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年2月,杭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杭州市20x年“春风行动”专项资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和绩效及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这里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最新7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xx省计划经济委员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xx厂xxx厂长任职期间1995年12月31日、199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1995年、1996年损益表和财务状况变动表及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与其经济责任有关的资料进行了审计。这些会计报表及资料由xx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及资料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xx厂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一、 审计情况
xxx厂长任职期间xx厂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如下:
1、 财务状况
199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分别为xx万元、xx万元、xx万元,比1994年12月31日xx万元、xx万元、xx万元分别增长了xx%、xx%、和xx%、。1996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分别为xx万元xx万元xx万元,比1994年12月31日分别增长了xx%、xx%、和xx%。
应收账款1996年12月31日为xx万元,比1994年12月31日的xx万元增加xx万元。其中1994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xx万元,1995年以后形成的xx万元。根据函证回函及期后收付款测试分析,应收账款xx万元的可实现程度为xx%至xx%。
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1996年12月31日分别为xx万元、xx万元、xx万元,比1994年12月31日分别增加xx万元、xx万元、xx万元。经抽查发现,原材xxx(品种)实物比账面少xx万元;产成品xxx(品种)xx吨、xx万元已过保存期;在产品数量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1996年12月31日为xx万元,比1994年12月31日的xx万元增加xx万元,增长幅度为xx%,经实地抽查,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根据省局督查审计组对我局2013-2014年的财务管理情况、税收管理情况及何来盛同志遵守廉政规定的有关情况进行审计的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开会研究部署,严格按照审计意见逐项整改,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收管理方面
(一)关于未按规定调整部分纳税人的发票用量的问题
针对审计名单上的白沙骑士摩托车有限公司等27户纳税人,我局逐一进行核实,其中,对22户纳税人连续三个月平均用票量低于核定月领购量50%的已按规定调整,使其发票用量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剩余白沙七坊永昌五金店等5户纳税人,由于金三系统上线后,票量的调整属于依申请业务,暂时无法调整,整改情况详见附件一。
(二)关于对少部分纳税人未按规定登记税种的问题
经查,未登记所得税税种的11户纳税人中,白沙金明燕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460030589291321)等4户纳税人均在2015年之前登记所得税税种,令外 6户纳税人所得税为地税管辖,余下1户我局已对其登记所得税税种;未登记增值税税种的8户纳税人中,除了白沙邦溪旺居门业店已注销外,我局已于2015年5月18日对剩余的7户纳税人登记了增值税税种,整改情况详见附件二。
(三)关于对部分纳税人未申报行为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
针对审计名单上的白沙七坊胜达电器城(35032219771102511301)等14户纳税人,我局已积极督促其前来申报,目前14户纳税人均已申报,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纳税申报管理工作,整改情况详见附件三。
(四)关于未审核个别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额的问题
经查,白沙景诚广告有限公司(460030594913324)已对漏报的2013年10月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征收入49850元和2013年11月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征收入3150元进行补充申报,合计53000元,今后我局将认真核实纳税人的申报情况,并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管理工作,整改情况详见附件四。
二、财务管理方面
(一)预算管理方面
关于实际支出超预算未按规定程序调整的问题。我局将通过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来切实加强预算管理,夯实预算约束力的基础,对于预算执行中确需使用的上年结余和其他收入,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整,促进预算批复后续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
