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针对幼儿园儿单的袭击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吸取这些惨痛教训,按照市《关于幼儿园安全工作通知》的要求,特制定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
一、防火预案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消防安全员、保健员、各班班主任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绿色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图,应急灯能正常使用。
2、幼儿在园活动时,走廊门必须处于打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要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工作人员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三)报警和火灾应急处理
1、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拨打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情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单位及所用电话等,并派人员在醒目处等候接车。
2、报警同时,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3、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4、若火场内有人员,则应用灭火器具减弱火势对人员的威胁,全力疏散、抢救人员脱险逃生。
5、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爆炸事故、烧毁重要物资、形成大面积燃烧等影响全局的情况,应列为主要方面予以处理。
6、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7、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保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8、扑救固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扑救液体物品火灾,使用灭火器、沙土、湿的棉被等,不可用水。
9、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1、及时报告主管单位领导。
二、防食物中毒预案
(一)成立防食物中毒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班长、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保健大夫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储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将幼儿送往医院,并向园长汇报。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保健大夫、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班主任、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记录后方可入园。
(三)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2、园长、保健大夫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报警。
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为切实强化对食品的监管,保障市民健康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____年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按照区政府总体工作要求,现制定____年本区食品安全监管: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以控制食物中毒和减少食源性疾病为基本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力求重点食品监管取得明显成效,重点环节管理问题得到明显改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大力推进政府严格执法、企业诚信经营、市民科学消费良好格局的形成,全面提升本区食品安全水平。
二、重点工作
各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突出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
严格食品生产卫生许可和生产许可管理,做好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力争使已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35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做到持证生产。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伪造、冒用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落实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深化食品生产备案工作,严格监管食品添加剂使用、委托加工食品、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等情况,严厉处罚相应的违法行为。
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进行研究、预警;以食品生产领域的潜在危害为重点,开展安全性评价和研究工作。
(区质监局负责)
动态跟踪和监督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及时查处违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行为。
(区食药监局负责)
(二)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本着“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宗旨,进一步加大对无证照经营活动查处取缔的内部督查力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整治地下窝点成效纳入创建“平安小区”考评体系,在城乡结合部、出租屋集中地等区域加大稽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窝点。
加大相关职能部门联手联合执法的力度。加强日常巡查,截住窝点转移和蔓延渠道,坚决遏制窝点回潮率的回升。
(区工商局牵头,区食药监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局配合,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加强巡查,依法取缔占路无证食品摊点,有效控制无证食品乱设摊现象,努力消除中心城区无证食品摊点。
(区城管大队牵头,街道、镇负责辖区内的牵头工作)
(三)着力整顿和规范食品经营秩序
在全面规范食品经营企业经营秩序的基础上,重点督促超市、卖场健全食品安全质控体系、管理制度、管理机构,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特别是熟食、直送食品、定牌食品、自行加工食品等重点食品的质量控制水平;督促超市、卖场严格执行熟食卤味当日清场制度。
以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督为手段,重点加强食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超市和卖场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销售的安全监管。
(区食药监局负责,区工商局、区经委配合)
在食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大卖场等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提高食品经营活动中的食品安全义务履行率。
(区工商局负责,区食药监局、区经委配合)
继续推进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年内完成区内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工作。加强肉类市场管理,推进产销对接,发展品牌经营。
(区经委负责,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配合)
(四)加大食品消费安全监管力度
20__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部署,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要求,围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这一主线,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将风险防控理念贯穿工作始终,探索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一、紧抓高风险业态,筑牢学生饮食安全保障网
