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汇编六篇

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精选6篇)

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1

1、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小区物业、学校、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式垃圾分类情况检查,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做好有力宣传保障工作和日常随机执法检查,全方位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

2、紧扣下放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做好相关执法工作的继续推进,严格按照要求,把下放行政处罚权的衔接工作做实做细,力争做到案由全覆盖。

3、把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始终贯穿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树立安全无小事的安全意识。

4、积极做好各节日期间环境保障工作、铲冰扫雪、渣土车专项整治、扬尘管控等专项执法工作,确保辖区环境秩序井然有序。

5、及时处理好12345接诉即办和来至不同渠道的投诉案件,力争满意率达90%以上。

6、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永保安全红线不突破,各项工作要在安全的前提下推进落实。

7、打好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持续巩固重点台账点位的整治效果,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8、巩固违法建设治理成效,一是通过对在施违法建设执法程序与既有违法建设执法程序混淆等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执法的案件查处能力、丰富执法技巧,落实好新修订规划条例对在施在建违法建设的执法要求。二是用好用足用尽各项执法手段,继续加大查违工作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巩固拆除违法建设、整治环境、改善民生的工作成果,加强群众获得感。三是进一步加强与职能部门、村社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在查处城 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工作中的权利、责任、义务,强化执法文书审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9、持续强化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努力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目标任务。在执法技巧上,促进以老带新,做好传帮带的纽带作用。加大对新划转职权及新适用法律法规的理论学习,重点提升队员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

10、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即: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重点工作,确保执法信息公开公示、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保持良性提升。

11、强化政务信息报送与宣传阵地建设,围绕镇重点工作,创新执法工作思路,强化宣传引导,突出宣传整治力度及阶段性成果,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提升全民爱护城市环境的自觉性,营造正能量的舆论氛围。

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2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183号)和省、市安监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我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我站法定职责,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0xx年,我站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和有色、冶金、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行业及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率达100%,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镇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计划执法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一般情况下,对不同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应具有针对性,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3

为规范全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文源街道20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和安全发展战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区安全生产“十三五”发展规划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街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街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以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等严格控制在市政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概算

1.行政执法人员数量:X年底文源街道安监站在岗人员2人,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2人。

2.总法定工作日(500日):

全站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

=250日/人、年2人=5OO日。

注: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一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5-522-11=250日

其中:①全年总天数365天;

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日:

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天法定假日。

3.非执法工作日估算(210日):

其中含学习、培训(2人lO日=20日);考核(2人5日=10日)、会议(2人20日=40日);值班补休日、公务员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2人20日=40日);参加党群活动(2人30日=60日);科技信息、事故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开展综合监管、应急救援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省、市、区安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等(2人20日=40日)。

4.执法工作习估算(290日):其中含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受理查处、重大稳患排查 督促整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检查等。

执法检查工作日=500-210=290日

以2名执法人员1-2天检查一家(次)企业测算,29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94家次企业左右。

四、重点监管领域和对象

20xx 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根据我街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确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商贸行业为重点监管对象。事故隐患挂牌治理、来信来 电举报、有限空间、涉氨、涉高温作业企业等方面为X年执法检查的重点领域。

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检查的原则,安监站对所有高危经营企业全年至少开展6次执法检查,对商贸行业全年至少开展4次执法检查,实现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覆盖。

五、安全行政执法计划相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内容

分为组织管理检查和作业场所检查,组织管理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作业场所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童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 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点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 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 险源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告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 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 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讲玄己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账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落实、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容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 制定、演练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 资及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 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账、记录和督促整 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容安全 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 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迢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 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情况;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 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查看专职或兼职 职业下-摩管理人员 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 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 案)及对工作场所进行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理登记台账、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 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综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 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 等 危 险作业管理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 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 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 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并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羿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 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二)执法检查方式

1、计划检查。根据本执法计划,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 对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计划执法检查。

2、专项检查。在事故易发季节、重大节会期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以及对群众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媒体曝光、部门移送(交)的违法行为核查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3、联合检查。对拒绝、阻碍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安全行政执法指令等需要多个有关部门共同执法的违法行为,报上级部门批准,开展联合执法。

4、机动检查。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新改扩建项目和兼并重组的、生产规模较大且危 险性较大的企业,适当增加监督检查的次数,开展机动检查。