(二)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个别接待费支出不够规范的问题。我局已于2015年积极进行整改,制作接待清单,完善报销管理办法,规定无接待公函和接待清单一律不得报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税务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深入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2、关于个别维修支出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学习;要求工作人员规范会议记录、严格进行保管;加强对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对日后进行的维修工程严格按照规定预留质保金。
4、 关于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问题。我局通过加强沟通、组织学习、强化宣传的方式,争取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理解与支持,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刷卡意识。同时,我局与县人民银行进行积极协商,进一步扩大 POS机在县城安装和使用范围,形成较好的刷卡环境。
5、关于个别暂存款长期挂账的问题。我局已着手组织财务人员对《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进行学习,针对往来款项进行认真清理结算,今后将进一步强化对往来款项的管理,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6、关于账表不符的问题。我局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会计核算,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切实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
7、关于部分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不规范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做到每项开支在相应科目列支,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基础工作。
(三)专项经费管理方面
关于扩大办案经费、金税网络运行费开支范围的问题。我局今后将严格执行专项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准确运用各项支出科目的使用范围,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应有的作用。
(四)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关于政府采购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我局已要求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并督促其在日后工作中不断完善自身工作职责。同时,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部分资产出租管理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我局已分别于7月27日和11月20日将2.53万元房屋租金,上缴到省局开设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国税函[2010]54号文的要求,及时足额上缴国有资产出租收入。
2、关于个别资产处置收入应收未收的问题。我局经过多方查找核对,已与使用者取得联系,将900元处置收入收回,并于9月25日上缴财政专户,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税总函〔2014〕79号中的规定处置固定资产。
(六)基本建设管理方面
关于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不够方面的问题。我局将组织基本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加强对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不断强化基建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规定的内容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会议要求,我就审计报告中涉及我单位的问题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局采取了有力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一是成立了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组长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组长负责组织整改工作,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同时,多次组织召开局务会和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相关股室确定专人负责审计整改,明确审计整改的责任和期限。三是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认真细致的研究,并逐条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关于嘉人常函(20xx)7号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27764.54万元”的整改情况。
1、土地出让金专户出借1208.81万元,其中:车头镇荫溪村拆迁补偿款118.1万元,中医院搬迁资金360万元,新城区建设资金130万元,百泉溪改造拆迁补偿款60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专账借支300万元用于车头镇荫溪村新农村建设。车头镇荫溪村拆迁补偿款118.81万元,在20xx年6月前已按程序转列支出;借付中医院整体搬迁资金360万元,待中医院旧址储备土地出让后从土地出让金中归还;出借新城区建设资金130万元,县财政已要求县城建投及时进行清理,并将资料归集整理经审计、财政审定后,报县长办公会研究;出借水务局600万元用于县城百泉溪改造项目,将从百泉溪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扣缴;车头镇荫溪村新农村建设300万元借款,待储备土地出让后扣缴。
