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管理制度范本(优秀26篇)

每一个企业的员工都要有薪酬管理制度,且建立在公平平等的基础上制定管理制度,

工资管理制度 1

公司车辆管理、司机流程及报销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规范化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管理控制车辆使用,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送货车辆由行政部门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1)公司车辆使用管理

公司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派车申请单》,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车辆使用安排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派车申请单》,将每次外出的时

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申请单》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车申请单》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车申请单的相关数据。

公司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申请单表中所规定的内容填写。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

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车申请单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车辆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公司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由行政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行政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路况。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行政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派车申请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派车申请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行政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8行政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派车申请表》。

9驾驶人员在接到《派车申请单》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行政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10行政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派车申请单》,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

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11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行政部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配合监控管理。

(2)由行政内勤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3)行政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用油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由车务管理负责加油。

(2)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门主管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4、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部门考评和选择后指定维修店维修。行政人

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2)行政部门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内容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5)驾驶员按照保养期限进行检查保养。

(6)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并填表上报行政部归档记录。

(7)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并填表上报行政部归档记录。

(8)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9)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指定维修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出车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须向行政部门打电话申请,批准后方可维修)。

3、定期保养

(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4.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1)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部门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门经理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行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门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出纳冲销借款。

(2)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3)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门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4)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5)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6)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出车。

5、特别事项

(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2)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4)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一)客运车载货罚款

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二)车辆停车罚款

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

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

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三)车辆违章罚款

驾驶员应熟知交通法相关规定,如有发生,公司不予报销。

(4)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六、司机职责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10)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12)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13)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14)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15)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按正常程序反映。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

(19)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工资管理制度 2

对于诸位区域销售主管来说,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可能就是:如何在确保江山不失的情况下,销售业绩稳步上升。这方面的工作应该是销售上台阶的问题,笔者所抱的观点就是:彻底反思原有的销售思路,调整销售策略,强化工作落实。这项工作中应该有一个很重要的转变,那就是如何把一线的'销售人员从“局外人”转变成共度“一条船”的人。具体在终端卖场促销员管理工作方面,重点就是工资制度的调整。

为什么说这个问题?回想我们大多从业务出身的诸位区域销售主管对促销员的普遍认识:素质很低,岗位很重要,技巧急需提高。抱着这个观点,具体工作内容就是:开周会,讲报表,派任务。最后的局面呢?促销管理工作人员和促销员都在应付会议。这样,促销员的问题症结理所当然迟迟不能解决,诸位销售主管重新又回到前面的认识和必须要面对的问题:素质很低,岗位很重要,技巧急需提高。毋庸直言,这是一个管理的死循环。笔者认为,这个整体的工作程序或环节应该是没有问题。那么难题在哪里呢?简单说就是:方法不对,细节落实不够。解决这个问题的重点工作应该是:(销售主管)解放思想,让一部分人(促销员)富起来,从而带动大家(销售队伍)都富起来。也就是,促销员的管理工作只有做到他们的心坎去,揭开他们心中的疑团,才会有效,把工作落到实处。那么他们的疑团又是什么呢?套用一句广告语那就是“大家都知道”,工资制度。

对这个问题,笔者不想做统一模式制造的说服工作,因为每个销售主管的工作环境不一样,服务的企业和产品市场表现也不一样。但是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思考,否则销售工作上台阶问题的解决难度系数会非常大。现在笔者只是举例一份获奖的促销员工资制度,他唯一不同的就是不同我们现在惯用简单易行的“底薪+提成”工资制度,目的也只是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讨论的案例,而不是要大家学习或搬用。

工资管理制度 3

劳动工资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薪酬分配、考核标准、福利待遇等多个层面。这一制度旨在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工资支付体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维护企业的经济效益。

内容概述:

1. 薪酬结构:明确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福利等各部分的比例和计算方式。

2. 考核机制:设定明确的业绩指标和评估周期,以绩效作为调整工资的重要依据。

3. 工资调整:规定何时、如何以及基于何种原因进行工资调整的程序。

4. 福利政策:包括保险、假期、补贴等,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

5. 工资支付:明确工资支付时间、方式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6. 员工权益保护:设立申诉机制,保障员工对工资分配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工资管理制度 4

为了规范各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 〕489号)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xx〕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登记造册,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工资管理中的欺瞒现象发生;

2、在施工作业区内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

3、想方设法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4、公司每月组织计划、工程、财务等部门,直接对项目部所完成的工程量精确验工计价,当场监督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随后对务工的民工进行现场调查,对拖欠情况进行监督解决;

5、在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时,应明确对该公司与农民工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等权益保障的监督;

6、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标准未约定或者不明确的,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7、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8、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9、项目部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代发。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的,应当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工资协议,受委托银行应当按时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农民工持卡或存折支取工资。

10、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

11、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12、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号码。

13、项目部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到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14、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项目部按承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 %分别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工期超过1年的,可按年度工程预算的3 %预存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专项用于该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工资保障金包含在工程总造价内,从应付工程款中列支。

15、实行农民工工资监督员制度。公司指派或者农民工民主推选1一2名工资监督员,工资监督员负责向公司反馈工资发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16、任何部门或个人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公司举报:

(1)未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2)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3)工资支付标准约定不明确时,项目部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

(4)项目部未按期按标准预付农民工工资的;

(5)项目部未按期与农民工结算并足额支付剩余工资的;

(6)其它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形的。

17、施工单位拖欠工程款未按期完成清欠或者发生新的拖欠,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1、本制度经酒店董事会审议通过,自XX年4月1日开始执行。

2、本制度实行的准则: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支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本制度努力实现的方向:按效分配,唯才是用、唯功是赏的薪酬分配原则。

二、工资结构员工工资的具体结构如下:

1、个人工资收入=职务岗位等级工资+店龄津贴+浮动效益工资;

2、职务岗位等级工资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生活津贴(包括员工中、夜班津贴,独生子女费等)+技术津贴(仅限特殊工种)

3、职务岗位等级工资,依据担任的职务、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考核后确定;

4、店龄津贴:依据员工服务年资(含试用期间)计算(以每年1月1日为限(即头年某日入店均以次年的一月一日起算)调整1次,在酒店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店龄津贴。店龄津贴起点为每人每月30元,每月随工资发放,并逐年按此标准递增,店龄工资最高为300元,超出此数,酒店另外补贴)。

5、浮动效益工资:即奖金。随酒店经营效益的高低,并结合管理质量的优劣而上下浮动,具体方案另拟。

6、每年6月30日前,依据岗位工资等级标准和员工的业务技能以及本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7、上列计算结果若有小数点产生时,一律舍去不计。

三、岗位工资等级

1、酒店为公正评价每位员工的资历能力和贡献,将全店职能部门所有岗位自上而下划分为10级30档。管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资等级,职工以现有岗位确定相应的工资等级。

2、全店等级工资情况见附表《温泉大酒店岗位工资等级表》。

四、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级别确定

1、职务提升:凡被提升为领班以上的各级管理人员,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职务基础上试用三个月,享受该职务等级试用期工资待遇。经考核合格,方可纳入相应职位的转正级别。

