按实际收到的合格水泥数量结算价款,每月25号结算一次,次月7号支付货款的 100 %, 供应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提供强度检验报告,则采购方可以不支付本批次款项。采购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达不到国家标准,则采购方可以不支付本批次款项。
2、供应方按工程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规定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采购方见发票付款。发票开具及税金缴纳事宜按工程当地税收管理政策执
行。如因供应方发票开具不及时而影响供应方回收工程款及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供应方承担。如供应方向采购方出具虚发票,除按规定要求和时间
及时更换外,并根据发票金额处以5000~10000元/次的罚款;若供应方不能及时更换合法有效发票,供应方向采购方上交与发票等额的罚款,全部责任由供应方承担。
3、材料进场后立即验收入库,每月25号双方对帐,材料供完后15天内双方把帐对清,供应方不按月对帐或材料供完后逾期不对帐,采购方将不再予以结帐,以采购方的帐目为准,一切后果由供应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若供应方不能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采购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 发生其它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及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采购方无保管义务。如供应方不能保质保量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全额赔偿和承担责任。
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所带来的损失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五份,采购方四份,供应方一份。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供应方承诺在该工程施工期间,不得调价。合同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费及卸车费。
2、根据采购方物资管理规定,项目经理部开具的标准材料收据必须经三人以上(项目材料人员、项目责任工程师、分包单位材料员)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其他任何证明不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3、双方商定,供应方不得将因该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此种转让对采购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4、采购方项目经理为采购方驻工地代表,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涉及工程签证、结算、付款等经济责任和质量、工期的事务必须经采购方代表初审并经采购方公司预结算部确认后方为有效。
5、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使采购方无法正常支付材料款的,供应方应予以充分的谅解。
采购方(章):X公司 供应方(章): X有限公司 分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 址: 地 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法令,法规,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品名称、原厂编号、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等,如下图:所采购配件具体情况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5.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6.乙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或单据要求为准 ,本协议所指交货期限指乙方在甲方仓库交货的时间,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运托手续,按甲方指定交货点的有关托运手续办理,乙方办妥托运手续视为产品已交付;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毁损、短缺问题,由运输公司或承运方负责赔偿,甲方对此概不负责,但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五条:乙方收到货品后,按外观是否完整或是否短缺验收,若有异议在收货时立即提出,以便及时向运输公司索赔。
第六条:甲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甲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若产品检测出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在本协议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的10号前向乙方书面提供下一个月订货计划单,以便甲方组织生产。甲方临时追加订货计划,交货日期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再定。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本协议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
甲方向乙方定购的电脑配置(详见附件:电脑配置单)。共计:壹佰贰拾台;单价为:贰千玖百元;总金额为:叁拾肆万捌千元。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合格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合同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相应配件厂商质保标准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指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将电脑交付给甲方。甲方需在一个月内将货款付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城区订立。
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宜昌市清波路1号
法定代表人: 丁焰章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满足纳米比亚DR3608公路工程施工需要,甲方与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设备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1、定义
1.1 “合同”是指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包括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投标及招标文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所有文件等。
各合同文件应互为解释,如有矛盾,按以下排列顺序解释,排序在前者效力优先:
(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各种会议纪要、双方协商同意的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同一序列合同文件,后签订者效力优于先签订者。
1.2 “合同价格”是指乙方按照合同全面而正确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金额。
1.3 “货物”是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备件、工具、图纸、资料及其它材料。
1.4 “服务”是指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国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与供货有关的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最终安装、运行的地点在本合同中为纳米比亚DR3608公路项目现场。
2、合同标的
2.1 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为1套 ,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2.2 配置清单见附件二。
2.3 备件清单见附件三。
2.4 随机资料清单见附件四。
2.5 随机工具清单见附件五。
2.6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特征见附件六。
3、知识产权