2、20xx年末县财政国库管理局专户应结余资金9426.27万元,实际银行存款余额-16829.56万元,除本账户资金被挪用外,还挪用其他账户专项资金16289.56万元,累计占用资金26255.83万元,资金主要被借用于项目建设。20xx年6月份前已收回借款11435万元,剩余14820.83万元借款,通过催缴又收回10486万元,其中:从融资到位资金中归还借款8861万元,退税铺底资金归还借款1500万元,珠泉镇、烟办、运管所等单位归还借款125万元,还有4334.9万元没有收回。下段继续加大催缴力度,督促项目单位进快归还。
(二)关于违规设立会计账户73个的整改情况。
已撤销归并不符合设立条件的会计账户73个。按新会计制度规定,5个基建账户补办了手续。
(三)关于“往来款项结算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1、国有土地出让金专账暂付款结余13087.3万元。其中:城建投8977.87万元用于支付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建投已对拨入城建投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疏理核对,报县政府审批后将按程序转列项目建设支出,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期长、不能及时结算的,暂时挂往来,待工程结算后销账。。国土局借1210.44万元用于征地补偿款和报批费用,正在按程序报批转列土地报批手续成本支出。国有土地基金专户借1400万元用于土地收购储备的征地、报批的前期费用,已收回土地基金专户借款1208.81万元,尾款将尽快归还。县检察院借款99万元待原购土地处置后再结算归还。县城建投公司借1100万元用于归还湖南品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待融资资金到位后归还。车头镇荫溪村300万元,待该村储备土地出让后归还。
2、县财政经建股专项资金专户借出或拨出其他单位资金7866.9万元,至20xx年12月底止未进行结算。经建股专户借出资金7866.9万元,目前已归还6313.7万元。其中,开行贷款专户归还1585.796万元,坦塘工业园归还820万元,公路管理局归还310万元,水利局归还460万元,嘉蓝路指挥部归还986万元,湘运公司归还350万元,嘉金路建设指挥部归还800万元,桂嘉路提质改造指挥部归还500万元。其余借款1553.2万元将督促单位尽快归还。
3、借出款项长期不作清理1290.69万元。国土局已与县乡财局衔接,分类进行处理,可转列支出1064.29万元,其中684.29万元列入土地出让成本,380万元业务经费列入土地出让工作经费。
(四)关于“政府性债务报表反映不全面。县财政金融债务办提供的政府性债务表未反映BT建设项目形成的政府性债务”的整改情况。20xx年12月,县财政金融债务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xx]43号)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351号),会同审计部门对全县各单位全部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BT建设项目及楼堂馆所等所有属于政府性债务的都按审计口径录入了债务系统,纳入了县金融与债务办登记和管理。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性债务为43.75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9.92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19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64亿元。
三、20xx年审计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5699.3万元,其中:县非税局煤炭税费征收专户2873.92万元,县非税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应缴国库收入2546.56万元,应缴财政专户资金278.82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县非税局20xx年1月的4#、9#、12#凭证,2月的2#、3#凭证,3月的2#、3#号凭证,4月的3#、8#等凭证已缴库。
(二)关于“土地出让金收入收缴不到位,欠缴2249.77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郴州裕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的2249.77万元,20xx年1月已缴800万元,还欠缴1449.77万元。下阶段,我们继续督促乡财局和国土局加大对该款项的催缴力度。
(三)关于“县财政局工资发放中心20xx年度代扣的职工个人失业保险基金85.28万元,应缴未缴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的审计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工资中心已于20xx年7月划缴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四)关于“未及时退还再生资源增值税1499.63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我县有3家再生资源企业13笔退税共计1499.6276万元已批复,但仍未办理正式退税手续。主要原因是3户涉退税企业都已注销,无法办理正常退税手续。为了尽快办理退库,县财政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并从国库局和税政法规股抽调专人,协助3户企业主到工商、技术监督局、国税、地税、银行等相关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等手续,确保了顺利退库。20xx年8月县财政已将1499.6276万元全部退库。