2、岗位变动:凡在酒店内部调动,自调动之日起均须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若原等级低于本岗位者纳入本岗位等级;若原等级与现岗位等级相同者,其级别不变;若原岗位高于现岗位等级,按现岗位等级执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应等级转正级别执行。

五、新进店员工等级的确定

1、新招人员:有相同工作经历,招入本店后,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纳入相应岗位等级。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职高、大专、本科)直接来本店实习,根据实习生级别确定生活补助标准。按实习合同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实习期满,愿留店工作的,根据所在岗位确定等级,可直接进入岗位等级工资,若变动岗位,则按上述第四点变动岗位的工资规定。

3、社会招聘录用有熟练工作技能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根据所在岗位确定等级,进入试用期,经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之后,按现岗位等级转正。

4、社会招聘录用无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按实习生待遇执行。

六、调薪

(一)酒店原则上根据经营业绩的成长,每年6月份进行员工调薪。

1、以本年度该员工考核结果为依据;

2、以各岗位级别工资标准为依据。

(二)下列情况不在调薪范围:

1、以每年6月30日为限,一年之内因升职或变动岗位而调薪不满一年者;

2、当年新入职员工,正式服务年限不满一年者;

3、已达到本岗位最高薪级的;

4、调薪当月正办理离职手续者;

5、因缺勤停职达1个月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实际天数累计,旷工按10倍天数累计)

6、本年度内受书面通报惩戒以上处分者。

七、工资的计算与支付

(一)等级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至当月月底,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的15日(若遇节假日顺延)。

(二)每月工资以30天计算,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

职务岗位等级工资总额出勤工资=×(出勤天数+应享有有薪假天数)30

(三)下列各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调节税;

2、社保有关费用;

3、超标水电费用等;

4、违纪罚款及赔偿费用;

5、该月应偿还酒店代垫款项;

6、其他应从工资中扣除的费用等。

(四)每月缺勤工资扣罚按《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1、凡每月发生的人事薪资变动,属于晋升工资的范围,均从总经理批准之日算起。

2、凡每月发生的人事薪资变动,属于正常到时转正的,则从转正期满之日算起。

八、工资审批权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级员工等级工资的确定及调整,由所在部门根据编制、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考核,提出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部门副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等级工资的确定,根据总经理任职命令,人力资源部负责执行。

3、以上人员变动,须有总经理签发的任命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人事变动表》才能生效。

九、浮动的效益工资

(一)与效益工资有关的考核指标:

1、月份营业收入指标数

2、月份成本率

3、月份费用率

4、月份利润率或利润总数

5、月份其他指标(或个别特殊部门的单独指标)特别说明:上述考核指标,将视酒店管理成熟程度,适时推进。

(二)与效益工资有关的被考核人员的范围:

1、部门副经理以上级人员

2、部门主管以上级人员

3、部门领班以上级人员

4、全体员工特别说明:从上到下,逐层推行,直至细化,覆盖全店。

(三)考核方案(试行)

1、本方案亦称“工资与效益挂钩方案”

2、详见:《温泉大酒店工资与效益挂钩方案》

工资管理制度 6

各分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

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员工敬业爱岗,增强企业凝聚力,根据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中月薪制人员的绩效考核工资,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 总公司成立考评小组

1、 考评小组主任由董事长张兰岐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王仲涛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李忠春,创建办主任开建梅,财务部经理李忠,人力资源专员何慧英组成。办公室具体日常事务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

2、 考评领导小组职责:制定考核办法,指导部门考核工作。

3、绩效工资考核办法4、

5、 各分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由总公司考评办公室组织实施。 对各分公司的员工绩效工资考核由分公司领导组织实施。 对总公司机关的员工绩效工资考核由办公室李忠春、康璐负责。

二、 考核范围

全体员工

三、 考核办法

(一) 分公司经理、副经理、负责人按照签订的年度目标责任

书进行考核;

(二) 其他员工按其工作效率和质量进行考核,相关员工绩效

考核表(详见附件二)

四、 考核标准

(一)部门经理、副经理、负责人员考核,满分100分;按照签订目标考核责任履行的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工资:

1、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发放当月全额绩效工资;

2、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发放当月85%绩效工资;

3、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发放当月70%绩效工资。

(二)员工绩效考核满100分,按照员工绩效考核表的考核得分发放考核工资,具体考评标准如下:

1、当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上,绩效考核工资为(考核得分÷100)×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工资;

2、当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无绩效考核工资;

3、新增员工或辞职员工,当月绩效工资为(考核得分÷100)×(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工资÷30天)×出勤天数。

五、 考核工资列支及考核工资发放方式

(一) 考核工资均从公司的薪资总额列支;

(二) 考核工资发放形式 按季度发放。

六、 员工的季度绩效考核工资须经分管领导、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随当月考勤一同报人力资源部确认,经财务部审核后在每季度后一个月30日前发放。

七、 任何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弄虚作假者扣发当月薪资,同时对相关审核人员及分管领导按当月薪资的20%进行处罚。

八、 本办法自2019年6月1日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工资管理制度 7

目的:为了给在公司服务一定年限的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尊重劳动贡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在职员工

保密:内部普通

制度条款:

第一条:工龄工资的定义:

工龄工资,是公司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一种福利工资。

第二条:员工工龄设定标准:

1、从20xx年元月1日起,新进员工工龄以“年”为单位,当月15日(含)以前入职的从当月计起,15日以后入职的从次月计起,每满一年即可享受工龄待遇;

2、20xx年12月31日(含)以前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2年工龄计算。日后每到元月1日递增1年工龄;

3、20xx年1月1(含)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含)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1年工龄计算。日后按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递增1年工龄;

4、20xx年6月30日(含)以前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半年工龄计算。从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满1年后即享受1年的工龄待遇,日后按“年”为单位递增工龄,不再按半年计算;

5、20xx年6月30日以后入职的员工,以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满1年后即享受工龄待遇;

6、所有工龄以连续工作时间的累计为原则,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第三条: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第二条第一款与第五款类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2、第二条第二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200元整,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3、第二条第三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100元整,按照该款规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4、第二条第四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50元整,按照该款规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第四条: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管理人员(包括质检、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跟单、电工)工龄设定标准与员工工龄设定标准相同,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为200元每月,计算方式与员工相同。

第五条:此工龄工资制度不影响公司的其它调薪政策。

第六条:本制度于20xx元月份正式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修改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工资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订立的薪酬治理规定。

第2条 本制度坚持内部公正、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 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全部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一般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

第4条 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别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全部员工(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其次章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6条 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月薪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 月薪制适用于一般员工。一般员工的工资治理实行月薪制,依据员工的效劳质量按月考核发放。

第8条 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依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其工资包括三局部: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第9条 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治理人才,依据详细状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 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员工。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别嘉奖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制构造和内容