3.1 乙方保证,甲方在项目现场及所在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当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索赔时,乙方应向第三方提出其处理答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责任。
4、标准及要求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满足以下标准及要求:
ISO9001:20xx 。
5、合同价格
5.1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与货物交付相关的国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2 以上合同价格为固定价并已含税,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充分考虑了合同履行期间的所有风险,承诺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6、付款
6.1 本合同项下的支付全部采用电汇方式。
6.2 首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
6.3 验收付款:货物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后,付清70%的货款,即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安排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港口。
(1)金额为100%合同价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含抵扣联,根据甲方要求开具);
(2)中英文装箱单两份;
(3)由乙方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可附生产厂文件,若属安全防护用具需补充生产许可文件);
(4)商检换证凭条(若法定商检需要);
7、货物包装
7.1 货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现行包装标准和有关国际惯例的规定,并充分考虑各国因国情不同而存在的文化差异以及相关禁忌和特殊规定,包装应均能适应海运、陆运及多次装卸要求,包装要牢固可靠、要防雨淋。对配件、散件和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密封装箱,对仪器仪表设备等应密封包装,并按设备型号分别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杆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由于包装不良或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损坏的,所有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按国家有关标准标注货物的放置状态,大件或重要物件需标明吊装点和起吊方向。所有未装箱物件和货箱均应注明编号。所有标注均应按GB191-20xx《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规定用油漆喷/写在明显位置。包装箱外壁两侧应标明货物的唛头及箱体外形尺寸、共箱、第箱等,包装箱尺寸应控制在国内陆路运输要求范围内。货物包装要求见附件七。
7.3 货物运输唛头中应注明每件货物的尺寸、重量、每件的编号及总件数。唛头中收货人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唛头格式见附件八。
8、交货
8.1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立即开始准备合同货物(含设备、随机工具、备件、随机资料),并或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国内交货地点,交由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8.2 本合同交货地点为:天津港。收货人及联系方式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
8.3 本合同下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本合同货物采用汽车运输。乙方应以人民币按照货物价值的110%,为运抵交货地点途中的货物办理“一切险”。
8.4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3日通过传真方式向甲方通知发货批次、装车清单、装箱清单及拟定的发货、到货日期。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起运。
8.5 货物发送时,乙方应按附件四要求提供2套随机资料(或复印件),乙方提供的资料均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制并符合ISO标准。1套资料随货物发项目现场,1套资料发如下地址及联系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106室 王印朋收 。
9、货物验收
9.1 验收:货物发货前甲方派人员到乙方处验收,由甲乙双方按照装箱清单对包装箱进行开箱抽检,验证乙方包装箱内的供货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据上注明抽检包装箱号及箱中合同货物的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和计量单位等基本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也应记载在验收单据上,双方参与验收的人员需在验收单据上签字认可并办理交接手续,货物交接后的保管由甲方负责。货物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的法律责任。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正式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如果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和规格、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且有权索取不符合约定部分的货款。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先行电话通知乙方并承诺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同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如乙方不派工作人员参与验收,甲方应制作验收记录,并在10日内告知乙方,该验收记录视为已被乙方认可。
9.2 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时,甲方可停止支付争议部分的货款,并与乙方协商提请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经检测鉴定合格的,视为乙方交付无异议。经检测鉴定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更换,同时按照本合同第14条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备件及工具
10.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合同项下备件和工具的材料和信息。
10.2 备件和工具应与合同设备分开独立包装,包装箱上应清楚注明标记。
10.3 所有备件和工具在提供给甲方之前应系上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上述有关备件和工具的说明。
10.4 在合同设备供货后的三年内,乙方应以工厂提供零配件 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维修和维护所需要的备件。如果合同设备在上述期限前停止生产,则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购足够的备件;在停止生产后,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1、技术服务
11.1货物发运前,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免费的技术培训,包括技术资料的提供、正确的使用及操作、简单的维修等。
11.2 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乙方负责在项目现场或在国内通过网络进行安装、调试、拆除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安装、运行、维修、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并保证服务质量。
11.3 如乙方派出工作人员到达项目现场,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国内至现场差旅费、签证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安排食宿,并提供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所在国境内的交通便利。
12、质量保证
12.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12.2乙方应保证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完整、清楚和正确,达到合同货物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技术文件如有不准确或不完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更改或重新提供。