(五)关于“滞拨专项资金26506.51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1、“农业股滞留资金3229.41万元。其中:预算拨入4772.91万元、拨出1543.5万元”。针对结余的项目资金,农业股多次到项目单位督促进度。20xx年4月底拨付现代农业发展资金300万元,20xx年4月、7月拨付农田水利建设资金310万元,20xx年1月、4月、12月拨付农业科技推广资金110万元,20xx年1月、6月、7月、9月、11月拨付退耕还林补贴1122.03万元,20xx年1月拨付造林补贴399万元,20xx年1月拨付生猪良种补贴88万元,20xx年8月、12月拨付农机具购置补贴289万元,20xx年8月、12月拨付农作物良种补贴375.68万元,20xx年12月拨付巩固退耕还林资金73万元,20xx年1月拨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50万元,20xx年11月拨付水利建设基金160万元,农业股滞留的3229.41万元全部拨付到位。
2、“经济建设股滞留资金15193.58万元。其中:预算拨入37177.41万元、拨出21983.83万元”。通过督促项目进度,到目前为止经建股累计拨付滞留资金10081.29万元,其中:拨付以前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资金6193万元,病险水库、四水治理等项目资金3569.29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19万元。还有5112.29万元未拨付,我们将进一步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尽快拨付资金。
3、“综合计划股滞留专项资金8083.52万元。其中:20xx年拨入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9672.52万元、其他专项资金118万元,合计9790.52万元,20xx年元月拨出1707万元,至审计日止,20xx的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尚有8083.52万元未拨”。综合计划股滞留的保障性住房资金主要是项目单位未完工,资金用不出,财政已全部下达计划,项目单位可随时申请支付。其他专项资金118万元已拨付到位68万元,剩余的50万元是少年宫专项资金,因未动工,所以还未拨付。
(六)关于“借用财政专户资金8134.81万元”的审计整改情况。
1、“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20xx年列支县重点办项目资金10001.02万元,而项目资金来源为8691.17万元,该办期初无银行存款,当年占用财政专户资金1309.85万元”。20xx年1月财政调入重点办项目资金专户2.5亿元,用于归还原占用的资金和拨付工程款。
2、“县财政局国库股财政专户资金年初银行存款余额-16829.56万元,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为-18599.02万元,20xx年借用财政专户资金1769.46万元”。20xx年占用的财政专户资金1769.46万元已从融资到位资金中归还。
3、“乡财局土地出让专户年初银行存款为383.36万元,期末银行存款为-4672.14万元,20xx年借用财政专户资金5055.5万元”。因土地报批、补偿及项目建设支出大,20xx年土地出让收入无法归还借用的财政专户资金。
大庆榆树林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xx年生产、产能建设中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发生的永征地补偿费、临时占地补偿费、油水淹地补偿费以及与油田生产占地相关的土地补偿费用支出和土地事业性收费支出进行审计。贵公司的责任是向我们提供与此相关的情况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土地征地费用和临时占地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包括检查占地认定单,计算补偿金额、测量占地面积,观察耕地种植作物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一、基本情况:
贵公司是石油生产企业,全年因钻井、作业、采油(包括提捞)、油水管线施工以及管线、井口跑水跑油等原因,需进行永久性征地和临时性占地,跑水跑油时需对水污油污的农作物进行补偿。公司在内部管理控制方面,将与此有关的事务交由工农事务办统一负责。工农事务办依照贵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中《施工用地管理办法》、《施工用地及补偿标准》等相关文件处理有关事务。因此,我们对工农事务办20xx年全年的土地占地认证单(占地费用支出凭证)以及工农事务办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审计。
贵公司20xx年全部生产、产能建设用地1181336平方米(1772亩)。本年永征地面积147750平方米(221.62亩),其中征用井场面积72000平方米(60口井),通(井)路面积65207平方米(约8694延长米),卸油点9463平方米,供电线路线杆占地1080平方米(120根杆)。临时性占地面积897700平方米(1346亩),其中管线开沟地面积61147平方米(管线61147延米),短地面积79215平方米。水淹地面积24230平方米(36.34亩)。油污地面积111657平方米(167.48亩)。
根据工农事务办的认定标准计算本年应发生土地补偿费金额7,979,192.23元(根据同样的原始单据,工农事务办计算数为7,984,050.00元,计算误差4,857.77元。李蕾20xx年12月30日电话提供)。内容分别如下:永久性征地费用(包括井场和通井路)2,630,306.08元(附表1);临时性用地补偿费用4,556,682.59元(附表2+3 +4),
其中:短地补偿费617,887.00元(附表3),管线开沟地补偿费723,144.16元(附表4);水淹地补偿费5,669.82元(附表5);油污地补偿费104,113.34元(附表6);政策性补偿费415,736.60(附表7)元;协议补偿250,000.00元(附表7);行政事业性收费16,683.80元(附表7)。(以上均为未审前数)
二、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管理中存在如下问题:
1、土地补偿费计算方法有误
