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督查情况汇报(通用三篇)

森林防火督查情况汇报(精选3篇)

森林防火督查情况汇报 篇1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商务部关于开展防汛抗旱防台风检查的通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障群众汛期和旱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性灾害发生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市场应急工作调控机制。

成立了防汛抗旱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完善防汛抗旱工作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单位负责人、值班人员保证通信畅通,认真落实上级防汛抗旱指示精神和要求,我们与生活必需品储备企业签订了责任制,对应急商品的库存情况、货源组织和储备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査,确保灾情发生时能调得动、用得上,保证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防止供应断档、脱销。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市场信息指导、企业供应链采购、区域间调剂、储备商品投放等相关调控措施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建设,建立并完善了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

(二)密切监测,狠抓落实,做好重要商品储备和紧急供应准备工作。

我们坚持把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保证生活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全面的报告和发布市场异常波动信息。不断加强市场运行分析,为应急商品调度、市场调空和防汛抗旱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三)强化监管,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卫生安全。

对应急商品重点企业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制定防控措施。切实加强肉类市场管理。一是在定点屠宰场全面建立和推行台帐管理制度、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肉品检验制度、统计监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实现肉品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二是严格肉品市场准入和购销台帐制度,实行肉品安全协议准入制度、不合格肉品退市制度,并积极探索开展肉品购销随附单制度,坚决防止非定点屠宰场出场的肉品、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三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净化肉品市场。全市商务系统协同相关部门,在全市多次开展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检查行动,

(四)搞好协调服务,确保物资配备到位。

一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工作,掌握天气变化,科学指导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抗旱救灾、农资供应和组织货源工作,确保物资供应。二是按照统筹调配原则,完成全市所有水库的防汛物资配备,配备的物资根据水库的具体情况,除常规配备的手摇报警器、编织袋、救生衣、铁铲等防汛物资外,在防汛任务重的青山水库还建立了防汛视频监控,进一步强化防汛调度手段。三是坚持防汛和蓄水并举,切实做好水库蓄水工作,充分保障集镇供水水源充足和产业发展灌溉之需。

(五)结合结构调整,推进产业防汛抗旱。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抓好改植补种工作。组织人员力量深入生产第一线,动员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户对容易受灾地块做好科学规划,结合县主导产业,因地制宜的选择适宜种植的品种,做好改植补种工作。二是投入抗旱救灾车辆,保障主导产业近期抗旱。针对目前降水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灌溉效率,同时提高用工功效,保障每一滴水都发挥最大作用。

森林防火督查情况汇报 篇2

一、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国土面积243180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88008.14公顷,森林面积160545.25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4.84%。作为全国第六个、贵州第一个世界自然遗产地,获得“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美誉,主要得益于我县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保存完好的喀斯特地貌植被。保护好森林资源对我县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而森林防火则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森林防火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政府中心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严管严控,狠抓落实;周密安排部署各阶段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近年来,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各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上级限定的0.68‰责任目标以内;20__年全县年发生森林火灾9起,受害面积50.695公顷,受害率0.33‰;实现了森林火灾发生起数、火灾受害面积“双降”。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抓好统筹部署

一是将森林防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把中央、省、州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指示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多次主持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明确全县森林防火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使森林防火工作有计划有方向。二是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森林防火会议和文件要求,按照辖区内现有森林面积每年每亩不低于0.4元的标准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有资金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掌握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积极应对。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火险情况深入研究部署,如元宵、清明节一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针对这一情况,我县每年清明节前均召开专题部署会,整合县森林防火成员有关单位力量对进入林区的路口设卡检查或“蹲山守坟”,做到每个路口有人守、每个山头有人看,严格实行入山实名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携带香烛的一律予勒令其在集中焚烧池中燃烧,杜绝一切香烛进山。并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购买鲜花发放给上山祭祖群众,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有效避免了在山上点火情况发生。