12.3在货物安装、调试期间,如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的缺陷或损坏,乙方应尽快免费更换和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12.4本合同下主机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全部到达项目现场并正式验收合格后的6个月,其余配件的质量保证期按照乙方提供的质量保证书条款执行(只限国内),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包修、包换、包退责任。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在该质量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只限国内)。
12.5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材料缺陷而产生的质量问题负责。如果因上述问题导致货物发生损坏或不正常工作时,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更换或修复并赔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在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7日内发运甲方要求更换的货物或部件到甲方国内指定地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12.6对无法解决的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到达项目现场。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到达,或在到达项目现场后30日内没有解决问题,则甲方可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处理费用及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此种处理不影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在甲方自行处理仍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照14.3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3、环境与安全保证
13.1 乙方应保证本合同货物是由获得设计、制造许可的正规厂家生产,是成熟、可靠的机型,货物设计、制造本身不存在安全隐患,能够保证安全使用,货物的操作、维修环境应安全舒适,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13.2 货物在使用过程中若因设计制造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对操作维修人员产生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3 乙方应保证货物制造所用的材料及包装材料符合国家及国际环保要求。
13.4 乙方应保证货物的抗颠震、振动、防尘、噪音及坚固性等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3.5 乙方应在使用说明中说明该货物在安装、操作、使用、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
13.6 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项目现场进行服务时,应遵守甲方项目现场的管理规定,听从甲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违约责任
14.1 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甲方有权按合同价格以每日0.1%的比例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4.2 如果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修理或换货而使设备的运行时间延误,则乙方除承担修理或换货的义务外,还应按合同第14.1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时间从甲方发现缺陷之日起至该缺陷消除之日为止。
14.3 在货物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货物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存在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货物作贬值、全部或部分更换直至退货处理。在此情况下,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使用货物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使用不合格货物的所在工程的全部返工费用在内。
14.4 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减违约金或赔偿款。违约金或赔偿款的扣减不妨碍甲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也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14.5 甲方未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以欠付的当期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息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
14.6.乙方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出现不良记录使甲方无法退税,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不可抗力
15.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履行时,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2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给对方。
15.2 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6、变更和修改
16.1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在本合同的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2)交货地点;
(3)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
16.2 除了上述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需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协议。
17、合同解除
17.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第14.3条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的,或者经过检验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2)乙方逾期交货达到30日的;
(3)乙方逾期交货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17.2 甲方无故不支付货款,超过30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第14.5条承担违约责任。
17.3 甲方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停建,或者施工承包合同被解除,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7.4 一方解除合同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该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17.5 如果合同第15条所述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的实际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8、争议处理
18.1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附则
19.1乙方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为非国税部门关注或预警企业的书面证明。
19.2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按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发送至对方。一方的联系地址、邮编、开户行及账号、电话等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19.3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4 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不得转让和分包。