第11条 依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详细状况,确定员工的工资级别。

第12条 员工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依据各岗位的`实际状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一般员工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第13条 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员工业绩工资依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第14条 员工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员工参加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头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 员工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由于试用期等缘由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16条 论何种缘由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员工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 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第17条 员工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肯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依据考核结果确定一般员工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18条 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依据员工工作业绩、态度和力量综合得分打算员工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19条 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一般员工层。

第20条 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1条 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2条 一般员工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第23条 员工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试用期薪酬

第24条 公司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别状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第25条 员工入职后按月领取商定的试用期工资。

第26条 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实际状况确定。

第27条 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员工单独商定。

第六章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28条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

第29条 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鼓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本钱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供应详细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完毕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争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别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鼓励的问题。详细员工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依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0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1条 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2条 员工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5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5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各部门必需在次月25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33条 员工的超额任务奖金,依据考核状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34条 公司有权自主打算内部全部员工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第35条 本规定是公司企业治理制度的组成局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36条 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争论,否则将视情节赐予惩罚。

第37条 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头试行。

工资管理制度 9

车行管理制度工资,是管理汽车销售和服务业务的核心部分,旨在确保员工的薪酬公平、激励有效,并符合公司的'经营目标。该制度涵盖了员工的工资构成、绩效考核、福利待遇以及晋升机制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基本薪资:确定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包括固定底薪和岗位工资。

2.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设定绩效考核指标,

3. 提成制度:针对销售业绩设立提成比例,激励销售人员努力提升销售量。

4. 福利政策:包括保险、年假、节日福利等,确保员工的福利待遇。

5. 晋升通道:明确晋升路径,使员工看到职业发展的可能性。

6. 考核机制:定期进行员工评估,作为调整薪资和晋升的依据。

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10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设置原则

该方案基于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和合法的原则。

2.1公平:不同员工在同一位置享受相同的报酬水平;同时,根据员工的表现性能,服务多年,工作态度,等等,动态调整的工资水平,可以向上或向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竞争:公司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地区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制定动态的升降管理,对同级工资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4经济性:在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设定工资,使员工和公司的利益能够共享。

2.5法律性:本方案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为基础。

3、管理机构

3.1薪酬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成员:综合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

3.2薪酬委员会职责:

3.2.1审查薪酬调整策略及其他各种货币形式的激励手段。

3.2.2审查个别薪酬调整及整体整体薪酬调整方案和建议,并行使审定权。

本规定所指薪酬管理的最高机构为薪酬管理委员会,日常薪酬管理由办公室负责。

4、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

5、岗位职级划分

5.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六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A):总经理级;二层级(B):副总级;

三层级(C):各部门部长级;四层级(D):主管级、专员级;五层级(E):基层管理级;六层级(F):普工级。

具体岗位与职级对应见下表:

5.2具体薪级见:附件《八方职级薪级表》。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各类补贴+个人相关扣款+业务提成+奖金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岗位津贴:是指对主管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奖金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6.4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指员工在规定休息日、假期、及8小时以外为了完成额外的工作任务而支付的工资部分。公司D职级(包含D级)以上岗位及实行提成制的相关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以完成固定的工作职责与任务为主,所以不享受加班工资。

6.5各类补贴:

6.5.1特殊津贴:是指公司对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基于他的特长或特殊贡献而协议确定的薪酬部分。

6.5.2其他补贴:其他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6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处的罚款。

6.7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按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规定执行。

6.8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包括专项奖、突出贡献奖等。

7、试用期薪酬

7.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8、见习期薪酬

见习员工的薪酬详见公司关于见习期的相关规定。

9、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9.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9.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9.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

10、薪酬的支付

10.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20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或推后休息日的一个工作日发放。

10.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10.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实际工作日数/月应出勤天数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月应出勤天数

10.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D、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F、病假、事假:员工病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1、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11.1依照公司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12、薪酬保密

办公室、公司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办公室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工资管理制度 11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q/bw·g0802-04

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

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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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

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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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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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q/bw·g0205-04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q/bw·g0305-04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q/bw·g0306-04环境保护奖惩条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q/bw·g0801-04员工聘用管理规程

q/bw·g0803-04员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记录文件

gj0802/01绩效考核表(员工)

gj0802/0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gj0802/03绩效考核表(部门)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发布日期:20xx年5月30日

版本号:g-a受控(编号/章):

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2

第六条员工养老保险等各种保险以薪点工资为基数计提。

第七条员工工龄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始算起。在本规定中,原参加带资分流人员的原有工龄按每年5元计算工龄补贴;原局以现金方式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出资入股并在公司内应聘上岗,其原有工龄不予计算工龄补贴。

工资管理制度 13

工资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在于规范员工薪酬的发放,确保薪酬体系公平、公正、透明,从而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它不仅能够明确员工的收入预期,还能帮助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组织的稳定与发展。

内容概述:

一个完整的工资管理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薪酬结构:定义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等组成部分及其比例。

2. 薪资标准:设定不同职位、职级的薪资范围,依据工作性质、技能水平和市场行情。

3. 绩效考核:制定绩效评价标准,将员工表现与薪酬挂钩。

4. 工资调整机制:规定何时及如何进行薪资调整,如晋升加薪、市场调整等。

5. 福利政策:包括保险、假期、补贴等非现金报酬。

6. 保密与竞业禁止:保护企业敏感信息,防止员工离职后立即从事竞争性工作。

章操作岗薪酬管理 14

第四条操作岗工资由薪点工资、津贴、效益工资三部分组成。一、薪点工资:薪点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岗位工资三部分组成。1.基本工资:参照省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确定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315元;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5元。3.岗位工资:按职工的技能、不同岗位的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劳动复杂程度对照标准,制定操作岗岗位工资。二、津贴:同管理岗薪酬管理中相应内容,。三、效益工资:以职工完成的工作量对照薪点标准,结合点值,依据企业效益情况兑现效益工资。

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15

1.薪酬的含义

薪酬作为等价交换的结果,包括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而获得的各种经济回报形式。

根据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分为两种类型:经济性报酬和非经济性报酬。经济性报酬:工资,津贴,奖金和各种福利等。非经济性报酬则不能以金钱的形式表现,如参与决策的机会,较大的职业发展空间,良好的工作氛围与工作环境等。

薪酬≠工资≠报酬,在现代分配制度中,对人力资源实行的是工资制,对人力资本实行的是薪酬制。报酬强调的权利,薪酬强调对等。

薪酬=岗位工资+年终奖+人力资本持股+职务消费+福利补贴

2.薪酬的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具备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资历,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

基本薪酬变动取决于三因素:

1)社会经济发展导致基本生活费用的变化,如通货膨胀;

2)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

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职位升迁。

可变薪酬:根据员工是否达到或超过某一事先确立的绩效标准而浮动的报酬。绩效标准既可以是员工个人绩效也可以是组织绩效或是部门绩效。

作用:

1)对于组织提高效率;

2)实现组织目标;

3)加强部门协调。

福利:国家福利和组织自愿福利。我国法定福利项目包括法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法定休假等。

组织自愿福利:企业年金计划,补充的健康保险计划,心理咨询服务,子女教育补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员工方面:

1)提供经济保障;

2)产生激励。

组织方面:

1)吸引和留住人才;