六、组织实施和考核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市安监局备案。

2、安监站负责人为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人,具体承办人员为责任落实人,分管领导督促执法工作按期完成。安全行政执法计划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责任制目标考核的最重要指标,纳入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未完成年度执法任务的,年终考核不合格,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3、加强上下级的沟通联系,确保检查计划实施的合理、科学,避免在监管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脱节。对安监站计划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对策措施,不断完善全镇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4

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促进执法人员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有关要求,在总结201X年安全生产计划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枉不纵。

2、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市安监局、乡镇(街道)执法检查的对象,强化属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

3、全覆盖原则。在坚持分级、属地监管原则基础上,通过重点执法检查方式,把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工贸、职业健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

4、计划统筹原则。根据市安监局现有的执法力量、装备条件及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并结合市政府有关规定,科学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和方式,制定执法检查计划。

二、市安监局当前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和工作日分析

(一)执法力量:市安监局现有综合、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和政策法规5个执法职能科室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内设二级机构,侧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具备执法资格的共18人;用于监管执法车辆5部(单位车辆3部、租用社会车辆2部)。

(二)执法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65-11-52*2)天*18人=4500

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390

1、应急值班每人每月2天:2天*18人*12月=432

2、学习培训每人每周0。5天:0。5天*18人*52周=468

3、参加党群活动、考核、会议每人每月1天:1天*18人*12月=216

4、病假、事假每人每年3天:3天*18人=54

5、法定年休假:15天*8人+10天*10人=220

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日:1279

1、证件发放:每月1天,发放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许可证。1天*4人*12月=48

2、现场验收、审查:40个*1天*3人*1。5(系数)=180

3、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每季度3天。3天*4人*4季度=48

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每年4起。4起*3天*3人=36

5、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每年1起。1起*3天*4人=12

6、安全生产举报查处:每月5起。5起*1天*3人*12月=180

7、参加政府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的打非治违行动:每季度1次。4次*1天*18人=72

8、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每年3次。3次*1天*18人=54

9、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每月4起。4起*0。5天*3人*12月=72

10、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每年12天。12天*4人=48。

11、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每月1天。1天*6人*12月=72

12、召开、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3、政府、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其他任务: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14、复产验收工作:13家非煤矿山企业、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和夏季停产后的复产工作。2人*2次*0。5天*13+3人*3次*0。5天*18=133

15、机动工作日:每人每月0。5天。0。5天*18人*12月=108

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4500-1390-1279=1831

1、综合督察(职业健康):318

①、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②、综合督察检查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9*2天=114

③、综合督察检查15家重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人*15*2天=90

④、综合督察检查11个重点监管的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3人*11*2天=66

2、非煤矿山(含3家尾矿库):130

非煤矿山企业定期检查(每年6次):2人*13家*5次=130

3、危险化学品:394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大检查:

2人*20家*4次+2人*39家*3=394

4、烟花爆竹:804

①、1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2家批发经营企业定期检查:2人*18家*20次+2人*2*12次=768

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专项检查:2人*18*1天=36

三、市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对象和责任分工(见附表)

1、综合监管重点企业11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综合科。

2、非煤矿山企业(尾矿库)13家。责任科室:矿山科。

3、职业健康重点企业15家、18个乡镇(街道)和居巢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科室:职业健康科。

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20家和18个乡镇(街道)零售经营单位。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5、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油站)59家。责任科室:危化科和执法大队。

四、执法检查的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19个方面的执法检查内容,各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执法计划和月度执法进度计划的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前要编制好现场检查方案,对被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五、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编制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6、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临时查封有关场所;7、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三)复查: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

(四)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安全生产督查:被督查的对象存在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不及时落实到位情况的应当填写督查意见书发给被督查单位,并将每次督查的情况上报至合肥市安监局和市委、市政府,并抄送相关单位。

(六)督办:对安全生产督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应当报告市政府,提请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发出挂牌督办文件。

(七)联合执法:对一些地区或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市安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八)专项整治:对具体领域、具体行业或具体企业在特定时期出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的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执法。

(九)事故调查处理:对已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调查处理。

六、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

执法检查结果应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

2、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3、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

4、应当依法提请市政府决定关闭的,应及时市政府书面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各职能科室要严格对照此执法计划,各负其责,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主动抓,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确保完成工作计划。

(二)加强监督。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一起案件,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查处的重大隐患和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整改台帐,加大整改和督促检查力度。