经我们检查询问,工农事务办上两年度计算永征地补偿费用--其中的土地补偿费时,没有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即按土地地类划分)标准补偿。贵公司管理文件汇编《施工用地及补偿标准》规定,永久征地土地补偿费按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10倍补偿。被征用的土地年产值确定标准执行绥政土发(2000)1号文件。工农事务办在以前年度计算永征地土地补偿费时,按当年地表种植作物即按青苗补偿费标准的10倍进行补偿。以文件中规定的肇东标准为例,旱地年产值0.78元/平方米,一般菜田年产值3.40元/平方米。本年永久征地面积147750 平方米,其中菜地面积115272 平方米。按以前年度的计算方法,仅征用种菜地的土地补偿费就达3,919,248.00元(115272x3.4x10)。依据肇东市土地部门划分的地类(即旱地或一般菜田)确定,油田产能建设所征土地均属旱地,应按0.78/米2计算土地补偿费。我们计算的土地补偿费金额是899,121.60元(115272x0.78x10)。两种计算方法相差3,020,126.40元(115272x(3.4-0.78)x10)。加上统征服务费差额120,805.06元(3,020,126.40x4%),共计差额3,140,931.46元。对于前述问题,工农事务办采纳了我们的意见,改变了以前年度计算方法,为贵公司节约开支3,140,931.46元。
2、临时性占地面积认定不准确
贵公司因本年油水管线施工和管网改造,临时性占地面积897700 平方米(未审数),费用达4,556,682.59元(未审数)。审计中我们经检查发现,临时占地中管线施工占地面积土99#、土100#、土106#、土10占地认定单面积计算有误差。经询问和实际测量,产生误差的主要原因是土地面积测量计算方法不正确。按工农事务办的一贯做法,占地面积测量时由分管的一名土地员和当地乡土地员、村负责人用米绳实地测量。这种方法用于小面积测量时一般没有误差。但是,管线施工占地情况特殊,管线一般几千米长,全靠土地员徒步测量,当地乡土地员与村负责人往往为了地方利益,在测量时作弊而土地员不能察觉,比如偷拉米绳,本应原地不动却往后行走等。以上原因导致临时占地面积虚增47765平方米,占全年临时占地面积的5%。
3、地面种植作物认定不准确
贵公司生产、产能建设永久征地和临时占地本年均发生在肇东市的所属乡镇。当地农业生产以种植玉米等大田作物为主,在土地部门的地类划分上也均属旱田。本年永久性征地147750 平方米,其中菜地115272 平方米,占全部面积的78%。临时性占地897700 平方米(未审数),其中菜地523053 平方米(未审数),占全部面积的58%。据我们测量计算,本年管线工程“榆一联至东口,榆二联至树2,榆二联至树127污水管线”工程地区,沿管线长度14500米穿越农田,管线穿越蔬菜地的长度仅有176米,占总长度的1.2%,经观察其它农田未见反证,由此判断本地区菜地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不足2%。由于油田生产的特殊性以及当地农户抢种经济作物的实际情况,油田生产、产能建设占地中,菜田占大田的比例会有所增加。但是,我们认为,永征地78%和临时占地58%的比例不符合实际情况。经调查询问,其主要原因是占地认定处理不及时,往往是产能建设占地部门先占地,后补批临时用地手续,土地员到现场时,已经不能取得地面种植作物的第一手资料,或已经发生农户抢种经济作物的事实,给土地认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经我们测算,如果本年青苗补偿费按照10%菜田(田间抽样计算,榆树林油田产能建设地区种植蔬菜的面积不足2%)计算,20xx年全年土地补偿费可以控制在600万元以内。
4、补偿标准适用不正确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因永征地造成的30米以内确实无法耕种的短地按耕地的10倍补偿。土10#占地面积58x24米(2.09亩),经调查不符合按短地补偿规定,应按照临时占地补偿。
5、占地认证单项目填写不完备,编号不连续,处理现场记录不及时。
工农事务办本年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四方签认制度,对认证单实行编号管理。基础工作较以前年度有很大提高。但是我们在审计中也发现有些单据填写不完备,编号不连续。如土9#—土14#占地认证单没有生产部门经办人和施工单位经办人签字。由于油田生产的特殊性,会有四方不能同步认证的情况。但是应当尽快补签。此外,99年修建东382井区油水系统工程占地至20xx年底才协议补偿,处理现场不及时,仅此一项就增加本年土地补偿费250,000.00元。
6、土地补偿费计算不及时。
审计中我们发现工农事务办只有在年终时才一次汇总计算全年的土地补偿费,
平时只是估算补偿金额,这样不利于平时发现占地认证方面的问题,也不利于有关领导作出相关的决策。
三、具体审计情况如下:
我们审定永征地面积147750平方米(221.62亩),其中征用井场面积72000平方米(60口井),通(井)路面积65207平方米(约8694延米),卸油点9463平方米,供电线路线杆占地1080平方米(120根杆)。临时性占地面积848543平方米(1273亩),其中管线开沟地面积61147平方米(管线61147延长米),短地面积77823平方米。水淹地面积24230平方米(36.34亩),油污地面积111657平方米(167.48亩)。
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审计差异调整, 调整额为754,497.70元(经工农事务办确认,附表9)。调整后本年土地补偿费用金额7,229,552.30元。其中:永久性征地费用(包括井场和通井路)2,630,306.08元(不包括测绘费);临时性用地补偿费用3,857,973.76元(其中:短地补偿费607,019.40元,管线开沟地补偿费722,606.54元);水淹地补偿费5,669.82元;油污地补偿费104,113.34元;政策性补偿费366,714.30元;协议补偿250,000.00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4,775.00元。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工农事务办的积极配合,工农事务办按照要求调整了永久性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仅此一项,就为公司节约土地费用开支3,140,931.46元,加上工农事务办确认的审计调减数754,497.70元,本年共减少土地
费用开支3,895,429.16元。