2)控制经营成本。

社会方面:薪酬构成了全社会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决定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则引发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薪酬设定的主要制约因素

内部因素:

1)本单位业务性质与内容;

2)组织的经营情况与财政实力;

3)组织管理哲学和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组织分配思想,价值观,目标追求,价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

1)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与竞争状况;

2)地区及行业的特点与惯例;

3)当地生活水平

4)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法规。

5.薪酬管理及主要内容

薪酬管理服从于企业的经营战略,要为企业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薪酬管理不仅是让员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还要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激发工作的热情;给员工发放工资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层次的活动。

薪酬体系的确定:

1、确定制定组织基本薪酬的基础:

(1)职位薪酬体系以及工作本身的价值来确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体系

(3)能力薪酬体系;

2、确定薪酬水平:是组织支付给各职位,各部门或整个组织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决定了外部竞争力;结合市场竞争和组织能力,来决定采取领先型,追随型,滞后型还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确定薪酬结构:同一组织内部不同职位或不同技能等级所获得的薪酬之间的相互关系。

薪酬形式一般表现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薪酬构成是指薪金报酬的各组部分在薪酬总体中的结构和比例。

特殊群体的薪酬:需要根据不同员工群体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预算,薪酬沟通等问题。薪酬调整是指企业根据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变化,对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和薪酬形式进行相应的活动。薪酬控制是指企业对支付的薪酬总额进行预算和监控,以维持正常的薪酬成本开支,避免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财务负担。

6.薪酬管理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

1)外部公平性:不低于同一行业,同一地区或同等规模的不同组织中的类似岗位;

2)内部公平性:同一组织内部不同岗位所获得的薪酬应该与所作出的贡献成正比;

3)个人公平性:与其他人获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励原则:按贡献分配,实现真正的公平。

竞争性原则:组织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经济性原则:必须考虑企业的支付能力,尽量控制劳动力成本,在竞争力,激励性和经济性之间寻求一个平衡。

合法性原则:最低工资规定,反歧视法和社会保险法等。

工资管理制度 16

一、工资标准:

1、实行职务等级岗位工资制;

2、治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资等级,职工以现岗位纳入相应工资等级;

3、治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职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自调令公布下一个月,其工资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二、工资构成:

1、个人总收入=根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

2、根本工资:依据担当职务经过考核确定;

3、岗位工资:依据岗位职责,技能凹凸,经过考核确定;

4、奖金:效益、工作业绩及表现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5、业务提成:为促进一线员工销售积极性,部份岗位依据其所在岗位销售特点在到达肯定基数后按相应比例提成,鼓励员工积极促销。

三、职务岗位变动后工资级别确定:

1、职务提升:凡被提升为领班以上各级治理人员,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职位下一级根底上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方可纳入相应职位等级;

2、岗位变动:凡在内部调动,自调动之日起均须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者,若原等级低于本岗位者纳入本岗位等级;若原岗位等级与现岗位等级一样者,其级别不变;若原岗位等级高于现岗位等级,按现岗位等级执行;

四、新进店员工等级确定:

1、调入人员:有一样工作经受,调入本店后,经试用期满合格,可参照原工作时间和工作力量,纳入相应岗位等级;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直接来本店工作:所在岗位试用三个月后,依据其条件和本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3、职业高中毕业生、定向培训生:定向培训期间发生活补贴,经实习期满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并依其所在岗位要求逐步晋升;

五、审批权限:

1、主管及以下各级员工等级工资确定,由所在部门依据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展考核,提出意见报人事培训部批准;

2、部门副经理及以上治理人员等级工资确定,依据总经理任职命令,人事培训部负责执行。

工资管理制度 17

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

1、每月20号前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项目部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5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8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法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一、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

第二章工资结构

一、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五部分组成。

二、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四、养老金补贴、医保补贴、外地津贴在工资总额中占20%。五、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金额。

第三章工资发放

一、根据项目经理考核后的绩效工资,财务室进行制表,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发放。

二、工资由财务室发放,可采用现金发放或银行转帐两种方式,具体方法根据各项目情况确定。

三、工资发放时间:每月的5-10号发放上月工资。

工地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5

首先,计件工资制的含义,是指用人单位确定合适的劳动定额,按照劳动者完成定额的情况,支付相应报酬。计件工资制,是标准工时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产品数量和企业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

其次,有关法律对这一部分由以下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也有如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以上就是现有的关于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应当如何支付职工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规定。

第三,问题就出来了。上述中的“定额”该如何确定呢?不论多少,企业都可以其自主经营权为由而进行抗辩。所以说,如果是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又加班的,即如果劳动者没有完成定额,即使加班了,也无法获得加班费。这就是目前的症结所在。

但是,目前对于如何确定劳动定额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讲,实行计件制工资标准,计件单价标准应当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关于计件工作时间,因为有可能存在熟练工与非熟练工的问题,则可以以同等劳动条件下平均单件生产时间为标准进行衡量。现实中,一些地区企业确定的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7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综上,以下原则我认为可

第二: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超额完成了任务,其超额完成部分也不属于加班完成的产品,不应计发加班费,可按照正常计价单价标准支付工资,也可以按照超额奖金或者说是补助之类的名义进行发放,因为毕竟这一阶段劳动者具有很大的自主性。

第三:劳动者在8小时以内完成了生产定额任务,而在8小时以外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其加班期间完成的产品数量,应按照加班费计发。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工资管理制度 18

为规范公司对部门和员工的绩效考评制定本制度。

1、目的

通过对部门和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规范的考核、考评,建立公司绩效考评管理系统,促进个人工作素养和整体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防止和纠正部门和员工渎职、失职、违纪、违规行为,保证公司绩效目标管理的达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对部门和员工的各级考评、各�

3、职责和权限

3.1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或公司主管领导对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负责对各类考评、考核结果的最终认定。

3.2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主管领导、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对各部门有考评权和考核权。

3.3各部门和生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员工进行管理,行使考评权和考核权。

3.3人力资源部负责归口公司考评和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3.4员工和部门对同级和上级单位有考评和考核的建议权。

4、绩效考评管理程序和考核管理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

4.1绩效考评、考核管理程序

4.1.1员工每月26日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或提交工作总结,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4.1.2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的工作总结、工作表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员工,见附录1),打分并作出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于每月27日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3部门负责人每月27日向考核小组交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两项总结可以合写,也可以分开写),作为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的考核依据。

4.1.4公司考核小组根据部门负责人个人工作总结和部门工作总结、工作表q/bw·g0802-04

现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填写《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两种,分别见附录2、附录3),打分并作出评估,由总经理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交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审批后的考核结果于每月30日前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和作为计算绩效工资的依据。

4.1.5人力资源部将收到的各类考核结果根据规定计算部门、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绩效工资,并与员工薪酬兑现。

4.1.6负责考核的负责人应及时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见面沟通,出现异议时被考核部门负责人或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裁决,由人力资源部调查落实,确属必要时可对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小的调整。

4.1.7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末根据各类考核结果和部门及其负责人、部门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

