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院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危害,应制定规范的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_医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办法3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危险化学品,系指具有爆炸、燃烧、有毒害、细菌病毒、腐蚀、放射性、助燃等性质的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2、采购单位、专职采购员应具备国家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合理条件,执有采购储存许可证。
3、根据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节约开支的原则,危险化学品必须由总务科统一采购,入库前必须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并集中在总务库房和使用科室指定的危险品仓库进行存放管理。
4、危险化学品必须有专门的存放场地和器具,化学危险品保管地点应有相应的防火、防爆、防静电、隔离、监测、报警等设施,库房物品的保管应该科学化,化学危险品要储存在通风、低温、阴凉、干燥的房子内,特别要注意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绝对不能堆放一块。同时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具备有关的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台帐,严格出入库登记,经常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对剧毒和放射性物品的'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库存的各类物品,根据原始凭证,及时进行增减记账,定期进行账物核对,严格做到帐物相符。
5、各科室应在危险品库房设置危险标志,以及毒物周知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名称、特性、危害、伤害救治、应急处理措施等。
6、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工作,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不同性能区别对待。贵重、稀缺、危险性大的物品要严格控制,剧毒品必须经过分管院领导签字,方可供应。危险化学品由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负责领用,领用时必须在出库单上确认危险化学品基本信息并经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发放,同时保管员、领用人必须同时在场。保管员根据领用数量现场发放。
7、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必须向科室人员讲清楚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随时指导、督促、检查。使用结束后的剩余部分需及时回收并妥善保存,避免遗失或发生其它事故。使用后的危险化学品的废液、残渣,必须立即进行科学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接触化学危险品的仪器设备和器皿必须有明确醒目的标记。使用后及时清洁,特别是维修保养或移至其它场地前必须进行彻底的净化。若有事故发生,使用人员应及时向总务科及分管领导汇报,迅速查明原因并认真处理。
8、科室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带出使用场所。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地方应备齐急救器材和用品,人员具备消防、急救知识。并有定期检查和培训制度。
9、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科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有毒、带菌、腐蚀性的废气、废水和废物。集中统一处理放射性废物,谨防污染环境。
10、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变更时,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
11、各科室负责本科室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房、设置警示标识、安全设施配置和维护、建立台帐等管理工作。各科室每月必须对危险品库房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检查要[]有记录。总务科负责检查危险化学品库房、罐区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保卫科负责危险化学品库房、罐区的消防管理。总务科、保卫科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危险品库房进行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12、各使用科室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要求,制订本科室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13、加强监管监控。定期检查,将优罚劣,严防事故的发生。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危险化学品是指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采购部门、专职采购员应经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和许可证书,执证上岗。
三、根据统一管理,专门负责的原则,危险化学品必须由采购部统一采购,危险化学品仓库专门储存。入库前要严格验收,详细记录。使用部门领取时要有详细登记。
四、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配备专门器皿。危险化学品存放地要有防火、防爆、防雷、防电、监测、报警设施。库存物品应科学保管,储存条件应通风、阴凉、干燥、低温。杜绝相互反应的危险化学品一起堆放。管理人员应不断学习相应专业知识。各类化学品都要建立详细台账,定期检查记录存储使用情况。严格按凭证出入库,严格出入库登记,做到准确无误。
五、各科室应在危险化学品专储区设置警示标识。标明:危险化学品名称、特性、危害、伤害救治、应急处理措施等。
六、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供应应根据危险性质不同对待。危险性大的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供应,应由科室先行向主管院长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领取。领取时必须详细填写领取记录并签字后方可发放。
七、科室使用危险化学品前,须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向使用人员讲解清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规程,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使用,并随时做好指导、督促和检查。使用结束后须及时回收剩余部分并妥善保管,避免遗失或发生其他事故。使用后的废液、残渣必须科学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接触危险化学品的器皿要科学清洁或处置,并醒目标识。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置,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八、科室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带出使用场所,使用场所应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设施,使用人员应具备消防、急救知识。
九、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科室,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危险化学品的废气、废液、残渣等次生品,统一处理带有放射性的残存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十、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变更时,须严格交接手续,并做好详细记录。
十一、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房、警示标识设置、安全设施配置和维护、建立台账等管理工作。各科室每月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一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卫科负责危险化学品库区、罐区的消防管理。采购部和保卫科每季对危险化学品库进行一次检查盘点。各类检查要有记录。
十二、医务科每年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储存、采购等相关人员组织一次专业知识培训,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防患于未然。
十三、各科室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结合本科室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规范。强化使用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保障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安全。
十四、医务科针对我院使用的各类危险化学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应急处理演练。
为加强对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二、危化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使用部门或科室提出计划,相应采购部门负责实施采购。危化品存放点应有醒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志,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
三、危化品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危化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化品。危化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四、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危化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的使用数量。核定数量由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根据往年每月平均使用量核定。
五、建立危化品管理档案,建立岗位职责、培训教育、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供应商以及危化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使用、处置等完整记录。
六、危化品的存放应严格遵循分类、分项、专库、专储的原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得同存一库。对不同化学性质,混合后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燃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贮存,严禁混合贮存。
七、危化品及其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或科室统一集中回收,按医疗废物处置原则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危化品及其包装物。
八、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执行分级责任制管理,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和科室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包含药学部、总务科、医学装备科对相应使用危化品科室进行每月定期督导、监管工作,并作出分析评价(质量控制),上报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危化品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危化品安全管理情况。
九、医院将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严格按照院科两级目标责任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规定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