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事科工作计划

法院人事工作计划

20xx年,法院的人事工作要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贯彻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紧密围绕审判工作中心,认真履行好院党组的参谋、执行和服务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现有人才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通过规范的干部组织工作鼓舞士气、凝聚力量、激发活力,为全院的和谐发展提供组织基础。

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干部管理工作

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强化调研,认真疏理我院各个层面的人员情况,进一步制定并完善长宁法院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有序地开展职务职级晋升及中层干部选拔等工作,使该项工作既体现公平公开公正晋升原则,又体现注重工作实绩、任人唯贤的培养方针,有效促进法院队伍建设的年轻化、知识化。

(一)配齐配强中层干部队伍

针对目前我院面临的中层干部人员不足、年龄偏大、部分部门低配的局面,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抓队伍建设,加大中层干部的选拔充实力度,通过积极完善以业绩为引导的干部晋升、选拔、考核、任用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营造创新氛围和正确的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去。主要工作有:

1、第二批中层助理任职期满考核工作;

2、中层副职的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工作;

3、部分中层领导岗位调整、挂职锻炼工作;

4、制定非审判岗位科组长设置方案并予以实施;

5、研究室、监察室主任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6、第一、二批政治协理员聘任期满考核工作;

7、法警大队设置政委工作。

(二)完成各层次干部的职级晋升

政治部将根据党组的意见、我院《法官与工作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和选任的规定》的规定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拟定各层次晋升工作实施方案

1、与区委组织部共同完成处级干部晋升;

2、副科级晋升正科级工作;

3、科员级晋升副科级工作。

(三)初任法官遴选、助审晋升审判员、警务人员警衔晋升及高级法官的选升、晋级等工作

1、初任法官遴选。根据高院《上海法院初任法官遴选工作实施意见》和本院审判工作实际需要,政治部将于今年4月开展初任法官遴选工作,为长宁法院审判队伍补入新鲜血液;

2、助理审判员晋升审判员。今年7月底8月初,根据高院部署,组织干警参加高院的审判员考试,通过庭审考核、面试等程序,从助理审判员中选拔出一批德勤业精的审判员;

3、高级法官的选升工作和法官晋级工作,全年共2次。确保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

4、两年一度的独任法官续任、选任工作。

5、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警务人员警衔晋升。

(三)进行干警的岗位交流,合理调配审判资源

1、向本市中心城区8家法院进行人员配置情况的调查,撰写《关于我院人员配备调研情况报告及相关建议》,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员提供参考依据;

2、组织青年法官轮岗;

3、对部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4、开展关于我院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情况调研,在此基础上与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共同协商增加我院内设机构和中层领导职数问题;

5、制定归档事务中心人事管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在案件多、人员少的情况下,如何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保证审判组织的良性运转。使力量组织化、效果产出化,缓解有限的审判资源与不断增加的审判任务之间的矛盾,是当前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政治部将根据岗位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干警岗位进行了合理调整,调整过程中本着两条原则,一是加强业务庭人员配备,确保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二是加大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努力形成“交流一个人,带活一班人,走活一盘棋”的局面。

二、统筹兼顾、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确保法院工作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把人才培养工作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从实际出发,制定措施,积极实践,努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政治部将根据党组要求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做好人员招录工作

按照人才培养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我院合理利用高院下拨的政法专项编制,在对本院年度收、结案、人均结案数等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招录数,设定好招录条件,把好公务员招录关。对新进人员进行“青年成才&8226;职业生涯规划”座谈会,鼓励其明确奋斗目标,实现阶段成长。

延伸阅读:法院党支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紧紧围绕法院的审判工作如何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方针政策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本领。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达到自身建设好、履行职责好、制度落实好、工作作风好、发挥作用好的“五个好”目标要求,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成为全市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典型示范单位。主要目标是:

(一)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以党员为骨干的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服务推动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举措进一步优化,机关管理和机关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机关党群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工作特色更加鲜明。

(二)机关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机关党务工作者学历比例进一步优化,个人素质明显提高。形成一支政治素质好、全院干警公认、具有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三)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探索建立一整套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党建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基本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发扬优良传统。

