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水电气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市属国企水电气分离移交,市经济信息委积极主动,提前筹划,全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市国资委、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委等17个部门组成的水电气分离移交工作小组,并建立所涉36个区县(自治县)政府协调工作机制和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二是全面摸底剥离信息。专门下发“三供”基本情况调查表,全面摸排了市国资委监管的75家国有企业和市级部门下属的4家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基本信息,涉及水电气分离移交户数25万户。
三是积极搭建接收平台。建立市水务资产经营公司、市水务集团、市水投集团、市电力公司、市能投集团以及各区县供能国有平台,负责承接市属国有企业水电气移交改造及管理职能。
四是协调下拨补助资金。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及时下拨第一批“三供一业”补助资金达9.5亿元。
xx市台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多措并举,致力提升对台经济工作整体水平,开创对台工作新局面。
一是创新机制,进一步整合台办、商务局及台协等力量,构建台资企业合作发展会商机制,蓄积人脉资源、搭建信息平台、促进互访交流、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台资企业抱团发展。
二是进一步深化巩固蓬莱与中国台湾的交流合作成果,积极帮助在蓬台资企业做强做大,替企业排忧解难,跟踪促进意向项目尽快签约履约,以成功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台引台、以商招商。今年在蓬莱市委、市政府确立把建设海峡两岸(蓬莱)渔业交流合作示范基地作为重点工作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前期工作研讨,起草申请报告并多次请示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修改,按时完成了材料提报。5月上旬,该项目得到批复。9月份,该示范基地在山东汇洋集团举行揭牌仪式,中央、省、烟台市领导出席了活动,成为山东首个海峡两岸渔业交流合作示范基地
三是以交流交往促开放合作,按照年初的对台交流规划,推动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组团赴台开展交流和项目推介活动,增强对台交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年内促成由市领导带队,发改局、开发区管委、食药监局、商务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赴台考察团组成行。大力推进了洲磊LED光电子、骆泰工业速胶、甲壳素等在谈项目,争取项目早日落户。
四是改进作风,强化服务,依法维护台商台企的合法权益,努力为在蓬生活工作的台商创造最好条件、营造最佳环境,真正让引进的企业留得住、能发展,不断提升蓬莱的投资美誉度。
为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保值增量增效,切实增强村集体自我发展和经济保障能力,xx市及时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4500万元下达试点县区,采取注项措施抓好试点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省、市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试点县区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筛选、立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工作。县级党委政府是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主导力量,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是试点工作具体落实责任人,试点村是项目实施单位。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试点县区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形成财政部门牵头推动、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试点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靠上抓,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组织指导试点村做好各项工作。村级要成立试点工作班子,村两委成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具体负责试点工作。
三是完善工作方案。试点县区统一制定标准文本,试点村按照该文本根据试点内容要求和项目资金使用方向,科学编制试点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试点村资源情况、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情况、村级财务及管理情况;村级产业特点、发展规模;村集体拟发展的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经营组织管理方式、投资赢利模式及预期评估收益情况、经营收益分配机制等。
四是注重项目管理。建立盈余分配使用长效机制,完善劳动者工资报酬和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确保集体和集体成员共享增值收益;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积累机制,完善村集体公积金、公益金制度。村集体公积金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扩大再生产,公益金主要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与维护、扶贫济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村内公共服务以及文化建设、公共福利等支出。
五是强化资金管理。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试点资金使用管理,严禁超范围违规使用资金。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有条件的试点县区可以探索设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
六是突出绩效管理。试点县区要严格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山东省试点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等规定,完善绩效目标表格和档案管理。年度试点完成后,认真开展绩效考评,对试点村试点工作进行连续3年跟踪问效,持续总结试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