4.2考评、考核管理办法

4.2.1考评、考核的组织:考核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和部门负责人的考评和考核,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考评和考核。

4.2.2考评、考核的原则: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结果为主要依据,按照岗位职能职责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及时沟通;部门联动原则——部门经理和一般员工的最终绩效均受部门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4.2.3考评、考核的方式:考核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考评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年终进行一次总考评。

4.2.3.1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能职责评价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并结合目标管理法对部门进行考核。

4.2.3.2部门考核以部门月度业务计划和部门职能职责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3.3员工考核以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执行结果为主要考核、考评依据,按考评、考核实施细则和考评、考核程序进行。

4.2.4考评、考核结果的处理

4.2.4.1按月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系数:部门绩效系数和员工个人绩效系数

为考核结果分值的百分数,部门负责人个人绩效�

4.2.4.2按绩效系数与工资挂钩计算发放薪酬:

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额+年功工资总额+全勤奖总额

+(岗位技能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部门绩效系数

=∑部门员工工资

部门负责人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负责人个人绩效系数

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全勤奖+

∑部门(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部门绩效系数×[(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部门(个人岗、效工资和×个人绩效系数)

(“个人岗、效工资和”=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

4.2.4.3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级。

4.2.4.3.1连续三个月考核低于65分的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4.2.4.3.2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75分以下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75~70分的,下调一级,70~65分的,下调二级,低于65分的淘汰。连续两年考核经考评低于75分的淘汰。

4.2.4.3.3年度综合考核经考评为90分以上且无月度考核不合格记录的员工或部门负责人,90~95分的,上调一级,95分以上的,上调2级。76~89分的不调整薪级。

4.2.4.4按考核、考评分值调整薪等。

4.2.4.4.1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95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2年度考核经考评100分以上的上调1个薪等。

4.2.4.4.3连续2年考核经考评低于80分的下调1个薪等。

4.2.5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考核、考评结果的,视为考核者工作失误,按每延误一天,减发考核负责人10%的绩效工资,直至减完为止。

4.2.6考核负责人应采取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对被考核部门和员工进行考核和准确的考评,若在考核、考评的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蓄意打击报复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处,减发考核负责人20%的当月绩效工资,并提出书面警告一次;若一年内考核者出现三次考核、考评失误,导致人力资源部裁决的,视同失职处理,对考核负责人将考虑降级、降等或转岗直至解除聘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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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考评、考核实施细则

4.3.1员工奖励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4.3.1.1对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改进计划经采纳施行,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公司

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3.1.3遇到非常事变,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奋勇救护保全公司财物或人身安全的;

4.3.1.4研究改进设备、工艺、材料,提高公司产品生产能力、降低各种消耗有显著成效,观察六个月以上有效的;

4.3.1.5才能卓著、业绩优异、品德优秀,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

4.3.1.6领导有方,服务勤劳,受到各部门赞誉的。

4.3.2员工奖励种类和标准

4.3.2.1能衡量创造价值的,按年所创造的价值评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审):10000元以下的一次奖励100元,记嘉奖一次;超过10000元至10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20万元以下记小功一次,20万元以上记大功一次,50万元以上上调一个薪级;超过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调二个薪级。

4.3.2.2不能直接衡量所创造价值的,参照4.3.2.1条进行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加薪等奖励,奖励金额一次最高不能超过1000元。

4.3.2.3嘉奖三次算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三次算记大功一次,记大功两次上调一个薪级,不跨年度计算。

4.3.3员工处罚条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部门负责人或考核小组上报人力资源部酌情签报予以处罚,出现记过以上处罚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处罚。

4.3.3.1有渎职、失职、对问题失察、违规行为,给公司财物和工作造成损失的;

4.3.3.2泄露公司机密、向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隐瞒或谎报事实的;

4.3.3.3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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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4遇有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知情不报的;

4.3.3.5未经公司最高管理者允许而为其它公司、机构或私人工作的;

4.3.3.6工作时间干私活、窜岗、睡觉、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4.3.3.7工作不服从分配、扰乱秩序、侮辱同事、妨碍他人工作的;

4.3.3.8品行不端、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4.3.3.9拒绝接受主管人员或上级正常的工作检查的;

4.3.3.10任何时候有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任何行为的。

4.3.4员工处罚种类和标准

4.3.4.1能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大小处罚(公司可指定专家评定小组评议):1000元以下口头警告一次;1000元至5000元以下的一次处罚50~500元,记书面警告一次;超过5000元至1万元的处罚500元~1000元,记小过一次;超过1万元至5万元的按5%提取罚金,记大过一次;超过5万元的按损失大小处罚金1000~5000元,并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2不能直接衡量经济损失大小的,如属非故意行为,经济损失参照4.3.4.1条进行,其它按工作损失天数处罚: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记书面警告一次;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小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记大过一次;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职或解除合同。

4.3.4.3经济损失或工作损失如属故意行为,按一般故意、轻度故意、重度故意、严重故意处罚如下: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或工作损失1个工作日以下的,属一般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小过一次;经济损失1000元至1万元的或工作损失3个工作日以下的,属轻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倍处罚,给予记大过一次;经济损失1万元至5万元的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下的,属重度故意,按非故意损失加两倍处罚,并免职或解除合同。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工作损失5个工作日以上的,属严重故意,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免职或解除合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4.4一年内书面警告二次算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算记大过一次,下调一个薪级,记大过两次免职或解除合同。

4.3.5月度考核按公司《绩效考核表》中部门、部门负责人、员工三种情况分别考核,其中关于奖惩情况的考核如出现上述考评、考核细则规定的事项时,在《绩效考核表》中规定的考核仍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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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生产人员的考评、考核可参照本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不再另行规定。

4.3.7各类专项考核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5、相关文件

q/bw·g0205-04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q/bw·g0305-04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q/bw·g0306-04环境保护奖惩条例

q/bw·g0702-04成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q/bw·g0801-04员工聘用管理规程

q/bw·g0803-04员工薪酬方案

q/bw·g0805-04考勤管理制度

6、记录文件

gj0802/01绩效考核表(员工)

gj0802/02绩效考核表(部门负责人)

gj0802/03绩效考核表(部门)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编制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发布日期:20xx年5月30日

版本号:g-a受控(编号/章):

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编制内员工。

第二条薪酬支付要素

公司薪酬支付的要素是:职位价值、员工绩效、员工能力素质、同地区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

第三条管理层级及职系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四个管理层级:

1、高层员工:公司副总经理职位起。

2、中层员工:职能部室、业务部门正副部长职位。

3、基层员工:公司各部门一般管理职位和业务部门业务员。

4、初级员工:操作工、见习工等。

公司的各级员工分为二个职系:

1、职能部室:包括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物流中心、采购部的员工。

2、业务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的员工。

第二章薪酬元素

第一条公司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含下列薪酬元素:

(一)基本薪酬:包括固定岗位薪酬和定档工资。

(二)绩效薪酬:包括月度奖金、年终奖金、效益奖金。

(三)福利及补助。

(四)其他薪酬:包括特殊奖励等。

第二条固定薪酬及岗位补贴

固定岗位薪酬和级别工资通过采取职位分级、级内分档、一岗多薪的方式体现职位和个人技能的差异:根据公司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外部市场薪资水平和岗位评价结果测算得出。