(二)明确职责,落实防火责任

一是调整完善全县森林防火领导机构。根据换届等领导人事变动情况,县人民政府及时行文调整了荔波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各乡(镇、街道)、村组也根据人事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充实完善了全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机构。在发生火灾时,成员单位之间均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共同落实,有序处理。二是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实行县四家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包村干部包组模式,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每年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县域公路建设等施工单位等均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各乡(镇、街道)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细化指标,认真组织年度责任完成情况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各乡(镇、街道)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精神,同样与村组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人头,落实到地块,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森林防火。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网络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三是积极推行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全覆盖。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推行工作,先后出台了《荔波县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的实施意见》、《荔波县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将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目前,全县8个乡镇已结合实际出台了森林火灾处置办法,94个行政村6个社区均成立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各地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了村民保护资源意识,使村民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到保护森林资源中来,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已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发挥森林防火主体作用。四是严格森林防火失职责任追究。对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发生火情报告不及时、扑火组织不力,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交由县纪委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森林防火失职做到“零容忍”,坚持把追责问责落到实处。20__年我县因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停职和警告科级干部各1名,免职林业站站长1名,对全县各级干部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三)健全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荔波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对火险等级相对较高和火险隐患较大的林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扑救措施,对扑火队伍的组织调动、现场指挥、通信联络及后勤保障等方面作了详细分工和严格规定,并按预案做好扑火的一切准备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程序、有保障“四到位”。二是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培训。20__年通过争取,我县获得国家林业局倾斜支持贫困生态护林员1500名,我们以这些护林员和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为主体,完成组建了县、乡、村三级森林义务扑火队伍共计2326人,并以乡镇为单位定期开展森林火灾防扑火知识培训。20__年全年共开展森林防火技能培训9次,大大提高了我县处置较大森林火灾的能力,保证了在发生森林火情时森林消防队伍能够第一时间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出动赶赴、第一时间开展扑救,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全面做好战备执勤。强化对护林员队伍军事化管理水平,森林防火期期间,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部集中食宿,不得放假,集中待命,乡镇半专业队相对集中,不得离开本辖区;应急扑火队伍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通畅,全天候在岗待命,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火抢险准备。同时,配合州林业局加快完成对手机“外勤助手”软件配备的招标工作,逐步运用科技手段管好这支队伍,使之成为管护有力的护林尖兵。四是抓好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检修维护好防火物资,扑火机具和运兵车辆,特别是加强对油锯、灭火机的调试和检修,确保检修后的库存扑火工具完好无损,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20__年发放的356件防火机具检修良好,保证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五是完善森林火险监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目前,配套的4辆森林消防特种车辆均已投入使用,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完成5个监测点安装试用,建成防火瞭望塔一座,修建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牌24块;并将森林防火视频监测系统作为“智慧荔波及智慧全域旅游”的子系统进行建设,夯实了我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六是切实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监测工作。协调县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抓好预报预警,及时通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天气情况对火险等级进行预判,及时将火险等级信息通过短信群发平台、网络等通知各乡镇、村组,保证基层能够全面掌握森林火险及火情动态,做到因险设防、因险而动。

(四)强化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我县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一是突出宣传效应。在主要交通要道及各乡(镇、街道)集中悬挂防火宣传标语,在项目造林区、重点公益林区、火灾多发区、公路沿线及旅游景点制作和刷新固定或临时性防火宣传碑牌,突出森林防火的针对性。二是抓好林区群众的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乡镇赶场的机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音响解读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黔南州森林防火期禁火令》、《荔波县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森林防火落实到基层,把森林防火责任烙在每个人心中。三是抓好森林防火知识传递辐射影响。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通过向全县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广大学生印发森林防火相关知识读物,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举办森林防火知识讲座,举行森林防火主题班会等活动,强化广大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掌握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并影响带动家长关心和提高森林防火观念,形成学生影响家长,家长影响社会的良好传递效果。四是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针对广播听不到、汽车到不了、电话打不通的“三不”偏僻村组,要求各乡镇安排包村干部徒步走寨串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培训,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挂到每个寨脚,把森林防火期禁火令贴到每一家每一户门口,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五是充分发挥网络科技快捷的优势。搭建短信群发平台,建立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各村支两委领导及护林员发送加强森林火险排查等警示提示信息;借助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积极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去冬今春防火期期间,我县共发放禁火令等各类宣传资料10万份、制作防火宣传碑牌 24个、悬挂横幅标语130余条、宣传车流动宣传250车次、防火警示短信90余次3万多条,受教育人数达11万人次,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在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意识。

