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汇报(通用5篇)
一、目标任务
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汲取“大棚房”“违建别墅”等问题教训,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严重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二、整治范围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此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聚焦“乱占耕地”和“建房”两个重点,主要清查整治全镇14个行政村范围内乱占耕地建房的行为。“乱占耕地”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占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行为。对于乱占耕地,将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建房”是指单位或个人在不符合建房条件、用地规划、建房手续缺失等情况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包括农宅、瓦窑、临时搭建简易房屋等构筑物)。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治整改,特成立八弓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中心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袁仁义同志兼任。邹永林、唐立伟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由城建工作组、农业工作组、财政所人员组成,城建工作组、农业工作组具体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财政所具体负责清查整治经费申报和管理。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排阶段(长期)。
各村要及时召开会议,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力度;明确专人,分组分片对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进行“地毯式”摸排,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杜绝清理排查不全面、不彻底的现象;逐宗登记摸排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有关情况,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宗核实统计上报,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乱占耕地建房,确保查清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长期)。镇人民政府对各村逐宗核实统计上报来的数据要认真复核,汇总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研判处置。在县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的带领下,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集中整治。
(三)构建长效机制阶段(长期)。对未完全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制定整治处置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消除管理盲区、明晰执法边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乱象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要发挥“第一把手负总责,镇属各单位各村协同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行政村包村领导要统一思想,加大对各村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督促和监管力度。
(二)依法依规审慎处置。各站股室、各村、镇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职能,充分发挥群管群防力量作用,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既要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又要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三)严肃追究责任。各村、镇属各单位要将清查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党员、领导干部、退休职工参与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主动汇报情况和争取处置。对清查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压案不查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村要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根据中共云霄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云纪办〔20xx〕9号)及云霄县自然资源局、云霄县农业农村局、云霄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综〔20xx〕98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采取坚决、果断、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二、整治内容
主要整治20xx年7月3日以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乡自然资源所为牵头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两违”治理办、各村(社区)为责任单位。
成立乡整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木华,副组长由自然资源分管领导、“两违”分管领导、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担任,各驻村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两违”治理办。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分别是核查工作组和处置攻坚工作组。核查工作组由乡一级主任科员沈少伟任组长,各驻村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是乡自然资源所、乡综合执法大队、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两违”治理办,负责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协调、督促、指导、核实。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对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月图斑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清单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处置到位。处置攻坚工作组由乡党委副书记朱增土任组长,成员单位是乡“两违”治理办、乡综合执法大队、乡自然资源所、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两违”案件的处置、结案、归档、整理。
四、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部署排查(5月-6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为各村(社区),第一责任人为驻村领导,直接责任人为驻村工作队长和村(社区)主干。确定举报电话,乡级举报电话:、。通过日常巡逻、群众信访线索等方式,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开展实地核实,包括:疑似违法主体、建设时间、位置、占地面积以及利用情况、违法违规事实等,每个村根据卫片图斑情况,由乡核查工作组成员单位和驻村工作队长、村(社区)主干组成核查工作小组,由驻村领导组织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全面开展实地核实,经驻村领导审核确认后(签名加盖公章)上报乡整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乡综合执法大队、乡“两违”治理办要逐宗建立档案,建立健全问题清单。
(二)全力整治,监督检查(6月-8月)。各村(社区)对发现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月图斑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整治责任,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抓紧推进整治工作。处置攻坚工作组要开展明察暗访,着力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从严抓好工作落实,对典型新增问题及重难点整治问题,分析研究“一桩一策”,着力推进攻坚整治。