第三条月度奖金

月度奖金是根据对非经营部门员工月度绩效的评定,以月度绩效工资的方式发放。

第四条年终奖金

年终奖是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薪资单元,由个人的绩效、单位绩效共同决定。

第五条效益奖金

指经营部门完成计划任务后对其部门的奖金,可

第六条福利

主要指补充商业保险等。

第七条补助

一般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等。

培训补助:公司激励绩效优异、能力素质突出的员工,对于参加外委、外派等方面培训学习的员工,根据管理层级和绩效对其培训进行补助;

第八条特殊奖金

特殊奖金的目的在于对员工个人的优秀表现予以正强化,以激励员工自觉地关心公司的发展。包括评优奖金、特殊贡献奖励等。

第三章薪酬体系设计

第一条薪酬体系的职级划分

根据职位价值的大小,把岗位评价中结果相近的职位划分在同一个范围中,这样的范围就是职级。

公司的职级划分为六个:a、b、c、d职级,每个职位都被归到相应的职级中,并根据不同职级,确定其薪酬区间。

备注:以上薪酬区间计量单位为元/月,不含年终奖金和效益奖金。

各系列相应的职级数及标准如下:高层员工薪金标准分为5档(元/月),档差1000元;中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8档(元/月),档差500元;基层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12档(元/月),档差200元,初级员工参照基层员工确定。以上各职级工资标准中均包含上下限。同时,公司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员工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各层级员工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升档或降档,具体以公司文件形式下发。

第四章主要的薪酬形式

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以下五种薪酬形式:

(一)年薪制。适用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人才,其特征是对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薪资。

实行年薪制的薪酬=固定工资+岗位补贴+年终奖金

(二)月薪制。适用于中基层非经营部门中基层管理及技术员工。

实行月薪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岗位补贴+年终奖金

其中:

中层员工薪酬结构为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7:3

基层员工薪酬结构为月度固定工资:月度绩效工资=8:2

(三)提成工资制。固定工资与效益奖金相结合,效益奖金按销售额或利润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实行提成工资制的薪酬=月度固定工资+岗位补贴+效益奖金

(四)特殊工资制。特殊人才是指公司急需或必需而且人才市场竞争又激烈的稀缺人才、现有的薪酬体系不能够包容的职位,按劳动协议确定薪酬的结构与发放形式(一般按年薪发放的形式)。

(五)固定工资制。保洁、保安、司机、厨师等职位实行固定工资制。

(六)计件或定额工资制。指作业层。

第五章薪酬调整机制

第一条影响薪酬调整的因素

薪酬调整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内部的变化与个人的变化。

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包括:行业薪酬水平的变化与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

公司内部的变化主要包括: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变化;

个人的变化主要包括:能力素质、绩效的提高与职位的变化。

第二条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薪酬调整

行业薪酬水平的变化与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带来的薪酬调整,调整周期一般为两年或三年。

第三条组织结构调整带来职位变化方面的薪酬调整

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职位变化方面薪酬调整的流程:战略规划组织结构调整;人力资源部组织新职位岗位评价、职级和薪档区间的确定;人力资源部提出详细的报告与方案;公司高管层讨论通过后执行。

组织结构调整带来的个别职位调整可以直接参照相关职位的职级和薪档区间进行确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20

第一章办理员工薪资晋升的规定

第一条公司所有人员有关薪资晋升均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薪资晋升每年执行一次,在当年1月21日前,所有转正且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方可享受薪资晋升。

第三条与薪资晋升有关的人员评估、绩效考核以及其他方面的调查,以上一年度考核指标为依据。

但是,在本年度1月21日时进单位工作还不满6个月的员工当年度不享受薪资晋升。

晋升类型可分为:

1、基本工资晋升;

符合如下条件的情况下方可晋升基本工资:

1)因岗位或职务晋升或向上调整;

2)因物价或政策性因素需全面调整工资基数;

3)因工作内容中大幅度增加工作量;

2、年功工资晋升:

对于在公司内任职满五年的员工,即享受年功工资,年功工资按标准每年自然晋升,不受岗位评价与绩效考核的限制,所有员工均可享有。

第四条上年度考查期间内,缺勤天数平均每月超过五天者,一般不予薪资晋升。

第五条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被视为缺勤一天,计入缺勤天数。

第六条考核周期内,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者受到降薪、降职的,一般不予薪资晋升。但是,如果属于对下指导、监督不力等问题而受到轻微的处分,特别是对其的处理尚可酌情从宽者,则不影响其薪资晋升。

第七条年度薪资晋升应制订预算额及比例,总体预算额比例不得高于上年度人工成本、产值比。

第八条当提预算发生余额时,可不转入下期。

第二章定期薪资晋升制度

第一条薪资晋升日期定为每年1月21日。

第二条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为一年,即从上一年1月21日至当年1月20日。

第三条具有薪资晋升资格者是均参与晋升考核。但符合下列各种情况之一者除外:

1、长期休假者;

2、在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内的出勤天数不满规定劳动天数的九成者;

3、在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内受惩戒处分者;

第四条对于薪资晋升,以薪资晋升评价、考核期内的工作状况、能力、职别及其他条件为标准,进行审定。

第五条薪资晋升的审定,按下述类别进行。

1、公司部门长以上中层管理干部的薪资晋升,依照部门年度指标完成情况、部门人员整体日常表现、各项经济指标等来确定,统一综合审定薪资晋升事宜。晋升比例为不超过公司该层干部总数的4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2、部门主管以上至部门长以下基层管理干部晋升,依照日常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所属职能范围的责任落实、人员日常表现等来确定。晋升比例为不超过公司该层干部总数的3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3、对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薪资晋升,依照绩效考核结果与岗位、工作评价来确定,按标准分类进行审定其薪资晋升事宜。晋升比例为不超过部门人数总额的3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4、对各部门辅助人员的薪资晋升,依照日常工作指标、失误笔数等来确定,按标准分类进行审定其薪资晋升事宜。晋升比例为不超过部门人数总额的30%,具体实施方法,每次分别规定。

5、对生产工人的薪资晋升,属于月工资性质的参照辅助人员的方法主考核,计件工资者,不实行薪资晋升,单独利用工时调整来调整薪资水平。

第三章临时薪资晋升制度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临时薪资晋升。

1、职务晋升,与新职务的同级者工资不相同;

2、长期休假者复职后,与其同类职务人员相比,其工资被认为存在特别明显的差别时;

3、员工处分期结束后,特别在被认为有酌情从轻处罚余地时;

4、工作内容调整导致工作量大增加者;

员工计件工资管理制度 21

第一条 目的:为了充分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薪资分配原则,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摒弃计时工资的“大锅饭”心态,提高企业整体运作效率,使本公司之计薪方法合理化、科学化,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按劳计酬,多劳多得,注重数量与质量相结合。

第三条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体计件员工,也可以是几个人或者是某一部门。

第四条 权责:

