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春节前后(推荐3篇)

2022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春节前后(精选3篇)

2022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春节前后 篇1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直属中小学,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为有效防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春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和学校要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从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校园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将《重庆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学校日常管理规范》、《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区县学校食堂日常管理规范》、《重庆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与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规范》等落细、落小、落实。

二、密切配合,排查隐患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要密切配合当地食药监、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督促和指导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核病筛查等工作,排查卫生安全隐患,实施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一)近期,会同市食药监部门,按照市食药监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渝食药监餐饮〔20xx〕4号)要求,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中重点查看食品原辅材料是否索证索票和过期变质,是否采购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辅料和“五无”食品;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含铝食品添加剂是否按国家新要求使用和管理;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新录用的从业人员是否经过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加工、贮存过程防止生熟交叉污染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餐饮具、食品加工用具是否有效消毒,规范保洁等。

(二)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控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重庆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学校日常管理规范》、《重庆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与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规范》等的落实情况。

(三)3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将检查情况报市教委体卫艺处(联系人:黄洪云,电话:,邮箱:),重点报告本区县在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我委将择期会同市食药监、市卫计委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区县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抽查。其中,20xx年度发生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和学校为必查对象。

三、夯实基础,常抓不懈

(一)开展健康教育。学校要认真落实每学期不少于7课时的健康教育课。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等为重点内容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宣传教育。利用板报、广播、标语、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开展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卫生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环卫工作。学校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的相关要求,认真实施校园卫生环境整治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定期打扫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保持教室、食堂、宿舍等校园内重点场所的空气流通,经常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

(三)加强体育锻炼。学校要积极采取措施,增加学生室外活动量,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锻炼,增强学生体质。在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或发病率明显上升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集体活动。

(四)重视免疫预防。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途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宣传动员学生按照计划免疫程序接种,并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要求,严格对入学(托)新生、新转入学生进行查验,督促未完成免疫接种的学生及时补种。

四、加强应急演练,严格信息上报

各学校要定期组织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各区县教委(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对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事件影响和危害进一步扩大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2022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春节前后 篇2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园):

根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和《阳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洁优美迎两节”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现提出几点要求:

一、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园)要认真落实《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生晨午检,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工作。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暴发流行。在节前要做好“门前三包”及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工作,为全市“整洁优美迎两节”活动做出学校应有的贡献。

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放假前后,各级各类学校要对食堂卫生进行严格的检查,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对过期的米、面、油等食材及时处理,不得贪小失大,确保食物的安全、卫生,从源头上防止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园)要加强传染病及食品安全防控宣传力度,利用“给家长的一封信”、班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普及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等相关知识,教育学生在春节期间要合理膳食,切勿暴饮暴食,增强锻炼,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2022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春节前后 篇3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做好今年我县学校卫生工作,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切实做好“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

各学校要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普及健康知识,进一步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工作。尤其要做好视力保护的科学普及和宣教工作,培养学生养成良好读写习惯,自觉注意用眼卫生。要对照“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做好硬件建设和创建资料的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健康教育所要加强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全县学生营养日的宣传工作。各中小学开设慢病健康教育课(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课程不少于两课时)和血地防健康教育课(90%以上的中小学生了解血吸虫病、碘缺乏病防治常识)。幼儿园开展合理膳食和口腔保健健康教育讲座每年至少两次。

二、加强学校综合卫生监督监测

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校园内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常见病防治和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要重点加强对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处置、生活饮用水、食品安全、教学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依法进行处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依法开展校园内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餐具消毒效果的监测评价等工作。各学校要在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引导学生饮食从单纯的温饱型向营养卫生型转变。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制订科学的学生食谱,适当增加供应优质蛋白质的食品(如鱼,瘦肉,牛奶,蛋类,豆类及豆制品等)。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三、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及常见病监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全县所有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中)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初三、高三年级只进行中考、高考体检,不再另行安排健康体检。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和《如东县20xx~20xx学年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方案》(东教普〔20xx〕34号)执行,时间安排在九月中旬至十月底。县疾控中心作为承担学校卫生工作的职能单位,要负责全县中小学生体检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为确保20xx~20xx学年度学生体检工作圆满完成,各镇教育联络组、体检机构、各中小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严格按全县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各体检机构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落实精干力量,确保体检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健康检查结果、体质评价结果以及健康指导建议等及时反馈。各中小学校要建好学生健康档案。各镇教育联络组及县疾控中心要做好学生体检质量及工作量的核查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给付体检费。学生健康体检学校覆盖率要达到100%,学生常见病监测学校覆盖率达30%以上。体检监测质量可靠、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四、强化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网报工作

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中小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网络,全面实行学生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工作。各学校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因病缺课管理工作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人或兼职老师负责因病缺课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学校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应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因病缺课监测负责人应优先考虑由校医、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担任。各校在每天下午3时前网络直报当天学生缺课信息,无学生缺课信息的学校实行“零报告”。学校缺课网络报告学校覆盖率要达到100%,学校每日网络报告率达90%以上。

五、推动学校环境卫生监测工作

开展学校教室环境卫生监测和生活环境卫生监测。教室环境卫生监测包括教室人均面积,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黑板、微小气候、噪声等7个指标。时间初步安排在五至六月份,主要采用现场调查方法进行监测,监测依据和评价标准按照《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GB/T18205-20xx)项目指标进行监测和评分。各项目指标现场监测方法参考《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xx)、《照明测量方法》(GB/T5700-20xx)、《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xx)、《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xx)、《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20xx年颁布)等标准规范进行。教室环境卫生监测学校覆盖率达30%以上。

六、加强在校学生传染病防治和计划免疫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疾控发〔20xx〕65号)的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必须切实做好肺结核、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麻疹、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以及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要及时向当地卫生所或县疾控中心(电话:)报告。对发生传染病疫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疫苗的应急接种。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xx〕408号)要求,各幼儿园、小学在新学期开学时要继续做好新入园入学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预防接种证查验事项要列入新生报名须知,告知新生家长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办理入学手续。以学校为单位,预防接种证查验率100%,漏种疫苗补种率应达95%以上。

七、完善全县学校卫生工作考核机制

以全面提高学校师生健康水平为目的,完善学校卫生制度,构建日常管理和考核评比相结合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体系,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健康发展。今年我县将开展学校卫生工作考核,时间安排在12月,各学校要对照《20xx年如东县学校卫生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细化日常学校卫生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力争使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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