19.5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
邮 编:150009
传 真:
签订日期: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地址:
邮 编:
传 真: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咨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600个小夜灯,生产厂家为,
型号,规格。
单价为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фmm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
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接货单位:。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工地后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为准。
十、质保期: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
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签订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双赢原则,经过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遵守履行。商品名称、类型、规格、单位.、数量,详见合同清单。合同总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 ,即人民币:______ 。
一、交货地点:
二、交货期限:(收定金日计算)
三、付款方式:电汇/或转账
1.签订合同之日,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大写:
2.货物备齐后,乙方将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即甲方付乙方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___元整 大写:_____________ 。
3、货到目的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即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整 大写:-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
1. 验收标准:以甲方确认样品为标准。甲方在验收当时对产品质量无异议提出,视为对合同内验收合格。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负责提供供货清单,确认样品、品名、材质、设计款式及说明,以保证乙方在遵照执行时不出现分歧,有章可循负责及时支付合同裁明的货款(以产品订货单为准)。
2. 乙方责任:按甲方的供货清单,确认样品的要求按期提供货品,货品价格为最终价格(最终价格含运费、包装及到货前得破损)。
六、商品所有权
本合同清单内的商品在甲方未按照合同清单付完全款之前,合同清单内的所有商品权归乙方所有。
七、仲裁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均应友好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至款货两清为止。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存。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九、 附则: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公司开户行:
公司开户名:
公司账号:
个人开户行:
个人开户名:
个人账号:
个人开户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单价(元)合计(元)
风险提示:
要求商家在订购合同上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数量,品牌型号必须是标准用名,不能产生歧义,前后名称必须保持一致;在标注产品的数量时,最好将产品的平米数和片数都标注清楚,方便验货时核对产品的数量。
另外,标的物必须是合法物品,违法则合同无效。
1、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3、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4、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风险提示: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约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
注意,要明确约定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1、交货时间:_________。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详述。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必须约定清楚。若是没有约定,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就很难追究其违约责任,风险又要飙升。
注意,违约金的数额太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但也不能太低,否则无法产生约束。这种情况建议还是咨询律师。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_______监察审计部门、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记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份,政府采购中心_____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蓬莱博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协商内容如下:
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通过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此协议受法律保护,不得违反。
1、乙方为甲方提供蔬菜类产品约50种左右,供货价格乙方承诺在成本价格上加价0.2元/公斤—0.4元/公斤,必须保证为市场最低供货价格。
2、乙方必须保证供货产品的质量,对形状严重不规则、霉烂、不新鲜等可能会影响销售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进行相应折扣收货数量及价格。
3、甲方保证每次订货量不低于100公斤(非单品采购量);若低于100公斤,每发生一次甲方需支付乙方10元运输补偿。乙方承诺每次订货量配送到货率不低于98%。
4、甲方需在进货前一日的下午16:00前向乙方提供进货明细。
5、乙方保证货物在订单收取日的次日上午的8:00——8:30之间配送到甲方门店。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送货的必须提前通知,通知时间为当日订单收取日下午17:00前。未提前通知按订单进货金额的15%-30%进行对乙方的处罚(第一次按15%,第二次按20%,第三次及以后按30%)。
6、甲方有权派专门的市调人员对送货当日的批发市场进行市调,每发现一次同等质量蔬菜乙方供价高于当地批发市场甲方有权按调查的当日批发价下浮10%给乙方结算并扣除由于进货低于100公斤而产生的费用。
二、结算方式:
甲方需每30天与乙方结算一次货款(若销货额较好,乙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申请提前支付部分货款),支付方式为转账或支票。乙方需在中国建设银行开户。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户名:__________
乙方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费负担:
运费由乙方承担,单次订货量低于100公斤甲方给予乙方10元运输补偿。
四、合同纠纷的解决:
首先应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五、合同起止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若乙方为个人,则签字摁手印)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蓬莱博展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20xx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山东蓬莱