1、工程、制造、财务、行政等各部门组成专职工作小组,专门研究和制定工资方案与工资决策。

2、工程、制造、财务依据现有工资根据不同工序的特点、操作与技术要求、工人素质要求、危险性等因素,确定各工序工价系数。

3、品质对生产过程各工序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及管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与鉴定。

4、制造和人事负责提供计件工资计算所需基本数据《计件工资日报表》(生产日报表)。

5、财务负责负责员工薪资的最终核算。

6、生产和人事对提供的相关数据要做好备份工作,厂部将不定期进行核查。

7、厂部负责组织协调并监督本方案的。实施与修订完善。

第五条 工资制度基本术语定义

1、 工资:是企业按照按劳分配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按照劳动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工作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支付工资。

3、 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工资标准是指每一职工在单位时间内完成定额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后应得的工资额。在无法或不宜采取以数量来衡量一个人工作量的工序,或工艺不成熟,品质不稳定的工序采用。

4、标准单元工时:是指具有一定工作熟练程度的作业员工,在既定的生产作用条件下,使用现有的设备,按照规范的作业程序与动作要求,完成单元工作所用的时间。

5、标准产能:是根据标准人力配置和标准单元工时计算的在标准作业时间(制度工时)内的生产能力

第六条 实施细则

全检工位对产品进行全检,将良品与不良品分开放置,经IPQC验收合格后入账;不良品指不可修复之报废产品;良品指经过全检组对产品摘取、挑选、加工后符合公司品质标准之产品。

产品出现批量性不良或不良数额较大时,由注塑作业员和全检人员共同返工或按责任比例分配处理。 全检组与注塑组员工计件产品按IPQC验收合格实数为准,不再以啤次数计算。

1、工资计算公式重点说明

(1)单元计时工资:

=(单元计时工时×标准时薪基数)-扣款 单元计时工时=出勤工时-个人返工工时 标准时薪基数=标准工资÷月标准工时 扣款:具体参照《行政相关规定》

个人出勤工时:具体参照《生产日报表》 一般个人返工工时不做个人出勤工时记录。

(2)单元计件工资: =计件(有效)工时价-扣款

计件(有效)工时价=实际良品产量×产线加工单价 产线加工单价:具体参照《产线加工单价表》 个人出勤工时、实际良品产量、出勤总工时:具体参照《生产日报表》 扣款:具体参照《行政相关规定》 一般个人返工工时不做个人出勤工时记录。

(3)作业员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全勤奖+岗位工资-扣款 计件工资=实际良品产量×产线加工单价

(4)成型拉个别员工操作成型设备或不断更换工序的可以以工时计算工资。在无法或不宜采取以数量来衡量一个人工作量的工序,或工艺不成熟,品质不稳定的工序,按计时工资标准计发工资。例新产品打样、试产、设备操作员等。计时须有部门单位主管审核,厂部门同意方可计时。

(5)试用期员工第一个月工资:依现行计时工资计算方法。

2、不计算工资的异常

(1)。品质异常:由于生产员工操作原因造成返工,全检。

(2)。设备故障异常:由于制程中由于设备操作不当造成的品质异常,效率低下。

(3)。资料错误:车间误用文件所造成的制程报废、品质异常。

(4)。由于工序没有控制好,检验时没有发现,使得产品生产时造成不良或报废超出公司规定的范围。

(5)。出现批量不良的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因机器设备,治具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异常。

(6)。因计划原因,人为损坏,人为操作不当造成批量出错所造成的浪费工时不计算补偿。

(7)。生产线造成的返工,车间内部的返工不计算补偿。

3、生产违规/罚款和赔偿

(1)。 凡不按工作指示作业,一旦被本部门或其它部门的工作人员纠、巡查出,每次给予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2)。每半年根据生产状况及员工违规次数来决定是否将本工序违规次数最多的员工进行淘汰

(3)。车间若因人为的因素导致某一订单不能如期交付,则在相应责任人当月的计件工资总额内按责任大小比例扣除这一订单的损失总额,最低扣款100元起步。

(4)。因员工直接责任导致的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产品报废在相应责任人当月的工资总额内进行扣减。

4、数据统计与核算

(1)各相关单位班长,将当天的《计件工资日报表》(生产日报表)、《人员借用单》于次日9:00点前送至人事文员统计,客诉返工工时可延后一天。

(2)全检组包装员每天统计计件产品入仓数,并于每天上午10:00之前将上天入仓数据报组长审核后交行政,行政部将制造部、全检组报的入仓数和仓库入仓数进行核对,并将差异情况回复制造部。

(3)行政部依《生产日报表》和仓库入仓数和产品单价计算各系列计件工资总额。

(4)员工每日生产达成率、操作不良率、报废率由各组统计后存档,作为工资系数评定之依据。

(5)班组长需每天核对各工序的生产数量是否与投入及产出数相符。任何人员不得谎报虚/报产量,一经查实,罚款100元/次,超过3次(不含3次)以上或单次谎报/虚报超过5%者给予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6)生产线之间的员工调动,需由调入部门的班组长提供考勤。

(7) 计件员工与计时员工同样按规定打卡并统计每天的出勤工时。

(8)人事将制造部统计的工时报表与打卡记录进行核对,并在当天之内将异常情况回复给制造部,制造部根据异常回复更新原有的工时统计报表。

5、信息公开及核查

(1)制造部需向相关员工和解释计件工资管理制度和工资计算方法,并按月公布当月计件工资、出勤工时等。

(2)在有效核对时间内,员工发现工时统计或工资计算有误,可以先直接向班组长或主管查询,如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可以直接到公司人事部进行核对。

第七条

本方案未尽事项按公司现行管理制度执行。本制度暂时实施,工程、行政、财务、制造等相关单位定期做出评估。运行期间,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合理调整。

第八条 本制度自2012年2月15日起暂时试行。

工资管理制度 22

1、请假一天扣本月全部工资的1/22,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无故旷工一天扣100元,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2、全园会议迟到一分钟扣1元,以此类推,扣完会议津贴为止。

3、教育心得一次未写扣2分,周计划未及时上交并向外公布者扣2分,备课差一课时扣2分。

4、课前准备好活动所需的教、玩具,制作的教具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未按计划上课的每次扣2分。不用普通话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发现一次扣3分。

5、没有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的一次扣4分。

6、能较好地开展各类游戏,游戏前准备充分,及时观察了解幼儿游戏的需要。区域游戏根据目标及时提供材料,认真做好观察分析记录。此项5分。

7、保持教室整洁,离园前,整理好桌椅、玩具,关好门窗,关掉电源。行政人员查到1次未按要求做的扣2分。

8、离园前保证幼儿衣装整洁,面部干净。冬天需将幼儿内衣扎进裤子里面,如有裤子尿湿未换或服装不整齐,鞋子穿错,一次扣1分。

9、活动前后及时提醒或帮助孩子脱穿衣服并管理好孩子衣物。活动中不离开孩子,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未按幼儿园安排看管幼儿,聚众闲聊、离开幼儿每次扣3分。

