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合同(精选3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的供货和(或)技术服务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货物或技术服务内容: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 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总价
四、其它
五、装及辅材
1
2
小计
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备注、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
2、年服务费为 元/年,价格含第一年服务费。
3、年服务费含软件升级、系统更新处理、数据库维护、现场故障处理、服务器处理,在项目满一年后甲方定期向乙方支付。
说明:设备安装及调试过程中所需要的水、电、网络由甲方提供,甲方应积极配合调试。
三、 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
四、 项目工地:
五、 供货工期:
5.1、供货工期及方式: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 天内乙方组织完成现场施工安装、系统调试。但如因甲方未履行支付剩余价款义务的,交货期限以及设备安装调试工期等根据甲方逾期支付合同约定金额之日起相应顺延。
六、付款
6.1、预付款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 %(即人民币 元)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始行设备采购备货、设备安装调试。
6.2、余款
项目通过验收后7日内应将合同金额 %(即人民币 元)付给乙方,剩余合同金额的 %(即人民币 元)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满一年后7日内付清给乙方。在甲方未付清合同金额前,乙方保留上述标的物所有权。
七、发票
本合同价款含税,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后开具等额的发票。
八、测试验收与保修
8.1、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进行项目调试及测试验收。施工期间,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水电畅通及必要的场地要求。
8.2、甲方与乙方从货物安装、调试及测试验收到保修期届满止,应各自指定一名技术代表,处理工程对接等事宜。
8.3、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为自货物交付之日起 年,保修仅限于该货物,而不包括甲方或经甲方许可提供他方系统与乙方的系统组合。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就故障免费提供备品、备件更换,保修期届满后则有偿收取材料费、人工费等费用。
8.5、下列情形不属于免费保修:
8.5.1、雷击、水侵、大风等自然因素及人为侵害而引起故障的;
8.5.2、甲方人员对货物的错用、滥用、疏忽使用而引起故障的;
8.5.3、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对货物部件进行改线、改造、修理而引起故障的;
8.5.4、未按照乙方的要求对货物进行安装、存放、操作或维修而引起故障的;
8.5.5、甲方自行将货物从原安装地拆移而引起故障的。
九、违约与索赔
9.1、乙方依据本合同所交付的货物到达现场后,甲方在验货后发现有短少、缺损、损坏等情形的,双方应作详细的记录并签字确认,该记录应视为更换、修理、补充或索赔的有效依据。
9.2、甲方未能按时履行给付货款义务的,逾期按价款总额的每日千分之十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履行发货及安装调试工作等义务的,逾期按价款总额的每日千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3、赔偿金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本合同时能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本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9.4、乙方保证设备及软件的安装调试并完成能耗数据稳定传输至发改委能耗监管平台。
十、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任何一方对任何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延迟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超出一方的合理控制并且尽管该方给予了合理的注意仍无法避免的任何情况或事件,应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之力、火灾、爆炸、地质变化、暴雨、水灾、地震、闪电、战争或公敌行动。
10.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司法救济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由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处理。
十二、通知
12.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结尾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或者快递进行。
12.2、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快递的,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十三、保密、资料的使用和知识产权
13.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和所有文件等(下称“信息”),无论以何种记录方式提供的,标有限制使用或传播的说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明是保密或者专有的文件,其知识产权皆归乙方所有。
13.2、甲方在获知上述信息后,应对该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者透露,并不得对这些信息进行全部或部分的再制作或者复制,有关信息包括它们的复制品在不需要时必须退还乙方或销毁。
十四、其他
14.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手写内容无效。
(本页为签字页,无内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多次讨论、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网络布线及设备采购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特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且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的各项条款。
一、验收时间:
1、验收时间:合同签订起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2、验收内容:按甲方要求连通各个网络及电话节点。
二、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_________%作为预付款;
2、所有网络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成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甲方即付给乙方合同总额剩余的_________%;
3、对于本合同约定内容之外的应用需求变化,可由双方协商,根据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视工程的工作量免费或另行收费。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费用;
2、严格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审查方案,完成协作事项并且监督工程的实施进展;
3、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
1、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在深入了解甲方需求的情况下,负责整个网络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进度安排;
2、严格按照合同(及附件)约定,对甲方有关人员提供咨询等服务,并且保证按期圆满完成网络布线工程。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能按时付款视为违约。拖延十天以上,甲方每日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1‰作为滞纳金,且工程进度按拖延时间向后顺延;拖延一个月以上,甲方每日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滞纳金;
2、乙方若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交货、完成系统,视为违约。拖延一天,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拖延十天以上,每天处以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
五、布线设备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_________。
六、合同总额
_________。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自动解除;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有经双方协商并且签字生效的合同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如有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 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签约地点:
乙方:(供应商)
签约时间: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服务承诺;
(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
联系人:,电话:。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货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
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