(二)要在党建工作中立足于“创”,突出于“新”,针对党建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抓谋划、抓载体、抓典型、抓亮点,强化对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只注重完成任务而没有特色的情况,做到有基础、有创新、有提高。

(三)要把党建工作和法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党建工作要融入法院改革发展的大局,改变就党建抓党建,只抓党建不顾现实工作的做法,使党建工作与法院其它工作融为一体,做到思想、目标任务、行动三同步,提升创造力、凝聚力。

四、主要内容与工作重点

(一)坚持理论武装党员头脑。过好每月一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的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组织生活做到有主题、有记录、有,形成党支部抓措施落实、机关党委抓监督检查的良好格局。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各项任务上来。定期邀请党建专家或知名学者、教授到我院举办党建专题讲座、讲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前沿理论。联合院纪检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月”活动,提高干警党性修养。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法院系统党的理论知识竞赛,用竞赛的方式加深和巩固理论学习成果。进一步深化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抓好2—3个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经验的和宣传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发挥先进典型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

(二)抓党建促队建,争创先进模范。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分层次、有重点培养,各支部认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动员和调查摸底工作,计划年内完成1—3个入党积极分子的吸收工作,优化党员队伍整体结构。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建工作信息化服务平台功能,运用将要建成的中院信息局域网络,开辟集“党员网上评议、学习教育、党务公开、建言献策、党建知识”为一体的机关党建专栏,建立网上教育阵地和进行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党建工作实现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党员评选活动,规范党建工作程序、步骤,明确工作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法院工作规划,并确定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考核措施,合理细化指标,进一步规范达标创建活动,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

(三)围绕审判工作中心,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召开1次全院党员民主评议会议及党外民主评议会议,狠抓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建立“优秀党员先锋模范岗”,开展1次党员形象自纠自查活动,让全体干警认识到党员与一般群众要求的区别所在。围绕“争先创优”目标的提出,全方位、多角度完成争创工作,创新学习载体和学习形式,积极开展党建舆论宣传,利用纸质媒体和互联网,反映党建工作推动下的各类审判成果,广泛宣传法院党建工作典型。

(四)密切联系基层,深入开展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大新农村指导员派驻力度,完成第4批2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选派工作,探索与乡镇、村和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联合开展组织活动的有效形式。要围绕当前机关党建工作和法院中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以及广大机关党员关心的热点问题,发动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开展调研工作。要合理安排好调研工作计划,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党员干部参与理论调研工作,撰写出一批有一定深度、对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年内,各支部提交1份高质量调研报告,机关党委撰写1—2篇党建工作优秀调研文章,努力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科学思路、实际行动,更好的指导工作实践。

(五)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结合干警现实情感需要和理想需求,加大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全面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增强法院核心价值的展示。在总结去年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完善活动内容和形式,努力做到活动开展整体化、精品化、示范化、常态化。统筹机关党群工作资源,围绕“法院文化周”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丰富机关文化生活,以打造特色机关文化推进创新型机关建设,形成与审判荣辱观相一致的文化氛围,培育法官崇尚法律、忠于人民、公正司法、道德高尚的精神品格。

(六)做好困难党员慰问、党费收缴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研究对贫困党员的帮扶和挂钩帮扶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困难党员慰问工作,体现组织关怀。年内组织一次与挂钩对象的联谊活动。各支部要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新规定,实行《党费证》收缴签名制度,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的登记造册工作,年底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并公开党费收缴及回拨党费实用情况,建立党费台账。

五、主要措施

(一)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机关党委结合不同时期开展的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构建院党组统一指导、机关党委具体负责、各支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合力。

(二)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主体。院党组书记对全院党建工作负总责;机关党委书记具体负责市法院机关党的建设,是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要求,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政治部协助院党组分管领导和机关党委书记抓好机关党建日常工作。支部书记是所在部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所在部门党建日常工作。

(三)规范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内容。在年初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制分别明确各责任人在党建工作中的职责,并将工作成效纳入法院年终绩效管理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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