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采购办公家具合同(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改善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办公条件,提高_________办公质量。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办公家具。双方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捐赠价值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 )(大写)的办公家具给乙方。
办公家具的详细名称:___________
数 量:___________
单 价: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赠与设备用途:所捐赠椅子用于__________办公,开会,党员活动等使用。
第三条 赠与设备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付时间: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_日
(二)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交付方式:现场赠与方式
注:1、甲方在约定期限内将捐赠设备交付乙方,并配合乙与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乙方收到甲方赠与设备后,出具有效的财务接受凭证,并登记造册,妥善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甲方的查询,乙方应当如实答复。
第五条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捐赠设备,但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设备的用途。如果确改变用途的,应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甲方一次性提供。不负责其今后的维护和保养。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财政部门备案。一份档案室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 (盖章) 乙方: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签订时间: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______工作人员询价,经甲、乙双方协商,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 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清单附后)。
二、 交货地点、交货日期、联系人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一) 交货地点:普宜中心卫生院。
(二) 交货日期:___X年XX月号之前按甲方指定地点装配完毕交付甲方。
(三) 联系人:
(四) 乙方在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前及到货验收前,货物的损毁、损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三、 产品验收及安装:
(一) 全部办公家具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以及样品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入库,甲乙双方需签字认可,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
四、 付款方式
(一) 毕节市七星关区普宜卫生院验收后在 日内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二) 结算货款须持有效普通税务发票。
五、 违约责任
(一)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X%作为损失费,给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三) 乙方不能交货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 乙方所交产品质量(数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负责换货(补足差额部分)并承担换货(补足差额)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乙方不能交货处理。
(五)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六、 争议解决
若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主各持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日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定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柳财采[20__]26号文件的规定,按柳州市第四期本级预算单位小额办公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的结果,经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
一、采购内容及合同金额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主要材质及配置单位数量市场单价优惠率成交单价小计
金额合计:¥ 元
( 大写 )人民币: 圆整
质量保证期: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2.1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前。
2.2 交货地点为柳州市 。
2.3 乙方负责将货物免费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派出相关人员到现场免费安装。
三、验收
3.1 甲方应在货物到交货地点安装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必须在场。
3.2 甲方对乙方所交付货物依照合同约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收;验收不合格的,退还乙方,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货款支付
4.1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柳州市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支付款项。
4.3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的销售发票并送达甲方。甲方应将发票和验收单作为原始会计凭证一同入账。
五、违约责任
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逾期验收的,乙方可向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处理。
5.2 甲方无正当理由在验收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不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向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处理。
5.3 乙方逾期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5.4 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六、合同生效及其他
6.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6.2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其余壹份通过中介代理机构收取后集中送柳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6.3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地点:广西柳州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