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的守则实用四篇

员工手册的守则(通用4篇)

员工手册的守则 篇1

爱地物业员工手册:安全守则

一、因工意外受伤

一切因工意外受伤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并作工伤报告交综合管理部及提供有关医疗诊断证明。为安全起见,员工如发现有不安全的设备或措施足以导致意外伤害的,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及早做好预防工作。

二、火警及防火措施(具体参照各管理处预案)

如遇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定。

2.利用物业公司通讯系统通知所有用户迅速疏散。

3.如遇火势扩大,必须协助疏散用户,安全撤离现场。

4.拉闸断电及关好火警现场附近的所有门窗。

5.使用灭火设备将火扑灭。

6.由值班主管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三、紧急事故

在紧急情况下,如遇雪灾、水灾等,员工仍须按时上班,同时,已上班的员工都会被安排加班,希望各位员工给予合作。超时工作的时间,由部门主管待日后另作同等时间的补偿,或发放超时工资以作补偿。

员工手册的守则 篇2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人事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人事管理遵循依法法规、公平竟争、责任与激励等原则。

二、员工聘用

1、公司实行全员聘用制,对应聘员工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公司重视每位员工在其自身和岗位中所显示的能力和可塑性的潜能。所有员工都可获得平等的尊重,并被提供同等的发展自身和事业的机会。

3、公司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聘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勤奋、正直、敬业、机敏、接受能力强、身体健康;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各部门管理岗位职责原则上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应聘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国家认可的学历文凭与专业性证书,不得冒充、涂改和填写虚假资料,违者公司保留处罚和解聘的权利;

(5)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隐瞒实情者,一经公司发现,立即予以除名,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①被公司除名、辞退、解聘者;

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受通缉,尚未结案者;

③吸食或其它代用品;

④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⑤未满十八周岁者。

4、公司招聘应遵循以下程序:

(1)公司各用人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设置情况,向综合管理部提交“人事需求报告书”;

(2)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用申请,统一规划,有效控制,制作招聘计划书,经总经理或执行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分类,选择性地进行初试,应聘者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查验各类证件;

(4)初试合格者分别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复试,复试合格签署意见;

(5)“应聘人员登记表”经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进行健康检查,应聘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体检;

(6)通过健康检查的应聘者进入本公司试用;

(7)所有进入本公司试用的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了解公司的概况和规章制度,基本掌握岗位技能后方可入职试用;

(8)进入本公司试用的员工必须在一周内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由综合管理部审核确认、复印存档。

5、员工的试用及转正

(1)新录用员工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让职办理手续流程(祥见《试用员工管理办法》)。若在试用期间表现优异,有特殊贡献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可缩短试用期。若新员工经考核证明有丰富的相应岗位工作经验,经主管领导审批,可免试用期;

(2)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能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适应本人工作岗位,试用期满前一个星期由本人向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综合管理部对该员工进行转正考核,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转正;

(3)转正后,双方自愿可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每年续签一次。

(4)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若违反公司的违章制度或不能适应本工作岗位,公司有权将其辞退;部门负责人进行书面申请辞退,提交综合管理部进行监督,总经理审批方可辞退;

6、员工的岗位调动

(1)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要求调动,须征得调出、调入部门同意,由综合管理部完成“员工异动表”的相关程序后,开具“调动通知书”;

(2)任何员工必须接受公司工作需要的调动安排,及时办好各项交接手续,若不服从工作调动,公司将给予处罚。

7、员工的离职、解除和终止聘用

(1)离职分个人辞职、公司辞退、除名、开除;

(2)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在试用期满后,双方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一个星期局面通知或等同于通知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详见《劳动合同书》);

(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任何一方表示不继续的,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内辞退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其本人,或发给一个月基本工资代替此项通知;

(5)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每年一次体检后,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要求的员工不再续约;

(7)自动离职或辞职者,违反该规定并造成公司资料外流或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依法追究期经济及法律责任;

(8)离职程序为:

本人以书面报告提出辞职申请或部门提交辞退者员工报告---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审批。领取“离职审批表”---停岗---按审批表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依照“员工离职流程表”物品清退手续---结算、领取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公司实行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公司与员工依法签订之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3、合同生效期间,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全面发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方违反合同不发行义务,双方有权要求赔偿由此面造成的损失。

4、合同条款是双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依据,也是处理合同纠纷的主要依据。

四、档案管理

1、公司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循程序,妥善保管,合理利用。

2、员工有责任真填写公司制定的“应聘人员履历表”,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正确属实,并根据要求附交有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虚假者公司可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3、“应聘人员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加以个性和增补。

4、非职务所需,员工不得私下打听他人的个人情况。

员工手册的守则 篇3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总则

一、为使本公司管理科学、规范,并使公司能够稳步长期发展,特制定本《员工手册》,作为员工行为的指南。《员工手册》旨在帮助员工了解新的工作环境,从而使您与公司融为一体。

