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合同书样本(通用3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自愿购买卖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 》等法律法规、《 》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所需药品的实际数量。买方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须在用药( )小时前书面提出。
2.价格:
卖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一致
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序号
标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
规格
生产企业
商标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
二、质量标准
卖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同时在3天内报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协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三、有效期限
1.卖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卖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四、包装标准
1.卖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卖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配送
1.配送由卖方委托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买方的采购计划及合同为准。
2.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
六、伴随服务
如果卖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的,必须在报价时注明,并作如下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的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中买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买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如遇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其责任由卖方承担。
3.买方应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购买其他品牌的药品替代本合同成交品种。
4.买方应完成本合同的药品采购量。
5.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结算货款。指定结算银行的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八、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履行期满前十天,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则本合同自动续约续约的新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履行期限等与本合同相同,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约定通过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
转帐支票
代记凭证
电汇
汇票
其他
2.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卖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买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卖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____天,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____%,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买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2.买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卖方可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买方迟延履行的,每延误____天,违约金为拖延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履约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____%,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三、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_________卖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更方便、更快捷地采购中药材种苗,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购销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中药材种苗共计15公斤,总金额为人民币3150000元。甲乙双方按实际采购种苗的数量结算;
二、种苗采购清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种苗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时预付总价款的 20 %即人民币630000元,余款在次年按种苗的存活率(≥85%)一次性付清;
五、种苗质量:乙方保证所供种苗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种苗,甲方立即退货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支付款额;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种苗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利退货;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种苗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合同。
甲方代表: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王竹桥
委托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报送药品采购计划后,乙方严格按照计划数量、规格、生产企业等内容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时间付款。具体药品品种以甲方药品采购计划为准。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 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 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每批药品须按照《药品管理法》要求提供完整药品信息的随货同行。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医疗机构送货,否则医疗机构可拒绝收货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退货。
第六条 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效期,掌握药品效期情况,有效期≥60天的药品 ,因滞销等原因,甲方要求乙方应无条件作退换处理;
第八条 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
二、交货地点:攀枝花市铁路医院西药库房。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
一、甲方按验收合格入库,并收到乙方提供合格票据(增值税发票应注明税率)的供货,作当期应付账款进行财务挂账,并按期进行支付;
二、甲方可暂扣不超过乙方供货当期剩余库存价值的货款,作为风险质量保证金;
三、乙方理解并同意当甲方对乙方当期应付账款余额较小时暂缓支付原则;
四、双方终止合同关系,不再续订合同的,需将乙方供货使用完或退乙方后,没有质量及其他方面异议的情况下甲方方可与乙方结清全部货款。
第十条 合同解除条件
一、违约终止合同
(一)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上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阳光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四)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以 1000元计)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招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接受处理等。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者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的上网品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上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三)如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承担以下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按《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上网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上网价格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严格为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四条 甲方、乙方在药品上网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六条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