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保管人为第二责任人。
2、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保管人人事调动时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器具的书面交接手续。
3、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存放在通风良好、清洁干燥的专用库房存放。
4、安全生产工器具应做到分类放置,摆放整齐,并在工器具柜内标明工器具名称、数量,应一一对应。
5、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单独存放,不得和其它工器具混放。
6、安全生产工器具应编号正确,绝缘杆、验电器以支为单位,绝缘手套以只为单位进行编号。
7、安全生产工器具根据安监科的安排,按周期进行试验,每次试验后,应有试验部门出具的试验合格证。
8、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等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电压等级、试验日期、使用有效期标签贴在工具上。
9、绝缘杆、验电器应标明使用的最小有效使用绝缘长度。
10、接地线应放在专用架子上或柜内,均应统一编号,并应对号入座。
11、安全生产工器具应设专人管理,按名称、数量、试验周期为主要内容建立台帐,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
12、安全生产工器具专用仓库的湿度超过规定时应及时进行烘干。
13、应建立专用安全生产工器具文件夹,台帐、试验卡片、检查记录放入管理夹内。
14、安全生产工器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向外借用。
15、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及时检修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16、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7、安全帽公司按生产部门每人一个配置(送变电安装工程公司由自己配置),由个人保管,部门统一放置,人员调动时安全帽跟人走。
二、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
1、在使用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工具袋、工具箱或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
2、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严禁使用,并不得放入安全生产工器具仓库,以防误用,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试验卡片应注销。
3、安全生产工器具使用前,使用人必须对外观进行详细检查,绝缘手套还应进行挤压试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4、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绝缘可靠性有怀疑时,应认真检查或做必要的试验。
5、接地线使用前,应检查无散股、接地线螺紧固,方可使用,无编号严禁使用。
6、使用后应将安全生产工器具整理好后及时放回原位,禁止乱拿乱放。
7、阴雨天使用过的绝缘手套应清洗干净,晾干后放入柜内,绝缘杆、验电器应进行烘干。
8、安全员应每月对安全生产工器具进行定期外观检查,并做好记录。
9、安全生产工器具损坏时应立即上报安监科,以旧换新,不得私自报废。
三、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检查
1、安全生产工器具在发放使用或交回时,安全员必须做好记录,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
2、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日常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清洁、完好。
(2)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
(3)无机械损伤、变形、老化等现象。
(4)是否符合设备的电压等级。
(5)是否进行了定期检验和在有效使用期内。
四、安全生产工器具定期预防性的试验
1、安全生产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
2、应进行试验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如下:
(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3)检修后或关键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生产工器具;
(4)对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时。
3、安全帽、安全带、脚扣等定期试验由安全监科安排进行检测,安全帽按使用期满淘汰的原则更换。
4、新购置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应按照《电力安全生产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交接,在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贴“试验合格证”。
5、安全生产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不妨碍绝缘性能且醒目的部位上粘贴“试验合格证”。
6、各部门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试验报告书由各试验部门保存两年。
五、安全生产工器具的报废与更新
1、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更新必须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
2、有下列情况的安全生产工器具应予报废:
(1)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2)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3)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4)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5)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6)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7)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8)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9)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生产工器具报废。
(10)因安全生产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
3、安全生产工器具在使用中丢失或损坏以及经检查、试验不合格需要报废的,由使用班组向本部门安全员反映,经安监部门确认后进行更换或补发,并记录在安全生产工器具管理台帐中。
4、因违章行为、故意损坏等人为责任的使用、保管、试验不当等造成丢失、损坏报废的,由责任者承担相应的更新费用。
手持电动工具是手直接接触带电设备进行操作生产的小型设备,极易发生漏电、短路等问题。为防止手持电动工具造成伤亡事故,保护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凡属下列小型设备均为手持电动工具:电搬子、手电钻、手用电砂轮、电改锥、冲击钻等。
2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各单位工具室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各类电动工具。
3 各单位工具室必须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借用手续,借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4 电动工具借出和收回时,工具室应严格检查插头、导线等有无破损、变形、失灵和松动,不得带病借出。
5 各类手持电动工具每月5日前由工具室进行定期检查,每季度初5日前由本单位电工进行检测绝缘电阻,按检查表填好记录,由工具室保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6 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立台帐,以便安全人员随时检查或抽查。
各单位经常使用的电烙铁,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须专人负责。小组统一按此制度进行定期检查。
7 手持电动工具检查表表样:
一.目的
加强公司工具管理,保证工具得到正确使用、维护及保养,杜绝工具的人为损坏和流失,提倡先进工具的使用,最终达到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部
三.职责
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工具的管理工作,指定专人管理单位工具帐、卡及具体工具管理工作。
公司设备科负责审批上报工具的领用和换新工作及检查考核个人对工具的使用、保养和管理情况。
四.工具的分类
个人工具:由个人管理和使用的工具。
公用工具:由集体保管和使用的工具。
五.工具的管理;
所有工具必须建帐。
生产部设备科应建立“工具汇总台帐”,包含“公用工具登记台帐”、“个人工具登记台帐”及“自制专用工具登记台帐”。
设备科对使用的工具建立“公用工具领用记录”并派专人对工具进行管理保存,保证帐物相符。
六.工具的保养与维修
个人工具由使用人员负责进行保管、保养,公用工具由所属班组或单位进行保养,禁止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工具而造成工具损坏,做好工具的润滑、防腐、卫生及电气部分的维护,始终保持工具良好状态。
工具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保持工具的完好,在本单位无力修理的工具由设备科负责上报审批进行外委修理。
七.工具的申报、换新和领用
因增加定员需领新工具时,领用工具个人应到设备科办理证明,按“个人工具配备标准”上报申请和工具计划审批后,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到五金库提货。
因工作实际需要领用新工具时,领用工具个人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申请和工具计划,经设备科审核、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每季度第三个月日前,个人根据其工具情况,对达到使用年限的报废工具报出以旧换新工具计划,并附带报废证明,报废的工具入仓储处废品库统一处置,设备科将按照工具使用年限要求对计划进行审核,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对未达到使用年限报废工具,公司原则上不予购买,如确实急需的',可由设备科核实情况后报部门经理批准后购买,费用个人承担。
个人领工具时,须持领料单到设备科审核确认,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发放,对以旧换新工具领用个人应持仓储处报废工具入库单领用。对领用工具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反馈到设备科。
工具随岗不随人,人员调动时,将本人工具或单位公用工具向单位进行转交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否则因人员调动引起的工具丢失,由个人承担损失。
个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本制度原则下制定本单位的“工具管理规定”。所有工具均应定置管理,工具存放应摆放整齐,擦拭干净。
八.检查与考核
综合管理科每周定期对工具柜内6S摆放进行检查考核;设备科每三个月对各单位的工具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考核。
对非正常原因耗损及因保管不慎丢失的工具,按全价赔偿或购买补齐。
九.附则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