(五)加强管控,全面消除隐患

严把火源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关键,我们坚持以火源管理为核心,着力治理森林火灾源头,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一是严格野外用火审批。非森林防火期期间,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和“五个百分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各类野外用火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进入防火期后,县人民政府及时发布了《荔波县防火期禁火令》,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严禁森林防火期一切野外用火。二是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充分发挥护林员职能作用,严格要求护林员坚持每天深入山区林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并做到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能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县防火办报告,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责任单位或个人下达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三是强化对重点时段火源管理。节假日期间,要求护林员全员上岗,对重点林区、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严防死守,火灾多发地段和时段增设临时关卡,严格火源检查,做到对入山人员严格盘查,实行实名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携带火源的一律没收销毁。四是加强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力度。县林业局下放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查处执法权,要求乡镇执法人员带领护林员加大巡查密度,在巡察过程中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绝不姑息、决不手软。20__年全县共处理森林火案16起,处罚野外违规用火11起,行政罚款16400元;立森林失火刑事案件5起,移送检察院起诉2起,正在加快侦查3起。有力震慑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有效将火源堵在山下挡在林外。五是切实加强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群体的监管力度。对这些特殊群体,要求各乡镇进行登记建档,并与其监护人签定责任书,把监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效预防了因“五类人”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森林火灾。六是加强县级监督检查。在森林高火险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森林火灾隐患进行督促检查,在检查中做到了“沉到底、查重点、不遮丑”,坚持深入第一线,到林区、到山头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绝不姑息迁就。

(六)加强调度,全面掌控火情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详细安排防火期值班表,明确每一天的森林防火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当天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值守森林火警报警电话。二是严格执行24小时反馈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卫星热点核查,按要求及时调度和报告火情信息,对卫星监测反馈的热点及群众举报情况,立刻报告带班领导并通知火灾发生的乡镇领导深入现场组织扑救。

历年来,我县森林防火均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值班不离岗、不脱岗、不漏岗,火情信息不迟报、不瞒报。到目前,未发现违反森林防火值班纪律现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近年的努力,我县森林防火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森林火灾还时有发生,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森林防火工作还面临较大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森林面积宽广,管护难度很大。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82万亩,现有专职护林员及贫困生态护林员才1656人,每名护林员管护面积超过1700亩,管护任务非常繁重,还不能做到护林员足迹全覆盖。

(二)队伍建设滞后,应急能力不足。全县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非常薄弱,由于近年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除县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一支50人的专业队化伍外,各乡镇基本都是由中老年人组成的“老龄化”半专业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很难有效组织扑救。

(三)基础设施落后,火灾监测困难。荔波林区境线较长,林区道路基础设施落后,交通闭塞,且喀斯特地貌地形复杂,山高坡陡,给巡山守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难以及时发现火情。

(四)经费投入不足,现代化程度低下。我县财政困难,虽已经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了县级配套的防火经费,但仅够用于日常工作及配备基本的防火设备。导致防火设备现代化程度低下,现有的扑火机具除了几台灭火机基本都是拖把,远远不能满足森林防火应急需要。

(五)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意识亟待提高。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群众靠山吃山的落后观念还难很根除,防火工作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群众甚至错误地认为“火不烧山地不肥”,野外违规用火时有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

(一)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支持。我县作为国家林业局定点扶贫县,近年来国家林业局对我县林业工作给予了很大帮扶和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主动向国家林业局汇报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请求国家林业局在林区基础设施,特别是林区消防通道建设和物资装备、防火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以便加快提升我县森林防火能力。

(二)坚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建设,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将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二是督促林权所有人和森林经营主体看好自己的山、管好自己的林、防好自己的火;三是加强对乡镇、村组一级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层层压实基层防火主体责任,发挥好基层森林防火主体作用,努力形成“一村一指挥中心”的森林防火网络体系。

(三)强化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加强对火险等级监测,高火险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预案;二是根据财政情况尽可能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投入,逐步配备现代专业装备,充分保障扑火物资储备,确保数量充足、种类齐全,能满足扑救森林火灾需要;三是强化对护林员队伍管理,适时组织扑火实战演练,打造一支半军事化的“护林军”,不断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继续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一是借助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积极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从正面引导和反面震慑扩大森林防火影响力度。二是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大宣传”活动,协调各单位、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确保防火意识入脑入心。三是扩大平面宣传的深度和密度,20__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完成新安装警示牌30块、悬挂横幅200条、刷新标语50条以上,覆盖到边远荒山荒地、坟墓区等地段,确保不留死角。

(五)强化从严管控野外火源。进一步完善野外用火管控制度,严格规范野外用火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火灾隐患。坚决看好人,管住火,严控各种入山火源和违章用火行为,依法严惩各类违章用火人员。在元旦春节等高火险期增加护林防火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做到疏堵结合,监管并重,防患于未然。

(六)从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招聘补齐森林公安队伍力量,并以森林公安局为主力,联合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开展定期“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失火、纵火专项行动”。对野外违规用火、森林失火、纵火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引发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不仅要依法严肃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从快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营造林业执法强大声势。