10、课间保证幼儿休息时间,一天保证一定的自由活动时间,及时更换幼儿的座位。注意教室的采光与通风,及时开灯,关灯。注意幼儿的坐立姿势。未按要求的每次扣1分。

11、进餐期间提醒幼儿保持桌面整洁,保证每一位幼儿吃饱吃好,饭后必须组织幼儿散步。未按要求一次扣1分。

12、午睡时保持安静,要求入睡率达到90%,如大部分幼儿不睡,吵闹,发现一次扣1分。值午休期间,如发现值班人员离岗一次2分,体罚、变相体罚幼儿的、自行休息的,扣相应责任人2分。

13、班级财产管理:管理使用好幼儿园的分共财产,节约办公用品。教育幼儿爱护幼儿园的财物。损坏公共财产的,除追究相应责任外,一次扣5分。

14、根据幼儿在园表现及时做好家访工作,共同探讨教育措施并有家访、电访记录。幼儿缺勤未核实原因的每人次扣1分。

15、认真接待每位家长,尽量使家长满意。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2分。

16、在幼儿园监护时间内发生幼儿重大安全事故或上医院进行治疗的,自行承担医药治疗费的20%。抓伤、咬伤一次扣2分,跌伤见血的一次扣 2分,家长投诉的加倍扣分。

17、接送车间,送错或漏送幼儿一次扣2分。

18、未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习和教研活动的,扣2分。

19、上班时穿高跟鞋或拖鞋,一次扣1分。

20、服装要整洁大方,披头散发、奇装异服者一次1分。

21、带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接待外来人员,一次2分。

22、在外有有损学校形象的言行,一次 1分。

23、同事之间议论他人、搬弄是非、园内外传播流言蜚语发现第一次扣10分,以此类推。第三次直接开除。

工资管理制度 23

一、工资制度总则

1、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经总经理室研究批准,制定本办法。

2、酒店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a)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酒店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酒店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b)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酒店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酒店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酒店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一)岗位工资;

二)绩效奖金;

三)津贴;

四)年终奖金。

三、岗位工资

等级 职别 相应岗位及工种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合计

1 总经理 总经理

2 副总级 副总经理

3 总监级 总经理助理·总监 1800元 1200元 3000元

4 部门经理级 总办·人力·财务·营销·餐饮·工程·(房务)·(娱乐) 1680元 1120元 2800元

5 前厅经理·客房经理·KTV经理·xx经理·保安经理 1500元 1000元 2500元

7 部门副经理级 部门副经理 1380元 920元 2300元

8 部门经理助理 1200元 800元 20xx元

10 主管级 行政主管·部门主管·行政秘书·大堂副理·财务主管·主办会计、采购主管、电脑主管 1080元 720元 1800元

11 1020元 680元 1700元

12 960元 640元 1600元

13 领班级 人事文员·销售代表·部门领班·会计·采购·员工食堂司务长·司机·出纳· 840元 560元 1400元

14 780元 520元 1300元

15 720元 480元 1200元

16 员工级 迎宾员·行李员·工程技术员·总台(接待、收银)·餐饮预定·仓管、收货、调酒师、商务中心·总机·收银员·点菜·美工· 600元 400元 1000元

570元 380元 950元

17 员工食堂厨师·酒水员·房务中心·布草员、餐饮服务员·保安员·海鲜工客房服务员·xx服务员·KTV服务员、 540元 360元 900元

510元 340元 850元

480元 320元 800元

18 PA·员工食堂勤杂工·洗碗工· 600元

19 培训生 培训生、实习生 300元

1、根据酒店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酒店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2、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为主体,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占主体工资的`60%,与绩效考核结果不直接挂钩;绩效工资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3、酒店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4、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起薪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由总经理最后签字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会特批。

5、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的确定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评定,原则上员工级按每月600元计发,领班以上管理人员享受岗位工资,(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特殊人才由酒店总经理特批。

6、管理人员身兼两职,按较高级别标准计发工资。

四、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以个人岗位工资为基数,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是工资构成中相对灵活的部分,并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

其中:应计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3、绩效考核按照酒店相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5、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五、津贴

1、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量的差别而给员工不同程度的补偿,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同时兼顾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特在工资结构中设立津贴一项。

a)特殊岗位津贴:此类津贴并非普遍享受,仅仅针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人才。具体标准主要按照个人能力与对酒店贡献大小,岗位责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额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补贴:

1).店龄补贴: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店龄补贴50元/月,以四年为最高年限。(一年内员工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旷工1次,取消年限增资资格)

2).住房补贴:非温州市区员工可享受住房补贴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则住房补贴自动取消)

六、年终奖金

1、酒店实行年底双薪的年终奖励制度,即十二月份发放两个月的薪水作为鼓励。具体发放额度根据个人在酒店工作时间长短确定,不足一年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折算。

按以下公式计算:月年终奖金=月工资/12

2、按照酒店激励机制对于平时为酒店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除以上年终奖之外,还可从总经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额作为特殊奖励。

七、薪资调整

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薪、晋升加薪和奖励加薪。

1、定期调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据上年经营情况(包括全年营业额、营业利润及人均营业额、营业利润增长等)、同行业其他酒店薪资调整情况,结合酒店发展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工资标准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经研究同意调整工资标准,则调薪日期一般定为每年的3月1日;

调薪的审定期间为一年,即从上年3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

具有调薪资格者为调薪当日酒店在册职工,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除外:

录用不满1年者;

当年累计缺勤15天以上者;

审定期间受过处分者;

其他不宜调薪者。

2、晋升加薪:

员工晋升职务时,其岗位工资自晋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调升至新任岗位相应的工资档次,特殊情况需要高定工资者,需总经理室研究决定。

3、奖励加薪: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室讨论通过,可随时给予一定幅度的奖励加薪。

八、工资计算与发放

1、工资计算 月平均工作日为25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5

2、酒店新进员工工资均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3、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4、酒店员工工资及补贴由酒店财务部统一发放。员工个人所得税由酒店代扣代缴。

5、酒店采用下发薪的形式,即每月12日发放上月工资。

6、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每月两次发放工资,即每月12日、25日。

7、员工请假(事假、病假、工伤、婚丧、生育、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酒店考勤制度办理。

九、临时工工资发放

临时工工资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资,不享受其他相关福利及绩效工资。

其中:推洗、搬运工、垃圾工、员工餐厅勤杂工600元/月杀洗650元/月海鲜工1000元/月,发薪日同酒店聘用员工。

十、培训生工资发放

培训生工资起薪工资300元,三个月后加150元。六个月培训期结束如继续留用,则根据酒店聘用员工工资福利管理办法。发薪日同酒店聘用员工。

十一、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章附则 24

第八条本制度由人事工资部附则解释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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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管理制度 25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中心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包括省派资教生)。

义务教育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到受援学校,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依据及要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一样。

借调在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报市财政局,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工资管理制度 26

为规范本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区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拖欠或克扣。

四、企业依法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六、企业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八、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

九、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总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十一、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十三、企业应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十四、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十五、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十六、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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