工农事务办本年加强了有关土地占地认定单签认方面的内部管理,强化了四方签认制度,减少了占地补偿的任意性,补偿费用较上年大幅度减少,减少幅度为14.16%。很好地完成了年初公司下达的费用指标。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组织工农事务办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与土地补偿费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审计中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施工用地及补偿标准》中规定,临时用地补偿统征服务费的标准是([青苗费+复垦费]x4%)。根据黑土资发[20xx]36号文件精神,临时占地不属于土地包干全包工作范围,按照半包工作方式,结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工作做法,我们认为统征服务费的标准应当修正为([青苗费+复垦费]x2%)。
2、针对临时性占地面积认定不准确的情况,我们认为,在以后年度测量管线施工长度、计算补偿面积时,应参照施工单位测量的施工管线长度进行修正。必要时结合成本效益原则,可以聘请专业测量人员使用专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防止由于舞弊造成的土地补偿费用损失。
3、地面种植作物认定不准确,主要与前述的突击施工与农户抢种有关。要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工农事务办加强占地认证方面的管理,主动开展工作,努力争取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并提请有关领导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各方面协作。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工农事务办已经配备了照相和摄像器材,建议以后年度要求作到补偿金额万元以上的认证单均有照片或录像资料,极特殊情况应当有主管领导签字。
4、土地永征地和临时占地等情况应当建立相应的稽核制度。
不论永久征地还是临时占地,或者水淹、油污地,土地补偿费用的发生在各个生产、产能部门都有相关的生产记录,我们在审计过程中验证了这一点。如临时占地中的压裂占地和研究设计室提供的20xx年新井压裂进度及施工顺序表核对相符。但是经询问,工农事务办本年对于本年发生的各种补偿费用没有与相关产能单位进行核对。我们认为应当设立一个有效的独立于工农事务办和生产单位的稽核岗位(比如交由内部审计部门),要求各生产、产能建设单位按月上报与占地认证有关的情况汇总表,与工农事务办月末上报的占地情况分类汇总表核对并出具汇报材料,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5、工农事务办应当按月计算土地补偿费金额,编制占地情况分类汇总表,以此作为预付肇东市土地补偿费的依据和用于及时与生产、产能建设部门相核对。
6、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土地补偿费发生具有特殊性,即先发生占地事实, 签占地认证单,年底编制付款计算单并与肇东市土地部门核对,最后跨年付款。针对这种情况,应当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加强事前和事中审计。如果等付款后进行审计,即使审计出问题,也难以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
这份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是我们基于为贵公司服务的目的,根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而提出的。我们是对贵公司20xx年度土地补偿费用进行审计,所实施的审计范围是有限的,不可能全面了解所有的相关内部控制,审计建议中提到的问题,仅是我们注意到的,不应被视为对内部控制发表的鉴证意见,所提建议不具有强制性和公正性。
本审计报告仅提供给贵公司,在贵公司内部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主审注册会计师:xx
助理人员:xx等
地点:中国 ● 大庆
签发日期 :二Oxx年一月六日
为了规范垦区土地整理项目的管理,强化审计监督,确保土地整理项目达到预定的效益和效果,根据总局有关会议精神,对垦区20xx年-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专项审计。为保证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 审计目标
通过本次审计,摸清20xx年以来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各单位规范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资金正确使用,推动垦区土地整理事业健康发展。为垦区土地可持续利用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发挥审计的监督保障作用,同时,也为总局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 审计范围
20xx年-20xx年垦区土地整理项目共计173个,遍布9个管理局。宝泉岭管理局27个项目,其中20xx年4个、20xx年8个、20xx年11个、20xx年4个;红兴隆管理局27个项目,其中20xx年1个、20xx年5个、20xx年12个、20xx年9个;建三江管理局47个项目,其中20xx年10个、20xx年11个、20xx年22个、20xx年4个;牡丹江管理局49个项目,其中20xx年8个、20xx年13个、20xx年21个、
20xx年7个;北安管理局4个项目,其中20xx年2个、20xx年2个;九三管理局4个项目,其中20xx年1个、20xx年1个、20xx年2个;齐齐哈尔管理局8个项目,其中20xx年3个、20xx年2个、20xx年3个;绥化管理局4个项目,其中20xx年2个、20xx年1个、20xx年1个;哈尔滨管理局3个项目,其中20xx年1个、20xx年1个、20xx年1个。
三、 审计对象
20xx年-20xx年垦区土地整理项目单位(详见附表)包括:宝泉岭管理局的名山、江滨、绥滨、梧桐河、军川、二九〇、新华、普阳、共青、宝泉岭10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红兴隆管理局的友谊、八五二、八五三、双鸭山、北兴、五九
七、二九一、红旗岭、饶河、江川、宝山、曙光12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建三江管理局的八五九、勤得利、鸭绿河、二道河、浓江、前进、胜利、七星、前锋、洪河、红卫、前哨、创业、大兴14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牡丹江管理局的八五四、八五五、八五六、八五七、八五八、八五一一、八五〇、云山、八五一〇、兴凯湖、庆丰、宁安、山市种奶牛场13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北安管理局的二龙山、建设、长水河3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九三管理局的大西江、鹤山、哈拉海3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齐齐哈尔管理局的查哈阳、富裕、依安、泰来、齐齐哈尔种畜场5个农场和撤