(三)深化整治,总结提升(9月)。汇总形成“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对整治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返工”、“补课”。注重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严在平时,管在日常,通过日常巡查、信访途径、媒体报道、12345便民服务网络平台等方式,健全预警预防机制,畅通社会化举报渠道,早发现,及时掌握、梳理、汇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运用“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等卫星遥感影像监测技术手段,开展“月监测图斑”核实整改;发挥乡“两违”队、村级基层组织作用,建立网格化、片区化、责任化巡查机制,强化挂钩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联合执法、从严执法,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进一步完善图斑核查流程,落实属地工作责任要求,各村(社区)、乡核查工作组要在图斑下发之日起一周内联合完成实地核查,并报送核查情况表。对纳入新增问题清单的,所在村(社区)要明确处置方式、处置时限,责任人。严格快速查处到位,坚决实行“零容忍”。
(二)坚决查处整改到位。20xx年7月3日以来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各村(社区)要严格快速查处到位,坚决“零容忍”,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应自发现之日起2个月内处置到位。凡具有下列情形的:
(1)干部职工等公职人员、党员违法占用耕地的;
(2)各相关部门、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在一周内未能及时发现、上报违法占用耕地的;
(3)各相关部门、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包庇纵容,隐瞒不报的;
(4)在处置过程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移交相关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理。违法用地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三)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提升群众爱护耕地、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主动性。乡自然资源所要会同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两违”治理办,全面梳理、总结实施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完善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长效监管机制,将整治成果转化为后续日常监管的有力措施。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村(社区)、乡直有关部门、驻村工作队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署推动、强化协作配合、强化跟踪落实,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严禁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对在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处置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问效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要将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进展情况于每月18日前报送至整治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乡“两违”治理办),于9月1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按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陈仲伯主持召开的8月份月清“三地两矿”调度会要求,督察三处于8月25日至27日,选取邵阳县塘渡口镇就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塘渡口镇地处城关镇,由原塘渡口镇、黄塘乡、霞塘云乡合并而成,总面积245.47平方千米,总人口18.8万人,辖40个行政村、8个社区、1081个居民小组。20xx年,以邵阳县下放乡镇行政权力事项为契机,镇政府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6个中队。此外,出台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村民建设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卫片执法整治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职责、建房条件、用地标准、选址、办理程序、确权登记、巡查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各村设立了村民建房申请代办人制度。20xx年7月以来,办理了35宗村民建房农转用审批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二、乱占耕地建房情况
经内业比对和外业核查,20xx年7月3日后,塘渡口镇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51宗、房屋56栋,面积22.37亩,占用耕地17.85亩、永久基本农田9.91亩。其中:续建32宗、房屋34栋,面积11.63亩,占用耕地9.3亩、永久基本农田4.69亩;新建19宗、房屋22栋,面积10.74亩,占用耕地8.55亩、永久基本农田5.22亩。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对下放事权的承接能力有限。根据邵阳县政府文件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事权,已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乡镇执法。但由于配套政策未完备、财务保障未跟上、专业性人才匮乏、乡镇国土所撤销或部门职责未厘清等原因,事权承接效果不理想。如镇政府对农村乱占耕地行为立案18宗,但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时,县农业农村局和镇政府均不愿盖章,出现“一托了之”“互相甩锅”的局面,导致执法卡壳。
二是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审批流程上,我省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流程涉及节点多达18个,迫切的建房刚需和繁琐的审批流程之间的矛盾,容易造成未批先建、占耕地乱建的现象。如,调研抽查的56栋房屋中,21栋无任何审批手续,面积共计22.37亩,其中占用耕地17.85亩,占耕地比例高达79.8%。违规认定上,由于政策把握不准、图斑定位与判读有误,20xx年7月3日以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违规审批农村宅基地11宗,设施农用地备案也存在地类不明、面积不准、申报材料随意的现象。宅基地管理上,由于农业农村与自然资源部门尚未理顺职能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公示告知不到位等原因,宅基地面临“都管都不管”的尴尬处境。
四、几点建议
一是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及时办理村民建房农转用审批,并指导乡镇做好宅基地审批。二是加快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进度,科学布局宅基地。在过渡期,应根据每个村的建房需求合理选址。三是简化审批程序,在村庄规划编制的过渡期,可以考虑符合建房条件的,只要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乡镇审核后可先发放建房许可证。农转用审批按相关规定下放到县,每月或每季打包办理乡镇申报的村民建房农转用手续。四是提升乡镇服务效能,着力点为业务能力的提升和软硬件设施的改善。树立执法为民情怀,将柔性举措、便民服务措施融入到基层执法工作中,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到基层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区关于整治农村乱占耕地问题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区各级制定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制定了《天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自摸排工作开展以来,我镇认真计划部署、积极组织动员、深入开展了摸排,摸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摸排工作方式方法
(一)及时动员部署
9月15日,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并下发通知安排部署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9月16日我镇迅速制定了《天龙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成立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挂村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包保责任机
制。随后我镇于9月18日召开了全镇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安排部署会对全镇摸排工作作了统一部署。
(二)科学培训指导
为确保摸排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精心组织召开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数据采集系统操作培训会,对各村数据采集人员和相关业务实操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镇农房办还通过具体入村培训,实地指导操作,印发培训学习课件资料等方式,让各村熟悉掌握摸排工作方法,确保了摸排工作的有序开展。
全面开展外业采集