甲方(出卖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所购农药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因农药质量对乙方(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须提供质量法定机构的质检报告),出卖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四、买卖双方在交货地点现场对农药交接、验收(农药包装要求:农药包装必须贴有中文标签或附具说明书,注明农药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
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术和方法、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分装的农药产品,除注明上述内容外,还应注明分装登记证号、分装日期、分装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五、合同价款:
六、供货及货款支付方式:甲方(出卖方)可按乙方要求分批供货,第一批货(农药)提供后,经乙方使用效果良好后再开具正式税务发票与乙方具实结账,再按乙方要求发送第二批货(农药)。
七、农药不符合质量标准或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乙方(买受人)有权要求换货、退货,造成损失的按第三条款办理。
八、乙方(买受人)应按所买农药标签注明的用途、使用技术和方法在有效期内使用农药,超出有效期范围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卖出方)不负责任。
九、双方在上述条款履行中,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50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农药质量出现问题,由当地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其他争议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法庭)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出卖人(代表)(签章):_________买受人(代表)(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用品采购框架合同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本合同由上述当事人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结算信誉等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办公用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甲方办公用品,包括但不限于:【 】
2、乙方对甲方的服务区域:【 】
3、以上供应范围若有增加或减少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二、数量及价款
1、甲方每次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以采购单的形式详列明具体物品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交货期限、配送地点等情况。
2、附件单价只作为基准价,每月随市场变化而调整,乙方每半月定期提供报价,甲方的采购价以甲方确认的最新报价计算。(报价包括乙方售前、售后服务、包装运输、质量保证义务等全部费用)
3、乙方按甲方要求每半月将办公物资的报价更新。乙方若不及时报价,取消当此办公物资的提供资格。累计两次以上不报价,取消其合作关系。
4、若最新报价超过最初基准价,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按基准价结算。市场价格低于附件报价的,甲方有权按市场价结算。
三、合同执行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四、商品质量保证:
1、乙方所售物品质量应当符合商品通用的要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该约定要求。
2、所有商品之保修期限均依照原制造商在商品上的标注为准;
3、甲方订单的原装商品中凡乙方供应出现的假货,乙方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
4、所有货品供应均依照甲方订单标准执行。
五、退换货标准:
1、在下列情况中,甲方在收到商品【 】天内可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
(1)出现商品质量问题;
(2)配送出现失误的商品。
2、下列商品不能退换货
(1)因甲方的责任,造成商品外观、使用性能破坏的;
(2)应甲方特别订制、订购、代客采购的商品。
六、售后服务保障:
1、凡在乙方购买的商品均由乙方提供质量保障服务;
2、质保期内的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厂家联络,协商退换货、质保维修等相关索赔事宜;
3、乙方随时为甲方提供新品上市的相关数据资料,及时提供产品促销和调价通知。
4、乙方随时为甲方提供前期所购商品的保存数据,协助使用单位分析需求量及消耗量。
七、订单标准及送货时间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送货服务;
2、乙方提供免费送货的同时,甲方每次订单不得低于价值50元的商品,否则不予提供此服务;
3、甲方根据乙方报价,比较价格、性能后进行采购,出具采购单给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需求的采购单后,3天(办公场所为工作日,服务厅为正常日)内将办公类物资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如甲方需变更订做物、交付地点或接收人,应提前1天通知乙方。运输费用有乙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
1、以【 】为一结算期。合同签订后,每结算周期结束后15天内乙方整理该周期内已完成送货的数量和合计费用连同甲方签收的确认送货单交甲方确认,甲方按确认的费用向乙方支付该周期费用。无甲方签收的送货单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按法律规定先向甲方开具以甲方为对象的合法等额发票,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发票且满足以上付款条件的条件下在30天内以划账方式付清该笔款项。
3、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
4、甲乙双方结算银行帐号如下:
甲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九、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能力。
2、 按照合同及产品质量说明的要求由甲方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
3、 在收到乙方所供货物和提交所需单据后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支付货款。
4、 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相关考核标准和方法如下:
乙方户名: 开户行: 帐号:
4.1、考核标准:【详见附件】
4.2、考核方式和处理:乙方应于每月的5日前将前期配送量数据提交甲方核对,甲方于收到数据后5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服务量及服务质量依照附件所列标准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向乙方进行费用结算。
十、乙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能力。
2、 乙方承诺所供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执行,交付货物的技术规格与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 并提供品质好、性能高,规格全、数量足的产品。
3、 乙方应做好物品的调换、退货、质保等各项服务工作。
4、 乙方承诺提供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侵犯第三方知识权利。
十一、环保条款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及在甲方范围内进行的生产、服务活动须符合甲方在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规定,避免对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造成影响;
十二、知识产权条款
乙方应当保证为甲方所提供的成果,产品、服务中所包含任何项目的著作权(或版权)等知识产权为乙方合法拥有或经第三方同意合法使用并可被甲方合法使用,不存在任何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如发生版权、知识产权纠纷或盗版等侵权行为,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三、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合同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受阻方”)立即通知了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提供有关该事件的公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