(七)坚持对森林防火失职严肃问责。对防控野外火源不力、发现火灾报告不及时、组织扑救不力、贻误扑火时机等渎职失职行为,严格按照《黔南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总之,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狠抓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用科学发展的眼光,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永葆“地球要带上的绿宝石”玲珑剔透,为荔波林业生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森林防火督查情况汇报 篇3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由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市安监局、住建局、工信委等部门组成6个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小组,于7月28日至31日对市辖一县三区、四个产业园区和涠洲岛旅游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8月3日集中听取了各督查小组检查情况汇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随机抽查、深入企业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1.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2.列为20xx年度自治区、市、县、乡、村委会重点监督整治事故隐患整改推进情况。3.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机、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学校、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防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及成效情况。4.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及成效情况。5.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落实,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7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88起,死亡24人,受伤74人,同比下降分别为31.82%、37.93%、60.8%,直接经济损失58.64万元,同比上升10.27%。事故死亡人数占自治区政府下达我市控制指标(75人)的32%,比月进度控制数(43人)少死亡19人;一县三区未突破控制指标;较大事故发生1起,占自治区下达我市全年控制指标(3起)的33.33%。

二、主要特点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政府和各单位充分认识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发展经济放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监督、同检查。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局面。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始终保持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打击高压态势。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对打非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机制,做到大事大家抓,责任大家担。突出打击“私炮”这个重点,对“私炮”生产一直保持高压的严打态势,今年来,全市共查处取缔无证生产经营401起,打掉“私炮”窝点22个,无证采石场3个,查处非法经营车辆431辆,没收了一批制造烟花的工具和烟花制品及制成品,有效地遏制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嚣张气焰。

(三)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重点抓好元旦、春节、清明节、汛期及“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实际,突出对水陆交通、烟花爆竹、渔港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道路交通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06起,其中酒后驾驶35起、醉酒驾驶21起,扣留机动车1920辆次,刑事拘留12人次、行政拘留66人次。全市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650个(次),查出各类隐患1620处,提出整改意见**10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39份,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22家(个),督促完成隐患整治1570处。

(四)五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始终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做到早部署、早排查、早落实,扎实推进。年初确定全市五级重点监督整治的安全事故隐患**5个,其中:自治区级1项;市级10项;县(区)级18项;乡(镇)级59项;村级47项。县区及相关责任部门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到位”要求扎实推进工作。现全市已有2项市级隐患、3项县(区)级隐患、20项乡(镇)级隐患、8项村级隐患落实了整改措施,消除了隐患。

(五)认真谋划下半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下半年各级各部门将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抓手,突出抓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精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落实重大隐患治理责任,保持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高压态势,努力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实现。

针对我市汛期和高温雨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着重抓好当前各类事故易发、高发期的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旅游、防台风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还有待加强。不少企业的事故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等还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车间、班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尚未建立健全。

(二)安全意识弱化。由于近年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好转,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有些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有所降低,一些领导干部产生麻痹松懈现象。如中石油北海分公司山口加油站在检查时发现9辆面包车和6辆摩托辆长时间停放在加油站内,12辆货车长时间停放在加油站的出入道上,站内配备的18个灭火器已过期。弘峰(北海)合浦农药有限公司的压力容器的空气罐超期未检;原料仓库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二甲苯20吨,且仓库通风、散热效果极差。烟花炮竹厂有包装工房内疏散通道上存放烟花炮竹成品,电气未设置二次接地,操作工房的导静电胶板未有效接地,生产区内沉淀池未定期清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资料不完善等问题。

(三)重点行业监控力度有待加强。火灾、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陆交通、渔业生产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任务还很艰巨。如合浦县汽车客运中心在检查时客运站旅客出口处,客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零售摊点摆设无序,存在杂乱、拥堵现象,影响安全疏散;电气线路乱拉乱接,存在火灾事故隐患;管理部门不作为,国联合浦公司的《营运客车及驾驶员安全检查合格证》连续出具10张合格证,有效期是20xx年8月1日至8月10日。

四、整改要求

县、区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立即对督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市安监局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更有效的手段,加强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并指导各单位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确保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力度,切实落实 “一岗双责”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把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上下功夫。要通过督查整改,进一步督促企业真正落实法定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班组、每个岗位。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严防“三超一改”;督促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加大安全培训力度,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三)继续保持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打击力度。要按照《北海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县(区)、镇(乡)两级政府“打非”责任,强化安监部门和行业(领域)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四)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坚持警钟长鸣,认真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促进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事故隐患监控整治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各级重点监督整改的隐患,要加大投入,落实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五)加强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考虑提高乡镇安监站的安监员工资和入编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一线安监员积极性和责任感。随着各园区企业的增加和涠洲岛旅游区的开放开发,安全生产监管问题也日益重要,建议增加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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