队并点单位;绥化管理局的绥棱、柳河2个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哈尔滨管理局的松花江、岔林河、四方山个农场。
四、 审计的内容和重点
(一)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审计项目立项审批情况,项目“五制”(法人责任制、公开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落实情况。
(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计划完成,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各项目工程量是否已经验收核实,设计变更事项是否办理了批准手续;有无自行变更设计、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增减工程量等问题,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三)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审查各项工程建设和相关工作费用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内容及控制额度执行,有关预算调整事项是否办理了批准手续;有无自行改变预算内容、扩大支出范围、提高预算标准等问题,有无用预算资金搞计划外工程问题。
(四)项目费用支出情况。主要审查计入项目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核算是否正确,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竣工项目费用支出与其
他项目支出、单位经费支出界限划分界限是否清晰,有无虚列支出、扩大开支范围和标准、挤占成本等问题。
(五)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主要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和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是否严密,是否遵守按项目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原则,有无转移、截留、侵占项目资金问题,是否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并按规定程序审批,是否预留了质量保证金。
(六)项目资金结余。主要是核实竣工项目结余资金,重点是审查剩余物资的处理和债权债务的清理,有无转移、挪用剩余物资、虚列往来欠款、隐匿结余资金等问题。
(七)项目竣工决算的编制。主要审查编制依据是否充分,编制内容是否全面,各项数据是否正确真实,应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签报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收尾工作是否全面、彻底,有无遗留问题,对遗留问题的处理是否合规;决算报表有无错报、漏报和以少报多、虚列支出等现象。
(八)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否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是否按审定的金额结算,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已经整改。
五、 审计组织和分工
本次审计由总局审计处统一组织,总局直接审计10个农场,其他农场由各管理局审计处实施审计工作。各审计组在
管理局之间交叉审计。
总局成立土地整理项目审计领导小组,负责审计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组长:魏清,副组长:李义、葛佩雅、潘正平、李兆银,成员:师平、赵龙富、王业刚、胡琳、程茂英、段冬、韩雨昊、高振亮、姜海波、陈嵩、朱正秋、牛逍。
管理局审计处由处领导担任审计小组组长,组织本处人员、抽调农场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力量不足的也可从能够审计项目管理的中介机构借人参加,被审计单位所在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参加协调和配合。
安管理局各项目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绥化管理局审计组审计九三管理局各项目农场和撤队并点单位;哈尔滨管理局审计人员编入总局审计组,总局审计组审计二九〇农场、新华农场、江川农场、宝山农场、大兴农场、勤得利农场、兴凯湖农场、八五一〇农场、齐齐哈尔种畜场、四方山农场。
六、 审计方式
本次审计以就地审计为主,撤队并点等分散型项目可以就近集中审计。
七、 审计工作要求
(一)审计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查处的问题,如实上报审计结果,不得瞒报、漏报。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
(二)严格遵守审计纪律,遵守职业道德,轻车简从,廉洁从审。
(三)注意保守审计工作中知悉的机密信息,对审计结果不扩散、不宣传。
(四)乘车、住宿等要注意安全。
(五)本次审计5月15日前进点,6月5日前结束并向总局审计处报送汇总审计结果。
附件:
1、20xx年-20xx年土地整理项目统计表(后发);
2、《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后发扫描件);
3、各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联系电话(后发);
4、需要项目单位准备的资料(后发);
5、土地整理项目审前调查表;
6、土地整理项目审计用表(3张)。