(一)学校食堂。继续开展“四查”(学校自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通过八项措施(制定检查计划、确定监管清单、督促学校自查、落实季度检查、实施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公示、纳入年度考核),督促校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市局、各县区局分别制定20__年学校检查计划,明确监管清单。
2.市局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继续对全市学校食堂进行公开评价。检查形式和检查内容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完善,由评价现场情况为主逐步向评价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为主,半年一次。评价结果在市局外网网站、社会媒体进行公示,并纳入年度考核。
3.各县区局将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列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明确监管频次、重点和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其中,季度检查由日常监管机构实施,每季度至少一次,每学期开学之初开展全面检查,二、四季度开展重点检查;飞行检查由各县区局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各项检查要督促校方健全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月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自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自查情况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
4.各县区局季度检查、飞行检查情况要及时在市局外网网站进行公布,并于20__年7月15日、20__年1月15日前汇总公布半年及全年检查情况。
5.做好省局飞行检查、督导检查的迎查工作。
(二)校外托管场所。继续实施“登记管理、星级公示”,探索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促进社会共治,严格落实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的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和主体责任。
1.各县区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济食药监餐饮〔20__〕109号)要求,进一步统一登记条件、内容和程序,统一监管手段和公示形式。
2.春、秋季开学10天内,各县区局对全市校外托管场所进行摸底,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登记和星级评定,评定结果在托管场所、学校门口和市局外网网站同时向社会公示。
3.各县区局对辖区托管场所落实季度检查制度,实行动态星级评定,动态评定结果及时录入校外托管场所公示系统并实时更新。
4.探索实施校外托管场所“微管理”。一是建立“监管群”,成员为监管人员和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以宣贯食品安全知识、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求为主;二是建立“交流群”,成员主要为监管人员、校外托管场所开办者、学生家长,开设监管动态、明厨亮灶等栏目,让学生家长随时了解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和监管情况,实时掌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或者:市局开发独立的济南校外托管场所手机APP,实现上述功能)。每个县区至少选择10所学校周边校外托管场所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此项工作。
5.市局将对校外托管场所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监管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力度,将学校门口周边500米范围内的餐饮单位视同学校食堂,开展季度检查,督促规范提升,严格量化分级,力争学校周边餐饮单位量化评定等级达到B级以上。市局将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整治情况进行随机督查,督查情况纳入对县区局餐饮监管工作的考核。
二、突出风险防控,强化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
按照《济南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济食药监餐饮〔20__〕64号)要求,落实“四查”制度,以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突破口,探索将风险分级管理与公开评价相结合,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针对性和公正性,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1.市局修订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公开评价方案和标准,突出风险管理理念。继续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公开评价,每年两次。
2.各县区局督促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自查制度,严格落实季度检查和飞行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以高风险场所为突破口,推行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
以学校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场所为试点,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体系,规范经营行为。
1.市局以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加强调研,探索制定有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良好行为规范标准,与县区局共同选择试点单位予以指导实施。全年至少选择1家学校食堂、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城市综合体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率先实施HACCP、ISO等先进管理方法和标准。
2.各县区局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良好行为规范建立、执行情况,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有条件的县区局可以先行先试,带头试点,力争每个县区至少1家餐饮服务单位开展良好行为规范试点工作。
四、多措并举,全面提升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一)推进城市综合体公开评价工作。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公开评价办法、标准进行修订,探索引进第三方机构,增强公开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社会影响力。
(二)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省局也将制定《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市局、县区局要加强调研,摸清小餐饮底数,按照省局要求推进“六项标准”,即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各县区至少打造1个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
(三)持续推进示范创建。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安山东”、“食安济南”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示范创建,不断拓展创建范围和层次,突出各县区监管特色和亮点工作,力争做到“区区有亮点、县县有看点”。做好省局示范创建单位复查的迎查工作。
(四)推进网格化监管。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做到“定格、定人、定责、定标”,监管机构、监管人员、检查信息上墙公示,推动监管“两责”落实。
(五)开展规范整治。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以夏秋季、传统节日、中高考、开学前后为重点时段,以畜禽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重点规范和整治。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对高风险单位、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大对问题产品的查处及追溯力度。
(六)促进社会共治。引导社会多元参与,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化建设,加强与教育、商务、旅游、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餐饮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