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民代表大会讲话【通用3篇】

村民代表大会讲话(精选3篇)

镇村民代表大会讲话 篇1

各位村干部、村民代表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的XX村村民代表大会,给我感觉是非常重要,及时的。说他重要,是因为这次代表大会是XX村为建设新农村而具体谋划的大会,代表着今后一段时间XX村的总体发展方向;说他及时,是因为前段时间村里发生了很多事情,这些事情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已经影响到了全村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为什么,当村干部开会讨论部署下一步工作时尽有村民把铁门锁起来,把大家关在村委大楼里?为什么,一个民生惠民工程--农村自来水工程在我们村就有那么多人反对呢?同志们,这些事情是应该值的我们深思的。

在此,我想讲两点内容,第一是和谐,第二是规范。

首先来讲和谐,和谐一词是现今中国社会的一个关键词,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而村居是社会的有机组成的基础部分,每一个村民是和谐社会的最直接受益者,建设和谐村居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大势,也是我们自身成长的需要。村居要和谐发展,关键是正确认识和处理以下三种关系。

一、正确处理民选干部与民主治村的关系

民主选举村委干部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但决不是全部。大量日常的村务活动能否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也都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民选干部工作能力强,民意基础好,但并不一定是执行民主治村的行家里手,必须克服“我是群众选的,我说了算”的错误认识,尊重村民在村民自治中的主体地位,处理好村干部和村干部关系,村委和村民的关系,确实做到大事村民定,管理靠制度、靠章程,做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正确处理村民自治与依法自治的关系

村民自治的两个基本前提,一个是党的领导,一个是法律规范。党的领导是根本,具体实施主要还是要依法治村。农村工作涉及面广大,离开法律是很容易犯错误的。村干部处理村务时,首先是不能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畴,二是不能违背村情和村民的意愿。尤其不能以感情代替法律,违法行事,更不能乱许愿,承诺违背国家政策的事。组织村两会讨论问题时,也要给群众讲法律,讲政策,否则形成与法律、政策不符的决议,自己就会很被动。处理村内纠纷时,绝对不能以言代法,简单粗暴。事事法字当先,才能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

三、正确处理村民自治与三个文明建设的关系

村民自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落脚到社会主义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上。作为村干部,要牢牢把握住这一主线开展工作,努力做好百姓民生工程,抓重点,顾全局。

一要抓大事。村委干部特别是村委主任不能满足于应付一般的日常工作,应该把目光放大放远,要认真讨论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搞好岗位目标责任制,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使自己从具体事务中脱出身来,以主要精力抓好大事,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谋求大发展。

二要搞服务。也就是说要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努力解决好修路、浇地、修建学校、用水用电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搞好生产生活的服务,这样的班子才有吸引力、号召力和凝聚力。

三要搞宣传。也就是说全面细致地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同呼吸共命运,倾听群众呼声,归集群众意愿,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让群众知道村委要做什么,干什么。同时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帮助上级组织因地制宜决策工作 。

四是要提高自身素质。村委主任讲团结,顾大局,要起模范带头作用,正确对待不同意见的同志,善于化解矛盾,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还要学科技,闯市场,当领路人,紧跟社会发民潮流,掌握市场动态,一心一意谋发展,把村民引上致富路。

第二我要讲讲是规范,也就是纪律、章程。俗好说的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成方圆。做事不能乱来,既要做好工作,又要保证自己不犯错误,不违纪,不违法。

一是要依法决策。做决策,要以集体利益为重,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凡是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如: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等等,

二是要依法管理。关键是要搞好村务公开,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应当及时公布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如水电费的收缴以及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等。村干部要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并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接受村民的查询。在此,我告诉各位村民代表,现在的村级财务实行镇三资管理,想查询村级财管状况,可以到镇经济办电脑上查询。

三是要诚信正派。村干部要做到无私心,为人正直,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对待家人、族人、亲人一个样,说到做到,取信与民。