在进行部署动员和业务培训后,我镇摸排工作全面铺开,全镇注册在线共70余名采集人员对上级下发图斑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摸排,我镇充分将村级基层干部群众和驻村工作组人员发动起来参与到了数据采集工作中来。在镇村各级人员的'联动配合下,数据采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完成。
认真进行数据审核
在数据采集工作开展的同时,镇农房办后台信息管理人员同步对上传的信息数据进行了审核,镇农房办针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错误数据建立了问题台账并修订了数据复核指引,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各村采集人员进行数据更正和修改,以保证我镇外业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宣传政策法律法规
我镇通过粉刷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公示政策文件、微信朋友圈等新媒体媒介宣传的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确保政策法规宣传到位,加深了农民群众对政策的了解、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
二、摸排工作数据成果
我镇对9月25日省级下发图斑(红斑)和11月6日国家下发补增图斑(黄斑)进行了摸排,截至11月18日8时,天龙镇共完成数据录入上传4170条,其中住宅类单户数据3040条、住宅类多户数据24条、产业类数据235条、公共服务类数据115条、其它构筑物数据756条。
三、存在的问题
村民法律法规意识淡薄。政策法规宣传方式较为单一,宣传覆盖不太全面。源头管控力度不够,违法用地屡禁不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建议
(一)建立问题台账
充分利用好此次摸排出来的数据,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时限,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二)实施整治,分类处理
利用本次摸排数据对20xx年以来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认真进行梳理,掌握农户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分门别类进行妥善处理。对没有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与现有规划不产生冲突的,给予补办合法建房手续;对不符合规划、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整改。
(三)继续加大宣传
耕地是农民生存之根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及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明白保护耕地的重要性,加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杜绝耕地违法挪作他用,从源头上控制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规划引领
发挥好村镇规划、村庄规划的规划引领作用,将编制好的规划作为审核农户建房的依据和标准,引导农户节约、集约用地。此外,在国土住建部门进行规划调整时,建议完善优化用地布局,科学划定可建设用地范围,调整出部分可建房的区域给农户建房。
(五)加大巡查执法力度
加大拆违控违巡查整治强度,采用不定时、不定点巡查方式来加强对违法建筑打击力度。巡查队伍每天深入镇辖区进行违法建设巡查,保持高度警戒状态,高频率、全天候、不间断进行巡查,发现待将情况及时排查上报,做到提前预防,消除违建可能性。对已巡查发现的违法建设,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对不停工、不整改的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拆除。
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根据市政协20xx年专题视察调研工作安排,10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王爱萍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管情况汇报,与市区6个国土分局执法大队进行座谈,深入了解相关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视察报告分三个部分。
一、治理情况
全市国土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职能,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针对用地需求量与耕地保有量的矛盾突出问题,从20xx年第十次土地卫片启动“15号令”实施问责以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犯罪行为,20xx年违法用地面积下降,违反耕地面积下降60%,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从降低到,目前全市违法用地总数控制在11%、未超越国家红线15%的限度、排序全省倒数第二位,违法占用地呈下降趋势,实现“保红线”目标。主要治理措施有四个方面:
(二)强化严厉打击手段。全市各级国土部门创新执法方式,采取卫星遥感监测、违法用地事前制止、督促检查上下联动、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公开查处、触犯法律追究责任等手段,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犯罪行为。20xx年以来,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移交公安机关涉法土地案件32案33人,查办违法犯罪线索19件,侦破自侦案件48起,移送起诉42人。
(三)持续开展专项行动。20xx年以来,开展卫片执法、查处变更规划、清理规范用地、非法转让土地专项治理行动,查处148宗违法用地、收缴罚没款万元,没收建筑物万平方米,查处变更规划45宗,收缴罚没款657万元,出让金亿元,累计处置土地34344亩、其中盘活置换用地7420亩,为“国省市”重点工程规范用地手续160宗22887亩、公开出让37宗2266亩、已收回罚没款万元、各类规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亿元。
(四)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全市各级国土部门依法行政,严格建设用地预审预报、约谈承诺制度,审批用地从各个业务环节严格把关,谁办理谁监管,建立内部会审、执法监察、反馈预警机制,对违法用地行为实现一票否决制。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对重点项目应急用地、临时用地、农业设施用地全程跟踪,减少环节,加快审批。结合全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的分析和预测,合理布局,科学分配规划期内主要用地指标,优先满足各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监管,主动服务大局,努力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管好流量,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
法律解释:违法用地指,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或通过非法交易取得土地使用权;违法建设指,建设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国土、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擅自改变批准内容的建筑体。
二、相关问题
通过调查研究、情况分析,有四方面的问题应该高度重视。
(一)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全市各级土地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基层监管队伍薄弱、人员缺乏,有的国土所只有1人,就市、县两级国土监察执法大队不足120人,监管全市6956平方公里国土资源确实有很大难度,查处违法力量有限,暴力抗法时有发生。
(二)违法用地依然严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在全市10个县区不同程度的存在,小店区、晋源区、尖草平区被市政府确定为违法用地易发区,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改造、宅基地开发、非工程建设、国道省道两侧、农村撂荒农田”等区域土地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用地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非法交易、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现象。仅20xx年全市村民宅基地违法用地宗数占到违法总数的18%。
(三)土地违法追究偏轻。《土地管理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警告、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追究刑事责任。在土地执法实践中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很难执行,多数违法用地行为以行政处罚为主,因违法成本低,追究责任轻,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犯罪行为不断滋长,治理难度加大。
(四)规划用地监管较松。因受利益驱动,在用地立项、规划、审批、施工、建设等环节,普遍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相关部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尚未形成,监管规划用地情况有一定缺失,致使一些用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