为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切实整改到位,近日,山东省xx市审计局强化审计整改工作,采取四项措施解决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的短板问题,巩固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公信力。
一是健全制度,保障整改结果落到实处。健全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对审计整改情况,在每年向人大作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反映;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在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后,落实审计整改与审计回访同步进行,检查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的情况。
二是明确责任,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由被审计单位“一把手”主导、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部门主抓、其他部门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明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整改时限。
三是加大督查,促进审计整改百分百完成。审计机关落实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督查,强化审计结果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问题一追到底,直至整改落实为止,不断提高审计威慑力和实效性,力促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100%,审计问题整改率达到100%,跟踪回访率达到100%。
四是严格问责,加强审计整改的落实力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要亲自抓、亲自管,对整改结果负责。对整改不力甚至拒绝、拖延整改或弄虚作假的或者由于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
青山铺镇人民政府:
20xx年2月,镇财经监督管理领导组派出审计组对社区居委会20xx年1月—20xx年2月20日账务进行了审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我们积极落实整改,现就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白条支付各种费用款项
社区20xx年—20xx年有白条支付各类工程款现象,还有20xx—20xx年其他费用报销也有部分白纸条。未能按照长县政发【20xx】24号《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30条“预付工程款和共产结算均必须使用本县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禁止使用白条支付”的规定。随着镇三资管理的不断规范,各项财务制度将更加完善,白条支付现象不会再出现。
2、大量使用现金结算
社区在支付各项费用和结算工程款时,均采用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银发【20xx】4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第五款“开户单位转账结算起点以上的支付,必须使用转账结算”的规定。对此,镇党委政府已责成我社区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项目工程款现象。
3、原始凭证审批程序不到位,费用支出无明细,报账不规范。不符合长县政发【20xx】24号《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20条“原始凭证不完善或审批手续不完善,中心应当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的规定。如20xx年3月10号凭证,列支其他支出-社会保障支出156985元,用于社区新建、清理、维修工程款,附其单位开具的钢筋、水泥、砂石发票金额104500元。缺少居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议记录且发票金额较工程款金额少52485元,事后迅速补齐了用工工资表等相关手续。对此,我社区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财务管理程序,对手续不全的报账支出单据,财务人员可以拒绝入账。
4、上级拨款未作收入挂往来
不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26条“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应计入补助收入”的规定。由于村级报账员业务水平不精,对村级账务科目处理理解错误,如将20xx年、20xx年的居民卫生费、单位卫生费收入未进入社区账户,而是做环保经费的工资直接发到保洁员,造成坐收坐支现象。居委会讲督促财会人员加强学习,积极参加政府部门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审计中指出在账务管理处理中,对部分工程项目建设资金为设置专帐核算,以及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不符合长县政发【20xx】84号《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村级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18条“各级村级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当建好独立的技术档案盒文书档案并妥善保存…”规定。钟对上述问题,社区将加强规范档案、重要会议记录的管理,明确档案管理人员,做到统一管理,对合同从签订到保管以及变更的各项程序,手续做到进一步规范。
除对上述镇财经监督管理领导组派出的审计组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外,社区将借这次机会,对所涉及的各类专项项目的专项资金以及村级工程规范管理上,严格执行三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