今天的村民代表大会,应该说是当选为村长召开的第一次关于村务讨论的村民代表大会,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很成功,在这里我们听到了不同的声音,也看到了大家表决后的绝心,希望村两委干部能够继续发扬。在此我想说一点,不管前届村两委如何,大家有意见都可以向他们这届村两委提,也可以向我们的驻村干部提,向镇里提,但历史问题我希望大家能够深刻认识到不是一时半会能够解决的,而不能因这些问题肆意阻挠当届村两委开展工作,在此我也相信此届村两委干部能当好这个家,相信在做的村民代表识大局,把XX村发展的更好。

镇村民代表大会讲话 篇2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主要任务是就全乡(镇)建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动员和培训。今年3月初,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意见》(玉办发„20xx‟18号文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了县委会专题作了研究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建立村(居)民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元办发„20xx‟22号文件)。现在,我按照督查指导组的安排,给大家作动员培训:

一、充分认识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违反民主决策程序,擅自处臵集体资产引发矛盾纠纷,私分、挤占和挪用救灾救济款物,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影响干群关系等问题时有发生;因村务管理不规范引发的村民上访事件也不断增多。现行的村级组织体系中监督组织发育不全,不同程度地存在村民自治重选举、轻监督的现象,村务监督流于形式,很难对村务管理和村干部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如果民主监督缺位乏力,不但影响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还导致“村官”腐败案件频频发生。只有创新村级民主监督形式,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切实解决好村民自治谁来实施监督、怎样监督的问题,才能更好地促进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是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的现实要求;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健全完善惩防体系、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是确保群众当家作主、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创新。20xx年10月28日国家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2条明确要求:“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这充分说明,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二、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是通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效整合各种监督形式,健全完善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为监督机构的村民自治机制。二是初步形成对村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机制,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向村级组织延伸,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监督制度,促进落实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合法权益,巩固提升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一是对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和村民小组组成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履职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实施监督。二是对村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务工作情况、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实施监督。三是对村“两委”班子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实施监督。四是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变更情况实施监督。五是对村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工程建设等情况实施监督。六是对各相关部门聘请从事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实施监督。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权利

一是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参加村级相关重大决策等活动;其他委员视工作情况列席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参加村级相关重大决策等活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民小组组成人员的履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有监督权。二是对村内党务、事务及事关群众利益的事项有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三是对村内财务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变更情况有监督、审查权。四是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有建议权。五是对村务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违法事项或不合理、违背半数以上村民意愿的事项有建议否决权。六是对违规、违纪、违法犯罪或不称职的村组干部,有向村党组织、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级党组织反映并提出调整和罢免的提议权。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义务

一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二是协助村“两委”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村“两委”的正确决定和工作布臵,支持其正常工作。三是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监督工作,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每年定期向村党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乡镇纪委汇报工作,年底接受村民代表的评议。四是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做好群众工作,并积极向村“两委”和上级组织反映社情民意。五是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自觉与违法犯罪行为和各种消极腐败行为作斗争。六是协同有关部门对被误解的村、组干部澄清事实真相。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产生以及委员的罢免和补选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组成

村民监督委员会由3名村民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名。任期与村民委员会同期。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主任、委员可连选连任。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委员,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村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进行届中调整。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产生的方法和程序

第一步,精心准备,广泛动员。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安排。三是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广泛宣传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目的、意义、原则和程序,以及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任职的基本条件。

第二步,提名推荐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民监督委员会设委员3名,候选人初步人选由村党总支委员会按照不少于应选名额30%的差额比例提名,提名推荐时,由党总支委员和下属党支部书记参加。

第三步,确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由乡(镇)党委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村党总支委员会确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并提前3天向全村进行公示。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中至少要有1名中共正式党员。

第四步,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选举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应选名额的30%;二是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选举;三是候选人获得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始得当选,得票过半数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依次取足。

第五步,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主任候选人由村党总支委员会提名,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主任实行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产生。

第六步,批准备案。选举结束后,将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和主任的选举结果报村党总支委员会批准后报乡(镇)纪委进行备案,并向全村进行公示。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罢免

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或工作严重失职的,由村党总支提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实施罢免。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补选

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因故出缺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选,补选工作由村党总支主持。

五、村民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条件

(一)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意识、法律意识、纪律意识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务,热心公益,有一定议事能力。

(三)在职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成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参加村民监督委员会。