二、本手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而制定,为员工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三、本手册对公司有关情况和政策进行了介绍和解释,不代替公司政策,如本手册与政策文本有冲突,以公司政策文本为准。公司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有权对手册任何内容进行修改、暂停或终止手册内容。

四、本手册好有与国家法律相悖之处,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五、本手册所称“公司”指湖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手册适用于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录用的所有员工。

六、公司管理层有权根据需要对手册进行修改和更新,并通过综合管理部培训、实施新员工手册。旧手册将即期作废,一切以新手册为依据,员工不得以未知为理由,提起劳动争议。

七、公司各部门可根据部门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部门规章制度,并报综合管理部审核,以执行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制度中如与国家、公司的规章制度不一致情况下,以国家或公司相应制度为准。

八、本手册的解释权归公司综合管理部。

员工手册的守则 篇4

爱地物业员工手册:奖罚条例

(与部门考核条例配合使用)

一、奖励

1.奖励情形

如有下列情形,公司将予奖励:

(1)对改革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出优异成绩,多次受到客户表扬者。

(3)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5)为公司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者。

(6)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2.奖励类型

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奖,均须由所在部门主管推荐,通过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3.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为:下发《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升职、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金等。

二、处分

如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按下列规则予以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

(1)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如值班时看报纸、吃零食、吸烟、听音乐、喧哗、离岗等)。

(2)值班时制服衣着不整的。

(3)个人衣着打扮、外观形象、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的。

(4)上下班不打钟卡或不签到签退的。

(5)不经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的。

(6)迟到、早退在十分钟以内的。

(7)在本物业范围内粗言秽语的。

(8)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

(9)占用本物业电话作私人用途的。

(10)工作散漫或粗心大意的。

(11)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规定的。

(12)私配衣柜钥匙或私自改装其它锁的。

(13)下班后,无特殊原因仍在本物业范围内逗留的。

(14)忘记佩戴员工证的。

(15)未经同意,穿着制服外出的。

(16)更衣柜内存储食物或私自调换更衣柜的。

(17)未经许可,擅自截留、撕毁管理处安排传阅的各项有关规定、通知、公告等的。

2.书面警告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十分钟的。

(2)值班时打瞌睡的。

(3)旷工一天的。

(4)对上级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级合理工作指令的。

(5)对用户、同事粗暴或不礼貌的。

(6)未经许可而进入私人单位的。

(7)蓄意损耗、损坏物业公司财物的。

(8)在物业公司内销售、买卖私人物品的。

(9)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同事或物业公司业务的。

(10)在公司内聚赌或当班睡觉的。

(11)未经许可,将物业公司的物品移送别处的。

(12)擅自张贴或涂改、污损或撕毁物业公司通知、公告的。

(13)在物业公司内私自派发各类文字或印刷品的。

(14)拒绝物业公司安全管理员检查手袋、包裹等的。

(15)拾遗不报的。

(16)挑拨打架、斗殴事件的。

(17)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钟卡的。

(18)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在岗上、禁烟区、禁区或公共区域吸烟的。

(19)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20)未经同意私自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五分钟的。

(21)未经同意私自换班或调岗的。

3.即时解雇(解除劳动合同)

(1)使用恐吓手段,威胁、危害同事人身安全的。

(2)有不道德行为的。

(3)工作时间饮用酒类或服用麻醉药物的。

(4)偷窃的。

(5)虚报个人概况资料的。

(6)对外泄露物业公司商业管理机密的。

(7)收受贿赂或向别人行贿的。

(8)连续旷工2天的。

(9)携带违禁物品的(如武器、爆炸品等)。

(10)构成刑事犯罪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11)因渎职给物业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

(12)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或动手打人的(造成伤害自行承担有关费用)。

(13)擅离职守或值班睡觉给物业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

(14)行为及表现令物业公司声誉或形象受损害的。

(15)诈病或有不诚实行为的。

(16)在值班有关记录上(包括书面或口头)弄虚作假的。

(17)违反安全条例或守则,导致重大损失的。

(18)未经许可,以物业公司名义对外承诺、签合同、订协议、发函件等造成影响的。

三、处分执行

1.员工必须在发出的警告书上签名,如拒绝签名,以证人证言为据记录在案;或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该警告书将视作生效。

2.如果证实员工确属犯过,但又拒不签认,物业公司对其将作即时开除处理,不给任何补偿。三次"口头警告"等于一次"书面警告",但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同样视作一次"书面警告"的效力。

3.每签一次"口头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20元。每签二次"书面警告",当月在其工资中扣40元,当月签署第三次"书面警告",员工将被立即解雇,公司不给任何补偿。

4.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可经部门主管向上级管理机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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