(三)完善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5

(一)探索建立城区治理“立体化”工作机制。一是延伸长度,健全物业管理单位、外包服务企业—社区工作站—城 管、执法中队—第一书记等各级城市管理责任体系,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执法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量化考核体系及荣誉评价体系,完善问题流转闭环,确保人人有事管,件件有落实;二是拓展宽度,紧密衔接“城 管”和“执法”,以精细管理为基础,以严格执法为保障,同时与街道各业务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增强工作合力,构建城市综合管理大格局;三是提升高度,牢牢把握“双区驱动”和“口岸经济带”建设重大机遇,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重点工作,强化联络沟通,积极争做试点示范,争做“排头兵”,以更高的工作站位推动城区治理品质提升。

(二)坚持“全面整治”与“重点攻坚”并举,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集中力量逐一*辖区市容环境管理顽疾,将社区工作站反映强烈的、市民群众重复投诉的、在考核测评中反复被扣分的、上级部门督办的重点问题列为重点执法整治对象,建立问题台账、制定一题一策、倒排任务时限、定期督查通报、逐项销号解决。

(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抓实抓好城区治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爱国卫生、灯光绿化、广告招牌、违建拆除等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和责任清单,强化安全业务培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监管,做好工作台账,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常态化抓紧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围绕“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的要求,以锤炼党性修养、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业务本领、强化督查考核为抓手,打造人民满意的城 管执法队伍。

(五)持续落实各项日常工作。做好城区环境品质提升、垃圾分类、查处违建、生态文明建设、治水提质、河湖长制等各项日常工作。

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6

行政执法工作是政府规范自身行政行为的首要目标。x年,我镇为进一步拓展思路,创新方法,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导向和坚实的法制保障。特制订工作目标与计划如下:

一、深入分析当前的行政执法工作,我们面临一些新的形势和要求。首先是日趋完善的法制环境要求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步伐,其次是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法律意识要求我们严格行政执法,最近新形势下对政府施政能力的要求催逼我们加快推进行政执法。全镇上下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任劳任怨,扎实工作,深刻认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为本镇“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大局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二、深入学习,提高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能力。

狠抓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定行政执法进程,主要四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贯彻《决定》的配套制度。建立完善《湘漓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和各行政服务单位问责制度等。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及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工作规划。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行政执法宣教工作。组织湘漓派出所、城管部门、司法所、水利农机部门、计生服务站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部门,按月开展行政执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现场接待群众投诉,提供法律咨询并及时下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坚持以“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灵活、重在实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考核办法,按照“双百分”的考核方式,以及年初下达的年度行政执法工作目标任务,突出抓好平时工作和工作过程的考核,提高考核实效。今年我镇继续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要充分发挥示范的典型带动作用。四是规范重大决策行为。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指导全镇各单位、部门根据管理权限、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并落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各项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三、围绕重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

一是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决定》、职业病防治、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房屋租赁管理、房屋拆迁管理等列入制定计划的政策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合理安排全年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二是强化对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我镇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按照《桂林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规范文件起草、审核、公布、报备等制定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制度,对要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把关,积极加强对重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开展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等方面内容进行周年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组织对镇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向社会公布相关清理结果。

三是加快推进政府决策民主化进程。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制度建设工作方式,加快建立民主参与、科学论证机制,要继续完善社会各界参与政府规范化文件制定工作的专题协商、民主座谈制度,切实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从今年起,所有新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和国防安全的外,将全面实施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四、服务全局,全面规范行政执法执法的行为。

在当前较为严峻的金融、经济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能力,促进和帮助企业战胜危机,渡过难关,是贯彻落实“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总要求的当务之急病。

一是督促落实好“企业服务年”各项政策措施。我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方式,为我镇企业应对危机、渡过难关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清理行政权力,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细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本镇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通过强化行政执法文书的说理论证,使执法文书充分体现法理、事理、情理和文理的相统一。按照《桂林市非行政许可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并指导、督促全镇各单位、部门向社会公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日常管理。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及配套措施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座谈听证、上上墙公示、媒体公告、张贴拆迁和招投标公告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岗,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投诉和重大具体行政行备案等途径,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岗的职能作用,重点对执法部门有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的落实情况,湘漓派出所等单位的执法状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从而加大重大案件、关键领域的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五、化解矛盾,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复议。

一是积极做好重大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置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听证办法》和《桂林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要求,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复议程序,规范案件审理方式。在依法裁决的前提下,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处置方式,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采取公开听证、当面核实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入推行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制度。

二是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和大调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充分发挥全镇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与沟通,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分析,依法公正处置,防止矛盾转化和升级。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调处工作机制,构建起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的工作平台,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维护政府良好的形象。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