(四)为便于对村内党务的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必须由村民中的中共正式党员担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

2、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七年的。

六、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和要求

(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受村党组织和乡镇纪委双重领导,既是群众性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乡镇纪委在村一级工作的延伸,其工作既要对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也对乡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村民监督委员会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既要根据村民意愿,对村干部的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又要维护村党组织的威信;既要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又要协助村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支持他们正确履行职责。要防止只讲民主而淡化党的领导、只讲民主监督而忽视和谐的倾向。

(三)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为准绳,做到依纪依法监督。一般不直接参与村务的决策、执行和管理,也不得直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凡涉及村组干部违纪违法的情况,要按规定报告,再由有查处权的机关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四)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坚持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通过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使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表达合理利益诉求,在共建共享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五)村民监督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督人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监督质量,不断探索和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积极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民与村“两委”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村民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每年接受一次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的民主评议。连续两年评议不称职票数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的,经乡镇纪委、村党组织调查核实后确实为不称职的,必须辞职。拒不辞职的,应当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七、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保障机制

(一)村级组织要积极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有办公地点和有议事场所,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要保障其必需的工作经费,没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由乡镇负责协调解决。

(二)镇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工作报告、实施监督等制度,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正确、规范、高效履职。同时,要明确村民监督委员会获得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等方面的保障渠道和具体措施等。

(三)县财政每年预算一定经费,用于补助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工作经费。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报酬与村委会副主任报酬相同,其他委员的报酬按我县村级“五大组织”人员的标准确定。县财政每年补助每个村民监督委员会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经费由乡镇纪委审核,报乡镇长审批。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圆满完成 这项工作从现在开始到5月31日以前完成。只有20多天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这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宣传声势,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按期完成。

一要高度重视。镇党委要把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会后,镇包村的领导和干部要亲自到村现场指导、现场推动。各村党组织要在选举工作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回去后,要及时召开两委扩大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加大宣传。各村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迅速掀起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舆论宣传工作热潮,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引导和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三要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两不误”。这次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值春耕农忙季节,各方面的任务十分繁重。要正确处理好选举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的关系,确保“两不误、两促进”,通过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促进今年农村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我的动员培训至此结束,说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见谅,具体工作中有什么疑问或好的建议,请与我们县纪委干部室的肖锋同志联系,电话6515987,谢谢大家!

镇村民代表大会讲话 篇3

同志们:

全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于20xx年底任期届满,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应于20xx年上半年进行全镇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切实搞好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障村民民主政治权利为宗旨,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按照依法办事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直接选举、普遍选举、差额选举和无记名选举方式,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拥护的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原则。

三、选举时间:定于20xx年6月15日为我镇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时间。

四、准备工作

1、建立组织机构。镇里成立了##镇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王卫东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高发明同志,镇纪委书记、人大主席唐铭同志,镇组宣统委员、政协工委主任于小军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党政办主任周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镇民政所所长赵和知同志和陈红卫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各村也要相应地制订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并报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培训选举骨干。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切实抓好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镇里将组织培训村选举工作人员,培训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驻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等,使负责选举工作的人员全面掌握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换届选举的程序和方法步骤,切实提高指导选举工作的能力和实际操作的规范化水平。

3、搞好任期财务审计。对任期届满村民委员会管理的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和公开,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审计,划清责任、保护集体利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将结果向群众公开。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推选村民代表,时间5天,5月22日前完成。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成员

一般为9人。村民代表由村民按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组成,其具体人数由上届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村民代表中应有妇女代表,多民族的村应当有不同民族的代表。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后,要召开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议定本村选举办法,村选举办法议定后要向村民公示3天,公示期满,村民无异议的报镇里备案。村选举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选举工作依据,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选举时间、方法、步骤,选民资格、登记方法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和人户分离的选民登记,候选人的资格、提名与确定,委托投票办法,贿选行为的确认及查处,有效票的认定,“全程签字”制度(即选举各个环节,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强化候选人对选举过程的监督的制度),回避制度,工作移交及保障选举办法实施的措施等。村选举办法确定后要广泛宣传,让每个选民清楚办法的具体内容。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和确定村民委员会职位和职数,时间5天,5月27日前完成。

1、进行选民登记。各村的选民登记员在登记选民前要做好外出村民的联系工作,要做好联系记录,记录其是否回村参加选举、委托投票或者无法联系等情况,联系到的村民必须有明确表示是否参加选举的依据(以委托书书信、电话记录为依据,其他不作为依据),确保选民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列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公布后至选举日投票前,未登记在选民名单内的本村符合选民资格的村民回村要求参加选举的,选举委员会应在不影响正式投票选举的前提下召开会议同意其补登为参加选举的村民,计入参加选举的村民总数,并准予其参加投票选举。

2、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位和职数。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至4人组成,但其中至少有1名妇女。各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所设的职位和职数要根据村的大小、人口多少,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候选人的产生。时间10天,6月8日前完成。

1、提名候选人。以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由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按照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位职数和资格无记名投票直接提名,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提名当日集中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各项职务得票多的即为候选人。本次村委会选举不设自荐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正式候选人:(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被羁押或拘留的;(2)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受过党纪处分的;(3)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审查或处分期未满的;(4)20xx年以来违法生育一孩及以上的。

2、候选人资格审查。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按《选举规程》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查,并于正式选举前7天公布。

3、候选人竞争。在正式候选人公布期间,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见面会、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等,向选民公布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发表任职演说、回答选民提问。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在此前作出禁止通过私自走家串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拉选票的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予以公示,规范正式候选人竞争行为。

4、集中谈话。一个村的正式候选人确定后,镇党委、政府将及时召集所有正式候选人集体进行谈话。对那些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作出规定,并明确参与竞争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5、全程签字: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xx‟59号)规定,各地要探索推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即在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6、公布委托投票和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名单。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使用范围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并张榜公布。在选举前5日,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核实,公布本村委托投票和使用流动票箱人员名单,对有异议的,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和解释。

第四阶段:正式投票选举。6月15日前完成。

1、投票选举。选举投票时可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票站,村民集中的村可只设中心投票站。各投票站均应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票处,选民进入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需代写选票的选民由自己确定人员代写,选委会不得指定代写人。选民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投,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近亲属选民的委托。正式候选人不能接受委托。本次选举不得函投或电话、短信、电报委托投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镇人民政府将及时颁发由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2、资料入档。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材料(含选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及时整理建档,妥善保管。

第五阶段:建立村民委员会下属组织,健全规章制度,时间5至10天,6月25日前完成。

1、搞好交接工作。新的村民委员会班子产生后,由村选委会主持,镇人民政府监督,及时与前任村民委员会做好交接工作。

2、推选村民小组长。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程序,按照《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相关规定,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选村民小组长。

3、组建工作机构,健全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制定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和规划,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岗位责任和村民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村委会换届选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和敏感度高的工作,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全镇城乡基层社会的稳定。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组织要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各村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强化信息沟通,及时总结经验,扎实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重要作用。村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选举前要搞好宣传动员工作,教育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举中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行为;选举后要积极支持和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人兼任和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村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村务公开栏、告村民的一封信、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特别是要将省、市、县对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提出的新规定和新要求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不履行职责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处理、选民自愿登记方式、不予登记为本届选民的情形、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无候选人选举和对贿选行为的处理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选举各个环节和操作方法。要积极教育引导农民群众消除家庭、宗族等不良影响,坚持抵制不正当选举行为,使广大选民按照真实意愿投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四)大力加强工作监督。要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积极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不正当拉票和贿选等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程序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规范执行法定程序,积极探索推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选举各个环节,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积极引入“观察员”制度,努力探索舆论监督以及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选举监督员等形式,加强社会力量对选举工作的监督,切实保障村民委员会选举公正有序。

(五)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各村要认真开展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提供咨询服务,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咨询有关政策、法规、程序等问题,要及时给予答复。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对选举过程中的来信来访,要严肃认真对待,及时妥善处置。对于矛盾集中、问题严重、选情复杂的地方,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各指导小组主要成员要亲自到第一线排查处理,坚决防止和杜绝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或蔓延。要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选举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对因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处置不当或违法违规操作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切实肩负起自己的职责,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顽强拼搏,攻坚克难,为圆满完成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任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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